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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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领用制度(4篇)

劳保用品领用制度(4篇)

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劳保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身体健康和安全的一种物品。

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领用是企业保障职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确保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许多企业都建立了劳保用品领用制度。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劳保用品领用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劳保用品领用制度的内容1. 劳保用品的范围和种类:根据工作环境和工种的不同,企业需要提供不同类型的劳保用品。

常见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口罩等。

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应明确规定提供的劳保用品种类和使用范围。

2. 领用申请和审批流程:企业应明确规定劳保用品领用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一般情况下,员工需要填写领用申请表,并经过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领用劳保用品。

领用申请表中应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领用数量和理由等。

3. 领用条件和限制: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应明确规定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条件和限制。

例如,只有通过劳动保护培训的员工才能领用劳保用品,领用劳保用品的数量和频次等。

4. 劳保用品的保管和维护:领用劳保用品后,员工应负责妥善保管和维护。

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应明确规定员工应如何妥善保管和维护劳保用品,避免损坏或丢失。

5. 劳保用品的报废和更换:劳保用品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进行更换。

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应规定劳保用品的报废时间和更换规则,确保及时将老化或破损的劳保用品替换为新的。

二、劳保用品领用制度的重要性1. 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劳保用品领用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员工对个人安全的重视程度。

通过劳保用品的领用和使用,员工可以更好地意识到工作环境的危险性,并主动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安全。

2. 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劳保用品是预防工伤事故的重要保障。

通过规范劳保用品的领用和使用,可以减少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工伤事故的发生。

例如,穿戴安全帽和防护鞋可以减少头部和足部受伤的风险。

3. 提高生产效率:员工在使用劳保用品的情况下更容易集中注意力,减少工作中的疲劳和不适感。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

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2)是一项管理劳动者劳保用品的制度。

它涉及到劳动者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口罩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制度中的内容:1. 劳保用品的管理:劳保用品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储存和管理。

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劳保用品的品质、数量和时效性。

2. 配发标准: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需求。

3. 配发程序:明确劳保用品的申领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内部申请系统或直接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并及时发放劳保用品。

4. 个人用品管理:对于一些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如口罩、耳塞等,可以实行定期发放或者按需发放的管理方式。

5. 耗损管理:劳保用品可能会因为损坏、丢失或者过期等原因需要更换。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七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七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七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定义1.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职责2.1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2生产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3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选用与保管3.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生产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

生产部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3.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6定期校验和维护1)由生产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车间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3.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2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

一、原则1、按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放。

2、不同劳动条件下配发的劳保用品和更换周期不同。

3、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严重污染无法继续使用时,经审批可以“以旧换新”。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职责权限1、综合部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职工岗位制订、审核发放标准和范围,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和到期更换情况,建立员工劳保用品使用台帐。

负责对新员工及岗位变更人员、因破损需提前更换劳保用品申请的审批,并做好审批记录。

2、生产部和总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3、物管中心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按综合部审核的领料单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4、各部门负责按期更换劳保用品,负责提出新员工、岗位变更人员及未到期损坏更换的领用申请和初审。

四、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发放1、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备不同的劳保用品,见附表《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

2、发放办法(1)新员工入职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按照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由综合部审核后,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劳动用品自综合部审核领用后计算使用期限。

(2)因提前更换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综合部审核批准后,可以发放。

(3)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

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4)材料式样的选择。

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以保证安全可靠。

(5)工作服需按现有色系(灰白)、材质和样式配备(夏装轻薄透气,秋装厚暖),并绣制企业标志,由总务部按批量比质比价采购。

(6)安全帽采购要达到安全帽国家要求技术标准,选择小沿边安全帽,重量最好不超过400G;强度:经高温、低温、淋水处理后冲击力≤4900N;耐温性能:在-50摄氏度到100摄氏度情况下不变形;材质要求为ABS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的。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4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4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作业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

二、凡在本公司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施工作业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单位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保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保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四、劳保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五、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完善劳保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管理台账保存期限应到工程完全竣工后。

以保证劳保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工程项目部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保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188)、《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保用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项目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

七、工程项目部应当按照劳保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项目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

八、工程项目部采购劳保用品时,应查验劳保用品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报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采购劳保用品时,应当向劳保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有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保用品不得采购。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1、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根据生产中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劳动条件和不同工种,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4、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按现金发给个人。

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5、使用部门制定适用本部门工作特点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执行,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统一采购。

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须进行督促检查执行。

6、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在具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

7、对特种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8、部门员工须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使用不当:(1)劳动用品使用前应首先作一次外观检查。

检查的目的是认定防护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

(2)劳动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且达到标准要求,不得超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规定的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不达标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了解使用性能和佩戴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二冶金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的修订方案为了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我们在20xx年1月4日公司标准化建设会议上,要求各分公司调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实施和发放使用情况。

根据各分公司反馈回来的信息,结合现在的发放标准,经过20xx年3月22日下午董事会和经理办会议讨论通过,修订方案如下:一、小件劳动防护用品由分公司发放和承担费用1、小件劳动防护用品,指洗浴类(香皂、洗衣粉、毛巾等);手套类(线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绝缘手套等);口罩类(纱口罩、防尘口罩、防毒口罩、过滤纸等);眼镜类(电焊眼镜、电焊面罩、防护眼镜等)和耳塞。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一、发放和使用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1、综合科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

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储运科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条为保证职工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由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负责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公司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保用品的定义、范围: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1、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身心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办公室负责。

2、劳保用品计划。

各部门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办公室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

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员工定员的具体情况提出采购计划。

3、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计划表实地考察后,按照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每月____日前把公司所有岗位的劳保用品采购到位四、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1、使用范围。

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上岗工作的员工。

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

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试用期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2、劳保发放登记,员工领取劳保用品必须先填报物品领取单,待部门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领取。

3、特殊药品,如鼠药,一定要购买国家规定能使用的鼠药,应加强管理,要由专人保管鼠药,要有准确的品种,数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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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保护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伤害,规范劳动防护用品全过程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员工以及来访人员。

本办法适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

3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7.4.1对经验收合格的产品,清点入库保管;4定义4.1劳动防护用品又称PPE(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4.2 部门本规定所指的部门是指集团各单位所对应的职能管理的机构或人员。

5培训和资格各部门劳防安措负责人、管理员,专(兼)职安全员,人事员,财务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保管员需接受本规定的培训。

6职责6.1财务部门职责6.1.1确保企业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6.1.2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费用的结算;6.1.3对劳动防护用品库存情况的督查。

6.2采购部门职责6.2.1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资质审核以及产品安全质量的确认;6.2.2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6.2.3负责组织入库验收和对不合格品的处理。

6.3人事行政部门职责6.3.1负责离职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折价扣款的结算;6.3.2对更换、过期及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处理。

6.4仓储部门职责6.4.1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申请、入库、验收、保管、发放;6.4.2对所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记帐、盘点。

6.5安全部门职责6.5.1参与劳防安措物资供应商资质审核以及产品安全质量的确认;6.5.2组织编制劳动防护用品的年度费用预算;6.5.3协助采购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6.5.4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6.5.5参与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的验收;6.5.6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6各部门职责6.6.1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及发放;6.6.2部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账目的建立;6.6.3汇总部门劳动防护用品账目报财务部门;6.6.4部门更换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退库工作;6.6.5部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管理要求7.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的保护措施。

7.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7.2.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依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劳动者的防护要求进行购买;7.2.2优先采购获得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7.2.3为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要求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7.2.4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不仅要求产品的防护性能可靠,能确保使用者的安全和健康,而且还要求产品适用性能好,方便、灵活,使用者乐于使用,另外还要考虑成本。

7.3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7.3.1劳动防护用品在入库前须经对应的安全机构验收合格方可入库;7.3.2验收人员应依据产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7.3.3验收人员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等;7.3.4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拒绝接受及时退还供应商。

7.4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7.4.2做好产品标识,分类存放,按使用性质、使用范围、使用标准等,通过整理、整顿、清洁、清扫,使劳动保护用品规范管理;7.4.3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严格按照仓库保管要求做好存放工作,对防潮湿的劳动防护用品上架保管;7.4.4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库距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7.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7.5.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坚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须的则发,否则不发”的原则,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标准以外和新增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发放。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表1),发给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个人劳动用品发放卡;7.5.2需要头部保护的岗位,为员工配发一顶安全帽,使用期限为24个月;对登高作业人员,相应发放大挂钩安全带,使用期限为18个月;7.5.3对管理人员入厂时发放参照行政部的服装发放标准执行;对长期从事露天作业为主的员工,发给雨衣、雨靴,使用期限24个月;7.5.4冬季根据地域或工作性质等因素发给需要的员工防寒衣,使用期限为24个月。

防寒衣的发放时间,从每年的十二月份开始,到次年的三月底结束(凡发放期间内不在公司服务的员工不予发放,即四月份以后进公司员工不补发,要到十二月份再发);7.5.5对接触有毒有害、粉尘的作业者,发给防毒或防尘口罩,使用期限均为12个月,其中滤毒罐可按实际需求定期更换;7.5.6凡生产操作中必须长期使用防护眼镜的工种,如喷涂、焊接、切割、专职打磨砂轮等工种的员工,可发给焊接护目镜或平光防护眼睛,焊接护目镜使用期限为12个月,平光防护眼镜使用期限为6个月;7.5.7对暴露在强噪声环境中的员工,发给耳塞,使用期限为6个月;7.5.8根据不同工种及其劳动条件,按员工工种标准和人事动态,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从事多种作业者,按其主要工种标准发给,不得重复多领;7.5.9改变岗位者,原劳动防护用品凡适用的继续使用,不足部分应补发,多余的部分折价归己,否则不准领新的劳动防护用品;7.5.10新进公司员工的工作服,首次发放两套,以后每年按标准发放。

各部门为新进员工首次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一律凭人力资源部的员工配置单;7.5.11员工请假(包括事、病、伤、产假、脱产学习等)连续六个月以上者,所有防护用品停止发放,其原有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须依次顺延。

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将缺勤动态送相关部门;7.5.12领取集体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爱护使用,用后要及时交回,丢失、损坏按质按价赔偿;7.5.13在紧急情况下,因抢险救灾、抢救国家财产、从事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工作或灾害原因造成劳动防护用品丢失、损坏,并有可靠证明的,经安全部门同意可补发,使用期限按补发之日计算;7.5.14员工在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时要由部门劳防安措管理员统一开具“领料单”,加盖部门公章,由发放人根据规定核发登记,作为领用记录凭证;7.5.15聘用离退休人员、实习生等来公司工作的,凭人力资源部动态核发劳动防护用品,离开公司时需按本规定7.8条款办理手续;7.5.16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按领用人性别、身材等情况,由各部门根据登记意见核发。

7.6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7.6.1所有劳动防护用品都在产品包装中附有安全使用说明书,使用者应仔细阅读,正确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发现有不按要求使用,应及时指正进行批评教育;7.6.2在使用前应检查其外观,发现不符合现场使用要求的,应停止使用,由部门安全员确认批准后更换;7.6.3劳动防护用品是根据劳动条件发给个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公共财物,不属私人生活福利品。

员工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爱护和合理使用。

不得修改样式,涂改编号标志,涂抹颜色,更不得私自变卖,违者按情节轻重作处理,并责令赔偿;7.6.4除工作服、衬衫、安全鞋以外,其他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执行以旧换新的规定。

不得任意报废处理,若个别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到期无效损害或遗失,须按原价20%赔偿方准予更新;7.6.5公司内部调动工作,如果与原发放的防护用品相同,应办理转移手续,如与原发放的标准不同,应办理交还手续,交还和新发放劳护用品以人力资源部人事异动单为准;7.6.6员工调动离开公司前,应办理归还手续,否则按原价的20%到80%的比例折价赔偿;7.6.7为了使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安全环保部应组织相关部门于年前制订集团次年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下达预算额;7.6.8凡属临时借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后应及时归还;如不归还,将在新领劳动防护用品时顺延时间或罚款;7.7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7.7.1安全部门及仓储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入库、发放等台帐,各部门做好新员工和使用到期的发放和更换,以及部分退库等工作;7.7.2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时限进行更换,对遗失和未到期而损坏的,查明原因,进行赔偿后更换发放;7.7.3发给员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个人妥善保管,丢失、损害由个人负责;如确因工作需要更换补发,按劳动防护用品进库价及使用期限折价赔偿后更换补发;7.7.4工作服、衬衫、安全鞋、防寒服、雨衣等发放到个人,已使用或清洗的,一律不予更换,员工在登记尺寸时务必正确;如有变化及时到部门更改已登记的尺码,否则责任自负。

7.8劳动防护用品的注销报废7.8.1仓储部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7.8.2对更换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时作报废处理;7.8.3员工调离本公司时,个人所领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未到期的,必须按进库价折价收费;没有到主管部门办理注销劳动防护用品手续,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调离手续;7.8.4员工离休、退休可不退交劳动防护用品,但必须办理注销手续;7.8.5损坏、遗失劳动防护用品的,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处理意见及核价审核后,才可至部门领取,相关费用由人力资源部在薪资中扣除。

7.9检查与考核7.9.1安全部门将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擅自提高发放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有关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7.9.2各部门劳防安措管理人员及安全员应对本部门的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8支持性文件无9表单9.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9.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9.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9.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单位/车间:发放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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