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_0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四篇)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一、总则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____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3、编制依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二)1.总则1.1制定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制定依据《____宪法》、《____公益事业捐赠法》、《____防洪法》、《____防震减灾法》、《____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____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
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
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____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适用范围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多篇)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多篇)第1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XX年10月16日修订)1 总则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发生自然灾害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视情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专家委员会国家减灾委设立专家委员会,对国家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国家重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
3 应急准备民政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规定,安排中央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中央和地方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是不可预测且常常造成严重破坏的现象,对人类和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救助应急预案,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建立统一指挥体系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各级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建立起统一指挥体系,确保各方资源的统一调度与协作。
通过建立指挥中心,协调各部门的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影响。
二、做好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措施,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
同时,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了解最新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行动。
三、组织灾害救援和救助行动根据灾情需要,组织各方参与灾害救援和救助行动。
开展搜救工作,救助被困群众,转移受灾群众,提供食品、药品、床具等物资支援,保障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加强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工作灾后重建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各级政府应加强灾后评估,科学规划重建方案,做好灾区基础设施和房屋的修复工作,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同时,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人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减少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
五、加强国际合作自然灾害无国界,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应对。
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自然灾害救助组织和机制,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信息交流和合作,共同应对全球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挑战。
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实施是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切实落实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努力,能够更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的挑战,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
2024年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生活救助
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食品 、饮用水、衣被、取暖等 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受 灾人员基本生活。
医疗救治
组织医疗卫生力量赶赴灾 区,开展伤病员救治和卫 生防疫等工作。
19
05
后期处置与恢复重建
2024/2/29
Hale Waihona Puke 20善后处置工作2024/2/29
受灾人员安置
及时转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30
培训与演练工作
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和救援队伍的专 业素质。
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人员参加自然灾害救助培训,提高其应对自然灾 害的能力和水平。
2024/2/29
定期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 高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31
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作用
预案旨在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 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和资源,确保在 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 行救援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 灾害带来的损失。
4
法律法规依据
宪法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规定国家有义务保护人 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
明确突发事件的定义、分类、应对原则、应急管理 体制等,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提 供法律依据。
相关部门应利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对可能引发自然灾害的各种因素进行实时监测,确保
及时、准确地掌握灾害预警信息。
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
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 速、准确地传递信息,为应急救援提供有力支持。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总那么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标准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工作原那么〔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平安。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3、编制依据依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那么,制定本预案。
4、适用范围在我乡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到达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启动条件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乡行政区域内,紧急转移安置1千人以上;倒塌房屋100间以上,或者在全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2千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间以上。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平安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自然灾害救助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1、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及职责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是乡自然灾害教助工作的领导机构,乡长任总指挥,乡政府分管民政、国土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对应灾害神类乡直主管单位是成昆单位乡民政办是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在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参与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总则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三定”规定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凡在我国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启动条件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2.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因灾死亡30人以上;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
2.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万间以上。
2.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4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5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国抗灾救灾工作。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5篇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5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5篇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力量导致的、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福祉影响和破坏的事故事件。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精选篇1为确保我司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1、领导小组我司防震减灾工作在市教育局及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组长:副组长:成员:2、主要职责(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公司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员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工作局面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人员宣传教育,做好员工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干旱、山体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下设办公室、应急小组等。
2.2 办公室职责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应急响应、灾情调查、物资调配、资金管理等工作。
2.3 应急小组职责根据自然灾害类型,成立相应应急小组,负责具体灾害的应急处置、灾后重建等工作。
三、预警响应3.1 预警发布根据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范措施。
3.2 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四、灾情调查与评估4.1 灾情调查灾情发生后,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灾情调查,了解受灾情况。
4.2 灾情评估对灾情进行调查评估,确定受灾范围、受灾程度和损失情况。
五、应急救助5.1 救援力量调配根据灾情,调配救援力量,包括消防、公安、医疗、志愿者等。
5.2 灾民安置对受灾群众进行临时安置,确保基本生活。
5.3 物资保障调配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六、灾后重建6.1 重建规划根据灾情评估结果,制定灾后重建规划。
6.2 重建实施组织力量实施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七、保障措施7.1 资金保障确保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及时到位,用于灾后重建和救助工作。
7.2 人员保障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3 装备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八、附则8.1 本预案由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一、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依据《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xx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县历年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及气候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凡在我县发生的干旱、洪涝、暴风雨、冰雹、低温霜冻、雪灾等气象灾害;泥石流、滑坡、山体崩塌、地震等地质灾害;病虫害等重大生物灾害,以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重大损失和危害,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自然灾害等级划分自然灾害划分为4级2.1特大自然灾害(ⅰ级)特大自然灾害是指在县行政区域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1)灾区死亡人数30人(含失踪)以上;(2)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3)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3万间以下。
2.2重大自然灾害(ⅱ级)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在县行政区域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1)灾区死亡人数10人(含失踪)以上,3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3)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
2.3较大自然灾害(ⅲ级)较大自然灾害是指在县行政区域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1)灾区死亡人数5人(含失踪)以上,1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3)倒塌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2.4一般自然灾害(ⅳ级)县行政区域内一次性灾害过程损失小于上述三款所述情况,因灾死亡人员5人(含失踪)以下的。
本预案只对特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的抢险抗灾救灾作出应急响应。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县自然灾害抗灾救灾指挥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县自然灾害抗灾救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抗灾救灾工作。
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县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民政局、公安局、武装部、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专职副组长: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成员:宣传部、监察局、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农牧局、财政局、交通局、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电力公司、商务局、粮食局、药监局、广电局、人行、驻县军警部队、气象局、红十字会、慈善会、电信局等部门领导组成。
3.2县自然灾害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灾害抗灾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救助保障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领导对抗灾救济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
(2)迅速了解、收集、汇总、评估和上报灾情,拟定相关文稿。
(3)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4)负责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调运和供应,保障灾民基本生活,指导救灾工作有序开展。
(5)负责抢险救灾信息发布。
(6)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相关任务。
3.3县自然灾害抗灾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职责县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一旦本预案启动,立即按职责开展工作。
(1)查灾核灾组县民政局、水利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农牧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收集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
组织力量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上报省、市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
(2)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商务局、粮食局、交通局、武装部、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安排好灾民的基本生活,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工作。
(3)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水利局、建设局、交通局、广电局、农牧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教育局、电力公司、通信公司、武装部、县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校舍等设施和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以及城乡房屋抢险排险,做好农作物种子调配、供应及损毁农田的修复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工农业生产。
(4)应急资金保障组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水利局、县交通局、人行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救灾准备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
(5)医疗卫生组县卫生局牵头,县乡医疗卫生防疫部门及县农牧局、药监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和除害灭病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6)安全保卫组县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司法局、武装部、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在灾区实施交通管制或军事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抗灾、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物资发放、人身财物安全、社会稳定。
(7)接收捐赠组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商务局、红十字会、慈善会、统战部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灾情需要,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做好涉外、涉台接收救灾捐赠工作。
(8)新闻宣传组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广电局、民政局、水利局、农牧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负责回答国内外有关灾情的询问。
灾情的宣传报道严格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9)督查组县监察局牵头,县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
3.4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的职责(1)县委宣传部:组织公众媒体及时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相关信息,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先进事迹。
(2)县粮食局:负责做好救灾粮食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3)县教育局:负责组织灾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5)县司法局:负责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
(6)县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核定和报告全县灾情;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特别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
(7)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财政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8)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界定地质灾害,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9)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因灾中断公路的修复工作及救灾运输车辆的调度。
(10)县级各通信部门: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保证救灾通信畅通;并负责保障相关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对出现的非法无线电干扰予以查处。
(11)县水利局: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抢险物资。
(12)县农牧局: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牧业生产自救。
(13)县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14)县环保局: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处置有毒有害物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紧急情况。
(15)县广电局:负责防灾减灾宣传,及时播发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警报。
(16)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安排建设资金;做好灾区物价监控,根据情况依法采取有关价格干预等措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维护市场物价秩序。
(17)县商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处置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和灾后企业发生不稳定事件等方面的紧急情况;(18)安全生产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
(19)县气象局:负责发布天气预报、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
(20)县电力集团公司:负责恢复被损坏的电力设施,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电力供应。
(21)县建设局:负责处置因城市道路、桥梁严重塌陷,自来水、燃气、供电等生活保障设施故障引起的紧急情况。
(22)县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23)县监察局:负责在自然灾害处置工作中,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纪违规行为及人员进行查处。
(24)县药监局:负责监督向灾区提供的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25)县人行:负责协调金融系统对救灾资金的调入、拨付和信贷工作。
(26)县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县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27)县武警中队: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
(28)县统战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台胞、侨胞、港澳同胞及外籍人员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
(29)县慈善会:负责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工作。
(30)县红十字会:负责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医疗款物的接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