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行政执法大队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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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机关出勤考核制度

城管局机关出勤考核制度

城管局机关出勤考核制度背景介绍城市环境卫生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非常重视的问题之一。

而作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力量,城管局机关的出勤率直接关系到城市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然而,城管局机关出勤率的管理与监督存在问题,甚至出现了一些与出勤率相关的不良现象,如“骗考勤”、“假请假”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城市管理的公信力。

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城管局机关出勤考核制度势在必行。

制度内容1. 出勤记录的管理城管局机关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在规定的时间离岗。

为了确保出勤情况的真实可靠,城管局机关应该对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出勤记录进行详细的管理。

具体而言,城管局机关应该在办公室门口设立考勤机,并规定每天上班的时间和下班的时间。

考勤机通过读取员工的工作证,记录每位员工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

同时,城管局机关应该将考勤记录电子化,并将记录储存于安全可靠的服务器中,以便各级主管部门及时查看。

2. 出勤考核的评分标准城管局机关应该对各位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出勤考核评分。

出勤考核评分的标准应该具体、公正、科学。

评分标准应包括的内容如下:•出勤率。

出勤率是衡量员工固定时间内出勤是否到岗的最直接指标,城管局机关应该设置出勤率的考核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出勤率低于标准者视为未到岗,本人将无法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

•迟到情况。

员工迟到是一种冲击工作规范的行为,会影响团队的工作效率。

因此,城管局机关应该设置迟到次数及时长的考核标准,依照标准给予相应的扣分。

•早退情况。

员工早退可能存在不同的情况,如临时有急事等。

城管局机关应该制定相关的早退标准,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测定早退扣分。

•请假情况。

请假情况属于休息的正常渠道之一,城管局机关可以考虑为员工设置一定的请假次数,并根据员工请假的适当性、合理性给予额外的加分。

3. 出勤考核的管理城管局机关应该建立合理的出勤考核体系,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出勤考核的管理规定应包括以下内容:•考核频率。

城管行政执法大队考勤制度

城管行政执法大队考勤制度

城管执法大队考勤制度一、作息时间大队实行每周7天工作制上午 8:00 ――12:00下午 14:00――17:30遇集中行动,在办公室及工作区域以外的工作场所:队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迟到每分钟扣1分。

全体队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每通知不到1次扣2分。

二、违纪界定队员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指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2分;迟到一小时的每次扣3分;超过1小时当作旷工处理。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1分;30分钟以内扣2分;30分钟以上每次扣3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一月内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3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扣5分。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扣2分;造成重大事件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

病假每日扣1分。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事假每日扣1分。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5、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 给假10天五、批假权限1、病事假:半天以内由中队长批准;1天以内由大队长批准;2天以内由征迁局局长批准;三天及以上由示范园区分管领导批准。

城管局考勤制度

城管局考勤制度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时上下班,不得中途溜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按旷工论处,上班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得打牌、赌博。

上述行为发现一次取消全年评先资格,并在全局大会上通报批评。

二、机关人员使用指纹考勤系统进行打卡签到,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统计签到情况,每月月末直接交予局长审核。

三、机关人员请假应按级请假,科员请假半天内可口头请假,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内需书面请假条,由主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需书面请假条,由局长批准。

科室责任人请假一天内由主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副职领导请假由局长批准。

四、婚假、产假、丧假、轮休假要报经局长批准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病假三天以上须有医院的证明。

全年累计病、事假满三个月者取消全年目标管理奖金及轮休假。

五、机关人员应积极参加上级和局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和活动,无故不参加或迟到早退者,年终考核均不能评为优秀。

最新整理城管局工作考勤制度.docx

最新整理城管局工作考勤制度.docx

最新整理城管局工作考勤制度一、队员考勤签到制。

办公室统一制作“城管监察大队各小组上班签到表”,队员自己签到,督查组不定期到各中队督查上班情况,签到结果纳入对队员的年终考核内容。

二、组长、队长及办公室人员实行上下班考勤签到制。

签到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40以前、中午11:40以后、下午14:40以前、晚上17:40以后。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应向办公室电话报告,办公室统一注明去向。

三、会议、学习、集体活动实行点名考勤制。

凡是通知参加会议、学习和集体活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办公室统一点名站队,凡是未按时到达的视为旷工。

四、应对突发事件实行紧急结合制。

所有队员应长期保持电话通畅,确保24小时开机。

凡是得到紧急结合通知,必须在接到电话的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待命,对无正当理未到达的,视为旷工一次。

五、代岗制凡是听到本系统领导或办公室电话,应无条件接听,因故不能接听的,应在两个小时内回复,问清事,说明情况。

对一次未接电话而又未回复的,记旷工1次。

对连续记旷工2次以上的,局纪检组约谈教育,连续3次记旷工的,责令其待岗。

待岗期间,发半月工资,养老保险个人承担(单位代缴的在工资中扣除)。

队员待岗期间,应每日按机关作息时间到办公室学习,经本人申请,大队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恢复上岗。

连续待岗30天的,将被劝其辞退。

六、督查制。

大队不定时进行例行检查和督查。

凡是在上班期间脱岗、饮酒、打牌、娱乐、着装不整或工作不在状态的,一律视为旷工。

七、奖惩。

考勤和督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考核奖惩。

综合执法局考勤制度

综合执法局考勤制度

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考勤制度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工作落实,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队员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

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10以前,下午2: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见附表)。

具体工作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综合执法局实行指纹考勤制度,在宝业基地、公用事业管理科、城管大队各设置一台指纹考勤机,局工作人员可以在任一台指纹考勤机上参加考勤。

四、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综合科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

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

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

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综合科方可。

五、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

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

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2天必须向局长请假。

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

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请假条交综合科汇总。

各科、室、大队、中心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由局长审批。

六、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七、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

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本制度由综合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部门打卡制度模板范文

行政部门打卡制度模板范文

行政部门打卡制度模板范文为了加强行政部门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行政部门打卡考勤制度。

以下是行政部门打卡制度模板范文:一、打卡人员1. 在公司行政部门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二、打卡时间1. 上班时间:上午9:00-9:30签到,下午18:00-18:30签退。

2. 打卡时间精确到分钟,超过规定时间未打卡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三、打卡要求1. 员工需使用公司提供的打卡设备进行打卡,严禁代打卡、漏打卡现象发生。

2. 员工因故无法按时打卡,需提前向上级汇报,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考勤统计1. 行政部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

2. 统计数据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薪酬发放等方面的依据。

五、奖罚措施1. 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可获得全勤奖100元。

2.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第三次及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 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给予警告处理,连续两次及以上忘打卡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六、特殊情况处理1.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2. 员工因病、事假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打卡时间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制度执行与监督1. 行政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确保打卡制度的落实。

2. 行政部门定期对打卡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打卡设备正常运行。

3. 员工有权监督打卡制度的执行,对违反打卡制度的行为有权向行政部门举报。

八、制度修订1. 本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有变更,需经过公司领导批准。

2. 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部门所有。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目标考核管理细则【最新版】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目标考核管理细则【最新版】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目标考核管理细则【最新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目标考核管理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正规化建设和科学管理,营造健康、良好的工作环境,切实提高各项工作效率和成绩,确保九龙县城区市容市貌能得到有效管理,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打造一支“虎狼之师”队伍的要求,使“想干事的同志干成事,能干事的同志有其位”,充分体现奖勤罚懒,鼓励先进,坚决打破“吃大锅饭”和“出工不出力”等不作为和消极怠工等现象,依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各项规章制度及执法大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在编在岗的正式队员及辅助人员目标考核管理细则如下:一、总则参加本细则考核的为城管执法大队的所有队员。

县局分管领导、大队领导、巡逻组组长为考核主体,负责对城管执法大队的所有队员进行考核,考核以月度为单位,每人月基础分为100分,每月考核分由大队考核组负责统计、排名、公示、备案,排名在大队产生。

被大队查出的违纪行为,按细则条例扣分;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出的违纪行为,按条例的两倍扣分;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上部门、县级领导及新闻媒体曝光的,视情况扣三到五倍分数。

队员每月考核成绩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备案,作为评选先进、职务晋升发放各类奖金的依据,并将直接与目标奖发放挂钩。

考核办法:1、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工作由城管执法大队自行完成。

2、不定期考核。

要求除了考核主体成员之外,还需有两名普通队员参加。

督查结果由城管执法大队通报。

3、上级督办的专项任务考核。

上级领导交办的重点任务要按指定的要求并在指定的时限之内完成,若未完成,由城管执法大队予以通报。

目标奖计算公式:所有队员年度实发目标奖=年度应发目标奖×个人年度平均成绩÷100考核结果在年终或依法指定时间兑现,所有扣除金额公开,用于对优秀队员的奖励。

二、个人业务业绩考核项目及细则1. 未按规定做好工作日志记录、学习笔记以及弄虚作假的,每次扣2分;在县局、大队组织的业务培训考核中,一次不合格,扣5分;第二次考核不合格待岗学习,扣10分,第三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队员年度考核不合格;2. 严禁城区内出现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地进行营销、宣传、咨询、募捐等活动,巡逻组未及时处理的,每人每处扣2分;3. 城区管理出现越门出摊、占道棋牌现象超过规定次数(一类街道1处;二类街道2处)以上的,巡逻组未及时处理的,每人每处扣2分;4. 城区内出现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超过规定次数(一类街道1处;二类街道2处)以上的,巡逻组未及时处理的,每人每处扣3分;5. 城区内出现“牛皮癣”等乱张贴、乱涂画等情况(一类街道2处;二类街道3处)以上,巡逻组未及时处理的,每人每处扣0.5分(橱窗以不贴在玻璃上为准);6.城区内出现移动招牌或灯箱超过1处的,巡逻组未及时处理的,每人每处扣1分;7. 城区内出现乱牵乱挂、乱堆放现象超过规定次数(一类街道1处;二类街道2处)以上的,巡逻组未及时处理的,每人每处扣2分;8.城区出现建筑垃圾乱倾倒和路面污染现象而未及时发现和处置的,每人每处扣1分;9. 在开具文书和现场取证的过程中若出现文书制作错误或者证据无法采用的,每次扣制作人1分,并扣配合制作人0.5分;10. 未及时报送相关文字材料、信息或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除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1分;11.路段内出现其他环卫、绿化、市政等相关部门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大队的,每次每处扣1分;对于职责范围内通过努力不能及时处理或反复性强等重难点问题,应及时上报并保持持续性,严禁一味采用“运动式管理”等突击方式,对重难点问题应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必须具备充分的日常工作视频资料,由视频资料组成的证据链必须清晰,严谨。

行政人员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人员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我单位行政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行政人员。

三、考勤打卡时间1. 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冬季作息时间)。

2. 下班时间:根据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下班。

四、打卡考勤方式1. 行政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指纹、人脸识别、IC卡等方式进行打卡。

2. 行政人员必须亲自进行打卡,不得代打卡。

五、考勤打卡要求1. 行政人员须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2. 如因特殊情况需迟到、早退,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3.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打卡,须在当日内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勤打卡记录1. 行政人员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每月底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汇总。

2. 行政人员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可在次月第一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七、考勤打卡处理1. 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扣半天工资;迟到1小时,扣全天工资。

2. 早退: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 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1天扣罚2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 事假: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特殊情况处理1. 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打卡的,须在事后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因单位组织活动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打卡的,须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

九、监督与执行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行政人员的考勤打卡工作负总责。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行政人员的考勤打卡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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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大队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大队实行每周7天工作制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遇集中行动,在办公室及工作区域以外的工作场所:队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迟到每分钟扣1分。

全体队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每通知不到1次扣2分。

二、违纪界定
队员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指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2分;迟到一小时的每次扣3分;超过1小时当作旷工处理。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1分;30分钟以内扣2分;30分钟以上每次扣3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一月内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3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扣5分。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扣2分;造成重大
事件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

病假每日扣1分。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事假每日扣1分。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半天以内由中队长批准;1天以内由大队长批准;2天以内由征迁局局长批准;三天及以上由示范园区分管领导批准。

请假手续送大队内勤员备案。

2、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大队实行每日签到制度,队员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到(每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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