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县支行履职能力建设思考
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履职面临的六大“难点”及对策

突 出 。 在 县 (市 )支 行 “倒 金 字 塔 ”型 的 机 构 设 置 体 系 中 , 一 般 县 (市 )支 行 一 个 部 门 要 对 口 上 级 行 几个 部 门 , 并 同 时 要 应 付 上 级 行 好 几 个 对 口 部 门 的检 查 考 核 评 比 , 难 以分 出 更 多 精 力 集 中 搞 业 务 。 尤 其是 上级行 营业 室 、 会 计 、 国库 、 发行 、 保 卫 等 部 门 内控 制 度 5 3 - - E精 细 , 但 县 ( 市 ) 支 行人 员 较少 , 以 县 ( 市 )支 行 现 有 人 员 很 难 按 制 度 要 求 分 设 岗 位 , 严 格执行 内控 制 度 也 往 往 流 于 形 式 , 很 多 岗位 人
点大力推进人才机制创新积极参与和央行发展有关的人才资源交流在不违背上级才选优秀人才的原则增加接收院校毕业生的数量和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充实县行尽快调整员工的学历结构和构为基层央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要充分尊重基层行的专业需求除了大学录金融管理人才招考以外还可根据近两年辖内某某支行和某某支行招收守押合同工的经验在操作性强低风险的岗位招收部分合同工
于应 付工作 , 有 的甚 至经 常需 要 行 领导 代 班替 岗 ,
一
些 支行 根本 无 暇顾 及 工 作 质 量 , 更 没 有 精 力 开
展工 作创 新 , 工 作 质 量 不 高 在 所 难 免 。 三 是 调 研
库 会计 发行 部 门 为例 , 其 岗 位 设 置 是 按 照 武 汉 分
几 个 部 门几 十 个 岗 位 。 人 员 紧 缺 导 致 县 级 支 行 疲
上 的 “一 手 清 ”, 导 致 岗位 之 间 的相 互 制 约形 同虚 设 。审计调 查 显 示 , A 支 行 有 7 6个 岗 位 , 而 人 员 仅 2 2人 ( 其 中 班 子 成 员 3人 , 主任科 员 、 副主 任科 员 2 人 ), 很难 按 内控 要求 分设 岗位 , 岗 位 分 离 和 强 制 休 假 等 制 度 往 往 难 以 执 行 。 以 县 (市 )支 行 国
人民银行县支行未来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人民银行县支行未来发展的思考与建议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完善,人民银行县支行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新形势下,如何提升人民银行县支行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加强运营管理高效的运营管理是人民银行县支行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的基础。
县支行需要加强组织管理和内部监管,保障内部业务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员工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银行形象。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具备聚焦客户、提升效率、智能化等多重功能。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人民银行县支行需要进行大力推进,并且具备长远眼光建立起合适的信息化方案,尤其是在人员管理、贷款管理、风险管理和在线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应用。
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人民银行县支行的整体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客户体验。
三、探索实施区域化金融县域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寻求县域企业资金需求发展的多元化金融服务,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之一。
通过区域化金融的实施,可以针对不同的地域和产业特点,制定适合当地企业发展的金融方案和业务模式。
四、拓展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与服务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基础,人民银行县支行可以通过开展小微企业专项服务和专项贷款,加强与小微企业的合作,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增强风险控制,通过科技金融、投融资服务等途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五、积极发挥社会责任作为国家的货币管理机构,人民银行县支行除了履行金融监管职责外,还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金融服务与社会责任的有机结合。
一方面,可以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公益活动,为当地公益事业和社会建设作出贡献;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金融机构的资源优势,推出适合社会民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并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感。
六、建立县支行合理分工机制人民银行县支行的业务较复杂,需要建立合理分工机制,来保障每个角色的职责落实和业务推进。
具体来说,可以在县支行内设多个专业化岗位,如风险管理、贷款审批、营销等,从而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的工作架构,提高支行的运营效率。
县支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责中面临的难点与建议

县支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责中面临的难点与建议第一篇:县支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责中面临的难点与建议县支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责中面临的难点与建议《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了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神圣职责。
但从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的实践情况看,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仍面临重大挑战和难点,已成为目前我们亟待研究和探讨的新课题。
一、工作难点:困难与挑战并存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是基层人行工作的重点之一。
但目前有关金融稳定职能的制度规定尚不完善,这就使得基层央行在履行金融稳定职能的具体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地方政府视角:一是组长领而不导。
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是由政府主管金融的负责人或者是政府一把手兼任,即使人行汇报了金融稳定要研究的工作,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也容易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忽略或推迟研究;二是协调难度大。
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约束,领导小组成员中政府部门就有十几个,各部门站在不同的角度,提出各式各样的意见,协调起来难度大;三是难以公正执法。
一旦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出现债务纠纷和不良资产,在处臵之中由于受地方与金融机构管理隶属关系,经济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无形中把地方企业利益考虑得多一些。
(二)金融监管视角:一是工作协调机制缺位。
《人民银行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但该机制至今仍然未明确建立;二是金融风险监测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金融稳定与否主要通过金融风险监测指标来反映,但现在尚未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领导小组难以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三是风险判定标准不统一。
基层人行主要关注金融业系统性风险对经济的影响度,以及与社会其他部门的关联度。
而银监部门则更加关注监管对象的微观风险。
在评价金融机构风险度时,会因侧重点不同而产生分歧;四是管理难度较大。
一方面对于违反金融稳定有关规定的行为,至今未出台相关的处罚条例及实施细则。
基层人民银行威慑力不强,造成日常收集有关信息、做好金融风险预警预报的难度大,甚至无能为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建设的思考

面 对 人 民 银 行 县 市 支 行 履 职 能 力 与 履 职 要 求 之 间
的 矛 盾 日 益 突 出 的 问 题 .人 民 银 行 武 汉 分 行 辖 内 部 分
险 意识 , 职业道德 出现滑坡 。 激 励 约 束 的 缺 位 制 约 了 县 市 支行的履职动力 与活力 。 第五, 人 力 资 源难 以 适 应 新 的 履 职 要 求 。 目前 . 县
1 . 围绕 履 职 重 点 , I k4 ' - I : 组 织 架 构 。县 市 支 行 改 革 以 完 善组织架构 为突破 口 , 围绕 强 化 对 外 履 职 这 一 中 心 , 对 现 有 内设 机 构 进 行 了优 化 整 合 。 一 是 在 综 合 考 虑 原 有 股 室 业 务 量 大小 、 人 员 配 置状 况 等 因素 的 基 础 上 . 将 原 有 的“ 五股 一 室 ” 、 “ 四股 一室 ” 分 别 整合 为 “ 三 部 一 室” 、 “ 二部一室 ” , 即: 办公室 、 金融 管理部 、 金 融 服 务 部 和行 政保卫部 ( 有 库支行 ) 。 二 是 明 确 内设 部 门 职 责 。 金 融 管 理 部 将 分 散 的 金 融 管 理 职权 全 部 集 中 , 承担“ 两 管 理 两综合 ” 职 责 并 被 赋 予 一 定 的调 查 、 检查 、 审 批 和 处 罚 权限 , 以利 于更 好 地 履 行 各 项 金 融 管 理 工作 ; 金 融 服 务 部 承 担 原 会 计 财 务 股 和 国库 股 的 职 责 ,负 责 会 计 核 算 相 关 金 融 服 务 工 作 ; 办 公 室 承 担 内 部 管 理 和 机 关 办 公保 障类工作 。 2 . 适应业 务发展 , 优 化 岗 位 设 置 。支 行 根 据 自身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和 人 力 资 源 状 况 。对 现 有 岗 位 进 行 了 全 面 整合 , 在此基础上 配套实施 了以“ 竞争上 岗 、 双选 双聘 ” 为核 心的人事制度 改革 。 一 是 科 学 设 置 岗位 。 坚 持 因事 设岗, 确保“ 事事有 人干” 。二 是 明 确 岗 位 要 求 。编 制 岗 位说 明书 , 细 化 岗位 工 作 职 责 , 明 确 岗 位 之 间 的 职 责 边 界 ; 规定不 同岗位 的任职资格 与条 件 . 确保 “ 适 合 的 人 干 合 适 的事 ” ; 实行 “ 分 级授权 管 理” , 通 过 上 下 级 层 层 签 订“ 分级 管理 授 ( 受 ) 权 书” , 严 格 落 实 岗位 职 责 履 行
加强基层央行履职能力的思考与建议

(三 )金融监 测机制难 以达 到维护金融稳定 和防 范风险的要求。一是 县支行 常风险监测 主要 依靠金 融机构非现场报表 ,缺 少监管职能 的有效配合,且金融
机构报表 的质量难 以保证 。同时由于银监 、证监 、保监 部门在 县级地 区没有成 立机构 ,对一些 系统性 金融风 险不能及 时分析 和预警。二是在征集社会信用和保证 金融机构贷款 业务安 全的信贷征信系统管 理中,金融 机构存 在不及时向人 民银行数据库录入 重要信息数据 的问题 ,致使信息系统数据反应迟滞 、功能减弱。三是 基 层 县支 行 与 金 融 监 管 机 构 、地 方 政 府 难 以 形成 监 管 合力 ,银监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 的金融协调机构,其行 政 运作 习惯 上下线 管理 ,对于跨部 门的协调 和沟通 缺 乏 主 动 性 。四是 基 层 县支 行 在 建 立维 护 金 融 稳 定 机 制 方面尚处于探索实践阶段 ,其相关职能范围不够 明确 , 开展 工作所需的工作制度、岗位设 置、岗位职责等也不 清 晰 。
(二 )金融服 务水平 与县域 经济和农 村金 融发展 的需求 难 以契合。一是 撤销发 行库 ,导致 割断 了县支 行与县域金融机构 的主业联 系,难 以迅 速准确地掌握 县 域货 币流 通 的情况 ,对 辖 内商业银行 现金投放 、回 笼 难 以起 到有力的监 控 、调剂和指 导作用。二 是县域 和农 村客户的大 额现金支取存 在一定 困难 ,流通 中的 残损人 民币回收渠道不畅也使得小面额人 民币供应不 足 ,市场流通中人 民币的整洁度较差 。三是商业银行异 地 交 取 款 给押 运 工作 增 加 了风 险 ,并且 增 加 了现 金 调 运头寸,加大了商业银行管理成本 。四是县支行的金融 服务对 象 主要是 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 ,服务面较窄 , 针对企业、社会群众个性化服务不足 ,金融服务职能仍 有 待深 化 。另外 ,由于基 层 县支 行 职 能定 位 模 糊 、金 融 工作协调能力较弱 ,导致 金融服务创新 的推进 工作事 倍功半 。
人民银行县支行未来发展的思考与建议(通用3篇)

人民银行县支行未来发展的思考与建议(通用3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民银行县支行未来发展的思考与建议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篇1】人民银行县支行未来发展的思考与建议作为第一批进入公司的员工,看着公司的成立到现在的不断发展壮大,并与公司的成长一起成长,实在是一件非常高兴和自豪的事情。
公司发展到现在的规模,凝聚了全公司每个人员的心血。
作为公司的一员,本人非常希望公司以后能一步步的良好发展下去,也希望能为公司的每一步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也希望在这过程中不断的提高自己。
在此,本人将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建议陈述如下,请领导参考。
1、明确职责和责任,防止推诿工作中,很多事情都是因为职责不明最后变成影响公司利益的大事。
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尽量明确部门或个人的职责和责任,使每个人负起责任来,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2、鼓励和肯定多一点,骂少一点公司员工都比较年轻,都比较缺乏工作经验,在工作中出错也是非常正常。
但年轻人的优点是有冲劲,肯干肯学。
希望公司能给每个员工更宽松一点的工作,使得员工更愿意主动承担责任。
3、加强项目前期的成本控制公司目前实施的项目中有不少项目均存在成本控制不当的情况。
在设计、招标、施工过程中均存在成本控制不足的现象。
建议公司建立施工图设计审核制度,施工图定稿前由各部门和相关有经验的人员审核,重点审查可能增加成本和可以节省成本的地方,包括图纸中的细节。
建议在项目招标和投标过程中,建立招标文件审核制度,由2-3个有经验的人员对招标文件进行细致的审查,确保招标文件不给投标带来不利。
建议公司也要重视施工中的成本控制,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成本增加。
4、加强项目收款我公司的项目收款对公司影响很大,经常存在资金周转的问题。
建议公司加强收款的管理,对具体项目,根据期项目实施计划制定较完善的收款计划,并加强督促。
5、建立适当的奖励政策建议在完成项目的关键任务后对相关人员进行适当的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
人民银行县级支行的履职现状与发展问题探讨

人民银行县级支行的履职现状与发展问题探讨人民银行县级支行的履职现状与发展问题探讨当前,县级人民银行作为央行金融宏观调控与各项管理政策传导的“神经末梢”,在履行央行职责中存在诸多的问题与困难,一方面是职能弱化,“无事可为”的现象比较突出;另一方面是机构整合的改革趋势使得基层员工普遍感到前途黯然。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结合基层工作的实践,对末友中支所辖两个县级支行的履职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对县级支行履职的发展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对县级支行履职的现状分析(一)担负使命的艰巨性,挑战着县级支行的履职方式。
职能调整后,央行的工作重心从金融监管转变为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及强化金融服务,主要目标是防化系统性金融风险。
对外:主要是通过市场手段、加强调研分析和窗口执导进行间接引导,通过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工作;对内:主要是通过对工业企业、物价、信贷数据、国库、支付结算及外汇等有关运行指标的收集、整理、分析,为上级行制定和完善金融政策提供依据。
新的法律环境和监管理念的变化要求县级支行不再依赖监管权力,更多地将依赖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对辖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把握、判断来开展工作。
而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县级支行对自身履职方式的定位难以把握,难以从昔日的思维定位中解放出来。
工作态度是求稳怕乱,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内部管理及政务工作上,而对于有效实施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征信及反洗钱、外汇管理等职责难以履行到位。
(二)配套措施的滞后性,增加了县级支行的履职难度。
随着央行管理职能转变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新增的金融稳定、反洗钱、征信以及外汇管理等业务的开展,使县级支行的业务涉及面愈加广泛。
这要求县级支行不仅要面对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而且要面对经济领域和社会公众。
调研中笔者发现,县级支行应对这些全新的业务普遍缺乏经验和技术支持,复杂的工作内容和薄弱的技术基础成为制约县级支行履职的矛盾之一。
比如在新成立的县级外汇支局的出口核报系统中,总局给支局设立的录入人员是作为中心支局的操作员之一,这造成县域的经济数据无法在系统中查询。
对人民银行县支行履职能力建设的思考

资金 安 全 ,为 政 府 把好 关 、理 好 财 。
四是 适 当增加 外 汇 管理 职 能 。五 是 认 真 做 好 征 信 查 询 服 务 和 贷 款 卡 、开
和 指 导 作 用 。 此 外 ,县 支 行 的 金 融 服
务对 象 乇 要是 金 融 机 构和 地 方 政府 , 服 务 对 象 不 宽 ,对 企业 、社 会 群 众个
性化 服 务 不 足 ,金 融服 务 职 能 作 用仍
有待 深 入 ,与金 融 服 务对 象 联 系 得 不
■黄跃 泉 吴振 利 / 文
一
些 系 统性 金 融 风 险小 能 及 时做 到分
行 基 层行 职 责 ,为 县域 经济 发 展提 供
效 的 金 融服 务 ,成 为央 { 了各级分 支 机 构 当 前 要 深 入 研 究 的 一 个 重 婪 课
颢
析预 警 。二足 存 征 集社 会 信 厢 和 保证 金融 机 构 贷款 、 务 安 全 的信 贷 征 信 系 l l , 统管 理 巾 ,金 融 机 构 存在 / 及 时 向 人 卜 民银 行 数 据库 录入 重 要 信 息数 据 的 问
融 宏 观 调控 的落 实 者 ,金 融 秩 序 稳 定 的 护 者 和金 融 服 务 的 组织 者 和 实施
者。
金 融 协 调 机 构 ,行 政 运作 习惯 于上 下
条 线 管 理 ,对 于 跨 部 门 的 协 调 和 沟 通 缺 乏主 动性 。
加 强 和改 进 信 贷 政 策 的 “ 口指 窗
行 疏 通货 币政 策 传导 机 制 和维 护县 域
金 融稳 定 的 难度 。县 支 行 没有 操 作 货 币政 策工 具 的 自主权 ,不 能根 据 当地 经 济 金融 运 行 实 际 ,有 针 对性 地 实 行 总 量 控 制和 结 构 调整 ,难 以激 励 约束 辖 区金融 机构 。 ( )会 融 服 务 水 平不 适 应 县域 二 经济和 农村金 融发展 的需 求 近 些 年 ,撤 销 发行 库 尽 管 整 体 优 化 了 资源 并 降 低 了风 险 隐 患 ,但 也 存 在 一 些突 出 问题 。例 如 ,撤销 发 行 库 部 分 割断 了县 支行 与县 域金 融 机 构 的 主 要 联系 ,无 法迅 速 准 确 地 掌握 县 域 货 币流通 的 情 况 ,对 辖 内 存取 款 商 业 银 彳 现金 投 放 回 笼起 不 到 临控 、调 剂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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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县支行履职能力建设思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定位清晰、职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转协调”的总体要求切实推进县支行的发展。
此《意见》的出台为县支行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如何按照《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县支行建设,更好地履行央行基层行职责,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成为央行各级分支机构当前要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人民银行县支行履行职责面临的挑战目前,人民银行县支行普遍存在货币政策传导不够畅通、职能定位不够清晰、履职重点不够突出、机构岗位设置不切合实际、队伍素质不适应履职需要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县支行职能的有效发挥。
履职定位不适应货币信贷政策传导与实施的要求目前,人民银行基层机构贯彻执行信贷政策的手段普遍较为单一,督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三农”和县域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主要是通过“窗口指导”,但“窗口指导”约束力较弱,导致信贷政策的传导作用弱化。
同时,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上级行对县支行职能权限上收过多,新增加的职能授权不清,导致人民银行县支行对县域金融体系的主导功能弱化。
尤其是地方政府成立金融协调部门参与金融管理,直接加大了人民银行县支行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维护县域金融稳定的难度。
县支行没有操作货币政策工具的自主权,不能根据当地经济金融运行实际,有针对性地实行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难以激励约束辖区金融机构。
另外,货币信贷政策传导和实施需要全面的经济金融监测信息体系作为支撑,目前信息反馈的指标体系没有建立,信息获取难度加大且时效性不高,难以形成稳定长效的数据采集和信息反馈机制。
货币信贷政策执行还涉及与政府综合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甚至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一些工作性质超出了人民银行传统职能范畴。
金融服务水平不适应县域经济和农村金融发展的需求近些年,撤销发行库尽管整合优化了资源并降低了风险隐患,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例如,撤销发行库部分割断了县支行与县域金融机构的主业联系,无法迅速准确地掌握县域货币流通的情况,对辖内存取款商业银行现金投放回笼起不到监控、调剂和指导作用;使县域和农村客户合理的大额现金支取很难得到及时的满足,流通中的残损人民币回收渠道不畅也使得小面额人民币的供应不足和市场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较差;商业银行异地交取款给押运工作增加了风险,并且直接增加了现金调运头寸,加大了商业银行管理成本;业务上收、人员转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币反假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外,县支行的金融服务对象主要是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服务对象不宽,对企业、社会群众个性化服务不足,金融服务职能作用仍有待深入。
同时囿于机构和人员制约,县支行工作量大、重复劳动多,与金融服务对象联系得不够紧密,对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难以发现,服务水平难以提高。
同时,由于基层县支行职能定位不清、金融工作协调能力减弱,往往导致推进金融服务的创新事倍功半。
金融监测机制不适应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风险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央行基层行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风险监测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尚未得到应有的明确,对辖区金融运行的监测配套措施和政策措施不够完备有效。
一是县支行日常风险监测主要是通过金融机构非现场报表,但由于缺少监管职能的有效配合,金融机构报表的质量难以保证。
同时由于银行、证券、保险监管部门在县一级没有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对整个金融领域的统计难度很大,对一些系统性金融风险不能及时做到分析预警。
二是在征集社会信用和保证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安全的信贷征信系统管理中,金融机构存在不及时向人民银行数据库录入重要信息数据的问题,致使信息系统数据反应迟滞、功能弱化。
三是基层县支行与金融监管机构、地方政府难以形成监管合力,无论是银监部门,还是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协调机构,行政运作习惯于上下条线管理,对于跨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缺乏主动性。
四是基层县支行在建立维护金融稳定机制方面尚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其相关职能范围不十分明确,开展工作所需的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等也不清晰。
组织架构、人员结构不适应高效履职和内控风险防范的要求县支行人员年龄、知识结构严重老化,干部队伍逐渐萎缩,人员调配使用方面往往捉襟见肘,导致工作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
此外,各县域经济金融状况迥异,县支行并没有随着履职需要和业务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造成工作重点不突出。
在调研中,一些支行反洗钱和征信管理只由一名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多岗兼职现象非常普遍,无法按照上级行的要求开展工作。
另外,机构岗位设置与人员紧缺、知识年龄老化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内控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
加强人民银行县支行履职能力建设的思路县支行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而应该从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职能定位应与县域经济金融发展的要求相协调县域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要求县支行的职能定位必须适应和紧跟区域经济的发展变化。
县域经济在由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工业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对金融的需求由较低层次的存贷款、支付结算向更高层次的投资理财、票据融资、托管代理产品等方向发展,地方政府、社会各界、金融机构对人民银行的需求也从传统的监管、服务向政策引导、金融发展规划等方向转变。
因此,县支行的职能必须按照区域经济发展对金融的需求变化而及时调整,积极疏通辖区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保证货币政策在辖区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区域信贷总量、投向、结构的调研分析,及时向地方政府反映货币信贷政策执行、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努力解决县域资金投入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
金融监管职能应与维护县域金融稳定的要求相协调修订后的《人民银行法》从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角度出发,赋予人民银行部分直接检查监督的权力。
县级支行要正确理解金融服务的内涵和维护金融稳定在促进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并将金融服务与维护金融稳定有机结合,协调好提高服务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要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
努力探索并逐步理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协调有关各方,共同防范、化解、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大力推进金融生态建设,营造稳定和谐的经济金融发展环境。
金融服务创新应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相协调金融服务工作是基层央行对外的“窗口”,直接关系到中央银行的形象。
随着区县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环境的转变,区域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信贷政策支持有了新的需求。
人民银行县级支行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把握区域经济的发展脉搏,发现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调控经济发展掌握第一手资料。
与此同时,县级人民银行应该拥有一定的金融管理权限和政策操作工具,及时合理配置区域金融资源,有效提高区域金融效率,解决区域“资金外流”和“信贷歧视”问题,给广大农民、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以良好的金融服务的选择空间。
组织架构应与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的要求相协调近年来人民银行数据业务的集中,给业务风险防范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分散的监督内控体系,不利于内控效能的有效发挥。
目前县级人民银行具有履行风险防范职能的部门有事后监督、内审和纪检监察部门,但相互独立导致职能不能有效发挥。
因此,县支行内部组织架构的设计,必须注重工作效率和风险防范相协调,按照提高工作效能和防范业务风险的原则设置。
新形势下加强人民银行县支行履职能力建设的建议加强人民银行县支行职能建设,要立足县域经济金融的发展实际,明确其自身定位,抓住制约县支行履职能力的主要矛盾,找准改革的切入点。
切实履行基层行的核心职能,在落实货币政策传导上有新成效建议明确县支行职能定位于执行宏观信贷指导政策,并积极支持县域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
这种职能定位有履职基础、有履职需求、有履职途径,较为符合当前人民银行县支行客观履职实际,能够使县支行更好地把握中心任务,带动人民银行县支行其他职能的履行,促进县支行成为县域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者,金融宏观调控的落实者,金融秩序稳定的维护者和金融服务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加强和改进信贷政策的“窗口指导”。
建立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通报制度,根据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信贷运行态势、信贷资产质量状况、执行货币政策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严重违反货币政策导向的金融机构,建议监管机构对其进行惩戒。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沟通和服务,传递央行调控意图,提出指导性意见。
适当增加政策工具在基层行的运用。
建议推行履行货币政策的职能责任制度,明确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制定、实施货币政策的任务、手段、责任。
赋予分支机构更多的货币政策传导职能,将直接与地方金融机构密切相关的政策工具和手段,分层次、分阶段地向各级分支机构延伸,使基层央行有职、有责、有权。
改革现行再贷款运作机制,恢复基层人民银行的再贷款运用权。
恢复县支行的再贴现窗口,使再贴现成为基层县调控区域票据市场及传导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手段。
对货币信贷政策实施进行有效评估。
按照货币信贷政策的导向和要求,对支农再贷款、存款准备金使用、利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逐步消除阻碍货币政策传导因素。
为切实保障县域金融调控的有效发挥,必须从加强宏观调控的高度,赋予各级人民银行督查督导权力。
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在维护县域金融稳定上有新举措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建立和完善维护金融稳定的工作协调机制,维护辖区金融安全;加强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密切配合与合作,定期召开辖区金融稳定协调会议,共同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搞好辖区经济金融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定期对辖区经济金融运行状况进行调研、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制定辖区应对金融风险预案,不断提高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
切实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要利用两大数据库(企业和个人信贷信息基础数据库)功能加快县域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充分挖掘现有的经济金融数据资源,监测支农信贷资金投向,分析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开展风险提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拓展对非银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将国家职能部门采集到的企业及个人信用资料充实到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征信支持。
另外,加大对金融诚信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基层县支行在反洗钱和反假币中的重要作用。
认真组织、协调、指导好辖区金融业开展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对本外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的报告分析、监测能力,严厉打击洗钱活动。
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努力维护好辖区经济金融秩序。
认真履行金融服务职能,在建设县域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上有新进展一是不断完善支付清算服务,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加速社会资金周转。
通过组织实施人民币账户管理,推广运用各种支付清算系统和结算工具,保证资金汇划畅通,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和人民群众提供快捷、安全、高效的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