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日工工作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监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监理行业特点,坚持公正客观、合理灵活的原则,力求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二、考勤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全职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及后勤支持人员等。
兼职人员和临时工参照执行,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当调整。
三、考勤方式1. 标准工作时间:员工应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即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 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
3. 弹性工作制:鉴于监理工作的不确定性,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员工可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四、请假规定1. 员工因私事需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事后尽快补办请假手续。
五、加班管理1. 加班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 加班时间应以打卡记录为准,无打卡记录的加班不予认定。
3.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加班费或调休应按规定执行。
六、违规处理1. 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视为旷工半天处理。
2. 无故缺勤一天以上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1. 特殊情况下,如项目紧急需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勤安排,并提前通知员工。
2. 本考勤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及修改。
基础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基础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并具备一定的工程实施经验。
2.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监理规程,保证监理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
3.监理人员应参加相关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
二、监理前准备工作1.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与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进行勘察会议,了解工程情况、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等。
2.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工程资料审核,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材料清单、工艺流程等,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3.监理人员应提前组织召开施工交底会议,明确施工计划和要求,协调相关各方合作。
三、施工过程监理1.监理人员应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记录相关情况。
2.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包括土方开挖、地基处理、土石方回填、混凝土浇筑等工序。
3.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包括地基平整度、土石方密实度、混凝土强度等检测工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
4.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的防护措施、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等。
四、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1.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并记录整改情况。
2.监理人员应组织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包括土方开挖的平整度、混凝土强度的抗压力和抗渗性,地下水工程的渗漏量等。
3.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对工程进行总体验收,包括工程的外观质量、安全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等。
4.监理人员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报告的编制和提交,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监理工作总结和文件归档1.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程的要求对监理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形成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监理人员应对工程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包括监理报告、验收记录、竣工报告等,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1.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章制度。
2.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了解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对施工单位的组织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进行审查和监督。
3.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记录和报告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监理单位应当参与工程施工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施工单位的职责1.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施工单位应当对参与施工的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和安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四、监理工作的内容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包括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包括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情况。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5.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进行检查,包括培训内容的合理性和培训效果的评估。
6.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
变更及计日工管理办法

变更及计日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补充和完善施工图设计,规范和理顺工作程序,特制定国道北京至加格达奇公路讷河至嫩江段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及计日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国道北京至加格达奇公路讷河至嫩江段工程建设项目,解释权归黑龙江省国道G111线工程建设指挥部;二、工程变更一设计变更原则1、设计文件是建设项目和施工组织及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在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缩短工期等方面有显着效益以及设计与实际不符合时,可考虑设计变更;3、进行设计变更,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并填写设计变更报审表A-22表,详细申述设计变更理由包括与原设计的经济比较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请审批;未经正式批准不得实施;4、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按本章规定办理;5、设计变更后的工程工期,属一般设计变更的,仍按原工期完成;属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项目,由业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共同协商解决;二设计变更条件1、原设计文件存在下列问题,可以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1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2勘察资料不详尽,导致设计不准确甚至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及安全隐患;3原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含地质、水文、地形等不符;2、为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原设计进行修改;1为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或更好地保证工程质量;2在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能有效减少工程数量、降低工程成本或施工工艺难度,加快施工进度的设计优化;3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或有利于节省占地、避免水土流失,或改善施工条件的设计调整或修改;3、涉及农田、水利、工矿、城镇规划、景区开发、生态建设以及文物、环境保护等工作,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可以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局部工程设计进行变更;4、为贯彻交通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工程建设要求,可以按规定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三设计变更的分类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按设计变更的性质、规模及费用影响程度,分为“0”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1、重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3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4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5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6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2、较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3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5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6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7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8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9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10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11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12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3、“0”设计变更是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中标清单的修改、调整或补充;4、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较大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及“0”设计变更以外的设计变更;四设计变更的管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未按公路重点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公路重点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1、重大和较大设计变更的方案设计审查和报批应遵守以下程序:1提出设计变更;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施工单位或项目指挥部提出,也可由监理单位或原设计单位提出;提出设计变更的建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应当注明变更理由;设计审查单位、主管部门也可以提出设计完善意见和设计变更建议;2监理单位审查限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3原设计单位完成方案设计或征求原设计单位意见限委托其他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监理等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建议进行经济、技术论证;5省高速公路建设局组织审查;6省交通厅审批或审查后上报;7批复部门审查和组织论证后作出是否同意设计变更或开展设计变更下一步勘察设计工作的决定;8变更方案批复后,由项目指挥部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较大和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指挥部提出意见后报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初审,初审确认后报省交通厅审查;其中,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省交通厅审查后,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较大设计变更文件由省交通厅审批,并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备案;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文件批复后方可进行实施;2、一般设计变更的审查应遵循以下的程序;1提出设计变更;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施工单位或项目指挥部提出,也可由监理单位或原设计单位提出;提出设计变更的建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应当注明变更理由;设计审查单位、主管部门也可以提出设计完善意见和设计变更建议;2监理单位审查限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3原设计单位完成方案设计或征求原设计单位意见限委托其他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监理等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建议进行经济、技术论证;一般设计变更按变更费用额度分为10万元以下一般设计变更、10万元以上一般设计变更及计日工;10万元以下的一般设计变更及计日工由指挥部审批,报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核备;10万元以上的一般变更设计方案经指挥部审查后,报请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审批,批准后由项目指挥部组织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对于设计单位提供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指挥部即可组织实施;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编制完成后,指挥部组织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查,指挥部根据审查核实情况报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批复;批复后指挥部组织实施,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报省交通厅备案;3、“0”设计变更由指挥部在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开工前统一组织;1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指挥部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2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有错、漏项的,指挥部会同设计代表进行修正,并调整工程量清单;3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报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核备;中标清单中没有的清单单价,由指挥部根据标底编制的原则编制预算,按中标价与招标标底的下浮比例初步确定单价;指挥部初步确定单价由省高速公路建设局会同省造价站共同审查确认后批复,并报省交通厅备案;五变更的办理程序1、意向通知承包人请求变更时,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用A-22、A-22-1表申报,申请必须附有详细的工程变更方案、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试验资料、图纸、照片、简图及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等有关的资料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上报工程计划部,经设计代表、工程计划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指挥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工程计划部完成下发“设计变更通知B-04表”;10万元以下的一般设计变更由指挥部审批,报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核备;10万元以上的一般变更设计、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方案经指挥部审查后,报请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审批,批准后由项目指挥部组织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对于设计单位提供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指挥部即可组织实施;2、资料收集指挥部相关部门、设计代表会同监理工程师受理变更;变更意向通知发出后,必须着手收集与该变更有关的一切资料;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来自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等方面的文件与会谈记录;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3、费用评估指挥部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1审核变更工程数量,评审的主要依据是:a.变更通知及变更图纸;b.业主代表现场认定;c.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2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有清单单价的按清单单价计量,无清单单价的由施工单位根据具体项目下浮相应百分点计量;且编制预算上报工程计划部,指挥部初步确定单价后,报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同省造价站共同审查确认后批复;4、签发工程变更令变更资料齐全,变更价格确定后,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工程计划部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指令B-13表;10万元以下的一般设计变更费用在合同清单不可预见因素的暂定金中列支,但不许超额列支;六变更履行的审核程序1、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根据合同条款:没有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不得作出任何变更;承包人在施工期发现工程问题有权提出变更意向,由业主、监理工程师审批是否变更;驻地监理办公室对工程变更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文件资料、提供工程现场有关情况,另外参加一些重要的设计变更的技术研讨会等;2、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此级管理的重点是:审查驻地监理办公室上报的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可行性、评估工程变更费用;3、指挥部这级管理要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规模在宏观上加以控制,为此要对各项工程变更,在原因、立项上进行研究、分析、推敲,对单价确定原则是否一致进行审定;另外对一些重要的工程变更是否成立,提出意见,必要时组成多方代表和专家,从变更、立项到技术的可行性进行全面论证和分析,对10万元以下的一般设计变更提出终审意见并下达变更指令;对10万元以上的一般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提出决策性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七设计变更向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报审、核备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设计变更报审的公文;公文内容应包括拟变更设计的公路工程名称、公路工程的基本情况、原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的类别、变更的主要内容、原设计情况、原设计存在的问题、变更的主要理由等内容;设计变更报审表及相关设计变更报告;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调查核实情况,实施设计变更的合理情况的说明,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及施工可行性的论证比较资料;设计文件含投资估算或施工图预算,必要的勘察、试验资料;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根据具体情况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设计变更文件一般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完成;经征求原设计单位意见后,指挥部也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完成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完成勘察设计,形成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对于非设计因素造成的工程变更原则上不需由设计部门提出意见,可直接由指挥部提出方案,经论证后上报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审批或上报;设计变更报告要求一式五份,高建局二份、指挥部、总监办、施工单位各一份;三、计日工对于不宜用合同单价计量的额外工程或不属于承包人业务范围的辅助工作等,承包人有权提出以计日工方式来完成任何变更工程或附加工程;计日工申报的程序:承包人有此意向时,以A-28表详细说明计日工原因、申报内容进行申报,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上报工程计划部,经工程计划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指挥批准,由工程计划部完成下发计日工通知B-03表;计日工施工中:1要求承包人每天送交确切列明从事该项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详细目录清单;2要求承包人每天送交确切列明从事该项工程所用材料详细目录清单,未征得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认可的材料,不得使用;3要求承包人提供该项工程所用机械、设备详细目录清单,发生故障和闲置的施工机械不得计入每天送交的清单报表内;4提供该项目工程的费用清单,包括其付款凭证;承包人用A-13表申报计日工单价,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上报工程计划部审核;指挥部审查确认上述资料后,由工程计划部完成下发计日工批复指令B-17表,报主管副指挥批准签发;计日工在合同清单计日工暂定金中列支,原则上不许超额列支;。
二建计日工提交监理内容

二建计日工提交监理内容一、总则1、本办法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有关计日工使用规定编制。
2、计日工包括计日工人工费、计日工材料费和计日工施工机械使用费。
计日工属于合同中备用金使用范围,监理在使用前应事先得到发包人同意。
3、未经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工程师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
4、合同中或承包人投标时在计日工单价表填列的计日工细目的单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指令的任何项目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
5、合同中的计日工单价不调价。
二、采用计日工工作的条件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的方式,进行任何一项变更工作。
为有效的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一般以实物工程量的方式计量。
下列工作经发包人同意,监理工程师可以计日工方式发布变更指令:(1)用于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
(2)用于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合适细目的零星附加工作或变更工作。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零星附加工作很难估计工程量时的工作。
(4)用于处理防洪抗险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及应急工程。
三、计日工工作使用程序1、对于实施计日工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在实施该项目前应得到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下达《计日工工作通知单》(见附表1),计日工工作通知单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填写,发包人代表会签后,总(副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2、承包人收到《计日工工作通知单》后应及时组织实施,对合同中或投标书计日工表中没有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应及时按计日工单价审批程序报批计日工单价。
完成计日工变更项目后应及时申报计日工数量,以便进行结算支付。
四、计日工单价的确定1、计日工项目的单价应采用合同中的计日工单价。
2、合同计日工表中没有的项目按如下程序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批。
(1)承包人依据计日工工作通知单要求的计日工资源,以文函方式向监理提出新增计日工单价申报(6份原件)。
计日工单价申报文件的组成包括:正式文函、计日工单价汇总表(见附表2)、编制说明、单价分析表、计日工工作通知单。
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单位:XX至XX高速公路是XX市路网规划“五环十八射”的“第六射”,位于XX市东北面,西起华南快速干线春岗立交,东进XX市、XX市,止于XX高速公路,全长149km,其主要功能是XX市东北向重要对外出口,完善XX高快速路网结构,促进珠江三角洲产业向东翼经济带转移和增城北部山区经济发展,缓和广惠高速公路远期交通压力,它的建设对XX市、XX市的经济发展和广东省高速公路网的完善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XX高速公路XX段全长75.621公里,主要经过龙门县的永汉、龙华、龙江、博罗县的公庄、杨村、石坝镇。
本段监理共划分为两个合同段,JL02合同段全长39.77公里,其中特大桥、大桥4783.65m/26座,中小桥2439.29m/46座,通道、涵洞5712.55 m∕151道;设龙门山凹隧道1座,单洞长1649m;设路溪西互通立交、路溪东互通立交(枢纽立交、规划预留)、公庄互通立交、麻陂互通立交(设计预留)、石坝北互通立交(枢纽立交)5处,设杨村服务区1处,桥隧比例为20.5%。
本合同段主要技术标准:1、公路等级:六车道高速公路;2、设计速度:120km/h;3、路基宽度:整体式34.5m,分离式2×17.0m;4、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5、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6、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7、隧道建筑界限:分离式隧道净宽2×15.25m,净高5m第二节本工程的特点本项目具有以下特点:路基形式多,桥涵隧结构物较多,存在断层、滑坡、坍塌、岩溶、煤层、饱和砂土液化、特殊性岩土(红粘土、高液限土)等不良地质,对路基稳定性、桥梁隧道的施工带来一定的困难;工期紧,任务重等特点。
第三节监理工作的范围、目标、依据和内容一、监理工作的范围本监理合同工程包括路基、桥涵、立交、预制构件、隧道、路面、环保、绿化、交安工程的实施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及交、竣工验收的有关工作。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编写:日期:批准:日期:目录第一章、监理组织机构。
第二章、监理工作的依据、目标和范围。
第三章、监理组织的职责范围。
第四章、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五章、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第六章、工程质量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第七章、工程进度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第八章、工程费用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第九章、监理的工地会议制度。
第十章、环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理方法。
第十一章、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监理管理制度附件: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工程概况第一章 监理组织机构监理组织机构框图:驻地办驻地监理工程师:盛敬亮现场1组朱通海 李志军 靳永平 李冰 田计清房建工程师:樊海军路面工程师:朱通海试验工程师:扬斌计量支付工程师:李春暄现场2组冯志雄 边争轩 盖翠芳 刘昌 罗新建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尚国林房建组樊海军 陈占雨 樊涛第二章监理工作的目标和范围监理工作依据:1、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2、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服务合同3、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4、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5、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和试验检测规程。
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会议记录、函电、监理指令和其它文件。
7、招投标文件。
监理工作的目标:使监理工作完全达到委托监理服务合同和监理规范的各项要求,即优质监理服务。
在保证本身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的同时,严格监督承包人履约,使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的承诺得以全面完整的实现。
即实现工程预期的质量、费用、工期控制目标。
监理工作的范围:根据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以全方位的优质监理服务,对承包单位的履约行为和履约结果进行监督与管理,对工程实施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
第三章驻地监理组织的职责范围驻地办公室职责:1、主持编制监理细则,并报总监办审批。
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B13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投资控制)本文旨在规范B13工程的监理工作流程,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同时,尽量降低工程费用。
以下是具体内容:一、工程概况及投资特点本工程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
本工程为结构工程,投资约万元人民币。
工程规模较大,涉及专业门类广泛,需要委托专业公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因此,在投资控制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要求和相当的工作难度。
二、资金控制的目标和任务本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是使实际投资额不超过投资估算。
在此基础上,监理工程师需要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完成任务,并在批准的控制预算内,尽量降低工程费用。
具体任务包括:1、参与项目总投资的分析、论证。
2、协助业主编制总投资分解规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控制其执行。
在必要时及时建议业主调整总投资规划。
3、协助业主编制工程项目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4、对计划、设计方案、设备选型、施工工艺等使用价值工程原理,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优选设计方案、施工工艺和设备,积极的控制项目投资。
5、协助业主进行合同策划,帮助业主确定有利于投资控制的发包方案、合同形式和合同条款,参与招标过程和合同谈判。
6、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及时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协助业主进行变更决策;严格控制承包商提出的变更要求。
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动态跟踪项目成本的发生情况及预测情况,并每月、季、年提交各种投资控制报表。
8、按照合同约定严格进行计量审核工作,审核承包商提出的工程付款申请并报业主确认。
9、加强索赔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和要求,审核各类索赔要求,做好索赔受理与反索赔工作,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
以上任务都是为了有效控制标准、数量和价格这些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三、项目监理机构本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___工程师。
他们将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并协助业主进行投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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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日工工作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本办法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有关计日工使用规定编制。
2、计日工包括计日工人工费、计日工材料费和计日工施工机械使用费。
计日工属于合同中备用金使用范围,监理在使用前应事先得到发包人同意。
3、未经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工程师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
4、合同中或承包人投标时在计日工单价表填列的计日工细目的单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指令的任何项目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
5、合同中的计日工单价不调价。
二、采用计日工工作的条件
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的方式,进行任何一项变更工作。
为有效的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一般以实物工程量的方式计量。
下列工作经发包人同意,监理工程师可以计日工方式发布变更指令:
(1)用于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
(2)用于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合适细目的零星附加工作或变更工作。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零星附加工作很难估计工程量时的工作。
(4)用于处理防洪抗险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及应急工程。
三、计日工工作使用程序
1、对于实施计日工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在实施该项目前应得到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下达《计日工工作通知单》(见附表1),计日工工作通知单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填写,发包人代表会签后,总(副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2、承包人收到《计日工工作通知单》后应及时组织实施,对合同中或投标书计日工表中没有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应及时按计日工单价审批程序报批计日工单价。
完成计日工变更项目后应及时申报计日工数量,以便进行结算支付。
四、计日工单价的确定
1、计日工项目的单价应采用合同中的计日工单价。
2、合同计日工表中没有的项目按如下程序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批。
(1)承包人依据计日工工作通知单要求的计日工资源,以文函方式向监理提出新增计日工单价申报(6份原件)。
计日工单价申报文件的组成包括:1)正式文函;2)计日工单价汇总表(见附表2);3)编制说明; 4)单价分析表;5)计日工工作通知单。
(2)监理人审核后以文函方式报发包人审批(2份原件)。
(3)发包人完成审批后,以文函方式批复监理人(2份原件)。
(4)监理人结合发包人的批复意见,以文函方式批复承包人(2份原件)。
(5)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批复的计日工单价和完成的计日工数量申请计日工费用支付。
3、新增计日工单价的确定原则(指新增计日工施工机械和计日工材料):
(1)采用投标时的计日工费率计算计日工单价,计算方法如下:
①计算施工机械使用费预算单价和材料预算单价:
施工机械使用费预算单价:根据投标时或合同规定的计价依据的机械台时(台班)费定额计算施工机械的台时(台班)预算单价,台时(台班)费中的二类费用价格应采用投标时相应的基础单价;
新增材料预算价:根据市场信息价确定新增材料的预算价。
②计算计日工增加费率:
依据投标时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使用费单价或计日工材料单价与合同中对应的施工机械或材料预算单价进行对比,确定投标时计日工施工机械使用费和计日工材料费的增加费率。
③计日工单价:根据新增施工设备使用费预算单价或材料预算价及计日工
增加费率计算计日工施工机械使用费单价或计日工材料单价。
(2)如合同中和投标时没有填报计日工单价时,按工程变更原则执行,依据投标时采用的预算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计算计日工单价。
4、计日工费用的构成
(1)计日工人工单价除了包括生产工人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外,还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2)计日工材料单价除了运到承包人工地仓库或堆料场的材料供应地售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外,还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利润。
从承包人工地仓库或堆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计日工单价内,应按计日工人工费和计日工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规定另行计量。
(3)计日工施工机械费单价除包括机械折旧费、修理费、保养费、机上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牌照税、车船使用税等外,还应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利润。
五、计日工工作的计量
1、采用计日工计量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列入备用金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工作实施过程中,每天应填写计日工工作签证单(按工程量确认单方式填写)报送监理发包人审核,签证单中应包含以下内容和有关凭证。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包括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
2、计日工数量的计算
计日工人工和计日工施工机械应以投标时的单位计量。
(1)计日工人工按实际耗用的人工工时计量,在计算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
和休息的时间。
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
(2)计日工材料按使用材料实际净用量计算,施工损耗已包含在单价中。
(3)计日工施工机械按实际使用台时数计量,以施工机械使用地点进行计日工工作的实际工作时间和机械返回工地停放场的途中时间之和计算。
六、计日工费用的支付
1、以计日工方式进行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有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没有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不得按计日工结算。
2、结算金额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计日工数量和上述原则确定的计日工单价进行计算。
3、计日工数量由承包人按月汇总后(格式见附表3)报监理工程师复核,由监理工程师复核签证后,承包人可在当月进度预结算报表中申请支付。
4、填报计日工预结算申报表时,应填写计日工通知单号,要求每一计日工变更项目作为一个分项,应填写计日工变更项目名称和计日工资源明细,在计日工预结算申报表的备注栏填写新增计日工单价的监理批文号。
附表:1、计日工工作通知单
2、计日工单价汇总表
3、计日工数量月汇总表
附表1
计日工工作通知单
监理[20 ]计号
附表2
计日工单价汇总表
计算:校核:
附表3
计日工数量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