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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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

一、筹备阶段

1、由工会向党组织写出召开教代会的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会议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时间、代表团的组成、提案送交的截止时间、筹备组成员名单等内容;

2、经党组织批准同意后,向市教育工会上报“召开教代会报告表”,并向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宣传动员;

3、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备工作小组(负责秘书、宣传、提案、会务、代表资格审查),履行相应职责;

4、做好提案的收集和审理;

5、协商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6、协商议定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提案、福利)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7、起草筹备工作报告;

8、大会的主题文件应在大会召开前一周发到代表手中,以便代表充分发表意见。

二、预备会议的一般程序

1、筹备组报告本次会议的筹备情况;

2、如召开代表大会的应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换届);

3、报告本次会议提案征集的情况;

4、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5、通过大会程序;

6、通过表决方式。

三、正式会议的一般程序

1、主持人报告应到和实到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则宣布本次会议有效;

2、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介绍领导和来宾;

4、宣布大会议程;

5、致开幕词;

6、领导、来宾致词;

7、行政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8、听取提交大会审议的其他报告和方案;

9、分组讨论审议报告和方案;

10、主席团听取讨论情况的汇报;

11、对提交大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议案进行表决;

12、通过大会决议;

13、评议干部;

14、致闭幕词;

15、奏国际歌,大会闭幕。

届次教代会提案表

单位:提案编号:

提案人单位

附议人

案由

提案内容

提案人建议

措施

提案组审查

意见

提交部门

有关部门对提案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答复或处理后请于月日前送回工会)负责人:年月日

提案人对有关部门的答复和处理后的意见:

(请提案人阅过签字后于月日前送回工会)提案人签字:年月日最后处理意见归纳:

经办人:年月日说明:1、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或以上正式代表附议。

2、本提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送实施部门。

召开教代会报告表

单位届开会

时间

预备会上次大

会召开

时间次正式会

正式表人数其中教师

代表

列席代

表人数

其中特

邀代表

收到提案数确定

立案数

上次会议提案

落实情况(%)

正式代表培训方式及时间审议文件送到代表手中时间

本次会议议题议程安排

拟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的

文件、决议表决

方式

教代会选举事项

选举

方式

备注市教

育工

会意

年月日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于召开正式会议前一周报送市教育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单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届序第届次教职工数教代会代表数

会议时间

应出席会议人数实际出席人数主持人大

提案情况征集

提案件

提案人人次立案优秀提案内容

分类

行政管理队伍建设

教学科研生活福利

已解

答复满意率上次大会提案办结率

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文件及表决结果大会选举事项及结果

评议校级领导干部数评代表满意率(优秀率)

评议中层干部数议

另附表

报告单位意见学校工会意见:

年月

日(章)

行政意见:

年月

日(章)

党组织意见:

月日(章)说明:本表于教代会闭会后两周内,送市教育工会备案。

即墨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更好地落实《即墨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特提出以下实

施意见。

第二条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三条中小学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第四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组织教职工参加对学校各种形

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章教代会的组织和制度

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局属学校以校为单位,乡镇学校以乡镇为单位,教职工在60人以上的单位设教职工代表大会,不足60人的单位可设教职工大会。

第六条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主席团成员一般7—11人,由本单位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和教师、职员工人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不少于半数。主席团成员应由工会召集各代表组长会协商,从教职工代表中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代表充分酝酿后,在教代会预备会议上选举产生。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召开大会;

2、审议通过大会议程;

3、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小组对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

4、研究大会议题中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

5、主持选举。

第七条教代会按组室或学区片为单位设代表组,正副组长由代表民主推选,其任务是:

1、会前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征集提案。提出大会议题和建议;

2、会议期间,组织代表审议学校重大决策,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3、闭会后组织传达大会精神,引导教职工落实大会决议,代表本组教职工参加工会召开的联席会议,研究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处理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教代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小组。一般设立教书育人小组,规章制度小组,生活福利小组,评议监督干部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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