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聘任制公务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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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关于我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实践探索和思考

工作总结:关于我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实践探索和思考

工作总结:关于我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实践探索和思考自20世纪中期西方国家建立现代公务员制度以来,事务类公务员的永业制成为该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

百年之后,伴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无一例外地对公务员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那就是打破“无过失不受免职”的职务常任制做法,推行政府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合同雇佣制度。

就连一贯强调终身雇佣的日本,也提出在金融、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性较强岗位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合同雇佣制。

这类公务员各国称谓有异,人员范围大小不一。

根据有关文献,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合同聘用公务员分别占公务员总量的45%、81%、85%和100%。

在我国,这类公务员的法定称谓是聘任制公务员。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务员聘任制起步晚、底子薄,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

随着《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的新近出台,破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命题尤为紧迫。

一、对我国聘任制公务员的理解从公务员法理角度,追根溯源,新中国聘任制公务员这一概念最早缘起于1993年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该条例第45条规定:“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200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更是明确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在上海和深圳首批城市试点工作基础上,2011年中组部、人社部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经中央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这是我国首次正式明确聘任制公务员概念。

由以上概念可知,界定聘任制公务员有四个基本标准:一是从编制来看,聘任制公务员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二是就职责而言,聘任制公务员依法履行公职;三是从待遇来看,聘任制公务员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等;四是就任用而言,聘任制公务员以合同形式聘任。

浅谈公务员聘任制

浅谈公务员聘任制

打破铁饭碗激活“鲇鱼效应”——试谈我国公务员聘任制趋势近年来,公务员人浮于事且丑闻频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公务员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甚至微博调情屡屡见诸报端,在带来恶劣社会影响的同时也引出了一个老问题:如何才能解决政府部门人浮于事的现状,提高行政效率?这个老问题久久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成为了一个政府难题和改革死角。

或许,方兴未艾的公务员聘任制度能给我们一些启迪和希望。

什么是公务员聘任制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

其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聘任制的是机关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聘任制公务员要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

不实行公务员法有关录用、职务任免、职务升降、交流、辞退、申诉和工资福利等规定,其聘任年限、职位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以及聘任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由聘任合同规定。

在此需要指明的是,聘任制公务员同样也是国家公务员,是签订合同的公务人员,在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内不会被随意开除或者下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011年12月29日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12我国将努力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建设。

尹蔚民表示,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日趋完善,制定实施了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深入推进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试点,参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明年我国将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事业单位将大力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

近日,江苏、湖北、河南、四川等地均表示,2012年将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度。

这意味着该制度将在全国陆续铺开。

2007年,深圳最早进行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历时5年。

广东省常务副省长肖志恒称,深圳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29•【文号】•【施行日期】2017.09.19•【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2017年9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规范公务员聘任工作,保障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第三条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机关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第四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位设置与招聘第五条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

聘任为领导职务的,应当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是指具有低替代性,要求具备经过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职位。

辅助性职位,是指具有较强事务性,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的职位。

第六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七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制定职位设置与招聘工作方案。

职位设置与招聘工作方案包括聘任事由、编制使用情况、拟聘职位及名额、资格条件、待遇、聘期、招聘方式、程序等内容。

聘任制公务员有哪些优点

聘任制公务员有哪些优点

聘任制公务员有哪些优点聘任制打破了‘铁饭碗’,让公务员端起了‘瓷饭碗’,树立了职业危机意识。

其优势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管理丰富了单位管理手段,在适度增加公务员职业危机感的同时也激发了其工作动力,提高了管理效能;二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对公务员相关权益的保障更加科学充分,也降低了单位“二次选人”和公务员“二次择业”成本,有利于促进人才在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间流动;三是与委任制公务员同工同酬并有均等的晋升机会,保障了聘任制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有利于吸引和激励公务员长期、勤勉为政府服务;四是聘任制公务员普遍能力强、素质高、态度好,许多人已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并对委任制公务员队伍形成了一定“鲶鱼效应”,激发了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五是实行聘任制可以满足政府机关对特殊岗位的用人需求。

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发展,我国公共管理事务日益复杂,专业性不断增强,传统的公务员大多是通用型人才,知识面较宽,但缺乏适应政府工作特殊岗位的专业技术。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政府机关需要高级信息技术、城市规划、金融规划等人才。

机关短时间内又难以培养出来,有的也不可能通过机关自身培养,只能采取引进的办法。

传统的管理制度和薪酬待遇不足以吸引这些专门技术人才,即使来了也留不住,只有面向社会,运用市场的手段加以解决,才能吸引并留住优秀专门技术人才。

六是协议工资可以激励聘任制公务员。

对聘任制公务员可以采用协议工资制,这是《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就是为了不受常任制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束缚,对特殊人才采用特殊待遇,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双赢原则。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比如高级鉴定师等,在行业中收入很高,如果政府机关需要这些人才,不能只让这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做无私奉献,或者通过灰色收入等解决,那是制度设计的缺陷。

而现在制度中,事先就设计出专业性较强岗位人员的工资制度,这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

工资作为物质利益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调动聘任制公务员积极性的主要手段。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公务员聘任制是指国家对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的制度。

公务员聘任制在我国具有重要的作用,不仅关系到国家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干部队伍建设和国家形象。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研究和解决。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选拔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目前,我国公务员的选拔过程主要依靠公务员考试,这种方式容易导致应试教育和应试能力的过分强调,而忽视了对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由于公务员职位往往是通过编制获得的,导致公务员聘任制存在“岗位锁定”和“编制挂靠”等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改革公务员的选拔机制,推行综合评价的选拔方式。

除了考试成绩外,还应该将综合素质、能力和业绩纳入考量,更加注重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察,打破应试教育的局限。

应该加强对公务员编制的管理,推动实现岗位和人员的解耦,使得岗位不再依附于编制,从而打破编制挂靠和岗位锁定的问题。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主要是按照机关设置和编制划定的,这种体制容易导致行政隶属关系过于僵化和行政权力滥用的问题。

由于聘任制的缺乏,导致公务员的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和晋升机会不公平的现象比较普遍。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改革公务员的管理体制,推行权责清晰、管理灵活的制度。

要完善公务员的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与薪酬、晋升挂钩,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应该建立公务员的聘任制度,明确公务员职业发展的路径和晋升机会,提高公务员的职业获得感和幸福感。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职业道德不足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公务员存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破坏了公务员在社会中的形象。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加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培训和教育。

在选拔和培训公务员过程中,应该注重职业道德的考察和培养,引导公务员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和道德观。

要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问责,建立健全的内部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公务员职业道德问题,确保公务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公务员聘任制是指国家对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

公务员是我国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聘任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程度。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改进。

公务员聘任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选拔机制不合理。

当前我国公务员的选拔主要依靠公务员考试和录用考核,存在一些问题。

笔试内容偏重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查不够充分。

面试环节评价标准不够明确,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

考试和考核机构独立性不够,容易受到政治因素和人情关系的干扰。

第二,任用机制不科学。

我国公务员的任用主要依据是岗位竞争,往往容易出现任人唯亲、任用失当的问题。

一些公务员职位晋升陷入“祭祖式”模式,使得公务员流动性不足、激励机制不完善。

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国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存在一些漏洞,导致一些公务员缺乏必要的纪律性和廉洁性。

一方面,公务员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容易导致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导致公务员得过且过、缺乏创新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进行改进:一、完善公务员聘任制选拔机制。

加强考试科目和内容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增加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比重。

明确面试评价标准和程序,确保公正、客观和透明。

加强考试和考核机构的独立性,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

二、优化公务员任用机制。

全面推行公务员竞争上岗制度,坚持能力和业绩导向,避免任人唯亲和不当任用。

加强公务员的专业能力培养和职业发展,提高公务员的流动性和竞争性。

三、健全公务员管理体制。

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的纪律和廉洁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教育和培训。

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公务员的创新和主动性。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加强公务员的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公务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公务员聘任制是指国家对从事公共管理职能的人员进行聘用、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在我国,公务员聘任制是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高素质、高效能、廉洁的政府机关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不少问题,如选拔标准不严格、职业道德不够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加以解决。

一、问题分析1.选拔标准不严格目前我国公务员选拔标准存在不严格的情况,一些地方政府对公务员的选拔要求不高,以至于不符合条件的人也能进入公务员队伍,导致了公务员队伍的素质不高、工作效率低下。

2.职业道德不够规范一些公务员对待工作不够认真,工作态度敷衍了事,甚至有些人存在贪污腐败等不良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的形象和工作效率。

3.管理不到位公务员聘任制的管理部门不够专业化、规范化,导致了对公务员的监督和考核不够到位,一些不合格的公务员得以存留在机关内部。

以上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效率,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解决。

二、对策研究为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应该对公务员的选拔标准进行严格的规定和执行。

要求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通过统一的公务员考试和面试程序进行选拔,严格控制公务员的素质与能力,确保选拔出高素质的人才。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公务员建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念,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等不良行为,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3.强化管理监督加大对公务员的管理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全面评定,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监管和考核,确保公务员队伍的高效运转和工作表现。

以上对策的执行,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机关全力配合,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如此,才能够真正解决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的问题,实现政府机关高效运行和服务大众的目的。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政府应该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解决,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效率,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2017年9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规范公务员聘任工作,保障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第三条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机关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第四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位设置与招聘第五条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

聘任为领导职务的,应当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是指具有低替代性,要求具备经过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职位。

辅助性职位,是指具有较强事务性,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的职位。

第六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七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制定职位设置与招聘工作方案。

职位设置与招聘工作方案包括聘任事由、编制使用情况、拟聘职位及名额、资格条件、待遇、聘期、招聘方式、程序等内容。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设置与招聘工作方案,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省级以下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设置与招聘工作方案,按程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同意的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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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聘任制公务员管理
如何看待聘任制公务员管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很多人对公务员的印象就是铁饭碗,一辈子不愁吃穿,因为有编制这个坎,让很多人很难进入体制内。

如今公务员制度也在进一步改革,能者上的理念逐步推进,公务员不再是一些人的特权。

而且国家每年都会招聘一定数量的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我国一直在尝试公务员体制改革,让公务员队伍焕发青春,充满活力。

聘任制公务员的试行是对公务员体制改革的一次新的尝试。

其实机关单位缺少很多能人,但因为编制有限,再加上一些能力不足的人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占着岗位,使很多工作无法更好开展。

聘任制公务员向我们释放了很多积极信号。

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实行能者上。

能力是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品质,单位不需要混日子的员工。

就如同企业的激励机制,靠实力和成绩说话,而不是什么论资排辈和工作年头。

但是必须严格杜绝萝卜招聘和特权现象的出现,完善不胜任的辞退机制,真正做到留住胜任者,严防权力寻租。

任何好的政策都需要更好的落实,尤其是在落实过程中要严防腐败。

大刀阔斧的出台,不能以冷场结束,排除利益交换。

其实已经有地方尝试这种方式,小范围的试点还是可以的,关键在于不能雷声大雨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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