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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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反思与完善[摘要]文章认为,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因保护公民生态环境权而限制或剥夺生态功能区公民的经济发展权而产生。

其性质是国家以行政权力保护公共利益行为,应该由公法范畴的行政法律规范来调整。

并在此基础上运用通货原理讨论了流域生态补偿指数化问题。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反思保护流域生态免遭破坏的经济调控措施主要有流域生态补偿、生态税、环境污染税等。

譬如,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在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水环境保护等4个领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

2009年,环境保护部确定河北省为全国省级全流域生态补偿的惟一试点。

同年8月,西藏自治区启动部分县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

2002年国务院出台的《退耕还林条例》第6条和第7条规定了退耕还林的资金和粮食补助等。

①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7条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②但其实效并不另人满意。

这就提出了重新研究流域生态补偿的原因,并以此为理论基础构建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要求。

农业生产方式下,人类对于流域生态系统破坏的主要原因是为求生存和发展对于自然资源实施开采和利用。

这种在农业生产方式下、自给自足的经济生活中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与工业生产方式下为追求财富运用机械化生产工具的大规模开发对于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程度截然不同。

后者的开发力度、开发范围均已达到或超过流域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极限。

由于西部地区流域经济发展较慢,流域内农业生产方式、游牧文明和工业生产方式并存。

在农业生产方式下,生态环境问题相对处于封闭状态,当然也并不排除因流域上游的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以及草原生态系统破坏而引起干旱、洪涝等现象。

工业生产方式以那无与伦比的开发利用自然的能力,引发了全面的、强烈的、深度切入每一个微观生态系统的危机。

如此,我国相关立法设定了禁限制度保护生态系统免遭破坏。

这在当前适用于我国西部地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中并不缺乏。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由于过度的开发和不合理的利用,我国的许多流域生态系统遭受到了严重破坏,导致了水土流失、水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逐渐提出了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并开始在一些流域进行试点工作。

而在实践中,我们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对于未来的流域生态补偿政策也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由于流域生态系统是复杂的生态系统,其生态效益的评估和监测也非常困难,导致了一些流域生态补偿计划的落实不够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对于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执行不够到位,导致了一些环境破坏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也没有足够的激励机制来鼓励生态环境保护者。

一些地方政府也存在一些利益冲突和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导致了一些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试点效果不尽如人意。

要想有效推动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发展,我们需要有一个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

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转变思维,借鉴国外的经验,针对中国国情,对流域生态补偿政策进行一些调整和完善。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流域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强化流域层面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这一体系可包括流域生态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监测评估系统、生态效益评估机制、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体系等组成部分。

我们需要建立起一种公正、公平的生态效益评估和监测机制,以确保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得到科学合理的执行。

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生态效益评估方法,结合中国的国情,建立一个适合我国的流域生态效益评估体系。

我们还需要建立一个严格的生态补偿机制,对于那些破坏者进行严厉的惩罚,对于那些保护者给予充分的奖励。

我们还需要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生态补偿管理体系,让社会各界对流域生态补偿政策有监督权利,确保生态补偿政策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执行。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摘要】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生态政策,旨在保护和修复流域生态环境。

本文从引入引言中背景介绍和研究意义两个部分入手,分析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现状、发展实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在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与展望,指出未来发展路径探讨的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可以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发展实践、问题分析、政策建议、发展路径、总结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是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对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给予经济补偿,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逐步深入实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逐渐成为生态保护的重要举措。

背景介绍部分主要阐述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背景和现状,包括制度的起源、发展历程、政策依据等方面的内容。

我国是一个拥有丰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国家,但受长期经济快速增长和资源环境破坏影响,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生态保护任务异常艰巨。

为了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我国开始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向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激励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和实践探索,以推动生态补偿制度的健康发展。

1.2 研究意义:流域生态补偿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保护水源地、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域生态环境遭受到了严重破坏,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和实践愈发迫切。

研究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有利于探寻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有效路径,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水平,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前言流域生态补偿是近年来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已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此,本文将从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情况出发,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提出一些政策建议,以期能够在推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1.1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背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

为了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我国不断推出一系列生态补偿政策和措施,其中包括流域生态补偿。

流域生态补偿是指通过向流域内的生态环境提供经济补偿,以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

我国自2008年开始推行流域生态补偿,至今已有多个省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

目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主要以水资源保护和森林资源保护为重点。

在水资源方面,一些地方实行的是以水资源的用途和保护程度为依据,对流域内的各类水源、水生态系统或重要水功能区进行生态补偿。

在森林资源方面,一些地方则以森林的面积、类型和功能为依据,对流域内的森林资源进行生态补偿。

虽然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流域生态补偿标准不统一,导致不同地方对于生态保护目标的认识和实践方式存在差异。

流域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拨款,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流域生态补偿的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手段,容易出现乱象和不良现象。

二、政策建议为了解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统一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明确生态保护的目标和责任范围,统一各地在流域生态补偿方面的实践方式和标准,提高生态补偿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2.2 多元化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来源要解决流域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建议鼓励多元化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如开发生态旅游、商业赋权等方式,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提高资金来源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

2.3 建立有效的流域生态补偿监管机制为了加强对流域生态补偿的监管,建议建立健全的流域生态补偿监管机制,加强对生态补偿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对各地的生态补偿实践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强化监督力度,防止出现滥用和挪用等不良现象。

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实践和思考

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实践和思考

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实践和思考生态补偿的着力点是多渠道、多形式支持重要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自然保护区等的发展和保护,同时对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进行“以奖代补”,对重要污染源的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能力建设等进行政策性扶持和补助,推动我市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的生态补偿力度。

2006年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从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市建设、污染减排和环保治理等专项支出。

同时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生态廊道、城镇景观带、沿海防护林体系、生态公益林改造”等绿化工程建设,这项工作将持续5年。

各地也相应出台相关补偿政策,助推生态市建设深入发展。

2008年,又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村庄示范整治工程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市财政向基层农村倾斜,加大对河道整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和保洁员队伍等的经费支持,实行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卫生改厕工作的专项财政补助,规定对纳入计划的整治村居民,其改污和改侧每户每项分别补助500元,受到了农村干部群众的广泛欢迎。

此外,为进一步拓宽财政投入渠道,积极争取上级农村环保资金支持,今年共有2个村“以奖促治”项目获得174万元中央财政支持,2个镇2个环境优美乡镇获得100万元“以奖代补”项目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资源费征收和管理工作,增强生态补偿功能。

根据水资源保护开发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大对重要饮用水源地的水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从今年起政府已着手对城区主供水源虹桥水库进行库区污染源治理,总投资额将达3000多万元。

全面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为城镇污水处理厂保本微利、正常运营创造条件。

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使排污费使用在确保重点污染源防治资金需要的同时,对污染防治新技术应用予以扶持。

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与反思(一)

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与反思(一)

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与反思(一)摘要:现行的生态补偿机制缺乏对生态补偿相关目标的制定,因此它们并不能形成一个复合的系统,也不能满足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的需求。

建立有效地生态补偿机制,对完善我国环境利益及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及维护整个生态系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机制,实践路径中国缺失通过调整相关主体环境利益及经济利益分配关系,从而激励生态保护行为的生态补偿机制。

其结果就是,由于环境利益及其相关经济利益在保护者、破坏者、受益者和受害者之间不公平分配,导致受益者无偿占有环境利益,保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回报,破坏者不承担破坏环境的责任和成本,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责任人丧失保护的经济压力等一系列问题。

这一系列的问题说明了现行的生态补偿机制在实践中无法完成制定者本想赋予它的任务,不能缓解环境降压的当务之急。

一、现行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局限一个让人遗憾的现实是:现行生态补偿政策不完整,中国还没有一项真正以生态补偿为目的的政策设计。

虽然涉及这一内容的相关政策已经有十余项,如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矿产资源税及补偿费等。

但是这些政策最主要的问题在于,虽然它们也涉及到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等相关内容,但它们被制定出来更多的是为其他目标而并非生态补偿,因此它们并不能形成一个复合的系统,满足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的需求。

通过对现行的生态补偿机制实践的调查和研究,大致可以总结出以下几方面的局限。

1.现有生态补偿政策普遍带有较强烈的部门色彩。

这与中国的资源开发与保护以及生态环境的维护涉及多个行政管理部门的现状有关。

实际工作中表现为,以部门的生态保护责任为目的进行相应的政策设计,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形式将这些部门性的政策固化。

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有关林业的相关补偿政策。

按照有关规定,目前的补偿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的劳务费或林农的补偿费以及管护区内的补植苗木费、整地费和林木抚育费。

但是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补偿金更多地成为各级林业部门的一项重要收入,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补偿资金一并由地方林业部门统筹使用,已经演变成了林业部门、林场、保护站等林业职工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行开支的主要资金渠道。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是指对流域地区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所提供的经济和政策支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流域生态补偿成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和政策建议两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1.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成果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果。

通过流域生态补偿,一方面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激励了流域内各方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另一方面也为流域内生态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促进了流域内生态环境的改善。

2.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尽管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政策执行不到位,流域内不同地区的生态补偿标准和政策执行差异较大,导致资源分配不均衡。

流域内各方对生态补偿缺乏共识,存在利益分配问题。

环境监管不到位,造成一些企业和个人在流域内进行非法开发和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二、政策建议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以下是一些政策建议:1.统一标准和政策加强政府对流域生态补偿的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标准和政策,消除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确保资源的均衡分配。

2.建立生态保护激励机制鼓励流域内各方参与到生态补偿工作中来,建立生态保护激励机制,通过经济和政策手段激励流域内各方关注和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3.加强流域内环境监管强化对流域内的环境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开发和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流域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4.推进生态补偿与可持续发展的统一将生态补偿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确保生态补偿工作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5.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流域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公众对生态补偿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共识,推动生态补偿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需要加强政府统一管理,建立统一标准和政策,鼓励流域内各方参与生态补偿工作,加强环境监管,统一生态补偿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加强宣传和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践反思及其类型化建构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践反思及其类型化建构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践反思及其类型化建构目录1. 内容描述 (2)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2)1.2 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相关研究概况 (3)1.3 本文研究目标及主要内容 (4)2.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践反思 (5)2.1 实践现状分析 (6)2.1.1 补偿方式及机制现状 (7)2.1.2 补偿对象及范围现状 (9)2.1.3 补偿效果评估现状 (10)2.2 重大问题与挑战 (11)2.2.1 补偿资金来源渠道不足 (12)2.2.2 补偿标准制定不完善 (14)2.2.3 补偿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15)2.2.4 公共参与度不高 (16)2.3 案例分析与改进建议 (17)3.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类型化建构 (19)3.1 流域生态补偿需求分类 (20)3.1.1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类型分类 (21)3.1.2 流域生态安全风险类型分类 (22)3.1.3 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类型分类 (24)3.2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类型构建 (25)3.2.1 资金补偿机制类型 (26)3.2.2 行政调配补偿机制类型 (27)3.2.3 市场化补偿机制类型 (29)3.2.4 混合补偿机制类型 (30)3.3 基于类型化的补偿体系设计方案 (31)4. 结论与展望 (32)4.1 研究成果总结 (33)4.2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展望 (34)1. 内容描述本文献旨在对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践经验进行深入反思,并根据现有实践情况,构建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类型化体系。

首先,回顾现阶段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情况,分析其在资金筹集、补偿主体、补偿机制、成果评估等方面的优势和不足。

从生态补偿的“谁补偿谁”、“补偿多少”以及“如何补偿”三个维度出发,对不同类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提出构建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类型化建构体系的思路,为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流域生态问题的生态补偿实践提供参考。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当前环境保护与资源合理配置思想的结晶,旨在解决跨行政区划的生态利益和资源开发使用争端,保障流域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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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y Se p rme t t e p a t e o o a d nsr to b u tf c n t e ta s o n a y e oo ia lc ’ x e i n , h r c i fl c la mi itain a o ti o uso h r n b u d r c lg c l c c mp n ai n o h mala d me i m—c l a i . Th o iy h s a h e e la fe ti r moi g o e s to ft e s l n d u s a e b sn e p lc a c iv d ce re fc n p o tn l c la mi sr to o p oe twae e o r e f b sn o a d nita in t r t c t rr s u c s o a i .Ho v r, o c o nto a kig fn n i la - we e n a c u fl c n a ca r i
me g s i he r c n e r. Be a s h lc si v le n ma y fedsa o lc td i e e t ,i r e n t e e ty a s c u e t e poiy i n o v d i n l nd c mp iae ntr ss t i
Ec l g c lCo p n a i n o sn o o i a m e s to fBa i
Z匕NG a N
( a c ol u m n n es yo ce c n e h o g ,K n ig6 0 2 C i ) L w S h o ,K n igU i r t f i ea dT c n l y u m n 5 2 4, hn v i S n o a



曾 娜
( 明理 工 大 学 法 学 院 , 南 昆 明 60 2 ) 昆 云 5 24
摘 要 :流 域 生 态 补 偿 是 近 年 来 兴起 的一 种 环 境 经 济 政 策 ,由 于 其 涉 及 范 围 广 、利 益 关 系 复 杂 , 目前 还 处 于 以
地方政府为 主导 的试点 阶段 。从试 点情 况看 ,地 方的实践主要集中在中小流域上下游间的跨界生态 补偿问题 。
中 图分 类 号 :D9 2 6 2 .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10 3 0 (0 0 4— 0 7— 4 0 4— 9 X 2 1 )0 0 3 0
St y o he Pr c i e o h a s o n a y ud n t a tc f t e Tr n b u d r
A bsr t Th c lg c lc mp n ai n o a i so e k n fe io me te o o c p lc i h e tac : e e oo ia o e s to fb sn i n i d o nvr n n c n mi o iy wh c —
Ke y wor :ta bo n a y; b sn; e o o ia o e s to ds r ns u d r ai c lg c lc mp n ain
目前 ,生 态 补 偿 作 为 一 种 环 境 经 济 政 策 ,
在 中央及 地 方 政 府 的 推 动 下 ,已经 从 社 会 呼 吁 、
i tl i h tg fe p rm e to in e y lc la m i sr to r s n l . r u h a n lsso he s sil n t e sa e o x e i n re td b o a d nita in p e e ty Th o g n a ay i n t
第 4卷 第 4期 201 正 0来自云南农 业 大学学 报
J u n lo n a r u u a ie s y o r a fYu n n Agi h rlUn v ri c t
Vo . No 4 14 . Au . 2 0 g 01
0 8月
跨 界 流 域 生 态 补 偿 机 制 的 实 践 与 反
r n e n n e e a tme s r s t e p lc a x o e o e d a a k n e d t e i p o e . a g me ta d r lv n a u e , h oi y h se p s d s m r wb c sa d n e o b m r v d
尽 管 该 政 策 对 地 方 政 府 治 理 流域 水 环境 的 激励 效 果 较 为 明显 ,但 由于 欠 缺 财 政 上 的 配 合 考 量 及 相 关 配 套 措 施 的制 定 ,逐 渐 显 现 出一 定 的局 限性 ,有 必 要 加 以 改进 。 关 键 词 :跨 界 ;流 域 ;生 态 补 偿
地方 政府 逐步 展 开 了流域 生 态 补 偿 试 点工 作 。由 于 “ 流域 上 下 游关 系 密 切 ,各 种 责 任 比较 明确 , 目前 上下 游之 间 的 矛 盾 比较 突 出 ,研 究 与 探 索经 验也 比较 多 , 因此 ,地方 政 府 优先 选 取 了流域 ” 上下游 之 间 的跨 界 生 态补 偿 作 为 突破 点 。地方 层 面 的试点 工作 为全 面建 立 流 域 生态 补 偿 机 制 提供 了重 要 的实践 基础 ,但 也逐 渐暴露 出一 些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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