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三篇

合集下载

企业科协章程

企业科协章程

企业科协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企业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的组织架构、运行方式和活动内容,促进企业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等科技资源的合作与交流。

二、组织架构2.1 科协设立理事会,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理事会是科协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科协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

2.2 科协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科协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议组织、活动策划、会员管理等。

2.3 科协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根据企业的业务领域设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负责专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三、会员管理3.1 科协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

企业会员是指企业作为单位加入科协,享有参与科协活动和决策的权利;个人会员是指个人以个人身份加入科协,享有参与科协活动和提供专业咨询的权利。

3.2 企业会员的加入需符合以下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科学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愿意积极参与科协的活动和事务。

3.3 个人会员的加入需符合以下条件:具备一定的科学技术背景和专业知识,愿意为科协的发展和活动做出贡献。

3.4 科协会员享有参与科协活动、享受科协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积极参与科协的工作和活动。

四、科协活动4.1 科协定期组织会员大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制定发展计划,并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

4.2 科协可以组织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讲座、技术培训、科技创新论坛等,旨在提升会员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4.3 科协可以组织企业参观考察活动,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4 科协可以组织科研项目申报和评审,为会员提供科研项目的支持和指导,推动科学研究的开展。

五、经费管理5.1 科协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项、捐赠款项等。

科协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合规和有效。

5.2 科协应根据发展需要和活动计划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优先保障科协的日常运行和活动开展。

企业科协章程

企业科协章程

企业科协章程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内部科技创新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企业发展的深度融合,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科技委员会:设立企业科技委员会,由企业高层领导担任主任,科技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科技骨干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负责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科技管理部门:设立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和资金的统筹使用,协助科技委员会开展工作。

3. 科技创新团队:鼓励企业内部组建科技创新团队,吸纳企业内外科技人才,推动科技创新项目的研发和实施。

三、科技创新项目管理1. 项目申报:企业各部门可以提出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审核和筛选项目申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项目评审:科技委员会成员和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技术难度、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并提出评审意见。

3. 项目立项:科技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立项,并确定项目的实施计划、经费支持和人员配备。

4. 项目管理: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进度跟踪、经费使用监督、技术指导和问题解决等,确保项目按计划高效推进。

5.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科技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项目的成果和效益,决定是否结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1. 成果评估:企业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估,包括技术水平、市场竞争力和商业价值等方面的评估。

2. 转化决策:科技委员会根据成果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确定转化方式和合作伙伴。

3. 转化实施: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与合作伙伴进行合作协商,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实施,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合作、创办科技企业等方式。

4. 转化效果评估:科技委员会组织对科技成果转化效果进行评估,评估转化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成果,并进行总结和分享。

五、科技创新奖励1. 科技创新奖励:对在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方式。

企业科协章程

企业科协章程

企业科协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规范企业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的组织和运作,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而制定的。

1.2 科协是由企业内部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管理人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依法登记注册,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组织机构2.1 科协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2.2 会员大会是科协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和决定科协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

2.3 理事会是科协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负责制定科协的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和协调科协的日常工作,代表科协向外界提出建议和意见。

2.4 秘书处是科协的具体工作机构,负责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组织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会议,起草科协的章程和工作规则,协调会员间的交流合作,开展科技活动等。

三、会员资格3.1 科协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

3.2 企业会员是指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管理人员,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3.3 个人会员是指非企业会员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

3.4 会员应当遵守科协的章程和工作规则,积极参预科协的各项活动,发挥自己的专业和技术优势,为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做出贡献。

四、科协活动4.1 科协开展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交流、科技培训、科技咨询、科技评审、科技项目申报等。

4.2 科协可以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展览会等科技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3 科协可以邀请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等进行科技讲座和研讨会,提升会员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

4.4 科协可以组织会员参预企业的科技项目研发和创新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五、财务管理5.1 科协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政府津贴等。

5.2 科协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使用合法、合规、透明。

科协章程

科协章程

**有限公司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遂宁市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企业科协)组织通则,为明确企业科协的性质、宗旨、地位、任务和组织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有限公司科协是企业决策层领导下的科技工作者群众团体,是地方党政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是经开区科协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 **有限公司科协的宗旨是团结企业科技工作者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以“技术创新”为中心的“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推动企业发展,为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服务,为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

第四条 **有限公司科协按照本实施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 **有限公司科协主要任务:一、倡导企业精神、科学精神和科技人员职业道德。

二、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以“技术创新”为中心的“讲理想、比创新、比贡献”活动,对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技术难题献计献策,科学论证,为企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服务。

三、组织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评选推荐优秀论文,推广高新技术。

四、开展继续教育,提高科技人员技术水平和领导干部科技管理水平。

五、普及科技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推广实用技术,提高职工科技文化素质,定时或不定时开展技术培训。

六、开展科技交流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科普宣传活动,加强职工岗位培训。

七、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科技咨询、技术服务活动。

八、培养创新意识,组织多形式的学习班、培训班、讲座等,宣传技术创新观点、意识,普及创造学知识。

九、积极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个企业科技人员每年为企业提一条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参加一项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或攻关项目;撰写一篇有一定水平的论文;为企业节能降耗增收节支1000元。

十、发挥科协优势,通过职工技能大赛、厂会协作、同行业协作、与高校院校协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

企业科协章程

企业科协章程

企业科协章程一、总则1.1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科技创新和技术交流,促进企业科技发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我公司内部的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的组织和管理。

二、科协名称和宗旨2.1 科协名称:我公司科学技术协会。

2.2 科协宗旨:致力于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企业科技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三、科协组织结构3.1 科协主席:由公司领导任命,负责科协的整体工作,对科协工作负总责。

3.2 科协副主席:由科协主席指定,协助主席开展科协工作。

3.3 科协委员会:由科协主席、副主席和其他成员组成,负责制定科协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科技活动和评选科技成果等。

3.4 科协会员:公司内对科技工作感兴趣的员工均可自愿加入科协成为会员。

四、科协职责和任务4.1 促进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创新项目申报、评审和资金支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4.2 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内外部技术交流活动,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合作与交流。

4.3 科技培训与普及: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讲座和科普活动,提高员工科技素质和科技意识。

4.4 科技咨询与服务:为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解决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问题。

4.5 科技评审与奖励:组织评选和表彰科技成果,激励员工积极参预科技创新。

五、科协活动和项目管理5.1 科协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流会议、学术讲座、科技展览、科技竞赛等,由科协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

5.2 科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创新项目、科技合作项目、科技培训项目等,由科协委员会负责立项、组织实施和评估。

六、科协经费管理6.1 科协经费由公司财务部门划拨,用于支持科协活动和项目实施。

6.2 科协经费使用需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进行管理,科协主席负责经费的审批和监督。

七、科协章程的修订7.1 科协章程的修订需由科协委员会提出,并经过科协主席审批后生效。

7.2 科协章程的修订应充分听取科协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经公司领导的批准。

企业科协章程

企业科协章程

企业科协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规范企业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活动规范而制定的。

1.2 科协是由企业内部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提升企业科技实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1.3 科协的活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战略规划。

二、组织架构2.1 科协设立主席团、常务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和秘书处。

2.2 主席团由企业高层领导担任主席,负责科协的整体工作领导和决策。

2.3 常务理事会由科协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制定科协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2.4 专业委员会由企业内部的科技专家和研究人员组成,根据各自专业领域的需要,开展科技交流、研讨和合作。

2.5 秘书处负责协调各项科协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三、会员管理3.1 科协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

3.2 企业会员是指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可以派员参加科协的各项活动。

3.3 个人会员是指企业内部的科技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可以自愿申请加入科协。

3.4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3.4.1 享有参与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3.4.2 参与科协的决策和选举,有表达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3.4.3 遵守科协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与科协的活动,履行会员义务。

四、科协活动4.1 科协定期组织会员大会,听取工作报告,讨论重要事项,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和理事会成员。

4.2 科协组织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讲座、研讨会、技术培训等,以提升会员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

4.3 科协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与其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4.4 科协组织评选科技创新成果和优秀科技人才,鼓励会员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5 科协可以申请和接受企业和政府的科技项目资助,用于支持科协的各项活动和项目。

五、经费管理5.1 科协的经费来源包括企业的拨款、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企业科协章程

企业科协章程

XX公司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XX公司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XX公司科协),是XX公司党支部领导下的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受市科协、管理区科协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 XX公司科协是公司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科技工作的参谋与助手,是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XX公司科协的宗旨是:以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为己任,组织企业科技工作者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各类群众性科技活动,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企业科技工作者之家。

第四条 XX公司科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常熟市科协章程,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协助企业领导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激励科技人员爱岗敬业,积极为企业发展献智立功。

第六条围绕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提高经济效益,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创新奖活动,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活动,促进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广大职工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开展科技交流和科技协作,活跃学术思想,组织技术开发、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活动,为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积极开展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技术咨询、评选优秀论文和科技成果。

第九条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表彰奖励和举荐优秀科技人员,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建设科技人员之家。

第十条完成企业领导和XX市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组织第十一条 XX公司科协会员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XX公司科协委员会,是XX公司科协的领导机构。

第十二条 XX公司科协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由科协委员会召集。

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三条 XX公司科协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1、讨论决定XX公司科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2、审议批准XX公司科协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3、制定和修改XX公司科协章程;4、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5、讨论通过有关决议和倡议;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科协章程

科协章程

**有限公司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遂宁市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企业科协)组织通则,为明确企业科协的性质、宗旨、地位、任务和组织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有限公司科协是企业决策层领导下的科技工作者群众团体,是地方党政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是经开区科协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 **有限公司科协的宗旨是团结企业科技工作者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以“技术创新”为中心的“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推动企业发展,为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服务,为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

第四条 **有限公司科协按照本实施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 **有限公司科协主要任务:一、倡导企业精神、科学精神和科技人员职业道德。

二、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以“技术创新”为中心的“讲理想、比创新、比贡献”活动,对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技术难题献计献策,科学论证,为企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服务。

三、组织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评选推荐优秀论文,推广高新技术。

四、开展继续教育,提高科技人员技术水平和领导干部科技管理水平。

五、普及科技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推广实用技术,提高职工科技文化素质,定时或不定时开展技术培训。

六、开展科技交流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科普宣传活动,加强职工岗位培训。

七、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科技咨询、技术服务活动。

八、培养创新意识,组织多形式的学习班、培训班、讲座等,宣传技术创新观点、意识,普及创造学知识。

九、积极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个企业科技人员每年为企业提一条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参加一项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或攻关项目;撰写一篇有一定水平的论文;为企业节能降耗增收节支1000元。

十、发挥科协优势,通过职工技能大赛、厂会协作、同行业协作、与高校院校协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三篇篇一: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企业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企业科协)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基层组织,是企业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是企业党组织、企业管理决策层联系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

业务上接受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的指导。

第三条企业科协的宗旨是:为企业发展服务,为提高企业员工科学素质服务,为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企业科协的主要任务:一、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二、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三、开展技术创新、技术培训和科技咨询活动;四、接受委托参与、协调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推荐、表彰奖励优秀企业科技工作者;五、反映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自律管理,促进职业道德建设;六、支持企业科技工作者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的全国学会,积极参加各级科学技术协会组织的活动,发挥团体优势,利用社会智力资源,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服务;七、发挥企业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的作用。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企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高级技能人员等,承认并遵守企业科协章程,由本人申请,经企业科协确认,即为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遵守企业科协章程,执行企业科协决议,按规定缴纳会费;二、参加企业科协组织的活动,完成企业科协委托的任务;三、参加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学会举办的活动;四、在企业科协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对企业科协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第七条会员退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企业科协确认,即可退会。

第八条对触犯刑律、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企业科协章程的会员,经企业科协决定,取消其会籍。

第四章组织第九条拥有一定数量科技工作者的企业,能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可向所在地科学技术协会申请成立企业科协。

暂不具备成立企业科协条件的企业,可按地域联合申请成立科协组织。

第十条申请成立企业科协,须提交申请报告、企业科协章程草案等必要材料,经所在地科学技术协会批复,即可成立企业科协。

第十一条企业科协实行民主办会。

其领导机构是企业科协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召开一次。

在企业科协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企业科协委员会负责领导企业科协工作,规模较大的企业科协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条企业科协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一、决定企业科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二、制定和修改企业科协章程;三、审议和批准企业科协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选举企业科协委员会委员;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企业科协委员会的职责:一、执行企业科协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企业科协主席、副主席,规模较大的企业科协委员会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三、制定工作计划,审议工作总结;四、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五、组织召开企业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企业科协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主席提名秘书长人选一人,副秘书长人选若干人,由企业科协委员会讨论通过。

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科协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分会、专业(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学会(学组)等机构。

第十六条企业应为企业科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七条企业科协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向所在地科学技术协会申请注销:一、决定自行解散的;二、所在企业解散、破产的;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五章经费第十八条经费来源:一、企业资助;二、会员会费;三、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企业科协根据本通则制定企业科协章程。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可根据本通则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科学技术协会可参照本通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通则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通则解释权归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篇二:XX市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中国科协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制订本通则。

第二条企业科协是企业党组织领导下的科技工作者的群众团体,是企业科技工作者自愿组织的群众组织,是企业党组织、管理决策层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是XX市科协的基层组织,接受XX市科协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企业科协的宗旨是:团结企业科技工作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政治引领;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各种群众性科普活动、学术交流活动和技能知识培训、提升和竞赛等活动,促进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促进科技工作者成长,推动企业发展;代表企业科技工作者利益,反映他们的意愿,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

第四条企业科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企业科协的主要任务:一、协助企业党组织、管理决策层做好党建工作,强化科技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导,倡导科学精神和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二、围绕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发动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对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技术难题献计献策,科学论证,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服务;三、组织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评选推荐优秀论文,推广高新技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四、开展继续教育,加快知识更新,提高科技工作者技术水平和管理人员的科学管理水平;五、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职工科学素质;六、积极与各级学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七、积极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科技咨询、技术服务活动;八、代表科技工作者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技术成果鉴定等工作;九、表彰、奖励有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宣传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十、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十一、完成企业领导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会员分团体和个人会员。

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认并遵守企业科协章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本人或本团体申请,经企业科协委员会或常委会批准,即为会员:一、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各类科技工作者或有一定贡献的各类专业技术工作者;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的生产实践中有突出成绩的技术能手和骨干;三、热心支持并参与科协工作的管理人员或相关团体。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二、对科协工作有建议和批评权;三、优先参加科协举办的各种活动和申请科协资助项目;四、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科协帮助和维护;五、遵守科协章程,执行决议,按规定缴纳会费;六、维护企业利益,保守企业技术秘密;七、参加科协活动,完成交办任务。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凡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厂规、会章者,经委员会或常委会决定,取消其会籍。

第四章组织第九条凡拥有30人以上科技工作者的企业,科技工作者要求且能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企业决策层研究同意,并提供一定经费和物质保障,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科协批准,可建立企业科协。

具备同类属性的企(事)业科协,可成立企(事)业科协联合体。

第十条申请成立企业科协,须提交申请报告、企业科协章程草案等必要材料,经所在地县级以上科学技术协会批复,即可按照相关程序成立。

第十一条企业科协实行民主办会。

企业科协的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一、讨论决定企业科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二、审议批准企业科协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三、讨论通过有关决议和倡议;四、选举企业科协新一届委员会;五、制定和修改企业科协章程。

第十三条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企业科协委员会负责领导企业科协工作。

其职能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制订工作计划,审议工作总结;三、领导所属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四、召开下届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企业科协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

委员多的科协设立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休会期间,由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

必要时,可设名誉主席一人,由企业党政领导担任。

第十五条企业科协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应配备一定数量工作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在委员会或常委会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

办事机构负责人应由企业中层以上从事管理的科技工作者担任。

第十六条企业科协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科技工作者数量设立企业科协分会和专业学组(专业委员会)。

篇三:中国科协非国有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发挥非国有企业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非国有企业科协)的作用,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制订本通则。

第二条非国有企业科协是企业科技人员自愿组成的科技工作者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非国有企业科协的宗旨是:团结和动员企业科技人员,围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调动企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开展各种群众性科技活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企业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企业发展服务,为企业科技人员服务。

第四条非国有企业科协是中国科协的基层组织,业务上接受地方科协的指导。

第五条非国有企业科协在国家法律范围内,依据本企业规章制度,按照本企业科协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非国有企业科协的主要任务是:一、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二、开展技术培训和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三、组织科技人员围绕企业发展进行技术论证,参与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引进、技术难题攻关和技术创新;四、支持科技人员参加各级科协所属的学会,发挥科协系统的团体优势,利用社会智力资源,为企业发展服务;五、接受相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协调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六、推荐、表彰奖励优秀科技人员;七、倡导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科技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八、积极反映科技人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九、积极参加各级科协组织的活动,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企业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高级技工等,承认并遵守企业科协章程,由本人申请,经企业科协确认,即为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遵守企业科协章程,执行企业科协决议,按规定缴纳会费;二、在企业科协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企业科协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四、优先参加各级科协及学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和取得相关资料;五、参加企业科协组织的活动,完成企业科协委托的任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