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孔子学院发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修订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孔子学院发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孔子学院相关工作的管理,促进孔子学院工作长效、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汉办《孔子学院章程》、《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194号)以及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以下简称总部)有关人员选派、项目执行等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孔子学院是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抓手,是现代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五大功能的重要载体,是学校推进国际化的重要平台。
孔子学院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重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世界各地的孔子学院(含独立孔子课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组织、人事、外事、财务、宣传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研究孔子学院和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制定有关规划,督导工作落实,在人员选派、学科建设、项目实施、资源配置、管理考核等方面为孔子学院发展及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外事处,主要负责孔子学院发展工作与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衔接、校内跨部门沟通协调、拓宽孔子学院发展渠道等工作,外事处指定专人负责有关工作的沟通协调。
第五条孔子学院办公室与外事处合署办公。
根据国家汉办的要求,依据孔子学院的规模与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行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孔子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孔子学院总部、学校有关工作部署,做好各地孔子学院的日常管理与统筹,相关信息与数据的汇总上报、孔子学院宣传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孔子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孔子学院理事会成员由中外方合作院校共同组成,其人员及构成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理事会负责审议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及其预决算,聘任、解聘院长、副院长等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孔子学院日常管理制度范文

孔子学院日常管理制度范文孔子学院日常管理制度一、学院章程孔子学院作为外国高校开设的中国语言文化交流机构,根据中外双方的协议和共同合作精神,制定了学院章程。
学院章程是学院内部的管理规范,旨在确保学院的正常运作和有效管理。
学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1.学院的宗旨和目标:学院明确宗旨是推广中国语言和文化,增进中外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目标是提供优质的教学、研究和服务,培养人才,推动中国语言和文化国际传播。
2.学院的组织架构:学院设有院长、副院长、教务部、行政部等部门,同时设立各类教学、研究机构,如汉语教学部、儿童汉语教育中心、文化交流研究所等,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学院教学管理:学院制定了详细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教学评估等。
教务部负责组织和监督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4.学院人事管理:学院根据中外方的合作协议,聘请中方和外方教师,制定了教职员工招聘、薪酬、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以确保教职员工的稳定工作和良好工作环境。
5.学院财务管理:学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学院的财务管理和预算编制。
学院接受中外方的资金支持,确保经费的使用透明和合理。
6.学院学生管理:学院设立学生管理机构,负责学生的招生、学费收取、日常管理等。
学院规定了学生的行为准则和违纪处分,确保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7.学院日常运营管理:学院设立行政部门,负责学院的日常事务,包括办公室管理、会议组织、人员调配等。
行政部门还负责学院的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推动学院的国际影响力。
8.学院监督与评估:学院设立监控机构,负责监督学院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包括教学、人事、财务等。
学院还定期进行内外部评估,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教职员工管理1.教师招聘:学院根据需要和人事预算,通过面试和考核,聘请合格的中外教师。
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与学院的宗旨和目标相符。
2.教师培训:学院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孔子学院实施方案

孔子学院实施方案
孔子学院是中国政府设立的面向国外的教育机构,旨在推广汉语和中国文化。
随着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孔子学院也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为了更好地推动孔子学院的发展,实施一个有效的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孔子学院实施方案需要明确学院的发展目标和定位。
孔子学院的使命是
传播中华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提高汉语教学水平。
因此,实施方案应该围绕这些目标展开,制定具体的发展计划和措施。
其次,孔子学院实施方案需要注重师资队伍建设。
优秀的教师团队是孔子学院
发展的基础,因此需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同时,孔子学院实施方案还应该注重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创新。
随着国际汉语
教学的不断发展,孔子学院需要不断更新课程内容,引入新的教学方法和技术,以提高教学效果和吸引更多的学生。
此外,孔子学院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与国外学校和机构的合作。
通过与国外学
校和机构的合作,可以拓展孔子学院的影响力,增加合作机会,共同推动中外文化交流和教育合作。
总的来说,孔子学院实施方案需要围绕发展目标展开,注重师资队伍建设、课
程建设和教学方法创新,加强与国外学校和机构的合作。
只有这样,孔子学院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中华文化的传播和中外文化交流的发展。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设置研究

际汉语 教学 能力 , 具 备教 师 的基本 素养 。
二、 课 程设 置 的调整 与 说明
础课 和对 外 汉 语 教 学 概 论 、 对外汉语 教学语法 、 对
外汉语 教 学课 程概 论 ; 选 修 课 中将 原来 方 案 中 的书
汉 语 国际 教 育 本科 专 业 课 程 设 置 研究
韩 蓉
( 大连 外 国语 大学 汉学 院 , 辽 宁 大连 1 1 6 0 4 4 )
摘要: 为进一步贯彻 国家教育部加强并深化 高等 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相关文件精神 , 从 学校 人才培 养和 专业现阶段 实际情
况 出发 , 本文经过 充分的调研和论证 , 对汉语 国际教 育专业的课程 设置 调整进行 了研 究。 关键词 : 汉语 国际教育 ; 冬科 ; 课程设置 ; 课程结构
出去 ” 的力 度 ; 将“ 教学” 改为 “ 教育 ” , 有 助于 推动 中
收 稿 日期 : 2 O 1 3 一l O —l 2
和相关教育教学理论等方面的知识及技能 , 受过将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基本训练 , 具有一定 的国
作者简介 : 韩
6 4
蓉( 1 9 7 7 一 ) , 女, 辽宁沈阳人。大连外 国语大学汉学院 , 讲师 , 硕士 , 研究方 向: 对外汉语教学。
人 才 的需求 。 1 . 以往研 究者 对 于名称 的界定
对外汉语教学转变 为全方位汉语 国际推广 ; 第二 , 由“ 请进来 ” 学汉语转变为“ 请进来” 并加大汉语“ 走 出去” 的力度 ; 第三, 由专业 汉语教 学转变 为大众 化、 普及 型 、 应用型教学 ; 第 四, 由 主 要 靠 教 育系 统
养 目标紧密结合, 更 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的培养。因此 , 汉语 国际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一方面
孔子学院总部与[外方国名][外方学校名]关于合作建设[外方学校名]孔子课堂的协议【模板】
![孔子学院总部与[外方国名][外方学校名]关于合作建设[外方学校名]孔子课堂的协议【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50beabeaee06eff9aff80750.png)
孔子学院总部与[外方国名] [外方学校名]关于合作建设[外方学校名]孔子课堂的协议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与[外方国名]在教育领域的合作,支持并促进[外方国名]汉语教学的发展,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谊,孔子学院总部(以下简称总部)与[外方学校名]就合作建设[外方学校名]孔子课堂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宗旨本协议的宗旨在于规定在合作成立和运作[外方学校名]孔子课堂过程中总部和[外方学校名]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孔子课堂的性质[外方学校名]孔子课堂系非营利教育机构,通过教授汉语和中国文化增进中[外方国名]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第三条执行机构经总部授权和委托,[中方机构名]将作为具体执行机构与[外方机构名]合作建设孔子课堂,合作双方可就该协议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签署前,须报总部审核。
课堂须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一年内启动运营。
第四条业务范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外方学校名]孔子课堂可开展以下项目:1、开展汉语教学、文化活动和其他与汉语及中国文化有关的竞赛;2、培训当地汉语教师;3、组织当地师生来华夏(冬)令营;4、编写汉语和中国文化教材;5、其他与汉语教学及中国文化相关的活动。
第五条组织和管理双方执行机构将推荐人选组成理事会对孔子课堂进行管理。
课堂开展活动须符合《孔子学院章程》。
参与孔子课堂活动的中国公民应遵守[外国国家名]和所在学校的法律和政策。
参与孔子课堂在中国举办活动的[外国国家名]公民应遵守中国法律和政策。
第六条双方义务总部义务:1、授权使用孔子课堂名称,提供孔子课堂标识;2、提供必要的启动经费,用于装修孔子课堂教学办公场地,购买中华文化体验设备和物品、中国语言文化图书与教材以及举行揭牌仪式等;3、提供图书、音像及多媒体教学资料、课件,授权使用网上课程;4、根据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汉语教师、志愿者,并负担其国际旅费、工资等;5、为孔子课堂的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支持其参加访华夏令营或来华研修。
[外方学校名]义务:1、提供适合的办公场所,配备必备的办公设备并负责安装、管理和维护;2、为孔子课堂配备必要的行政人员(可由相关人员兼职),提供相关费用,并为孔子课堂开设专门帐户,每3年向总部提交孔子课堂财务审计报告;3、为中方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4、协助办理中方人员进入该国境内从事教学活动所需的手续;5、同意就孔子课堂的其他需求与总部进行协商。
推进孔子学院实施方案

推进孔子学院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进孔子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以期能够更好地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提高汉语教学质量,增进中外人民的友谊。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孔子学院的师资队伍是教学工作的重要支撑,因此我们将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
首先,我们将加大对外国教师的招聘力度,引进更多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深厚中文功底的外籍教师。
其次,我们将组织定期的教师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造力。
二、拓展汉语教学内容。
为了提高汉语教学的吸引力和实用性,我们将拓展汉语教学的内容和形式。
在课程设置上,我们将增加中国文化、历史、艺术等相关内容的教学,让学生在学习语言的同时,更好地了解中国的传统和现代文化。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汉语考试的辅导,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汉语水平考试和HSK考试。
在教学形式上,我们将引入多种互动教学方法,如小组讨论、角色扮演、文化体验等,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三、加强中外合作交流。
孔子学院建设的初衷就是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因此我们将加强中外合作交流,拓展孔子学院的国际影响力。
我们将积极与国内外高校、文化机构、企业等开展合作,共同举办汉语夏令营、文化交流活动、中外学术研讨会等,增进中外人民的友谊和相互了解。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中国驻外使馆、文化中心的合作,共同举办中国文化节、汉语大赛等活动,让更多外国人了解和喜爱中国文化。
四、加强管理和服务。
为了更好地推进孔子学院的实施方案,我们将加强对学院的管理和服务。
在管理上,我们将建立健全学院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学、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学院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在服务上,我们将提高学院对学生的关爱度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总之,推进孔子学院的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推动。
我们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孔子学院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加强中外人民的友谊做出更大的贡献。
孔子学院工作计划

一、前言孔子学院作为推广汉语和中国文化的国际平台,肩负着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使命。
为进一步提升孔子学院的教学质量、学术研究和文化交流水平,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升汉语教学质量,满足不同层次学习者的需求。
2. 加强学术研究,推动孔子学院学术成果的产出。
3. 拓展文化交流,增进各国人民对中华文化的了解和认同。
4. 提升孔子学院的社会影响力,扩大招生规模。
三、具体工作计划1. 教学工作(1)优化课程设置,针对不同层次的学习者提供多样化的汉语课程,如基础汉语、商务汉语、旅游汉语等。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定期举办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术素养。
(3)开展教学评估,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调整教学策略。
(4)鼓励学生参加汉语水平考试(HSK),提高学生汉语水平。
2. 学术研究(1)设立学术研究项目,鼓励教师和学生开展相关研究。
(2)组织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进行学术讲座和研讨会。
(3)整理和发布学术研究成果,提高孔子学院的学术影响力。
3. 文化交流(1)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春节、中秋节等中国传统节日的庆祝活动。
(2)组织学生参加文化交流项目,如“汉语桥”比赛、文化交流营等。
(3)与当地学校、企业、社区等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4. 社会影响力提升(1)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扩大孔子学院的知名度。
(2)举办孔子学院文化节,展示孔院教学成果和文化特色。
(3)开展孔子学院品牌建设,提升孔院的社会形象。
四、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计划顺利实施。
2. 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4. 加强与国内外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孔子学院的国际影响力。
五、总结本年度工作计划旨在进一步提升孔子学院的教学质量、学术研究和文化交流水平,为各国人民了解和传播中华文化贡献力量。
我们将全力以赴,努力实现工作目标,为孔子学院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管理办法(暂行)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管理办法(暂行)为加强孔子学院建设,不断提高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和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孔子学院章程》和《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须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了解驻在国国情,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熟悉汉语教学工作;具有合格的领导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熟悉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3、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1年;4、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二、推荐候选人1、各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需要根据岗位需要,按照上述条件,及时推荐院长候选人。
应优先推荐曾经担任中方院长和已回国优秀教师。
鼓励各院校在全校、全国乃至国际范围内推选。
2、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4年,其中试用期1年。
院长如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结束任期,一般应提前6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中方合作院校正式来函说明,报总部批准。
3、中方院长的推选、考试和培训工作提前一年完成。
各院校须每年根据总部要求的时间将下年内轮换岗位的候选人名单报至总部。
如合作院校不能及时推荐合适人选,总部将统一协调选派。
三、选拔、培训和派出管理1、总部定期组织中方院长选拔考试。
2、考试合格者,需参加总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后方可派出。
培训期限一般为3—6个月。
3、中方院长派驻外国期间,以总部管理为主,派出院校也应对其热情关心,及时解决后顾之忧。
四、经费中方院长候选人参加选拔考试及培训所需差旅费,原则上由各院校从本校孔子学院建设管理经费中列支。
候选人考试和培训费用,由总部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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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推动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语言文化交流合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贡献,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总部)发布的课题指南中的相关研究课题。
第三条本着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积极开展学术研究。
加强理论研究,强化应用研究,鼓励政策研究;扶持跨学科、创新型、有特色的科学研究;规范管理,择优立项;集中征集选题、开展申报、组织评审、公布结果;重点向有孔子学院和汉语国际教育相关工作经历者倾斜。
第四条总部研究课题项目经费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课题项目责任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课题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总部负责对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制定中长期科研规划、课题项目管理制度和课题指南,确定课题项目资助方向和资助重点,批准课题项目,指导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和重要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等。
第六条总部政策研究处作为课题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总部相关决定;
(二)执行总部科研规划,制定课题项目经费预算,发布课题指南;
(三)负责课题项目的受理、资格审查以及评审组织、公布等工作;
(四)负责课题项目中期检查,监督课题项目的实施和经费使用;
(五)组织课题项目研究成果的鉴定、审核、验收、发布和宣传推介;
(六)遴选和聘任相关专家,建立课题项目专家库,并根据研究课题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和专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课题项目专家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科研规划和课题指南,评审课题项目,提出项目资助建议,鉴定、审核、评介项目成果,提供学术指导和专业咨询。
课题类别
第八条总部每年发布本年度《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课题类别主要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等类:
(一)重大项目:主要资助旨在解决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选题。
研究期限一般为年,资助额度万元人民币。
(二)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对推进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基础研究。
研究期限一般为年,资助额度万元人民币。
(三)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对推动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研究。
研究期限一般为年,资助额度万元人民币。
(四)委托项目:主要资助与总部业务工作联系密切,且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应用性的课题,由总部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委托专家团队实施,研究期限和资助额度由总部视任务情况确定。
第九条研究课题选题应围绕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中亟需解决的相关问题设立,注重问题导向,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努力构建孔子学院建设
和汉语国际教育的科研创新体系。
第十条研究课题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
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课题申报
第十一条《课题指南》面向国内教学科研机构公开,实行自主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第十二条研究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其中,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丰富的相关教学、科研、管理经历。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
申请人同年度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个项目。
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个总部课题项目的申请。
具有孔子学院和汉语国际教育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申报、立项。
已主持总部重大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请总部新的各类项目;已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总部重大项目。
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立项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总部课题项目,须满足论文或出站报告通过超过年,并作出较大修改(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第十三条申请人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
鼓励汉语国际推广基地优先组织课题申报。
鼓励根据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相关领域研究人员加入课题组开展合作研究。
对国际、科际和校际合作研究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第十四条申请人以《课题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认真、如实填写《孔子学院建设与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单位统一向总部报送申请材料。
第十五条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责任单位同年度申请项目不超过项。
责任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第十六条责任单位须对申请书和研究方案进行全面审核、统一报送,对申请人的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责任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课题评审与立项
第十七条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项目评审的基本标准:
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或现实意义,与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的发展结合紧密;课题具有前沿性,预期能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课题研究方向正确,研究思路清晰,目标得当,内容全面,论证充分,重点、难点突出,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调研计划科学、可行;
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支撑,有完成研究工作必备的能力、时间和条件;
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第十八条总部负责组织专家,对已受理的课题申请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
评审工作须公开、公平、公正,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廉洁自律。
通讯评审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制度,按照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就项目申请的研究内容、思路方法、预期成果等论证部分进行评审。
会议评审综合考察课题论证情况、申请人和参与人的研究经历、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研究内容是否获得其他资助等。
第十九条总部根据本办法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提出拟资助项目及资助经费数额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向总部提出实名书面复审请求。
总部对复审要求,自收到之日起日内完成核审并回复核审结果。
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申请人只能提出次复审请求。
第二十条经公示或复审通过的项目,总部审批通过后,在个月内向项目责任单位发出立项通知书等材料。
通过评审正式批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第二十一条总部相关课题管理工作人员及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课题项目管理
第二十二条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项目实行项目合同制管理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
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申请人填报的项目《申请书》即为双方的项目合同。
项目合同是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有关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
项目申请人即项目责任人,一个项目只能确立一个项目责任人。
项目责任人依照合同规定,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负责项目总体研究计划的实施,推动课题组成员间的协作研究。
第二十三条项目责任人调入另一单位的,原责任单位需承诺继续负责项目管理至结项,或经原责任单位与现责任单位协调一致,由原责任单位提出变更责任单位的申请,报总部批准。
协调不一致的,总部将终止该项目责任人所负责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四条为保证研究质量,课题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
中期检查由总部统一布置。
一般在年度课题立项后项目限期过半前一个月下发中期检查通知;中期检查的结果,作为后续拨款的依据。
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等。
原则上至少须有篇项目参与者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或者专著书稿部,或者篇高质量的已被采纳的研究报告,或者按照研究进度应提交的阶段性成果,所有成果需标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课题项目资助”字样,否则中检不予通过。
对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拨后续经费。
第二十五条课题项目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研究计划,确需变更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项目责任单位在审查变更申请时应严格把关,并报总部批准。
第二十六条课题研究项目实施中,因正当理由可以申请项目延期。
原则上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