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报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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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开工报告批准制度

工程开工报告批准制度

工程开工报告批准制度一、制度目的该制度的制定旨在明确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通过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进行。

通过此制度能够有效地规避前期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确保施工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任何部门和个人在进行工程项目开工前,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开工条件1. 项目立项:工程项目需经过公司决策层审批,取得相应的立项文件。

2. 设计文件: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应完整,并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3. 施工许可: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4.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措施、安全生产措施等,并得到批准。

5. 现场准备:施工现场布置合理,临时设施建设完毕,满足施工需要。

6. 材料设备: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已到位,并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

7. 财务预算:完成工程预算编制,确保资金到位,并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需根据上述开工条件,详细编制工程开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述、前期准备工作、施工计划、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等内容。

五、审批流程1. 提交报告:项目负责人将编制好的工程开工报告提交给主管部门。

2. 初步审查:主管部门对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审查。

3. 专家评审:如有需要,可邀请行业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并提出专业意见。

4. 修改完善:根据审查或评审意见,项目负责人需对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5. 最终批准:经审查合格后,由公司高层领导签署批准,正式批准工程开工。

六、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开工后,公司将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照批准的开工报告执行。

七、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工程项目开工审批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审批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审批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工程项目开工审批管理,保障项目安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开工审批事宜。

三、工程项目开工审批管理制度(一)开工前准备1、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开工申请书,并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环保评审等相关材料。

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3、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规,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

4、各参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和环保目标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及环保得以有效管控。

(二)开工审批程序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审:工程项目在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需提交一份复审材料,由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2、环保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前,需提交环保验收材料。

环保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验收达标后方可进行开工。

3、安全生产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经过审查后方可进行开工。

4、开工许可证发放: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开工许可证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开工。

(三)开工后监管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建立安全生产、环保和质量管理体系,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各参建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环保和质量管理职责,并及时报告相关问题。

3、监理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开工后的施工进行监理,对施工各阶段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汇报情况。

4、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四)违反规定处理1、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½承包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将面临停工整改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各参建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监管部门未按本制度执行,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及审批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及审批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及审批管理规定
1、承包单位认为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开工条件时,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A1表)及相关资料。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下列内容
(1)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已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其他有关行政许可的手续均已办理。

(2)征地拆迁工作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3)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已齐备,且已进行了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4)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和场地平整(四通一平)已完成,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已查明。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经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6)测量放线定位控制桩已经项目监理机构复验合格。

(7)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已按计划到岗到位,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料具已按需要进场,主要建筑材料供应已落实并满足开工的需要。

(8)承包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已建立
3、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具备开工条件时,报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如果委托监理合同约定,需经建设单位审批《工程开工申请表》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工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开工报告制度的工程

开工报告制度的工程

开工报告制度的工程一、制度目的开工报告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开工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通过开工报告,可以让项目组成员了解项目的目标和重点,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协调各方合作,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开工阶段,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各类项目的开工准备阶段。

三、制度内容1.开工报告编制项目经理应在项目正式启动前,负责编制开工报告。

开工报告应当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的目标和重点、项目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项目的进度计划和风险管理方案等内容。

2.开工报告审批项目经理编制完成开工报告后,应当提交给公司领导层进行审批。

领导层应认真审阅开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过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启动项目。

3.开工报告传达项目经理应在项目组成员到位后,及时传达开工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项目组成员应认真阅读开工报告,并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4.项目任务分解项目经理应将项目的任务分解给各个项目组成员,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项目组成员应按照任务书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5.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经理应确定项目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项目组成员应按照组织架构分工合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6.项目进度计划项目经理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提供给项目组成员参考。

项目组成员应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7.风险管理方案项目经理应制定风险管理方案,识别和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

项目组成员应严格执行风险管理方案,确保项目不受影响。

四、制度执行1.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确保项目的开工顺利进行。

2.项目组成员应认真对待开工报告,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3.如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协助解决。

4.如有相关配套文件或证明材料需要提交,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

工程单位开工报告制度

工程单位开工报告制度

工程单位开工报告制度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有序、高效地展开,特制定本开工报告制度。

通过该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目标、质量和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本单位承接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

各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前,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完成开工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三、开工报告内容1.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基本信息。

2. 施工准备情况:包括施工现场布置、人员到位情况、机械设备进场情况、材料准备情况等。

3. 施工方案:详细阐述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

4. 施工进度计划:明确项目的总体时间安排,包括关键节点的完成时间。

5. 质量保证措施:描述项目的质量目标及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措施。

6. 安全生产管理:列出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

7. 环境保护措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相关措施。

8. 开工条件确认:确认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包括行政许可、资金保障、技术文件等。

四、报告编制与审批流程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开工报告的编制工作,确保报告内容全面、准确。

2. 相关部门如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等需参与报告的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开工报告经内部审核无误后,提交给项目业主或其代表进行审批。

4. 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开工,并将开工报告存档备查。

五、监督检查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开工报告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报告内容有较大偏差,应及时调整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六、责任追究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编制和执行开工报告的项目部,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开工报告管理办法

开工报告管理办法

开工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开工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根据行业、建设方、公司的相关规定及办法,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开工报告是工程开工的法律依据,是竣工资料内容之一。

各项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第三条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分期建设的项目。

在这之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工程施工等均不算正式开工。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开工报告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开工报告管理制度。

一般工程开工报告实行“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两级管理(如建设单位有其他要求,按其要求对外报审)。

重点工程、既有线、管段总体开工报告等重要开工报告实行“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级管理(如建设单位有其他要求,按其要求对外报审)。

第七条项目经理为开工报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开工报告实施计划和开工报告进行审核。

总工程师负责开工报告日常管理工作,对开工报告的编制、审核、审批等全过程负分管责任。

第八条开工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工程部,负责开工报告的日常工作。

(一)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调查情况,划分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并建立台帐。

拟定开工报告实施计划,报总工程师审查。

(二)在总工程师的组织安排下,负责管段内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编制,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按规定程序上报。

(三)在开工报告审批通过后及时通知经理部相关人员组织施工。

(四)负责建立开工报告管理台账,存档管理。

第三章开工报告编制第九条开工报告由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主责编制,其他部门配合。

第十条开工报告编制的主要内容(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要求时,按其要求编制)。

(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二)首道工序的分项施工方案。

(三)施工测量工作,包括设计桩点交接、线路复测、控制网测量、第三方测量单位复测、施工测量放线等。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制度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制度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制度一、前言建设工程是指按照一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制度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规范工程开工程序、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制度的理解和落实,特制定本报告制度,供相关单位和人员参考。

二、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开工手续,促进工程项目的合理进展,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此开工报告制度。

三、制度内容1. 开工报告的编制: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开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工程范围、工程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期计划、质量安全措施等内容。

2. 开工报告的报批:建设单位应将编制好的开工报告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工程施工。

同时,建设单位应将开工报告的审批意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3. 开工报告的备案:建设单位应将开工报告及相关文件归档备案,以备后期查阅和管理。

4. 开工报告的执行:建设单位应根据开工报告的要求组织实施工程施工,并及时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5. 开工报告的变更:如有需要对开工报告进行变更,建设单位应重新编制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四、制度实施1. 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制度的理解和宣传,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贯彻。

2.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并依法依规实施工程施工。

3. 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总结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制度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加强对本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通过本制度的实施,能够推动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指挥部相关建设项目开工审批管理,根据中铁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工程技术管理办法》的通知、《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段及其单位、分项工程,应在正式开工之前的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参照《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检验标准》(JTGF80/1-2004)附录A),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开工报告未批复的,不得擅自施工,无开工报告批复的不予计量。

第三条同类型工程(工艺、原材料、人员、机械设备等不发生变化)在后续申请开工时,其内容可适当简化(只报开工报告申请表、测量放样表、工程数量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批复表)。

第四条施工项目因为某种原因停工超过一个月,重新施工时,应于七天前打复工或开工报告;第五条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

分期施工的项目其开工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

在这之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工程施工等均不算正式开工。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指挥部管辖范围相关建设项目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审批权限及程序第七条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为“指挥部”)相关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审批。

第八条开工报告分为标段工程开工报告,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及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第九条标段工程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编制,向总监办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总监办审查,指挥部审批。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编制,报驻地监理办审查,总监办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编制,报驻地监理办审批;前期施工的工程按单位工程开工报告要求办理开工手续。

第三章审批时限及有关要求第十条标段开工报告在施工单位编制完成上报总监办签收后,须在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指挥部工程部审批,指挥部工程部组织审查,并在7天内完成批复。

第十一条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在签收施工单位的申请报告后,驻地监理办应在3天内审查并报总监办审批,总监办在7天内完成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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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开工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的开工管理,严格开工条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所有新建(改扩建)、安全隐患治理、技术更新改造等项目的开工报告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实行公司、分公司两级管理。

第四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核公司、分公司提交的一、二类项目开工报告,并报公司主管领
—1 —
导审批。

其中一类项目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上级公司继续审查。

第五条分公司负责一类、二类项目开工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报公司审批;负责三类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工作并报公司备案。

第三章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第六条项目开工应具备的主要条件:
(一)项目法人(或项目经理部)已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已组建并获公司批准,项目经理已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规章制度已健全。

(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复。

若项目概算批复时间至项目申请开工时间超过两年以上(含两年),或自批复至开工期间,动态因素变化较大,总投资超出原批概算10%以上,须重新核定项目概算。

(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已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并经财务部门认可。

(四)工程建设总体部署已编制完成并获公司批准。

—2 —
(五)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

(六)项目法人(或项目经理部)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纸至少可满足连续三个月的施工需要。

(七)项目监理、检测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

(八)项目环境评价、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已报批,有关规划、建设部门等开工前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九)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讯和场地平整)工作已完成;有关外部配套生产条件已签订协议;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施工准备已完成,具备连续施工的条件。

(十)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订货,所需建筑材料的来源和运输条件已落实且能满足现场连续施工要求;需要进行招标采购的设备、材料,其招标组织机构已落实,采购计划与工程进度相衔接。

(十一)项目施工图经公司工艺技术审查无异议。

(十二)项目开工报告已编制完成并获公司批准。

项目开工报告的具体内容和编制要求见附件。

—3 —
第七条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应派人到现场检查核实开工条件,凡未达到开工条件的,不予批准开工。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规定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开工报告(模板)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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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设项目
工程开工报告(模板)报告文号: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填报单位:
上报日期:年月日
—5 —
工程名称
设计规模或能力
项目建议书批准文号可研报告批准文号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设计概算万元施工预算万元
劳动力需用量
主要设备
材料工艺
设备
电气
设备
自动化
仪表
钢管PE管其它
—6 —
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7 —
环境评价、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报批及开工前审计情况:
工程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
主要设备需用量、定货、到货情况:
主要材料需用量、定货、到货情况:
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包括征地搬迁、施工组织设计、“四通一平”等):施工单位及施工力量落实情况:
设计单位及施工图纸落实情况:
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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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签署意见
项目经理:总经理:
签署公章年月日公司签署意见:
工程管理部:主管领导:
签署公章年月日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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