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简答题和论述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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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行政法论述题

(完整word版)行政法论述题

五、论述题1、试述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答: 1.决定维持。

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决定限期履行。

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取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决定撤消、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消、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适用依据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决定撤消,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的行政行为。

2、简述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公正原则的保障制度。

1回避制度2合议制度3听证制度4调查制度。

二,相对方参与的原则的保障制度。

1表明身份程序2行政相对方有了解行政行为内容并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3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4行政相对方享有知道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何采取救济途径的权利。

三,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

1时效限制的规定2行为方式在时间上有先后顺序的规定3简易程序的适用3、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一)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二)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行政法的内容广泛2.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易于变动 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在与一个法律文件中。

4、试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类原则是政治原则和宪法原则。

另一类是一般的行政法原则。

再一类是行政法的特别原则。

对行政主题的要求可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

5、论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行政法学》简答题、论述题参考答案

《行政法学》简答题、论述题参考答案

《行政法学》简答题、论述题参考答案四、简答题1、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有何特点?答: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有以下特点: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③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

④行政法渊源的复杂性。

2、什么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有何特征?答: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如下特征:①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

②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③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3、如何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①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

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③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4、简述地方政府的立法权限。

答: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①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②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5、如何理解行政处理的涵义?答:行政处理,是指行政主体针对具体事件行使行政职权,单方面作出的对外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①行政处理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

②行政处理是法律行为。

③行政处理是行政权主体所实施的单方行为。

④行政处理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⑤行政处理是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为。

⑥行政处理是对外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6、实施行政可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实施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①依法实施原则。

②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③效率和便民原则。

④监督与责任的原则。

7、简述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联系和区别。

答: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

(一)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联系。

其联系体现在:①确认与许可常常是一个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

行政法简答题

行政法简答题

二、简答、论述题什么是行政法?它有哪些特点?答: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试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可将行政法的法源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肯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2、法律。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均有权制定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与构成要素。

答: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质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特点: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同约定,而是由行政法律规范事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这种不对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平等。

第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不以双方主体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必要条件,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地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而无须征得相对方的同意。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行政法复习题

行政法复习题

行政法复习题一、选择题1.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法的特点?A. 行政法是国家为了行使行政权力而制定的法律体系B. 行政法主要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和程序等事项C. 行政法适用于私人之间的关系D. 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的强制权力的法律基础2. 以下行为中,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是:A. 婚姻登记B. 租房合同签订C. 交警处罚违章行为D. 与他人订立劳动合同3.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 合法性原则B. 公开原则C. 适用性原则D. 保障权利原则4. 下列哪个是行政法的主要内容?A. 刑法B. 民法C. 刑事诉讼法D. 行政诉讼法5.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A. 行政行为公布之日起生效B. 行政行为在当事人同意之后生效C. 行政行为生效前可以要求处分决定人修改或撤销D. 行政行为具有不可撤销性和终局性二、简答题1. 什么是行政行为?行政法对行政行为有哪些基本要求?解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对象采取的具体行动。

行政法对行政行为有以下基本要求:- 合法性: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授权的范围。

- 公正性: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平等地对待同样情况下的各方当事人,不能悖离实际情况。

- 监督性:行政行为应该接受社会和法律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

- 诚信性:行政行为在与个人或单位进行交往的过程中,应保持真实、诚实的态度,不能损害他人利益。

- 公开性:行政行为应当公开公示,便于受影响的各方当事人了解行政机关的决策依据和过程。

2. 请简要解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解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用于解决行政行为争议的法律手段,但有以下区别:- 主体不同: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自行处理,受理机关和裁决机关均属于行政机关,而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处理。

- 执行力不同:行政复议不具有强制力,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而行政诉讼具有强制力,法院可以对行政机关的决定进行确认、变更或撤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

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2、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3、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与各方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4、行政主体: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5、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6、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在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所实施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7、羁束行政行为:指严格受法律的具体规定约束;行政主体没有一点自己选择余地的行为..8、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指法律只规定了原则或一定的幅度或范围;行政主体可以依据原则或在法定幅度内;根据具体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作出的行政行为..9、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具体适用法律规范所作出的、只对特定对象产生约束力的行为..10、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广泛、不特定的对象制定具有普遍性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1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12、行政给付: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失业、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根据相对人申请;依法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相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13、行政确认:指性质功能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14、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处罚程序..15、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16、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非职权行为..17、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实施的;不以设定或改变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为目的;且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18、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19、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20、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使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2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判的活动..22、行政诉讼被告:是指由原告指控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经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23、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指由法律预先规定;在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如提供不出证明相应事实的证据;则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后果的制度..24、证据保全: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加以确定和保护的一项诉讼制度..25、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过程中;运用法律规则解决行政案件中权利义务争议并作出裁判的活动..26、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27、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28、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二、简答题1、简述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是: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即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定力..2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作出行政行为以后;事后如果发现违法;行政机关可以撤销或改变违法的行政行为;但对无过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3行政行为作出后;如果事后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修改或废止;或者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撤销、废止或改变已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果这种撤销、废止或改变给相对人带来损失的;要给予相应补偿..2、简述行政法的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有以下要求:1妥当性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是为了达到达到相应行政目的或目标;才能实施;2必要性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在多种方案中进行选择;选择成本最小的、收益最大的、对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案实施..3比例原则或相称性原则..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先进行利弊衡量;在确认实施该行为可能取得的公益价值大于可能损害的私益价值时;才能实施..3、简述被授权组织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行政职权来源不同..被授权组织的行政职权来自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而受委托组织的行政职权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为..2组织性质不同..被授权组织是行政主体;而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3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不同..被授权组织是独立的行政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所授之职权;并由其本身就行使职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而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其行使一定的行政职权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并且由委托机关对其行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4、简述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事项..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5、简述执行罚的特点..答:执行罚具有以下特点:1执行罚一般适用于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2执行罚的标准必须由法律、法规明文作出规定;执行机关不能随意确定;3执行罚的数额从行政决定确定的义务主体应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日计算;并可反复适用;4执行罚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6、简述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有法定依据;3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7、简述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岗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8、简述行政复议调解适用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9、简述行政复议变更决定适用的条件.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10、简述可以一并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行政相对人在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提出审查申请的的规定有: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4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11、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包括:1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2行政主体对其所属国家公务员作出的内部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仲裁等居间行为;4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12、简述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包括三种情形: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13、简述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特征..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诉讼当事人是发生行政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3与行政案件有法律上法律上利害关系;4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14、简述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答:1第三人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第三人是参加到他人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第三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4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两种;可以是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也可以是主动申请参加诉讼..15、简述鉴定结论应载明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1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2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3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4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5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6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16、简述现场笔录应载明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1时间、地点和事项等内容;2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3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4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7、简述人民法院的取证..答:一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二人民法院依申请调取的证据材料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材料..18、简述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证据有: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1345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19、简述国家不承担赔偿的情形..答: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有: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包括不可抗力、紧急避险、第三人过错等.. 20、简述提起再审的条件..答:提起再审的条件是:1必须由享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提出..这些国家机关和人员包括:上级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和各级法院院长..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21、简述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适用的条件..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可以适用于以下情形;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22、简述确认违法或无效判决适用的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23、简述撤销判决适用的条件..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24、简述行政诉讼决定的适用范围..行政诉讼决定主要适用以下几种情况;1有关回避事项的决定;2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3决定再审、提审或者指定再审的;4重大、疑难行政案件的处理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25、简述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侵权行为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3有损害事实发生;4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5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三、论述题1、论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1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不包括所有行政法律关系的参与人;2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是行政法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并且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一方主体具有恒定性;3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一种;二者具有包容关系;是行政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占有较大比重;但并不能代表行政主体的全部;行政主体除了行政机关以外;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的总称;而行政机关只是行政法律关系中具体当事人的称谓;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列;5行政主体主要是一种行政法学的概念;是行政法学为研究行政法律关系而创制的概念;而行政机关主要是一个具体的法律概念;用以指享有某种法律地位;具有某种权力和职责的法律组织..2、论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在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是不一样的..1在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代表国家行政机关;以所在行政机关名义行使国家行政权;其行为的结果归属于相应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在此关系中不作为一方当事人出现;不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资格..2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既不能作原告;也不能作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但如果国家公务员非处在公务员地位时;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一方主体与行政机关发生关系;对其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从而成为行政诉讼中的原告..3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则可以以公务员的名义作为一方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发生法律关系..但因这种法律关系发生的争议;只能在系统内部解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在行政监督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可以作为监督对象与监督主体发生关系如行政监察监督;成为监督法律关系中被监督的一方当事人..3、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答: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四个方面..1、公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是否合法;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必须尊重和遵守的法律效力..2、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因法定事由或经法定程序;行政主体及行政相对人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已作出的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3、拘束力是指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要求行政主体有义务保证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内容实现;要求行政相对人应当主动、积极、实际履行义务..4、执行力是指保证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复议、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停止执行..4、论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答、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从而形成了行政诉讼法一项特有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两层涵义:1、法院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1我国宪法组织法把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权;交由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系统本身行使;2抽象行政行为涉及政策问题;不宜由法院判断;3抽象行政行为涉及不特定相对人;有时甚至涉及到一个或几个地区乃至全国的公民;其争议不适于通过诉讼途径解决..2、法院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考虑到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相对分立以及法院和行政机关在对待合法性问题与合理性问题上的相对优势;司法审查原则上不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但这也并非绝对;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事项也有权进行合理性审查:1人民法院对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撤销;2人民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可以直接予以变更..5、试述行政法如何对行政权进行控制和规范..行政法就其实质而言;可以界定为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的法;1分行政法主要从三个方面控制和规范行政权:1、通过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1分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功能是规定各个不同行政机关的职权;行政机关只能在行政组织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不能越权..越权导致行政行为无效;而且行政主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就可以防止行政权的无限膨胀;使之限定在法定的必要范围内..2分2、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式..1分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影响不仅在于其权限的范围;更重要的在于权力行使的方式..如果有严格的程序规范行政权的行使;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规则;其对相对人的权益就不会造成太大的威胁和侵犯..行政程序法是保证行政权正确、公正、有效行使的最重要手段..2分3、通过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以制约行政权滥用..1分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是在事前控制行政权的范围和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式;防止行政主体越权和滥用;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则是在事后对行政权进行制约..2分6、论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释;行政诉讼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有:答:一一般期限1、直接起诉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2分2、经过复议的起诉期限..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在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2分二特殊期限1、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2分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从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涉及不动产的;从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起诉的;法院不受理..2分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分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限制..1分。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一、简答题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是:(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分)(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设定;(2分)(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2分)(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统一性;(2分)(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具有特殊性。

(2分)2.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包括:(1)合法性原则;(2分)(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分)(3)便民原则;(1分)(4)救济原则;(1分)(5)信赖保护原则;(2分)(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1分)(7)监督原则。

(1分)3.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答:(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分)(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2分)(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2分)(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2分)(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2分)4.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答:(1)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

(2分)(2)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2分)(3)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分)(4)根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把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分)(5)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单方、双方和多方行政行为。

行政法考试试题

行政法考试试题

行政法考试试题一、选择题1. 行政法的主要特征是什么?A. 具有普遍约束力B. 以国家行政机关为行为主体C. 以保护公民权利为核心D. 所有上述选项2.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A. 合法性原则B. 公正性原则C. 利益平衡原则D. 随意性原则3.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是:A. 自由裁量B. 法定职责C. 个人意志D. 社会舆论4. 关于行政行为的效力,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B. 行政行为必须经过法院确认后才有效C. 行政行为只在行政机关内部有效D. 行政行为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5.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提出复议申请?A. 行政处罚B. 行政强制C. 行政许可D. 所有上述选项二、填空题1. 行政法是调整________与________之间行政关系以及________内部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 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保证行为内容的________和程序的________。

3.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________。

4.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与________或________之间就某些行政管理事项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5.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通过_____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等方式,引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遵守法律规定或政策导向的行为。

三、简答题1. 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2. 阐述行政法中的合法性原则及其意义。

3. 描述行政复议的程序及其重要性。

4. 说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5. 讨论行政责任的种类及其对行政机关行为的约束作用。

四、案例分析题某市环保局对一家化工企业进行了环保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环保局依据相关环保法规,对该企业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考研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考研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考研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项?A. 法律优先B. 法律保留C. 公平公正D. 效率优先2.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不包括以下哪项?A. 程序合法性B. 内容合法性C. 形式合法性D. 目的合法性二、简答题1.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 描述行政诉讼的程序。

三、论述题1. 论述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答案一、选择题1. D2. C二、简答题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但不限于:- 法律优先: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

- 法律保留:某些重要的行政行为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权力不能擅自决定。

- 公平公正: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保证公平对待所有公民,不能有歧视。

- 效率原则:行政权力的行使应追求高效,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2. 行政诉讼的程序一般包括:- 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受理案件:人民法院对提起的行政诉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审理案件: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程序、内容等方面。

- 作出判决: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判决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需要撤销或变更。

三、论述题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是行政法学中的核心问题之一。

行政权力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为了实现国家职能和公共利益而行使的权力。

而公民权利则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各种自由和利益。

两者之间存在着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复杂关系。

首先,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前提。

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政策时,应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能无端侵犯。

例如,行政机关在征收土地时,应依法给予补偿,保障公民的财产权。

其次,公民权利的实现有时需要行政权力的介入和支持。

在某些情况下,公民权利的实现并非自然而然,需要行政机关通过制定政策、提供服务等方式来促进。

例如,公民的教育权需要政府提供教育资源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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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和论述题1、简述行政法的特点答:(1)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是由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律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4)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5)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2、简述行政法的作用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贯彻实施宪法, 推动民主政治过程,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简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地方性的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国际条约。

4、试着论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1)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律预先规定的;(3)具有不对等性;(4)行政主体的权力与义务具有统一性;(5)行政法律关系引发的行政争议,在解决方式与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5、简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1)普遍性(2)基础性(3)特殊性6、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答:(1)行政法性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等特点。

其具体要求为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2)论述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不仅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

其具体要求为: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无论有无成文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运用权力时必须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7、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答:(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无论有无成文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运用权力时必须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8、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内容以及其具体要求。

答(1)概念:行政合法性原则而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够与法律相互抵触。

(2)内容包括实体合法与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

(3)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9、简述行政主体的特征答:(1)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2)以自己胞产义行使行政权;(3)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

10、行政职权的特征是什么?答:强制性,不可处分性,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11、简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

答:(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3)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且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

12、简述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1)法律依据(2)隶属关系(3)职责权限(4)任职期限(5)机构设置⑹人员编制。

13、简述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种类。

答: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14、简述行政授权的特征答:(1)行政授权是依照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2)行政授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被授权的组织在接受职权的同时,也必须接受行政职责;(3)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自主地行使行政职权。

15、简述被委托组织和被授权组织的区别答:(1)性质(2)依据(3)后果三个方面的不同。

16、简述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答:两者不能够简单等同;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不是惟一的行政主体;并非所有行政机关都能够成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也不是在任何场合中都能够成为行政主体。

17、关系产生的主要程序是什么?选任,委任,调任,骋任。

18、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况有哪些?罢免、撤职、辞去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转职、调职、升职。

19、简述公务员职务关系消灭的情形答:(1)死亡;(2)丧失国籍;(3)辞退;(4)开除公职;(5)被判刑罚;(6)离休和退休。

20、简述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答:(1)提出申请的权利;(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3)听证的权利;(4)了解情况的权利;(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21、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答:(1)主体合法;(2)内容合法;(3)程序合法。

22、论述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

答:行政法制监督是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个部分构成。

(1)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其中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和专门行政监督机关所进行的监督属于权力性监督,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所进行的监督属于汉利性监督.(2)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公务虽和被授权的组织中的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

(3)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23、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

答:赋于权益和剥夺权益;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确认法律事实和法律地位。

24、论述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立法的主要区别。

答:(1)立法的主体不同;前者为有权的行政机关,后者为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2)立法的来源不同;前者来源于宪法规定和权力机关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授权,后者则是来源于宪法的规定;(3)立法的内容不同;依据法律保留原则,基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必须由后者立法;(4)所立之法的效力等级不同,后者高于前者;(5)立法的程序不同,后者严格于前者;(6)立法的形式不同,后者以“法典”或者“法”的形式颁布;前者以“规定”等形式颁布;立法效果不同。

后者稳定;前者适应性强。

25、简述行政立法的主要类型。

答: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人民政府。

26、简述行政立法的程序答: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与备案。

27、试述对行政立法的监督答:权力机关对于行政立法的监督;上级行政机关对于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的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立法的监督。

28、行政许可的特征答:(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3)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29、简述行政许可的作用答:1、行政许可是国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

2、行政许可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保障广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

3、行政许可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4、行政许可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5、行政许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健康、协调发展。

30、简述行政许可的原则答:(1)合法性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便民原则;(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5)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7)监督原则。

31、论述行政强制执行答: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其特征有(1)以执行向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2)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来实施;(3)对象范围广泛;(4)不允许执行和解。

其性质是行政性、强制性、执行性。

具体包括间接强制执行和直接强制执行两个种类。

其具体的实施方式有对财产、人身和行为二种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是强制与教育相互结合的原则;依法执行强制的原则;强制执行适当原则;目地实现原则。

一般具体的执行程序,则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做出,随后告诫,再随后实施。

另外,则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程序。

32、简述执行罚的特点。

答:(1)执行罚一般用于不作为义务和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

(2)执行罚主要通过滞纳金表现出来,其数额必须由法律、法规明文作出规定。

(3)执行罚的数额从义务人应履行义务之II 起,按H计算,可反复适用。

33、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答:(1)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目的是行政管理;(3)双方意思必须表示一致; (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34、行政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实际履行;自己履行;全面适当履行。

35、简述行政指导的特征。

答:是非权力的行政活动;是一种事实行为;是适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适用法律优先原则;外部行为。

36、试着论述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

答:前者是单方行为,后者是双方行为;前者是事实行为,后者是法律行为;前者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后者具有法律强制力。

37、简述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

答:制裁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的程度以及适用程序不同;制裁的机关不同;做出处罚的形式不同。

38、行政指导与行政领导区别是什么?不同点:主体、客体、内容、效力。

39、简述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答:性质不同;目的不同;原则不同。

40、行政处罚的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合法公正原则;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救济原则。

41、简述在我国行政处罚的分类。

答:⑴人身罚;(2分)(2)行为罚:(2分)(3)财产罚,(2分)(4)申诫罚.(1分)42、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是什么?性质不同;处罚依据不同;适用主体不同;适用对象不同。

43、试论述对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

答:(1)法律可以设定任何种类的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够由法律来设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已经设定行政处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来规定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来规定行政处罚。

(4)国务院各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或者一定数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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