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问题解答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对抗震设防有什么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将受到什么处罚?建设工程抗震质量由谁负责?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对抗震设防有什么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将受到什么处罚?建设工程抗震质量由谁
负责?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
其中设计单位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
监理责任。
参考法律与政策:《防震减灾法》第35条、38条、第87条。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中震发防〔2005〕51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的行政许可行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日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的行政许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是指省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工程建设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组织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审定,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依据核准的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有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监督检查等活动,应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为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中国地震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地震局)。
第五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本项行政许可实行分级实施。
—2—中国地震局负责附表一所列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省级地震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附表一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目标二、抗震设防等级划分按照抗震设防要求的不同,建设工程可划分为不同的抗震设防等级。
抗震设防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抗震设防等级的建筑物,在强震作用下应有足够的抗震能力,且不破坏;二级抗震设防等级的建筑物,可以在强震作用下发生部分损伤但不坍塌;三级抗震设防等级的建筑物,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抗震能力,但可能有较大破坏。
三、抗震设防标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抗震规范和地震烈度分区规定。
抗震设防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高度、地震活动性、土质条件等因素进行确定。
标准内容包括地震设计加速度、地震活动性区划、土壤基本分类、基本设计地震力等。
四、抗震设计与施工要求抗震设计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核心环节。
抗震设计要求从结构布置、材料选用、结构抗震措施等方面进行,确保结构具有足够的抗震能力。
抗震设计需要经过专业设计机构或个人的审核并获得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抗震施工是抗震设防的实施过程,要求排除影响建筑物抗震性能的因素,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与设计符合要求。
抗震施工应有专业的机构或个人进行监督,并满足相关的施工验收标准。
五、抗震设备与材料要求抗震设备和材料对于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具有重要作用,要求抗震设备和材料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同时,要求抗震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并进行严格监督。
六、抗震设防检测与评估要求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效果,要求进行定期的抗震设防检测和评估。
抗震设防检测和评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抗震设防改建与加固要求对于既有建筑物的抗震设防改建和加固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
改建和加固工程应交由专业机构设计,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
八、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抗震设防管理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重要方面,要求建立健全抗震设防管理体系,加强抗震设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工程抗震设防指导意见

工程抗震设防指导意见随着我国同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成为了我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特别是地震,工程抗震设防问题也愈发凸显。
为了保证工程建筑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出台了工程抗震设防指导意见,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抗震设防的基本原则在制定工程抗震设防方案时,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员伤亡降到最低;2、建筑物在抗震设防时,应以土壤的承重能力为依据,结构形式应合理设计;3、把结构的整体稳定性作为抗震设计的基础;4、在抗震设计时,应考虑结构整体的性能而非单个构件的性能。
二、抗震设计的技术指标为了达到抗震设防的要求,需要制定一些技术指标。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设计地震力要素,包括设计基本震动周期、设计基本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约束系数等;2、规定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包括区域抗震烈度、场地分类、场地基本加速度、设计加速度反应谱等;3、规定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要求,包括结构抗震等级、地震能量消耗能力、转换剪力系数、位移限值等。
三、结构抗震措施在设计中,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提高结构的抗震性能。
主要有以下几点:1、选取适当的支撑结构,在结构形式上尽可能减少承载体积,优化结构系统形态;2、合理配置构件的强度和刚度,充分发挥材料的性能和构件的优势;3、通过使用中国特色结构如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增强结构的抗震性;4、使用钢筋混凝土牛腿墙、抗震支撑、锚固铁索等有针对性的结构抗震措施;5、提高结构的耐久性,延长建筑使用寿命。
四、建筑材料和结构的考虑在建筑材料方面,需要使用高质量的水泥、钢筋、夯土等建筑材料。
而在建筑结构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针对不同的地域和场地,开展抗震、抗震、振动试验等相应的实验,在不断完善中提升建设质量;2、可不断添加各种材料,如金属、塑料等,增强结构的抗震性。
三、加强监督和检查由于工程抗震设计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抗震设计实施到位。
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中确定设计地震动参数方面若干问题的研究

中 图分类号 :P315
文献标识码 :A
Study on som e problem s in def'm ing design ground m otion param eters of seism ic safety evaluation for engineering sites
LIN Jian—sheng CHEN Jun-feng LIN Zi ̄ian XIE We-Jie HE Xing-yuan
研究中基于一个典型场地计算剖面 ,采用一维等效线性化模型并 通过逐项 变换某些研究参数 的方法 , 研究了有关方 面对设计地震动参 数可 能产生 的影响及存在 的误差 和相应 的规律 ,有关研究结果 对合
理确定设计地震动参数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 关键词 :设计地震动参数 ;反应谱 ;选择标准 ;影响因素
2 关 于基 岩地 震动 时程 的输入 问题
在 场地地 震安 全性评 价 中 ,为合理 地 反映建 筑场址 的场地 特征 ,在选 择设计 地震 动参 数时通 常采 用 以地 震危险性分析得到的场址基岩水平加速度反应谱 和峰值等地表基岩地震动特征为 目标函数 ,通过三角级数 构成 一个平稳 的高斯过 程 ,然后 乘 以时间 域非平 稳强度 包络 函数得 到非平 稳 的基岩 地震动 加速度 时间过 程 , 为考 虑相 位随机性 的影 响对应 每种 超越 概 率 分别 输 入三 个 以上 不 同随机 相 位 并得 到 相 应 的基 岩地 震 动 时 程 。 由此 可见基 岩水平 加速度 反应 谱 曲线 (目标 谱 )、强 度包 络线 函数 和 随机 相位 的选 择 标 准 ,直 接影 响 到 基岩 地震 动时程 的合成 结果 。 2.1 关 于基岩水 平加 速度反 应谱 (目标谱 )的选 择
兰州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兰州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发文字号】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发布部门】兰州市政府【公布日期】2005.05.16【实施日期】2005.07.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兰州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5月10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津梁2005年5月16日兰州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甘肃省防震减灾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进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和使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对建设工程场地及邻近区域进行地震危险性和地震地质稳定性分析、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复核、地震小区划及场地震害预测等工作。
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第四条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协同做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政府鼓励和扶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水平。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本标准的2、3、 6.1.3、 6.3.4、 8.2.3、 9.1.2、 10.5.2、 11.2.1、 12.1.2、12.2.1、 12.4.413.2.4 均为推荐性的,其余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17741-1999《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GB17741-1999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a) 重新划分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分级,工作内容和适用对象调整如下:——Ⅰ级工作的内容不变,明确了核电厂地震安全性评价属于Ⅰ级工作;——原Ⅱ级工作为现Ⅲ级工作,原Ⅲ级工作为现Ⅱ级工作;——Ⅳ级工作的内容由地震烈度复核变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
b) 删除了原文本的第4章“符号”和所有计算公式;c)增加了“发震构造”、“空间分布函数”、“弥散地震”、“超越概率”和“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5个术语及其定义;d) 增加了“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一章,并规定了具体工作要求;e) 调整了部分内容的层次和章节划分,修订了部分内容的技术要求,修改了部分文字的表述和措词。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聿贤、张裕明、高孟潭、唐荣余、陈国星、李小军、赵凤新、薄景山、徐宗和、金严、鄢家全、陶夏新、吴建春、杜玮、陶裕录、韦开波、冯义钧。
引言GB17741-1999实施4年来,在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及大型厂矿企业、城镇、经济建设开发区的选址,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发展规划及防震减灾政策的制定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修订依据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及4年来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经验。
对GB17741-1999进行修订的主要原因:a) GB18306-2001已不采用地震烈度表征地震动,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应与之协调一致;b) GB17741-1999中的工作分级已不能完全满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需求,应对工作分级进行调整,并对工作内容和要求作相应修改;c) 按GB18306-2001的使用规定,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需相应增加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的内容。
福建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
福建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福建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已经1996年5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陈明义1996年7月10日福建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系指通过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地震学、地形变等综合研究后,预测场地周围未来一定年限内可能发生的地震及这些地震对场地的影响,并对场地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提出意见。
其主要工作内容有:地震烈度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小区划、场地震害预测、场址及其周围的地震稳定性评价等。
第三条省地震部门负责管理全省城镇、经济开发区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第四条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可直接按《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所示的烈度作为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
第五条位于地震基本烈度区6度以上(含6度)区域的下列工程,可行性研究时,对工程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一)交通工程:1、公路与铁路干线的大型桥梁、中长以上隧道;2、铁路干线重要车站与铁路枢纽的通信、信号、行车、给水、电力等主要用房;3、高速公路、Ⅱ类以上机场,2万吨以上码头。
(二)能源工程:1、蓄水量1亿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和位于大、中城市区上游的I级挡水坝;2、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规划容量8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厂;3、装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厂或500千伏以上变电站、特别重要的220千伏变电站;4、省、地(市)级电力调度中心;5、核电站、核反应堆、核供热装置;6、供水、供气、供热、贮油工程。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Ⅱ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除I级以外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工程,主要是 指对社会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受地震破坏 后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使用功能不能中断 或在震后需要尽快恢复的重要的生命线建设工程等。如: 超高层建筑、博物馆、会展中心、影剧院等重要的公共建 筑,大型水电工程,跨大江大河的大跨度特大桥梁,重大 的交通工程,海洋石油平台,甲类电视塔等。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城市化已作为国家的发展战 略,城市的发展必须以国土利用规划为基础,不仅要考虑城市 布局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和辐射作用,也要考虑城市应处于 地震相对安全之处。因此,开展区域性地震区划或地震小区划 工作,对城市、大型厂矿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范围内 的地震安全环境进行地域的划分,展示不同地段间潜在地震危 险的差异,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防震减灾规划、重大工 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环境保 护等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区域工作的重点是,在对区域范围内资料收集和整理 的基础上,分析区域地震活动特征和未来地震活动趋势, 评价区域范围内地震发生的条件,判识区域范围内对场地 地震危险性有影响的发震构造,综合评价区域地震构造环 境和地震活动水平,为地震区带和潜在震源区划分、地震 活动性参数确定、地震构造区划分与弥散地震确定等提供 依据。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以收集、分析现有 资料为主,辅以必要的现场地震与地质调查工作。
由此可见,各类建设工程选址与抗震设防要求的 确定、防震减灾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工作中都 应考虑地震问题,都涉及到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工作。对应开展工程场地地震安全评价的具体建设工 程或项目,国家、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 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已经有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抗震设防要求
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防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城乡建设的全过程。
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是指各类工程结构按照规定的可靠性要求,针对可能遭遇的地震危害所采取的工程和非工程性措施,而抗震设防要求,是为了更好的规范抗震设防工作的实施。
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即确定建筑物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纠错编辑摘要目录• 1 分类• 2 抗震设防依据和分类• 3 确定因素• 4 抗震设防要求• 5 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为本词条添加视频和组图相关影像•日本房屋如何抗震抗震设防要求 - 分类一、抗震设防依据和分类《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1.0.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1.0.4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3.1.1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3.1.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 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2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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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问题解答2005-09-13一、什么叫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防要求是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制定的必须达到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
它是综合考虑地震环境、工程的重要程度、允许的风险水平及要达到的安全目标和国家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来上确定的,主要以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表述。
简单地说:就是在工程建设时设立防御地震灾害的措施。
抗震设防通常由三个环节来实现: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即确定建筑物必须达到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抗震设计,采取基础、结构等抗震措施达到抗设防要求;抗震施工,严格按照抗震设计施工,保证建筑质量。
上述三个环节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是国家用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执行的。
二、如何正确使用第四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一)新建、扩建、改建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和已建一般工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抗震设要求进行。
(二)本标准的附录A(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附录B(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的比例尺为1:400万,不应放大使用。
(三)下列工程或地区的抗震设防要求不应直接用本标准,需做专门研究。
A、抗震设防要求高于本《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抗震设防要求的重大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核电站和其它特殊要求的核设施建设工程;B、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两侧各4公里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C、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大城市、大型工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以及新建开发区等。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有什么关系?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是确定抗震设防的重要前提和依据。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一种科技行为,是地震科技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体现,凡是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都可以在资质确认的范围内从事此项工作。
而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是一种政府行为,其带有明显的强制性。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经授权的评审机构审定通过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根据审定的结果,综合工程的类别和重要程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具有法律效力。
四、为什么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一)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这是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四川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第九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是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工程建设的百年大计。
(二)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能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既科学合理又经济安全,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不同于一般建设工程,如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简单套用烈度区划图进行抗震设防,显然缺乏科学依据,。
如果设防偏低,将给工程带来隐患,如果设防偏高,则会增加建设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通常从7度提出高到8度工程投资增加10—15%)。
(三)根据四代区划图使用说明规定,对于地震研究程度比较差的地区和烈度区分界线两侧各4公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不能使用烈度区划图,必须通过地震安全性评价后,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四)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我国抗震设防技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也是科技进步的要求。
随着抗震技术的发展,单一的烈度值已经不能满足抗震设计需要,而进一步要求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条件,提供场地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例如对于特大型桥梁、高层建筑等应考虑长周期地震波(远震)的影响。
五、四川省规定哪些工程和地区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川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于2001年1月3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实行。
该《规定》对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现列表如下:备注:表中所指重点监视防御区指国家和省圈定和甘孜、阿坝、凉山、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乐山、攀枝花、自贡、宜宾、等市(州)所辖区域。
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防震减灾规划》。
和《四川省防震减灾十五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中(川府发[1999]71号),明确了绵阳市是四川省防震减灾重点监视防御区。
必须依法设防。
六、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地震基本烈度鉴定与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场址及周围活断层评价、设计地震动参数的确定(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场址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场区地震灾害预测等。
这些工作内容不是所有工程都要做的,而是根据工程重要程度和安全的需要来选取其中的相关项目。
七、工程地质勘察能否代替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地质勘察绝对不能代替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主要因为地震安全性评价与工程地质勘察在工作内容、范围、勘察手段、深度、分析的角度、方法、技术标准和提供的结果等方面,存在根本性的差别。
工程地质勘察:通过勘察、测试,分析建筑工程场地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基的承载能力,提供基础设计和施工需要的工程地质资料。
其工作范小,勘察深度限于地表下数十米,着重从静力学的角度解决保证基础工程对建筑物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的有关问题。
勘察工作是依据有关地质勘察规范。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通过物化探测手段和地质地貌调查,以及现场测试和室内试验等,分析研究工程建设场地周围25公里至150公里范围(远场区)、25公里范围内(近场区)的地震地质环境和地震活动环境,重点判定近场和场址内地震构造的位置、规模、性质、评价其活动性,鉴别发震构造,研究地震活动规律及其与地震构造的关系,判定区域内潜在震源区的分布及其有关参数,确定地震衰减规律、工程场地动、静力学特性,采用概率分析方法计算工程安全所需概率水准下,建设场地未来可能遭受到的最大地震影响,给出相应的基岩或土层设计地震动参数,为建筑物的抗震设计提供依据。
地震安全性评价有专门的技术规范。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有关部份工作可以利用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八、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有无技术标准?地震安全性评价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GB17741—1999)进行。
按照规范规定,根据工程重要程度,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共分四级,各级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和确定性分析,能动断层鉴定、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二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分析和地震小区划;三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的概率分析,场地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四级工作依据现行的《第四代区划图使用规定》对需要进行地震烈度复核者,复核地震基本烈度,进行危险性概率分析。
九、如何正确使用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1、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必须经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后,由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再进一步确定工程抗设防要求,方可适用于建设工程抗设防。
未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不得作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依据;2、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施工。
十、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是如何管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是由县级以上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负责,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业主,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或立项阶段主动到当地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填报登记表,确认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等级。
承担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以上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核发的相应等级许可证书、技术人员等级上岗证书,并在当地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登计备案。
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范围经省以上地震安全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报同级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审定,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由国家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审定。
十一、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有哪些管理制度?地震安全性评价有以下行业管理制度:1、许可证制度:对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实行许可证制度,许可证分甲、乙、丙三级,甲级许可证由国家地震局核发,乙、丙级许可证由省地震局核发,并定期审核验证。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持有《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许可证书》并在许可范围内承接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2、上岗证制度:对于从事地震安性评价工作的个人,实行上岗证制度,经考核通过的个人发给上岗证书,上岗证书分甲、乙、丙三级,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书》,评价证书由省以上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核发。
十二、有关地震安全性评价违法责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44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有关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或者不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川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不申报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有关规定追究项目业主的责任和处以罚款。
十三、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效果如何?(一)广东新丰江水库建设前未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坝按地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
水库建成蓄水后,小地震活动频繁,后经地震安全性评价认证,对大坝按8度进行了抗震加固。
在完成加固的第二天,距离大坝1公里处发生6.1级地震,震中烈度为8度,加固大坝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特大灾难,保护了千万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大坝加固的费用相当于原投资的一倍,如果大坝地设计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再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根本不需要投入这么多投资加固费。
(二)河南省小浪底水库工程,由中美联合设计,原由美方提出按地震加速度0.315g 进行抗震设计,后经江苏、河南省等地震局对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降低了地震加速度值,美方采纳了结果,降低了工程造价约4亿元人民币。
(三)七五期间,国家建材局在山东省建设投资约5.7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130万吨、全国最大的水泥厂,其设计主厂房高达100米,由于该项目设计前未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1987年4月施工开挖时,发现有断层,且规模较大,被迫停工,补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修改设计,使工程延期半年之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四)云南丽江机场在1994年建设时,按规定做了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合理地进行了抗震设防,从而抵御了1996年2月3日发生在丽江的7级大地震的袭击,使得机场指挥中心及其它重要设施完好无损,保证了救援队伍及中央慰问团及时到达灾区,为救灾赢得了时间,发挥了巨大的保障作用,有效地减轻了地震灾害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