2015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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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二、管理目标通过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实现以下目标:1、准确掌握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考勤情况、工资发放等信息,确保用工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防范劳务纠纷,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

3、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优化劳务资源配置,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管理职责1、企业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2、项目经理部是劳务实名制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3、劳务分包单位应配合项目经理部做好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劳务人员的相关信息,按照要求进行考勤管理和工资发放。

四、劳务人员信息登记1、劳务人员入场前,项目经理部应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种等,并收集相关证件复印件。

2、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劳务人员信息台账,对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

信息台账应包括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培训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

3、劳务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时,劳务分包单位应及时通知项目经理部,并办理变更手续。

五、劳务人员入场培训1、劳务人员入场前,项目经理部应组织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质量要求、劳动纪律等。

2、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考核结果应记录在劳务人员信息台账中。

六、考勤管理1、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现场安装考勤设备,如人脸识别考勤机、指纹考勤机等,对劳务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2、劳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勤,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

劳务公司的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的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的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劳务公司的管理,保障劳务人员的权益,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原则1. 实名制原则。

劳务公司要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真实可靠。

2. 基本原则。

对于每一位劳务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凡未经实名登记的劳务人员不予招用。

3. 保密原则。

严格保护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

公司内部及外部人员只有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查看相关信息。

第三章实名制管理范围1. 实名登记。

劳务公司对招用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实名查验。

劳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身份信息核查,确保员工的信息没有变动。

3. 实名采集。

劳务公司对新招用的员工进行身份信息的采集,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四章实名制管理程序1. 招用登记。

公司在招用劳务人员时,经过面试合格后,须要求员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实名登记。

2. 实名核查。

公司在招用员工后,定期对员工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 实名更新。

员工的身份信息发生变动时,公司要及时更新员工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实名制管理措施1. 建立档案。

公司建立员工实名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合同信息、考勤信息等,做到信息化管理。

2. 提升意识。

公司要通过培训和宣传,提升员工对实名制管理的意识,加强管理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3. 加强监督。

公司要建立监督机制,对违反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六章实名制管理责任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名制管理的执行和监督工作,确保制度的落实。

2. 部门协调配合。

各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确保员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实名制度宣传。

公司要加强宣传工作,让员工充分了解实名制管理制度,增强员工的合规意识。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不妥之处,经公司讨论后可进行修订。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维护劳务班组工作场所秩序,规范班组工人的管理,保障工人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在公司工地进行工作的劳务班组。

第三条所称劳务班组是指依据合同约定,由外部公司提供的工人组合,来公司工地露天作业的集体。

第四条公司负责管理所参加施工的劳务班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班组人员建立实名制管理。

第二章班组经理第五条每一个劳务班组必须有班组经理,负责管理当班的所有工人和事物。

第六条班组经理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证书,并者应具有一定的工种甚至管理经验。

对经过组织推荐、检验并审核的人员,可以豁免前一项目的中专以上学历证书。

第七条班组经理应遵守公司、工地管理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对当班工人进行盖章归档的操作,对当班工人车辆停放、安全培训及查询等所提供的各类保险,承担履约责任。

第三章劳务班组劳动人员第八条劳务班组劳动人员应当依照公司制定的入科标准和筛选流程,在合法场所提供的劳务小时租赁流程中,参照底薪加提成津贴的规定,参预公司工地的露天作业。

第九条劳务班组劳动人员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从事劳务工作。

第十条劳务班组劳动人员暂不具备居住场所,则应当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发出准予申请的书面证明或者签注居住场所准入批件。

第十一条劳务班组劳动人员如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依法予以警告、扣除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四章班组经理人员管理第十二条班组经理对当班人员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和检查,协调解决当班的问题和安全事故,提高当班效率和质量水准。

第十三条班组经理要加强与公司所属部门、施工工程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向公司相关领导对当班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第十四条班组经理应不定期地开展工人安全培训,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第五章实名制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对参加工地施工的劳务班组进行实名制管理。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劳务人员。

第三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动态管理、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离职等手续办理,建立和维护劳务人员信息档案。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工程项目部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要求,检查劳务人员出勤、工作量等情况。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发放和监督,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第八条项目部具体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劳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录入系统,组织劳务人员培训,落实考勤制度等。

第三章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第九条项目部在劳务人员进场前,应当收集其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

第十条对劳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进行核实和登记,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能力。

第十一条建立劳务人员信息数据库,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录入,并定期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采用考勤设备(如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对劳务人员进行考勤,每日记录其出勤情况。

第十三条考勤记录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如有特殊情况(如请假、加班等),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作为劳务人员工资核算和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劳务人员培训管理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在劳务人员进场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六条培训应当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劳务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无删减范文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无删减范文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1. 引言劳务实名制是一种用于管理劳务工的制度,旨在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

本文档旨在介绍劳务实名制的管理办法,包括实名制的定义、实施范围、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2. 定义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工必须通过实名登记和核验身份信息,获取劳动力市场准入的制度。

在劳务实名制下,劳务工的个人信息将被记录在统一的数据库中,用于管理和追踪劳动者的就业情况。

3. 实施范围劳务实名制适用于以下情况:1. 劳务工与劳动力市场进行任何形式的劳动合作;2. 劳务工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3. 劳务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劳动者关系的建立或解除;4. 实施流程劳务实名制的实施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4.1 注册雇主或劳务公司需要先在劳务实名制平台进行注册,提交相关企业信息并获得唯一的账号和密码。

4.2 登记劳务工雇主或劳务公司在成功注册后,需要登记相应的劳务工。

登记时需要提供劳务工的基本个人信息,例如姓名、、等。

同时,需要核验劳务工的联系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件。

4.3 数据库管理平台将登记的劳务工信息存储在统一的数据库中。

雇主或劳务公司可以通过查询和更新劳务工信息,实时了解劳务工的就业状况,并进行相关的管理操作。

5. 劳务实名制的优势劳务实名制的实施可以带来许多优势,包括但不限于:- 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透明度:劳务实名制将劳务工的信息整合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使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更加透明和可追踪。

- 保证劳动者的权益:通过实名制,劳工的身份信息得到验证和备案,增加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减少了劳动纠纷和非法劳务的发生。

- 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实名制可以快速查找和筛选符合特定条件的劳务工,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匹配效率,减少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

6. 注意事项在实施劳务实名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严格保护劳务工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雇主或劳务公司应当合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监管,防止劳务中介机构违规操作。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规范项目部、分公司的劳务用工管理,使劳务管理工作条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程中标后,由各预算员提供招标时所有分部分项的工程量清单(如基础土方、钢筋、模板、混凝土、脚手架、砌体、地面、屋面、安装部分、装饰部分、防水部分等)报项目部、分(子)公司、劳务公司和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二条财务资产部建立项目劳务工工资专项资金,由劳务公司审批并与施工队伍共同办理劳务工工资专项资金的使用,施工单位个人不得办理。

第三条项目部、分(子)公司在将施工工程的劳务进行分包时,需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提交《劳务分包申请》,申请批准后由集团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部进行备案。

第四条劳务公司选派优秀的劳务队伍承包施工工程劳务作业,劳务队伍的劳务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部必须组织学习《劳务工入场须知》(附件1)和满足以下条件:1、劳务公司必须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量、单价(或者日工资标准)和总劳务金额,规定每月发放“实发工资”金额,“预计工资金额”在施工工程结束后发放,并将劳务工花名册报项目部、分(子)公司留存。

2、劳务公司必须为劳务工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用由承包劳务队伍负责人承担,并将保险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及被保险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分(子)公司留存。

3、劳务公司必须为入场的劳务工按照建筑有关规定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承包劳务队伍负责人承担,并将体检报告及体检人员花名册报项目部、分(子)公司留存。

4、劳务公司的劳务工必须在劳务公司办理实名制IC卡手续,做到一人一卡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

5、劳务公司的劳务工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穿一带”。

6、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劳务工,必须持证上岗,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及花名册报项目部、分(子)公司留存。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合用于用工单位与劳务供应单位之间的劳务用工关系,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合作、劳务外包等形式。

第三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流程,保障劳务用工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合法有序。

第四条劳务供应单位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劳务员工信息。

劳务员工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岗位技能、工作经验、劳动合同等内容。

第二章劳务用工流程第五条用工单位与劳务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务用工的时间、地点、人数等相关事项。

第六条劳务供应单位在劳务用工前,应当对劳务员工进行地点的培训和技能测试,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劳务供应单位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务员工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有效身.分.挣件、户口簿、学历证明等。

第八条用工单位在接收劳务员工后,应当核实其身份信息,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并与劳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务员工在劳务用工期间,享受与用工单位内员工相同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

第十条劳务用工期满或者应劳务员工自愿终止用工关系时,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供应单位进行结算,履行相应的清偿义务。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劳务实名制管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用工单位和劳务供应单位应当配合监督工作,提供相关的劳务用工资料。

第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对劳务用工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违规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用工单位和劳务供应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和劳务供应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劳务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的,应当予以赔偿。

附件:1. 用工单位与劳务供应单位劳务合作协议范本2. 劳务员工个人身份信息采集表3. 劳动合同范本4. 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务派遣:指劳务供应单位将其所拥有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就业,并由用工单位支付劳务费用的行为。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属各工程项目及相关劳务用工活动。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一)管理目标通过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实现对劳务人员的精细化管理,确保劳务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防范劳务纠纷,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升企业劳务管理水平。

(二)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劳务实名制管理合法合规。

2、全员覆盖原则:将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做到应管尽管。

3、真实准确原则: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4、动态管理原则:及时跟踪劳务人员的进退场、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5、信息安全原则:加强劳务人员信息的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劳务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人力资源、工程管理、财务、安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二)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和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

2、协调解决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监督检查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各部门职责1、人力资源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手续办理和劳动合同签订。

(2)建立和维护劳务人员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劳务人员信息。

(3)组织劳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工程管理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现场管理,包括进退场登记、考勤管理等。

(2)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要求。

(3)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

3、财务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监督劳务分包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

4、安全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

(2)对劳务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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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局《劳务管理手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指导原则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项目分包队伍(含甲指分包)使用的劳务人员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是对公司劳务管理办法中劳务分包过程管理的细化和补充。

第五条严格现场劳务作业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强劳动力的掌控,避免劳务纠纷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第六条组织机构设置(一)公司成立劳务管理中心,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分公司参照公司劳务管理中心机构和人员配置,必须成立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并配备劳务中心主任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二)劳务中心人员设置主任:公司分管劳务领导副主任:工程部经理组员:公司经济管理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技术部、法律事务部、政工部等部门负责人,公司劳务管理员、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各项目部。

第七条劳务中心管理职责与权限劳务管理中心是公司现场使用、管理劳务分包的执行、监督管理机构。

(一)工程部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和监督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的考察、过程履约及信用评价。

(三)安全部负责监督分公司、项目部对在用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和入场教育考试;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分公司对于劳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分包作业队持证上岗人员情况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公司、项目部、分包队伍有权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行使劳务分包录用的否决权。

第八条项目部劳务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及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为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必须设置一名副职以上人员作为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其专职或兼职主管劳务日常管理工作。

3、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500人以上,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1-4名;500人以下100人以上,必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100人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劳务管理员的薪酬不低于项目责任工程师的薪酬标准。

4、项目劳务管理不只是劳务管理员的职责,项目部相关部门必须直接参与劳务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劳务管理方案》,根据各项任务分解,方案中必须明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岗位职责,以及应急预案。

5、劳务分包合同中须明确约定现场各分包队伍必须设置一名以上专职劳务管理员。

第三章信息管理第九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和班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2、岗位资格信息:队别、职务、班组、工种、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3、劳务用工合同信息:劳务公司与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中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4、班组承包协议信息:劳务公司与班组签订的计件或计时的承包协议。

基本信息、岗位信息、劳动合同信息标准填报方式见附件一: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

第十条信息管理流程具体要求:(一)“项目部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IC卡”(含本项任务)以上流程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但7天为底线。

(二)对分包队伍办理实名制IC卡前要验证以下内容,并填写《分包队伍进场验证记录表》(附件二)。

1、签字盖章齐全的分包合同(验证原件,不留存);2、进场劳务人员花名册(留存);3、劳务人员身份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4、持证上岗人员证书(留存原件);5、进场人员工资发放方式或工资标准(留存);6、工伤保险缴纳证明(留存);7、50岁以上劳务人员体检表(留存)。

(三)《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项目部备案;《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必须在项目部、并由劳务管理员现场监督下签订,项目部必须对每一份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留下影像资料。

(四)《劳动合同》文本不得违背国家法律和地方条例等规定,各地方如有标准《劳动合同》文本的,按地方要求签订,没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则按局《劳务管理手册》中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五)《劳动合同》中计时、计件两种工资计算方式所确定的工资金额,一方面不能违背国家法律、地方条例规定,另一方面在与市场接轨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劳务企业承受能力。

(六)《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率100%。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进、退场管理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进场须按“第十条”管理规定进行,劳务分包须向项目部提供人员变更周报表。

分包任务完成后或中间过程人员减少,分包队伍向项目部提出退场报告和退场人员名单,经项目部经理签字同意后退场,收回IC卡,并在花名册中注明退场时间。

施工过程中人员变更周报表见附件二。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考勤方式采取以门禁系统考勤为主,劳务企业的劳务管理员人工考勤为辅。

第十三条考勤设备管理为了方便今后门禁系统与公司项目管理系统联网,以达到劳务管理信息化,门禁系统由公司企划部统一招标、确定一个设备品牌厂商,所有项目必须与该品牌厂商签订设备采购、安装、维护合同;项目部必须配置电脑一台,有条件的项目可将项目所有门禁系统联网运行。

第十四条现场封闭管理现场封闭管理是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关键,各项目部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项目农民工生活区必须与施工区隔离。

2、结构施工期间必须做到施工现场全封闭;装修阶段后期如不能做到施工现场全封闭,根据现场实际,可采取单栋号或小区域封闭的措施,外加人工考勤辅助措施,做好考勤工作;《项目劳务管理方案》中要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出入口设置的动态管理策划,做好预控。

3、项目应适当增加投入,加强门卫管理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杜绝无卡人员和IC卡非本人身份信息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五条考勤信息的收集和整理1、项目部与劳务队一起,每周至少一次对门禁系统考勤数据和人工考勤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整理后的考勤数据必须经劳务作业人员签字认可,并留项目部备案。

2、对于实际条件有限无法做到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的项目,项目部应每周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考勤与休假结合国家法律规定的非工作时间工作时的工资金额高于正常工作日的工资金额,项目部与劳务分包企业在共同做好考勤的同时,对于工程技术性间歇、交叉施工影响、工程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停工或窝工,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及时对劳务施工人员办理休假或串休手续。

第五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十七条分包队伍应当依据工资标准或约定的工资发放方式和出勤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分包队伍向作业人员支付工资时,项目部必须监督发放,并保留影像资料备案(每一个班组每次至少一份有效的影像资料)。

第十八条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提交经劳务作业人员本人签字认可的工资发放表,项目部应对其进行审核,并留存备案。

第十九条项目部在支付分包款时,应监督分包队伍优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若有工资拖欠,可预扣应发未发的劳务人员工资,待工资全部发放后再行支付。

第六章劳务实名制管理资料保存第二十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全套资料(包含花名册、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安全教育考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其他影像资料等)必须保存至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后两年以上。

第七章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和考核第二十一条检查频次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公司劳务管理中心进行季度检查以及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二条检查内容1、劳务管理员身份证、上岗证;2、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劳务合同;3、考勤设备布置及使用、现场封闭式管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4、劳务人员入场教育、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记录;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项目劳务管理方案》第二十三条检查方式现场随机抽查10名以上劳务作业人员,笔录其姓名、队别、班组、工种等信息,然后根据现场笔录信息,检查被抽查人员在劳务管理资料库中的其他所有信息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评分标准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不符合下表中的检查内容,则按(一)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与项目月度绩效工资挂钩,在绩效工资中权重为0.08;考核评分7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评分低于70分以下,劳务管理绩效工资为零。

(二)处罚1、违反底线处罚(1)第一次违反管理底线,约谈分公司分管劳务管理的领导、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和项目经理,并处罚项目部1~2万元人民币;检查组给予项目部3~7天整改,复查仍违反管理底线者,则加倍处罚,以此类推;(2)年度连续2次或累计3次违反管理底线,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劳务管理第二责任人;(3)年度连续3次或累计4次违反管理底线,则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项目经理。

2、未违反底线,但无有效考勤记录,按1000元/人(被检查人)处罚项目部。

3、未违反底线,但无劳动合同,按500元/人(被检查人)处罚项目部。

第八章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在进行劳务招标过程中,在招标文件中应向投标人提供劳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劳务分包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投标时如没有该承诺函,视为废标。

对于在本实施细则颁布之前已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在施劳务分包企业,项目部必须要求其出具《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承诺函范本见附件三。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是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具体执行单位,项目部具有监督劳务分包企业执行实名制管理的权责,对于不认真或拒不执行的劳务分包企业和劳务班组,项目部有权按照劳务合同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项目部有义务向公司、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上报实际情况和处理意见,公司劳务管理中心调查核实情况后,将按照劳务分包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局、公司关于劳务管理有关制度、文件,如果某些条款与本实施细则有冲突,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条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可以在本实施细则基础上,对考勤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合同管理、劳务资料管理等做进一步细化,使劳务实名制管理更具有可操作性,但本实施细则中的原则性条款不得修改。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附件二:工程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附件三: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公司劳务人员(含队长、班组长、农民工)花名册2、纸质花名册须要劳务队伍按表格要求签字后报项目部备案;随着人员变动,为掌握劳动力动态,每月至少更新一次,但已退场人员信息严禁删除,必须保留,只是在“是否退场”栏中填写“是”,并在“退场时间”栏中填报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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