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复习思考题含参考答案)税收原理
第8章税收原理ch08

第8章税收原理ch08
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
l 二、税收的“三性”
l (一)税收的强制性 l (二)税收的无偿性 l (三)税收的固定性 l “三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基本特征,
第8章税收原理ch08
l (三)课税标准 l 课税标准指的是国家征税时的实际依据,或称课税依据。
如所得额、商品流转额、财产净值等。 l (四)税率 l 税率是指国家征税的比率。课税对象与税率的乘积就是
应征税额,反过来说,税额与课税对象之比即为税率。 税率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它反映征税的深度,体现 国家的税收政策。一般来说,税率可划分为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类
第8章税收原理ch08
全额累进税与超额累进税比较
税级
税率 (%)
适用全额 累进税率 的应税所 得
适用超额 累进税率 的应税所 得
全额 累进 税额
超额累 进税额
25000以下
20
25001~50000
30
50001~75000
40
75001~ 100000
50
25000 50000 75000 100000 100000
第8章税收原理ch08
l (1)比例税率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统一 按一个比例征税。
l (2)定额税率亦称固定税额,它是按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 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而不规定征收比例。
l (3)累进税率是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 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 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的不同 ,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两种。
第八章税收原理

第八章税收原理第八章税收原理通过本章的学习,应掌握税收的基本特征、税收术语、税收分类、税负转嫁等税收原理性知识点。
本章重点和难点:税收的特征、税收分类、税负转嫁的方式。
一、税收的概念二、税收的基本特征三、税收术语四、税收的分类五、税收的原则六、税负的转嫁和归宿七、税收效应八、国际税收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规范形式。
二、税收的基本特征(the nature of taxation)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指征税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
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
3.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指征税以前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征税对象和课征额度,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税。
三、税收术语The terminology of taxation1. 征税主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
我国的征税主体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
2.纳税人与负税人纳税人(纳税主体)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负税人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人3.课税对象又指征税客体,指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对什么征税。
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依据。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在现代社会,国家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所得、商品、财产三大类。
4.税目课税品目,是征税客体的具体化,代表着征税界限或征税范围的广度。
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5.税源税收收入的源泉。
是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形成的纳税人的各种收入。
课税对象是课税的直接依据税源是税收收入的最终来源6.税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包括实物量与价值量两类。
狭义上税基指计税依据7.税率税率指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
税收学原理税收学原理思考题参考答案

答案提示:应当取消。因为杂税项目繁多,涉及面很广,负面影响比较大,但征收数额有限,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不到10%,所以应当逐步取消。
第二章税收大历史:中西治税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1.从必要性和可能性角度阐述税收产生的各项前提。
答案提示:当国家(政府)具有制定比较稳定的法律并且具有进行按比例或按定额征税的管理能力时,税收才有可能产生。我们主张税收的产生和存在与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纳税主体利益的独立性和国家(政府)的存在有关,税收的具体方式还与特定社会的文化状态有关。
《税收学原理》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 税收概念和中国税收概况
1.税收有那些主要特征?
答案提示: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确定性、均一性4个基本特征
2.税收包括那些基本要素?
答案提示:按照税收概念,税收涉及征收主体、纳税主体、征收客体、征收程度等内容,相应地其基本要素包括税收管辖权、纳税人、税基和税率等。
3.税收有那些主要类别?
8.中国目前的税收状况如何?
答案提示:首先,正税与杂税并存。正税呈现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结构特征,其中增值税为第一大税种,依次为社会保险费、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和关税,这些主要税种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超过90%。正税占政府收入的66%,而占一般预算收入的90%;杂税主要是中央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甚至更低层次的政府以基金、费、资金的名义征收的收入,分别列入一般预算、预算外和基金预算管理,杂税虽然项目繁多,涉及面很广,负面影响比较大,但征收数额有限,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不到10%。其次,全部税收总额占GDP约22%。再次,正税和杂税的管理各有其显著特点。
5.税收是公共产品的价格这个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案提示:不正确。由于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公共产品无法定价,政府以税款建立行政机关、举办公共工程、提供公共需要到底给每一个纳税人提供多少利益无从计量,等价交换因而无从谈起。如果每个人从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中获得的利益可以计量,那么就完全可按商品市场通行的做法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没有必要建立这么复杂的财政税收制度。正是因为在公共产品领域无法进行等价交换才需要税收这一财政收入形式。否定无偿性、强调利益等价交换,对征税实践也会带来危害。如果贯彻等价交换原则,那么征税的前提条件是政府要给纳税人与税款等价的利益,否则纳税人可以拒绝纳税。而实际上政府不可能给纳税人与其所付税款等价的利益,税收因而无法征收。
《税收学原理》思考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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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第八章 税收原理

三、我国税负转嫁分析 经济环境条件分析 1、市场经济的建立提供了先决条件 2、企业主体利益得到确立 3、市场价格由市场机制决定 4、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便于税负转嫁 当前的政策研究 1、税收政策的设计与制定要考虑税负转嫁 2、垄断行业要加强政府干预 3、逐步向所得税为主体税制过渡 4、适时对一些税种实行价外税
税负转嫁只导致税收归宿变化,税收无损失;合法行为。 逃税导致无人承担纳税义务,造成税收损失;不合法行
为。
税负转嫁方式 前转(顺转):抬高售价将税负转嫁给购买者。超额转 嫁;不完全转嫁 后转(逆转):压低进价将税负转嫁给供货商 混转(散转):前转+后转 消转: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以消化税款,非税负转嫁 税收资本化:是后转嫁的一种特殊的形式,是指纳税人在 购买不动产或有价证券时,将以后应纳的税款在买价中 预先扣除,以后虽然名义上是买方在按期缴纳税款,但实 际上是由卖方负担。
பைடு நூலகம்
税收效率
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
即较少的征收费用、便利的征收方法等;
征税对经济效率的影响
对经济效率的损害最低 效率类税收原则:促进经济发展原则;征税费用最小化和确实
简化原则
2、税收中性(Tax Neutrality) 两层含义: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 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 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二是课税应避免对 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 收成为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 因素。 3、税收超额负担(Excess Burden)或无谓损 失 税收超额负担是指政府通过征税将社会资源从 纳税人转向政府部门的过程中,给纳税人造 成了相当于纳税税款以外的负担。
2、课税对象或课税客体:对什么征税? 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标的物,是征税的根据。是区 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主要包括所得、商品和财 产三大类。 税源是指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课税对象与 税源有时是一致的,如所得税;有时是不一致的, 如财产税,课税对象是财产,税源则是纳税人的相 应收入。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了征税的广度。 3、课税标准或课税依据 是指国家征税时的实际依据。如纯所得额、商品流 转额或财产净值等。
《税收基础(第三版)》思考题参考答案

《税收基础(第三版)》思考题参考答案(ISBN 978-7-04-023231-8)第一章税收概述思考题1.如何理解税收与国家、经济、财政、法律之间的关系?(1)税收与国家的相互关系: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一个前提条件。
而税收又是国家赖以生存的确良物质基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税收与经济的相互关系:经济决定税收,税收能调节、影响经济。
(3)税收与财政的关系:税收首先是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存在的。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支柱,合理的税收能促进经济发展。
(4)税收与法律的关系:税法是法学概念,而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2.简述税收的本质及特点税收本质:税收的主体是国家和政府,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力,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其职能,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特殊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这是指法律一经确定征税,国家对社会成员即享有征税的权力,企业、单位和个人即享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无偿性:是指国家对具体纳税人征税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
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征税对象以及征收数额或征收比率。
3.简述税收各职能及其各职能之间的关系。
一般来说,税收具有组织收入、调节经济和政治政策三项职能。
组织收入职能是基本职能,但三者又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
因为无论是对经济活动的调节,还是对生产关系的调整,都与如何运用收入手段相关,即征或不征,多征或少征;而运用收入手段,往往不是单纯地为收而收,它总是包含着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或生产关系的调整。
4.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什么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筹集资金;体现公平税收,促进公平竞争;调节分配,促进共同富裕;调节经济总量,保持经济稳定;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经济往来。
第二章现行税制思考题1.如何从广义和狭义角度理解税收制度?答:税收制度,简称税制。
《税收学原理》思考题参考答案

《税收学原理》习题参考答案第一章税收概念和中国税收概况1.税收有那些主要特征?答案提示: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确定性、均一性4个基本特征2.税收包括那些基本要素?答案提示:按照税收概念,税收涉及征收主体、纳税主体、征收客体、征收程度等内容,相应地其基本要素包括税收管辖权、纳税人、税基和税率等。
3.税收有那些主要类别?答案提示: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分为3大类,一是流转税类(turnover taxes),二是所得税类(income taxes),三是财产税类(property taxes)。
4.为什么说“在法制社会中,强调税收的法律强制性不会导致征纳关系的紧张,反而有利于征纳关系的协调和民众纳税意识的培养”?答案提示:因为征税方按税法规定的行为准则行事,纳税方就有安全感,产生被迫感、重负感的只是不按税法办事的偷漏抗税者。
在当前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状况下,否定税收的强制性、过分宣传自愿纳税只会使偷漏抗税更加严重。
为了使征税成本降低,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自愿报税、纳税,但西方国家的税务管理实践证明,自愿报税的前提是对偷漏抗税的严厉惩处,是法律威慑和强制的结果,基于法治文化;也基于将偷漏税视为偷盗公共利益,将诚信纳税视为美德的信任文化。
要做到纳税人自愿上门报税,还必须建立公平明确的税法体系,形成严格执行税法的执法、司法及中介代理组织,构造疏而不漏的税收信息系统,推行普遍的源泉控制办法,使纳税人的一切经营、收入情况都处于征收机关控制之下,同时征收机关的一切行为、政府对税款使用行为也在人民代表机构及法律、行政监督机关监督之下。
这就是说自愿报税的税收文化环境的形成仍然有赖于强制性。
强制性是税收的固有特征。
5.税收是公共产品的价格这个说法正确吗?为什么?答案提示:不正确。
由于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公共产品无法定价,政府以税款建立行政机关、举办公共工程、提供公共需要到底给每一个纳税人提供多少利益无从计量,等价交换因而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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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税收原理一、概念题1.税收的强制性答:税收的强制性,指的是征税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常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
在对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中,存在着两种权力:所有者权力和国家政治权力。
前者依据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所有权取得收入,后者凭借政治权力占有收入。
国家运用税收参与这种分配,就意味着政治权力凌驾于所有权之上,而这种分配之所以能够实现,正是因为它依据的是政治权力,而且依法征收,任何形式的抗税行为都构成违法行为。
征税中的强制性不是绝对的,当企业和个人明了征税的目的并增强纳税观念以后,强制性则可能转化为自愿性;同时,强制性是以国家法律为依据的,政府依法征税,公民依法纳税,公民具有监督政府执行税法和税收使用情况的权利。
2.税收的固定性答:税收的固定性,指的是征税前就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征税对象以及统一的比例或数额,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税。
一般说来,纳税人只要取得了税法规定的应税收入,发生了纳税行为,拥有了应税财产,就必须按规定标准纳税,不得违反。
同样,政府也只能按预定标准征税,不得随意更改。
税收的固定性不是绝对的,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课税标准也会变动。
税收的固定性实质上是指征税有一定的标准,而这个标准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3.税收的无偿性答:税收的无偿性,指的是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
针对具体的纳税人来说,纳税后并未获得任何报酬,从这个意义上说,税收是不具有偿还性或返还性的。
但若从财政活动的整体来考察,税收的无偿性与财政支出的无偿性是并存的,这里又反映出有偿性的一面。
4.纳税人答: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所谓自然人,一般是指公民或居民个人,如月工资达到应税所得额的我国公民,就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所谓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独立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社会组织,主要是各类企业,如我国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人企业等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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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税收原理一、重要概念1. 纳税人与负税人(tax payer and bearer)纳税人又称为纳税主体,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负税人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在税收不转嫁的情况下,负税人与纳税人是一致的;在税收转嫁的情况下,负税人与纳税人不一致。
2. 起征点与免征额(tax threshold and exemption)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
免征额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相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
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求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而免征额制度则要求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3. 直接税与间接税(direct and indirect taxes)直接税指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通常也是对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课征的税收,故也称对人税,纳税人和负税人相一致。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将税收转嫁给他人的税收,通常是对商品和服务的交易课征的税收,故也称对物税;在很多情况下,纳税人往往不是真正的负税人。
4. 税收转嫁与税收归宿(tax shifting and incidence)税收转嫁是指纳税人在名义上缴纳税款之后,主要以改变价格的方式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
这就是说,最初纳税的人不一定是最终的实际承担者。
税收归宿是指税收负担的最终归着点或税收转嫁的最终结果。
每种税以及不同税种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其转嫁的方式、转嫁的过程是不一样的,但每项税最终总是要由一定的人来负担的。
5. 局部均衡分析与一般均衡分析(partial and equilibrium analysis)所谓局部均衡分析,是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分析一种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供给与需求达到均衡时的价格决定。
换言之,局部均衡分析是假定某种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只取决于它本身的供求状况,不受其他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和供求状况的影响。
所谓一般均衡分析,是指在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供给、需求、价格相互影响的情况下,分析所有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供给与需求同时达到均衡时的价格决定。
换言之,一般均衡分析是假定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供给、需求、价格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
6. 税收中性与税收的经济效率(neutrality and economic efficiency of tax)税收中性是指政府课税不扭曲市场机制的运行,或者说不影响私人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
税收的经济效率是指政府通过税收制度在把数量既定的资源转移给公共部门的过程中,尽量使不同税种对市场经济运行产生程度不同的扭曲所造成的福利损失或无谓损失最小化。
二、重要问题1.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制度差异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1)税率上的差异。
间接税的税率从本质上说不体现个性特征,所有纳税人都支付相同的税率;而直接税的税率一般要取决于纳税人的税基大小和各种个人特征(如收入多寡、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等)。
(2)税基上的差异。
直接税的税基通常包含税额,即所谓的含税税基;而间接税的税基通常不包含税额,即所谓的不含税税基。
例如,一个人挣10元钱,按20%缴纳所得税,应纳税额为2元,剩下8元钱可以花费;而一个人花8元钱,按20%缴纳消费税,应纳税额为1.6元,总支出额则为9.6元。
可见,所得税基是含税税基,而消费税基则是不含税税基。
(3)能见度上的差异。
纳税人通常能知道他们支付多少直接税,而间接税有时是隐蔽的,因为它们往往与商品价格混在一起,纳税人不知道他们交多少税。
2. 试分析瓦格纳的课税原则比斯密的课税原则有何进步。
(1)斯密从这种经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最小征收费用等四大税收原则。
(2)瓦格纳反对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承认国家对经济活动具有积极的干预作用,同时还谋求改变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现象,以解决社会问题。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以税收作为重要的政策工具,构建了税收原则,包括财政政策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公正原则和税务行政原则。
(3)瓦格纳的税收原则要比斯密的税收原则完善得多。
①与斯密的消极财政原则不同,瓦格纳的财政原则要求税收收入既要充分,而且要根据收入体系、经济发展的变化而富有弹性。
②瓦格纳首先明确提出以国民经济作为税收原则,要求政府在课税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税本,培植税源。
③瓦格纳在其税收原则中阐明的一些思想,为以后的税收理论发展奠定了基础。
如收入弹性原则为建立弹性税制奠定了理论基础;平等原则为建立累进税率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最小征税费用原则为后人发展成为纳税成本理论。
3. 利用消费者剩余概念,以图解方式说明税收的超额负担。
(1)消费者剩余指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实际支付的价格低于其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地差额。
税收的超额负担指政府通过征税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转移到政府部门的过程中,给纳税人造成了所纳税款以外的负担。
(2)费者剩余概念并加入价格弹性概念来说明税收的超额负担,在图8.1中,DD′是消费者对商品X的一般需求曲线,X0是在没有税收情况下的初始价格P0上的需求数量。
消费者剩余就是在该需求曲线之下、价格线之上的面积,即三角形DP0B的面积。
现在考虑对商品X按税率t从价征收了一种税,所以它的消费者价格上升到P1=(1+t)P0,导致对X 的需求数量从X0下降到X1。
与税前状态相比,消费者剩余现在减少了不规则四边形P1ABP0的面积。
然而,长方形P1ACP0的面积代表支付的税收总额。
因此,这种税的超额负担就是三角形ABC的面积,即消费者剩余的减少超过应纳税额的部分。
图8.1 超额负担的计算4. 简述按受益原则征税的缺陷。
(1)受益原则要求纳税人应根据其从公共服务中获得的利益纳税。
(2)受益原则存在以下三大缺陷:①受益原则的应用因公共物品的集体消费性质而受到极大限制。
公共物品的一个特征就是,排他性原则不能有效地适用于经济物品的所有利益,人们可能成为“搭便车者” ,不支付任何东西而获益。
因此,很多公共物品不受市场定价的约束,不能依据受益原则提供。
②受益原则的应用因公共物品的内在性质难以确定受益的多少。
在有些情况下,受益原则可以直接采用,如对桥梁和高速公路的使用收费(征税),对享受社会保障制度利益的人征收社会保险税等。
可是,政府的各种支出都具有公共利益性,如国防、法律、公安、社会公益事业等,人们都从中获益。
那么,如何衡量个人间的相对利益呢?就大多数消费来说,估计每个人获得的公共物品的利益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③受益原则的应用很可能使某些税种具有很大的扭曲性。
由于按受益原则征税,有些人本来想多使用一些公共物品(如桥梁等公共设施),但因征税而抑制对它的使用,将导致资源的低效率配置。
5. 如何衡量纳税人的支付能力?(1)能力原则要求纳税人应当按照他们的支付能力纳税,他们缴纳的税收数量要与他们的支付能力成正比。
(2)对于衡量支付能力的尺度,通常分为主观说和客观说。
主观说强调的是纳税人在纳税之后的边际效用相同,在税务实践中很难应用。
客观说是指纳税能力的大小应依据纳税人拥有的财富来确定,是税务实践中常用的标准。
由于财富主要由所得、支出和财产构成,故此,能力测定标准可分为所得标准、支出标准和财富标准。
(3)所得标准。
就所得尺度而言,最常用的是综合所得概念。
综合所得包括个人的全部所得,不管其来源如何,也不管其用途如何。
其定义是,当期消费加上净财富(包括物质财富和人力财富)之和。
其主要组成部分是劳动所得、来自资本所有权的所得、资本利得(拥有资本的价值增值)、获得的赠与和遗产等。
(4)支出标准。
即以年度支出作为个人课税基础,反映出个人“从社会饭锅中拿走”多少而非“放入”多少。
(5)财富标准。
以个人的总财富作为公平课税的基础。
个人的总财富表明的是个人已积累起来的购买力存量。
原则上,个人的财富是其将来所得流量的现值。
因此,对财富征税(定期的或不定期的)相当于对个人的将来所得征税。
从这个角度上说,财富税与所得税相同。
6. 简述需求弹性对税收归宿的影响。
(1)一般来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需求曲线的弹性越大,需求者支付的税收比例越小,供给者支付的税收比例越大;相反,供给曲线的弹性越大,转嫁给需求者的税收比例越大。
在完全无弹性供给曲线(需求曲线)的极端情况下,全部税收都由供给者(需求者)承担;相反,在完全弹性供给曲线(需求曲线)的情况下,全部税收都转嫁给需求者(供给者)。
(2)图8.2中的DE曲线是相对有弹性(弹性值在1~∞之间)的需求曲线,DI曲线是相对无弹性(弹性值在0~1之间)的需求曲线。
当对供给者课税时,通过把税额加到供给曲线上来找到税收负担。
在需求曲线是DE的情况下,交易数量减少到QE,税额是P1P2。
相比之下,在低弹性的需求曲线DI的情况下,交易量减少到QI,税额是P3P4。
图8.2 需求弹性对税收归宿的影响(3)比较上述分析的情况,可以看到:①需求曲线的弹性越低,交易数量的减少程度越低,需求者承担的税收越大。
在需求曲线是缺乏弹性(DI)的情况下,需求者承担的税收是P3P*,供给者承担的税收是P* P4。
显然,P3P*>P* P4。
②需求曲线的弹性越高,供给者支付的税额越大。
在需求曲线是有弹性(DE)的情况下,需求者承担的税负是P1 P*,供给者承担的税收是P* P2。
显然,P1P*<P* P2。
这就是有关需求曲线弹性高低的税收归宿一般原则。
7. 税收归宿的局部均衡分析有何局限性?(1)局部均衡分析忽略了很可能在其他市场上发生的将影响相对效用水平的许多相对价格的变化。
局部均衡分析只能告诉我们课税商品的价格发生了什么情况,这种税也很可能引起其他商品价格变化以及相对要素价格变化。
(2)局部均衡分析可以处理的税收类型非常有限,也就是说,只能处理适用于特定市场的税收。
它既不能处理部分要素税,也不能处理一般所得税或商品税。
(3)局部均衡分析忽略了政府收入的使用问题。
特别是当想进行差别归宿分析以比较两种税时,这个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