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公益性思考
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公益事业

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公益事业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公益事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国有企业改制逐渐成为经济变革的重要一环。
在改制的过程中,国有企业面临着重大挑战,同时也被赋予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和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机会。
本文将从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参与公益事业两个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深入解析国有企业改制对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
一、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改制后,其社会责任更加突出。
国有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资源优势,在改制后,应该认识到自身的社会责任,并将其融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各个环节。
首先,国有企业应承担起稳定就业和减少社会不公的责任。
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国有企业应当通过改革措施确保员工的就业和收入水平。
此外,国有企业还应注重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减少社会阶层的分化。
其次,国有企业应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在改制过程中,国有企业可以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以及开展环保科研,提升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水平。
此外,国有企业还应该鼓励员工形成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倡节能减排的理念。
同时,国有企业还负有推动社会公平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
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应该努力缩小贫富差距,加强与弱势群体的互动,关注民生问题,为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二、国有企业参与公益事业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参与公益事业是国有企业担当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之一。
公益事业的展开不仅有助于国有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还可以推动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参与慈善事业。
通过向教育、医疗、扶贫等公益项目捐助资金或物资,国有企业可以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群,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
此外,国有企业还可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通过组织员工参与社区服务、环保宣传等志愿者活动,国有企业可以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同时改善企业与社区之间的关系。
除了直接参与公益事业,国有企业还可以通过发展具有社会意义的产业来实现社会效益。
关于公益性国有企业的理论探讨

关于公益性国有企业的理论探讨作者:杨华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7年第06期摘要:国有企业改革历经三十多年,经历了放权让利阶段、承包经营阶段、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建设阶段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阶段,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但是,在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仍有许多不足之处。
其中,国有企业分类不清,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我们有必要对公益性国有企业进行相关的理论探讨,以准确界定其范围,才能在此基础上实施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国有企业;公益性;政府一、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含义及特征公益性国有企业这一个提法是邵宁在2011年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首次正式提出的。
他指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将使得国有企业向两个方向集中,这两个方向分别是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和竞争领域的国有大企业。
”这里的公益是指一种福祉和利益,而这种福祉和利益不只是个人的,而是社会大众共同的福祉和利益。
公益性国有企业有双重目标分别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以社会效益作为其第一目标,它的盈利性不是最主要的。
公益性国企具备四个特征:第一,其产品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基本条件。
该类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往往属于人们生产生活的必需品,这些产品供给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公众基本的生活状况与生产状况,也关系到社会福利状况与社会稳定。
第二,在经营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垄断或寡头竞争。
由于公益性国有企业所投资的领域往往是投资成本大,周期长,收益少的领域,一般都是国家出资,私人资本不愿意进入这个行业。
第三,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更为密切。
由于公益性国有企业提供的产品关系到人民切身利益,政府为了保障其公益性的实现,往往实行较强的管控。
第四,企业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应经常承受政策性的亏损。
二、对公益性国有企业的误解1.公益性是公益性国有企业所独有的属性大部分人存在这样一个误区:他们认为公益性国有企业与竞争性国有企业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具有公益性,其实并不然。
国有企业三大责任指的是什么

国有企业三大责任指的是什么
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中,有着三大重要责任需要承担和履行,这些责任涵盖了国
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使命和义务。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三大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意义。
第一责任:经济责任
国有企业的第一责任是承担经济责任。
作为国家资产的托管者和经营者,国有
企业应当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现盈利和增值,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中,国有企业需要保持良好的经营状况,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科技创新,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顾客为中心,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责任:社会责任
国有企业的第二责任是承担社会责任。
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
国有企业应当关注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
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国有企业需要积极回馈社会,关注员工福利、社会
保障和公益事业,支持教育、文化、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慈善活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发展。
第三责任:环境责任
国有企业的第三责任是承担环境责任。
作为生产和经营者,国有企业应当关注
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承担环境责任,实现绿色发展。
在履行环境责任的过程中,国有企业需要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实施节能减排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推动绿色生产和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生态文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三大责任的履行不仅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也体现了国有
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使命。
只有承担好经济、社会和环境责任,国有企业才能真正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价值。
公益性视角下的国有企业改革探讨

邵宁在 “ 2 0 1 1 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首次提出国企今
着高档 的民政局 ,某行业一边 向政府埋怨政策性亏损 却接连给员工发 出天价年终奖等现象 ,这些都是公益 性 国企监管 的漏洞 。同时 ,任亲为贤 、高薪低劳 、分 配不 明等 问题也长期受到社会各界 的诟病 ,使得公益 性企业原本应该亲 民、重责 的形象受到 了不断质疑 ,
28 l 城市燃气 2 0 1 4 / 1 1总第4 7 7 期
胡
娟 ・ 公 益 性 视 角 下 的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探 讨
明的市场竞争秩序 。准入制度 的苛 刻 、先天垄断 的优 势 、资金 门槛 高 、运 营经验等元素都阻碍 了民营资本
进入这些公益性行业 的脚 步。在缺乏竞争 的市场环境 中,难免逐步形成 了某些公 益性 国企 固步 自封 ,甚 至 夜郎 自大 的心理 。 ( 4)责任心匮乏 公 益 性企 业 往往 处在 关 系到 国计 民生 的行 业 ,
公益性国有企业作 为国民经济 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为社会提供基础性 的公共产 品和服务 ,高度体现 了政
府 的意 志 ,是政府职能 的一种有形延伸 。比如 ,水 、
企业通过 改进生产技术 、提高研发投入 、注重人才引 进 等各种方式 降低生产成本 ,优化资源配置 。而在公
益性 国企从事 的行业 中 ,大多无法达 到完全公平 、透
公益性视 角下 的国有企业 改革探讨
口 合肥燃气集 团有 限公司 ( 2 3 0 0 7 5) 胡 娟
十八届 三 中全会 提到 , “ 经济体 制改 革 的核心 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好政府 与市场的关 系 ,使市 场在 资
国有企业必须要承担三大重要责任

国有企业必须要承担三大重要责任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实现社会稳定等重要责任。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国有企业更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使命和责任,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推动经济发展,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国有企业必须要承担以下三大重要责任:
承担社会责任
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应当不忘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
国有企业应当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不仅要具备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社会效益。
国有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应当关心员工福祉、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方面,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承担国家责任
国有企业依托国家背景,享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和市场地位,应当充分发挥其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国有企业必须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助力国家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国际竞争中,国有企业更应当代表国家形象,维护国家利益,履行国际责任,为国家争取更多资源和话语权。
承担创新责任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之源。
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实体,国有企业应当不断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国有企业应当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引领产业发展方向,创造更多社会价值。
同时,国有企业还应当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实现社会稳定等重要责任,只有认真履行这三大责任,国有企业才能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为国家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与政策责任

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与政策责任近年来,受西方企业社会责任学说的影响,国内学者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展开了讨论,形成了“国有三大责任”[1]“国有企业特殊社会责任”[2]“中央企业整体社会责任”[3]等诸多理论观点。
这些观点虽然表述和侧重点不同,但都指出国有企业在企业责任问题上具有某种特殊性。
本文认为,国有企业的企业责任的特殊性在于它除了要履行企业经济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等一般企业责任外,还要履行一种特殊企业责任——政策责任。
如何厘清国有企业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与政策责任的关系是解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性质和作用的关键所在,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本文拟对此进行初步探讨。
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与政策责任的界定研究国有企业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与政策责任的关系问题,首先需要对这些企业责任进行概念界定。
由于这一问题是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背景下提出的,因此我们必须要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进行合理界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界定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政策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界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一直有“综合说”和“狭义说”之争。
“综合说”的共同特征是将企业经济责任归入企业社会责任,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Carroll的金字塔模型。
[4]Carroll认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这四个层次的责任逐级递进,构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金字塔层次结构。
与此相反,“狭义说”的共同特点是将经济责任排除在企业社会责任之外,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社会责任国际(SRI)的观点,即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区别于商业责任,它是指企业除了对股东负责,即创造财富之外,还必须对社会承担责任,一般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发展慈善事业,捐赠公益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等。
[5]除了将经济责任排除在企业社会责任之外,大多数狭义论者还都将道德责任作为企业社会责任不可缺少甚至是最重要的内容。
国有企业责任担当

国有企业责任担当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投资、所有和经营管理的企业。
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国有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承担起社会责任。
本文将从环保、公益慈善和员工关怀等角度,探讨国有企业的责任担当。
环保责任作为社会生产的主体,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积极履行环保责任。
在生产中,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倡导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方式。
国有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污染治理,防止环境污染。
同时,国有企业还应当关注生态保护,积极参与生态修复工作,保护自然环境,为人类创造一个更加清洁、美丽的家园。
公益慈善责任除了经济责任,国有企业还应当承担公益慈善责任。
国有企业应当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开展捐助活动,扶贫济困,回馈社会。
在灾难事件发生时,国有企业应当及时捐款捐物,为灾区人民提供帮助。
此外,国有企业还应当关注教育、医疗等公益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员工关怀责任员工是企业的重要资源,国有企业应当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
国有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
在员工福利方面,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
此外,国有企业还应当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开展各种形式的员工关怀活动,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使命感。
结语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支柱,应当担起责任,承担社会使命。
在未来的发展中,国有企业应当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加强社会责任管理,履行好环保、公益慈善、员工关怀等方面的责任,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国有企业能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规模逐步扩大,从而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变得越来越高,资产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较大的难度。
为此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而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例如财政部在2021年4月1日颁布并实施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就体现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程度。
因此,文章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范畴及目标,研究了目前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上出现的问题,根据不同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实现对国有资产的科学管理,切实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及增值。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范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单位占有、使用的资源,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有几个获取方式,包括国家全额拨付的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资产、上级调入的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利用国有资源获取的资产、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等,而且通常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多样化形式存在。
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是指对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经济资源进行管理、使用的一种管理机制,包括对国有资产进行配置、使用、处置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分析(一)管理意识不强、组织机构不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涉及的内容比较多,管理难度较大,需要拥有较强的管理意识和完善的管理机构,才能更好地提高管理能力,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高效应用。
但就现状而言,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从制度拟定、人员配备、职责划分、绩效考评、监督执纪等方面牵涉到单位的党政、人事、财务、监察、后勤等多个部门,这需要单位决策层、领导层、管理层引起足够重视。
但是,目前大多数单位有“重钱轻物”和重购置轻管理的旧观念,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上存在管理意识淡漠、责任心不强从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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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公益性思考自企业这一配臵资源的组织形式出现以来,其责任就随之产生,那就是赢利,也就是经济责任。
随着市场的发展,企业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其自身责任也从最初的经济责任扩大到社会责任。
在企业的类群中,有一类相对特殊的企业,即国有企业,从性质上是企业,从产权上是国有,于是这类企业除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外,还有一种超越企业经济和社会责任的行为,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体制,不同的所有制下,在不同发展时期,这一行为的表述和实现形式各有特点。
在我国,国有企业除经济和社会责任外的这一行为,从某种意义上可称为政治责任。
1956年,我国民族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形成了完善了国有经济体系,国有企业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全国人民赋予的三大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
自此,在建设和改革的历程中,国有企业始终在承担三大责任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更好地履行三大责任。
一、企业的性质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演变(一)企业的性质1937年,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发表了《企业的性质》,提出企业的存在是为了协调配臵社会资源,是一种人为的、有组织的配臵社会资源的方式。
并从交易成本、规模效益、劳动分工等方面分析了企业存在的原因、企业的作用和企业的规模边界,讨论了企业存在的原因及其扩展规模的界限。
随着全球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性质也进一步发展。
今天的企业是多种商品经济组织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形成的经济实体。
以赢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者、客户、员工、社会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获取收益。
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
科斯对企业的性质给予了充分的论述,实践中也给予充分的发展,从企业的责任上讲这是企业的经济责任。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与演变早在18世纪中后期第一次工业革命后,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就有了充分的发展,当时的企业责任只表现在经济层面,企业的社会责任还未出现,实践中,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由业主个人的道德来体现。
企业社会责任思想来自于亚当〃斯密(Adam Smith) “看不见的手”。
在古典经济理论看来,一个社会通过自由的市场能够最好地确定其需要,如果企业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以提供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销售,企业就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
18世纪末,西方企业的社会责任观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表现为小企业的业主们经常捐助学校、教堂和穷人。
19世纪以后,两次工业革命的成果带来了社会生产力的飞跃,企业在数量和规模上较大程度的发展。
19世纪中后期企业制度逐渐完善,美国政府接连出台《反托拉斯法》和《消费者保护法》以抑制企业不良行为,客观上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新的要求。
1924 年,奥立弗〃谢尔顿(Oliver Sheldon)在其著作“The Philosophy of Management”中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这是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最早描述,他把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内。
1970年,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在《纽约时报》刊登题为《商业的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的文章,指出“极少趋势,比公司主管人员除了为股东尽量赚钱之外应承担社会责任,更能彻底破坏自由社会本身的基础”,“企业的一项、也是唯一的社会责任是在比赛规则范围内增加利润”。
社会经济观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第二目标,企业的第一目标是保证自己的生存。
“为了实现这一点,他们必须承担社会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
他们必须以不污染、不歧视、不从事欺骗性的广告宣传等方式来保护社会福利,他们必须融入自己所在的社区及资助慈善组织,从而在改善社会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1976年,经合组织(OECD)制定了《跨国公司行为准则》,这是迄今为止唯一由政府签署并承诺执行的多边、综合性跨国公司行为准则。
这些准则虽然对任何国家或公司没有约束力,但要求更加保护利害相关人士和股东的权利,提高透明度,并加强问责制。
2000 年该准则重新修订,更加强调了签署国政府在促进和执行准则方面的责任。
20世纪8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始在欧美发达国家逐渐兴起,它包括环保、劳工和人权等方面的内容,由此导致消费者的关注点由单一关心产品质量,转向关心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劳动保障等多个方面。
一些涉及绿色和平、环保、社会责任和人权等的非政府组织以及舆论也不断呼吁,要求社会责任与贸易挂钩。
迫于日益增大的压力和自身的发展需要,很多欧美跨国公司纷纷制定对社会做出必要承诺的责任守则(包括社会责任),或通过环境、职业健康、社会责任认证应对不同利益团体的需要。
2000年,《全球契约》论坛第一次高级别会议提出,在建立全球化市场的同时,要以《全球契约》为框架,改善工人工作环境、提高环保水平。
《全球契约》行动计划已经有包括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的代表、200多家著名大公司参与。
2002年2月在纽约召开的世界经济峰会上,36位首席执行官呼吁公司履行其社会责任,其理论根据是,公司社会责任是核心业务运作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从2001年开始着手进行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2004年6月最终决定开发适用于包括政府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化组织指南标准,由54个国家和24个国际组织参与制定,编号为ISO26000,它是在ISO9000和ISO14000之后制定的最新标准体系。
2010年11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瑞士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举办了社会责任指南标准(ISO26000)的发布仪式,该标准正式出台。
二、国有企业的一般性质和特殊性质(一)国有企业的性质和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是一般企业的根本所在,在企业层面,国有企业应当而且必须具有一般企业的性质。
但是,除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外,国有企业还有一种超越经济和社会责任的行为。
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体制,不同的所有制下,在不同发展时期,这一行为的表述和实现形式各有特点,这一行为可以笼统地称为公益行为,也就是公益性,这是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
在我国,国有企业除经济和社会责任外的公益行为,从某种意义上可称为政治责任。
当下,我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问题。
国有经济、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解决社会矛盾、保障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国有企业在这方面的作用,就是国有企业的公益行为,也是国有企业承担的政治责任。
(二)我国国有企业的形成及三大责任1. 国有企业的基础——中国红色企业。
中国国有企业的创建最早可以追溯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红色根据地所创办的小型兵工厂和机械修理所。
那时举办的企业大多是服从战争和军事的需要,因而带有浓厚的军事化色彩,加上技术水平和客观环境的限制,中国红色企业主要以手工业为主,还谈不上整体生产能力和专业化协作水平。
但是,由于军事性的需要使它一出现便初具国有企业模式。
从1927~1949年,中国红色企业稳步发展,为中国国有企业框架的构建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一定的物质基础。
2. 国有企业全面构建——六合一的体系。
中国的国有企业,并不像西方国有企业那样产生。
新中国成立以后,通过没收官僚资本,经过对民族资本、私营资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三年内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体系,现代企业萌芽。
新中国的企业组建不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内在要求的基础上,而是根据计划经济的要求通过大规模的强制手段实现的。
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各级政府所经营的企业名称的规定》中有这样一段话:凡中央五大行政区各部门投资经营的企业(包括大行政区委托省、市代管的),称“国营企业”;凡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投资经营的企业,称“地方国营企业”;政府与私人资本合资,政府参加经营管理的企业称“公私合营企业”。
3. 国有企业的发展——产业结构调整。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中国国有企业运行体系基本完成。
此时的国有企业肩负着双重任务:一是为国家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以巩固和保障国家政权;二是全力实现新中国的工业化,建立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
双重任务下的国有企业发展采取了非均衡发展思路。
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始和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经历了从国营到国有,从国有到国家投资。
无论如何改革,国有企业所具有的一般性质和特殊性质一直存在且不断发展,到今天就是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影响力、带动力和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同时,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国家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
国有企业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国家经济社会政策。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迅速跟进。
在经济社会出现问题时及时站出来,为党、国家和人民分忧,逐步解决经济社会中的问题。
三、我国国有企业的四大特性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从企业性质上,我国的国有企业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全国人民赋予的三大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
自此,在建设和改革的历程中,国有企业始终在承担三大责任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更好地履行三大责任。
在具体运行体系上,三大责任体现四大特性,即国有企业的市场性、行业性、福利性和政策性,其市场性表现为市场竞争的主导,行业性表现为行业发展的龙头,福利性表现为公共品提供的主力军,政策性表现为政府宏观调控的工具。
(一)市场性——市场竞争的主导市场化是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市场化的内涵也将发生根本变化,双市场化思想将是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重要思想之一,其双市场手段将是国有企业市场化的根本方向。
双市场化的主要措施是国有企业外部市场化的同时,将市场化引入企业内部,以市场链的形式实现企业内部的治理。
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z)认为:转型国家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比产权的变革、非国有化和私有化企业在数量上的增加、比重的扩大更为艰难,如果一个国家在这两者不能兼得的情况下,那么,竞争比私有化更为重要。
按照他的逻辑,在企业外部,需要一些最重要的经济制度以减少代理环节。
例如,用于执行股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人权利的法律机制,流动性强的股票市场,开放式投资基金,竞争政策的法律框架,整个会计审计的监督体系,以及管理阶层的职业素养,等等。
这样做可以达到减少“代理环节”的目的,从而降低“内部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减少转型经济中代理人(经理阶层)违背代理关系产生的不良后果。
在企业内部,要全面实行市场化运作,即将投入产出比下放到企业的每一位员工,以利润为纽带,以外部市场化制度为模板,从而实现企业内部运作的高效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