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会章程
大学同学会章程

大学同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同学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与合作,提升同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同学会是由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依法注册并合法登记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大学同学会的宗旨是:团结校友,服务校友,促进校友之间的交流与发展。
第四条大学同学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校友聚会、学术讲座、社会公益活动、校友企业交流等。
第五条大学同学会的名称为“XX大学同学会”,简称“XX同学会”。
第六条大学同学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利、民主决策、公开透明。
第七条大学同学会的管理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二章会员大会第八条会员大会是大学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第九条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1. 审议和决定重要事项,如章程的修改、理事会的选举等;2. 讨论和决定大学同学会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3. 监督和评估大学同学会的工作;4. 其他与大学同学会相关的事项。
第十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决定召开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全体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的决议需要经过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章理事会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大学同学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执行大学同学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2. 组织和协调大学同学会的各项活动;3. 维护和发展大学同学会的合作伙伴关系;4. 监督和评估大学同学会的工作;5. 其他与大学同学会相关的事项。
第十四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其中会长和副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由理事会推荐并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会长召集,并提前通知理事。
第十六条理事会的决议需要经过全体理事的多数同意方可生效。
第四章秘书处第十七条秘书处是大学同学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负责组织和协调。
第十八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1. 负责协助理事会制定和执行大学同学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2. 组织和协调大学同学会的各项活动;3. 维护和更新大学同学会的会员名册;4. 协助理事会维护和发展大学同学会的合作伙伴关系;5. 其他与大学同学会相关的事项。
大学同学会章程

大学同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同学会的名称为“XX大学XX届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
第二条同学会的宗旨是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校友的发展与进步,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第三条同学会的活动范围为全体毕业生及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
第四条同学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同学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由同学会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第六条会长是同学会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同学会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负责同学会内部的各项事务。
第八条秘书长负责同学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同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负责决策和执行同学会的重要事务。
第十条同学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等组成,负责监督同学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同学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指毕业生及在校学生,享有参加同学会活动的权利。
第十三条理事会会员是指被选举为同学会理事的会员,享有参预同学会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第十四条同学会会员应遵守同学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预同学会的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同学会会员有权利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利参预同学会的选举和决策过程。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同学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为会员的自愿捐款、赞助和活动收入。
第十七条同学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第十八条同学会应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公开财务状况,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活动组织第十九条同学会应定期组织各类校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同学聚会、讲座、座谈会等。
第二十条同学会应积极参预学校的相关活动,支持学校的发展和建设。
第二十一条同学会可以与其他校友组织、社团、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合作,开展联谊活动和项目合作。
第六章会章的修改第二十二条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应由同学会会员提出并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同学会章程范例

Since I have chosen a far place, I will only take the wind and rain into consideration.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悲研修班同学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悲研修班校友、学员自愿组成的联谊性团体与非赢利性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秉承“和谐友爱、快乐奉献、互动学习、共创公益”的理念,立足清华、纵览全国、放眼国际,深入研究、广泛交流、加强合作,发起对社会有影响力的公益慈悲活动,为中华民族的富强和祖国的统一,为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接受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学会总会的指导与建议。
第五条本会住所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内。
第二章工作范围第六条本会工作范围:(一) 联络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悲研修班校友、学员;(二)宣传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悲研修班的工作、活动和课程信息;(三)服务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悲研修班项目开展,组织学习交流活动 ;(四)开展各种有益的会员活动,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和互助发展,为会员服务 ;(五) 利用清华资源和清华学子的社会资源开展为公众和民生的公益慈悲项目 ;(六)积极利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内部刊物等,提升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会员(一)凡遵守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的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悲班校友、学员,经本人申请并获得本会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二)学员包括: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悲课程(含社会责任)培训过的学员等。
第八条非本会会员但对本会做出贡献者,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并报总会审核通过后,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资格。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三)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大学同学会章程

大学同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同学会章程是为了加强大学同学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同学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维护同学会成员的权益,规范同学会的运作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大学同学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基本规范。
第二条大学同学会是由大学的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旨在促进校友之间的友谊、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大学同学会的名称为“XX大学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
第四条同学会的宗旨是:团结校友,促进交流,共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同学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重大决策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第六条理事会由同学会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理事会成员由会员投票选举产生。
第七条理事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位,由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八条同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九条同学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同学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同学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
第三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十条同学会会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同学会的声誉和利益,积极参预同学会的活动和事务。
第十一条同学会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同学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项目;2.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同学会决策;3. 获取同学会的信息和资源;4. 免费或者优惠参加同学会组织的培训和活动。
第十二条同学会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费,会费的具体标准由理事会决定,并公示于同学会官方网站或者其他适当渠道。
第十三条同学会会员有权申请退出同学会,退出程序由常务理事会负责处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同学会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用于管理同学会的资金收支。
第十五条同学会的财务收支应当合法、公开、透明,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十六条同学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安全和稳定。
第五章活动与项目第十七条同学会可以组织各类活动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座谈会、讲座、聚会、志愿者活动等。
第十八条同学会应当根据会员的需求和意愿,合理安排活动和项目,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同学会章程

同学会章程同学会章程(通用10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章程,章程是作用于组织内部的规范性文书。
拟起章程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同学会章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同学会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全称:xx市xx中学xx届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xx市xx中学xx届同学自愿组成的非政治性、宗教性、营利性的联谊互动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长期发展。
秉承“和谐友爱、健康欢乐、内外同心、共创辉煌”的理念。
广泛联系沟通信息,发起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第四条、会员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忙,团结协作。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是xx市xx中学xx届同学都是同学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同学会章程,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热爱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在各行业的优势,为会员供给力所能及的帮忙。
(三)、维护同学会的名誉和利益,不发表不利于团结的言论,不做损害同学会团体利益的事。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一)、对同学会的。
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
表决有关的决议。
(二)、参加同学会各项聚会活动,分享同学会的信息,享受同学会资助。
(三)、在同学会网站和有关刊物上参加讨论,发表文章,书画,图象和倡议。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议事规第八条、同学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同学会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最高执行机构,理事会设名誉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组织委员若干名,宣传委员若干名,会计1名,出纳1名。
第九条、根据理事会会议决定,暂不设会长,由副会长组成常务理事,实行团体议事,分工负责。
第十条、理事会:(一)、定期组织全体会员开展聚会活动。
(二)、执行常务理事会议的决定。
(三)、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母校及各界交流。
大学同学会章程

大学同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同学会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是为规范大学同学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同学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同学会的发展而制定。
第二条大学同学会是由本校校友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以促进校友之间的友谊、交流和合作为宗旨。
第三条大学同学会的名称为“XX大学同学会”,简称“同学会”。
第四条大学同学会的工作遵循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大学同学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大学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重要决策和监督工作的执行。
第六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组成,会长由全体味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一次。
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预会长一致。
第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会长主持。
会议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选举会长、副会长,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审议重要事项等。
第八条大学同学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大学同学会设立各类专业委员会,由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开展各类活动和项目。
专业委员会的设立、调整和解散由理事会决定。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大学同学会的会员包括校友和相关工作人员。
校友是指毕业于本校的学生,相关工作人员是指在本校工作或者服务过的人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参预大学同学会活动、参预决策、享受同学会提供的服务等权益。
第十二条会员应当遵守大学同学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预同学会的活动,维护同学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向大学同学会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大学同学会根据会员的贡献和表现,设立荣誉会员和优秀会员等称号,并赋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大学同学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捐赠、赞助、活动收入等。
第十六条大学同学会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监督同学会的财务工作。
同学会简单规章制度

同学会简单规章制度第一条同学会宗旨为了促进同学间友谊的交流,加深情感,弘扬校友情谊,本同学会成立,旨在为校友们提供一个交流平台,丰富校友们的业余生活,促进彼此之间的相互了解。
第二条同学会组织结构同学会分为理事会、监事会和常务会三大部分组成。
理事会是同学会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对同学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机构,常务会是具体负责同学会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同学会会员凡毕业于我校的学生均可成为同学会会员。
会员应遵守同学会章程,积极参与同学会活动,维护同学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同学会活动同学会将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聚会、联谊、志愿活动等。
会员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参加活动,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
第五条同学会费用同学会活动所需费用由理事会决定,会员需缴纳相应的会费。
会费用于同学会日常运作和活动开支。
第六条同学会会务同学会会务由常务会具体负责,包括活动策划、组织实施、财务管理等。
常务会应及时向理事会汇报工作进展,接受理事会的监督。
第七条同学会宗旨同学会应本着团结友爱、互助互助、共同发展的宗旨,积极推动校友们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校友们的共同成长。
第八条同学会纪律会员在同学会活动中应遵守秩序,尊重他人,不得做出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的行为。
如有违纪行为,同学会有权做出相应处理。
第九条同学会章程修订同学会章程修订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可生效。
修订后的章程应报校友总会备案。
第十条同学会解散如同学会活动无法继续下去,或理事会认定同学会无法继续存在,可决定解散同学会。
解散应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可生效。
以上为同学会简单规章制度,望全体会员遵守执行。
大学同学会章程

大学同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同学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与合作,提升同学会的组织力和影响力,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同学会是由同一所大学的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为校友提供一个共同交流、合作和发展的平台。
第三条大学同学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校友聚会、举办学术交流会、开展公益活动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大学同学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位,由会员自愿担任,任期为两年。
第五条大学同学会会长负责组织和领导同学会的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会务管理,财务长负责财务管理。
第六条大学同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组成,负责决策重要事项。
第七条大学同学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同学会的活动和财务状况。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大学同学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九条正式会员是指在该大学毕业的校友,享有参预同学会活动、表决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荣誉会员是指对大学同学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员,由同学会会员推荐并时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大学同学会会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章程,积极参预同学会的活动。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二条大学同学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捐赠、赞助、活动收入等。
第十三条大学同学会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由财务长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大学同学会的经费应当用于同学会活动、公益事业、会员福利等方面,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章活动组织第十五条大学同学会应当定期组织校友聚会,以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第十六条大学同学会可以举办学术交流会、讲座、座谈会等活动,提供学术交流和知识分享的平台。
第十七条大学同学会应当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六章会章修订第十八条对本章程的修订应当由常务理事会提出,并经全体味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修订应当在同学会会员大会上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大学同学会的具体事项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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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夏邑高中八八级五班同学会”。
第二条夏邑高中八八级五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所有在五班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所有在五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
(二)特别会员;班主任等有关老师。
第三条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充分发挥同学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建立同学网站(网址)及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网上交流制度,使网上成为同学会会员与社会各界交流的平台和窗口,每位会员可登入网站和邮箱,在网上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不定期印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所有在五班学习的同学都可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义。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积极捐助同学会活动基金(特别会员除外)。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理事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及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八条本会设立理事会(人数X人),理事会内设常务理事会(人数为X人)。
第十九条理事会构成如下:
(一)同学会总顾问X名:负责同学会总体规划,为同学会做好参谋和技术支持,对常务理事会策划的聚会方案进行把关,对活动预算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查和提出建议,行使监督职能。
支持理事会会议的工作。
(二)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三)副会长X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四)秘书长1名:负责本会日常工作,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执行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并向会员汇报,拟定同学会工作计划,召集和组织同学会的各项活动,活动方案的起草,编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会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以书面的形式在同学大会上向每位会员予以公布。
(五)副秘书长X名:协助秘书长工作,制作同学聚会日程表,校领导、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联系邀请,收集同学通讯录(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传真、QQ号、MSN、电子信箱,尽量详细准确),制作聚会纪念册、光盘,落实各项接待及聚会活动安排。
(六)理事X名:沟通信息,促进同学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主动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工作。
(七)财务总监1名(由理事兼任):负责会计事务,做好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八)财务专责(由理事兼任):负责募集现金的收支及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好收支等票据,跟财务总监对好账。
第二十条同学理事会职权: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负责筹集活动经费、对同学会活动基金进行管理。
(六)保持和所有同学的日常联系,维护同学通讯录。
(七)促进同学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构成:会长(1人)、副会长(X人)、秘书长(1人)。
常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负责召开理事会会议,产生理事会的决议。
(二)提出各项活动议题、议案。
(三)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提交总顾问审查通过。
(四)制定和布置本会的工作计划,组织会员进行相关活动,总结本会工作。
(五)做出对个人会员的处理决定,提出理事会人员增加和罢免,提交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所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任期为X年,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的方式从会员中(不包括特别会员)选出,需大会会员三分之二投票或举手表决通过,选举通过后可连任。
总顾问、副秘书长、财务总监、财务专责、片区负责人由理事会推选人员,理事会半数举手表决后通过。
第五章活动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活动基金的捐助
(一)活动基金由理事会的常务理事根据活动的时间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具体金额暂定为每年200元),现金交给财务专责保管或存入活动基金银行储蓄户,并由财务总监做好财务帐(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
(二)活动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积极倡导“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第二十四条活动基金的用途
(一)全体会员聚会及有关策划聚会活动的经费
(二)会员及会员的直系亲属(只限父母儿女、岳父母)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的所有开支。
第二十五条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活动基金设立银行储蓄户,由财务总监和财务专责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
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理事会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学会会务费从活动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的效果,少于X人的联谊活动,费用不列入同学会活动基金开支项目。
(四)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财务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公布,并在同学网站公布。
每年聚会结余的钱留下一次使用,在资金不足情况下,理事会成员有义务分担不足部分费用。
第六章聚会与活动
第二十六条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展开活动。
每年由理事会组织一次会员聚会,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至2天,如经大家讨论通过后可延长。
大聚会一般在XX举行,小聚会可选择X举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同学会总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财务总监、财务专责等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遵纪守法;二是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同学会工作;三是为人正派。
第二十八条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秘书长、副秘书长或者其他负责人,以便联系。
第二十九条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圆相聚之梦。
第三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从X年X月X日即本会成立后实行。
附:临时理事会成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同学会总顾问:
(二)会长1名:
(三)副会长:
(四)秘书长:
(五)副秘书长:
(六)理事:
(七)财务总监(兼任):
(八)财务专责(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