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esign-Build)是一种较为新型的工程承包模式,其特点是由一个设计施工总承包商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相较于传统的设计和施工分包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具有更高的协调性和高效性,能够为业主提供更全面、一体化的服务。
一、概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国内外已逐渐得到推广和应用。
在这种模式下,业主可以通过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商一站式合作,减少了工程项目的合作环节,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并且能够更好地控制工程质量和风险。
二、优势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体化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在设计和施工两个阶段都参与其中,能够更好地协调设计与施工之间的关系,确保设计方案的可执行性和施工质量的可控性。
2.高效沟通: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设计师和施工方可以实现更加紧密的沟通和协作,可以及时解决工程问题,确保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3.项目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商拥有更强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更好地组织工程资源,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质量保障: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对整个工程负责,有义务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从而降低了业主的风险。
三、不足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价格问题: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总价通常会比较高,业主需要在选择此模式时权衡成本与服务质量。
2.风险分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风险主要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商承担,业主需要认真评估承包商的实力和信誉。
3.管理难度:设计施工总承包需要综合考虑设计和施工两个阶段的各种因素,对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素质和配合能力有要求。
四、应用推广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建筑、市政、水利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尤其适合大型工程项目或者对工期和质量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发展将对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结语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是一种创新的工程承包方式,具有双方共赢的特点。
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将会在未来的工程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推动工程行业的发展和提高工程质量贡献力量。
设计-建造(DB)模式优缺点

设计-建造(DB)模式优缺点DB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 And Build),在国际上也称交钥匙模式(Turn-Key-Operate)。
在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Construction)。
是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立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
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
DB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
然而,业主关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实施。
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优点1、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2、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3、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
国外经验证明:实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10%左右;4、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5、责任单一。
从总体来说,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付款,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所需的产品,总承包商对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有全部的责任。
缺点1、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2、承包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在DB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风险;3、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功能描述时的质量标准,而且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有较大影响;4、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5、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
工程总承包各种模式

工程总承包各种模式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
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
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
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 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 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
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
当EPCM 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 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图: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融资运营1、项目BOT模式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工程总承包各种模式

工程总承包各种模式工程总承包是指建设工程所有施工与管理活动由承包商负责完成。
在工程总承包的模式下,承包商将承担施工的责任与风险,负责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工程总承包模式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工程的特点以及合作双方的需求进行不同的划分和分类。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
1.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Build):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是指承包商既承担工程的设计,又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
在这种模式下,业主只需要与一个承包商进行合作,从而减少了合作的复杂度。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适用于工程比较简单、工期紧迫的情况,能够提高工程的效率和协调性。
2. 施工与监理总承包模式(Construct and Supervise):施工与监理总承包模式是指承包商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并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商负责施工质量,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进展和合规性。
施工与监理总承包模式适用于工程较复杂、技术较高的情况,能够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3. 施工与设备供应总承包模式(Construct and Supply):施工与设备供应总承包模式是指承包商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并负责提供工程所需要的设备和材料供应。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商能够更好地控制工程的进度和品质,同时实现材料和设备的统一采购,减少业主的工作量。
4. 施工与运营总承包模式(Construct and Operation):施工与运营总承包模式是指承包商不仅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还负责工程的运营管理。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商能够更好地掌控整个工程的全生命周期,从而提高工程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在工程总承包的模式下,合作双方需要签订总承包合同,明确各自的权责和义务。
同时,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控制。
随着工程总承包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各种模式也在不断创新和演变,以适应不同工程的需求和业主的要求。
DB与DBB模式

DB与DBB模式设计-建造(DB)模式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 And Build),在国际上也称交钥匙模式(Turn-Key-Operate)。
在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Construction)。
是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立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
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
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
然而,业主关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实施。
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优点1、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2、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3、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
国外经验证明:实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10%左右;4、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5、责任单一。
从总体来说,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付款,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所需的产品,总承包商对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有全部的责任。
缺点1、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2、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在DB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风险;3、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而且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有较大影响;4、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5、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
平行发包(DBB)模式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Bid-Build),它是一种在国际上比较通用且应用最早的工程项目发包模式之一。
指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如进行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
工程承包的三种模式

工程承包的三种模式工程承包作为现代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形式,拥有多种不同的模式。
在实际工程承包过程中,各种模式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和适用场景。
本文将介绍工程承包中的三种主要模式,分别是总承包、分包和总分包。
通过对这三种模式的比较和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工程承包的不同方式,为实际工程项目的管理提供参考。
一、总承包模式总承包模式是工程承包中比较常见和传统的一种形式。
在总承包模式下,一家公司会承包整个工程项目,包括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方面。
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和协调,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并负责项目的整体进度和质量控制。
总承包模式通常适用于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能够减少业主的管理成本和风险,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率。
总承包模式的优势在于集中管理和协调,能够降低业主的管理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沟通环节,提高工程项目的执行效率。
另外,在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更好地应对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然而,总承包模式也存在一些缺点。
由于总承包商承担的责任较大,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可能会引起项目整体的风险。
此外,在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可能会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降低项目的利润空间。
二、分包模式分包模式是工程承包中另一种常见的形式。
在分包模式下,总承包商会将工程项目中的不同部分分别委托给不同的分包商进行承包。
每个分包商负责完成自己的分包工作,并向总承包商履行合同。
总承包商则负责协调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工作,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
分包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借助分包商的专业技术和资源,提高工程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通过多家分包商的合作,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加快工程进度,降低项目成本。
此外,分包模式也能够激发分包商的积极性,促进整个项目团队的合作和协调。
然而,分包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分包商之间的协作需要更多的沟通和协调,可能会增加项目管理的难度和成本。
另外,分包模式下可能会出现分包商之间的竞争和矛盾,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进行。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优缺点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优缺点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是一种综合性的施工管理模式,既包含了设计阶段的任务,又承担了施工阶段的责任。
下面是该模式的优缺点:优点1. 集中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将设计和施工整合在一起,使得项目的管理更加集中化。
这样一来,能够减少沟通成本和信息传递的风险,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
集中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将设计和施工整合在一起,使得项目的管理更加集中化。
这样一来,能够减少沟通成本和信息传递的风险,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
2. 减少项目风险:由于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可以更好地控制项目的风险。
总承包商具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识别和解决问题,降低项目失败的风险。
减少项目风险:由于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可以更好地控制项目的风险。
总承包商具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识别和解决问题,降低项目失败的风险。
3. 简化合同关系: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可以简化合同关系,减少了参与方之间的交互。
只需要与总承包商签订一份合同,就能够涵盖设计和施工的方方面面,简化了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简化合同关系: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可以简化合同关系,减少了参与方之间的交互。
只需要与总承包商签订一份合同,就能够涵盖设计和施工的方方面面,简化了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4. 提高协同效率: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促进了各参与方之间的密切协作与沟通。
由于设计和施工在一个团队中进行,可以更加高效地解决问题和取得共识,提高协同效率,减少纠纷的发生。
提高协同效率: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促进了各参与方之间的密切协作与沟通。
由于设计和施工在一个团队中进行,可以更加高效地解决问题和取得共识,提高协同效率,减少纠纷的发生。
缺点1. 责任难以界定: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将设计和施工整合在一起,导致责任难以明确界定。
当项目出现问题或纠纷时,可能难以确定责任所在,造成争议和诉讼的风险。
责任难以界定: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将设计和施工整合在一起,导致责任难以明确界定。
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中,将设计和施工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整体,由总承包商承担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这种承包方式能够减少工程各方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成本,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从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定义、优势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定义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建设项目中,由总承包商负责全过程的设计和施工工作。
传统的建设过程中,设计和施工由不同的单位负责,存在着信息传递、沟通不畅等问题。
而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通过整合设计和施工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
二、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优势1. 优化项目流程:将设计和施工整合为一个环节,减少了各方之间的协调成本,缩短了工程周期,提高了项目执行效率。
2. 统一责任:总承包商承担了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责任,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全面的控制和监督能力。
3. 高效沟通:通过整合设计和施工资源,减少了信息传递的环节,提高了沟通的效率,减少了误解和纠纷的可能性。
4. 节约成本:设计施工总承包可以减少工程中的中间环节和重复投入,从而降低成本,并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价格。
三、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注意事项1. 选择合适的总承包商:总承包商的实力和经验是确保项目成功的关键。
应仔细评估总承包商的资质、项目经验和综合实力等方面的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选择。
2.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前,应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以及合同的细则、保修期限、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3. 加强监督和管理:业主需要加强对总承包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工作,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4. 风险控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由于设计和施工环节合并,一旦发生问题,责任难以界定。
因此,在合同中要明确风险分担和争议解决的方式,以防止潜在的纠纷发生。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由于其整合设计和施工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特点,使得工程的质量和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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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所有住宅工程中的占有率由 1992 年的 1%开始,稳步增加到 1998 年的 23%以上; 在 19922000 年间公共工程增长到 16%,私人工程增长到 34.5%。
(5)中国香港特区:在香港建筑市场中 DB 模式合同比重大约不超过三成,且 主要运用于政府工程建设中,而私人投资工程中对 DB 模式采用极少。DB 模式现已 推广应用到了政府工程几乎每一种类型的项目中,包括医院、政府大楼、监狱、 运动场等,近年来,一些需要并行作业采购方式与复杂施工专业的大型市政工程, 也采用 DB 模式运作。目前正在建设中的香港添马舰特区政府新总部及立法会大楼 工程正是采用 DB 模式的一个典型项目。
然而随着管理科学的发展与建筑新科技的运用,政府和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 的管理模式的逐步转变,以及工程建设本身的日益复杂,逐渐暴露了 DBB 模式存 在的短板:
(1)设计团队与施工团队的构成日益复杂化,发包人在两者之间来回斡旋协调
1
的工作量越来越大; (2)在起始阶段就确定全部设计细节,这种预先的设想与时势变化之间常常出
(2)美国:根据美国设计-建造学会(DBIA)的研究表明,在美国,截止到 2002 年,DB 模式的项目市场份额已接近 40%,到 2005 年,DB 模式达到 45%,预计到 2015 年将达到 55%,DB 模式将超过传统 DBB 模式占据主要的建筑市场(见图 l)。另据报 道,美国排名前 400 位的建筑承包人利税值的三分之一来自 DB 合同。
0.1.1. DB 模式的历史发展
根据相关的文献记载,DB 模式可以追溯到古美索不达米亚时代。在古希腊, 宏伟的庙宇、公共建筑都是由建造师设计并建造完成的。这其中,设计作为建造 的一个组成部分,还没有独立成为一个专业。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这种模 式都是普遍的工程建造方式。
18 世纪始于英国的工业革命,推动了生产技术的发展,社会分工不可避免地 出现,同时,由于工程本身复杂性的增加以及使用功能的多样化,使得设计与施 工开始分离,出现了专业的建筑师和工程师。随着设计与施工专业化不断发展完 善,到了 19 世纪中叶,相关法律也认可了设计和施工分离建造模式的合法地位。 设计和施工分离建造模式与 19 世纪初兴起的招标承包制结合,DBB 的工程建造模 式开始形成,并逐渐取代了 DB 的地位成为最主要的工程建造模式。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1985
1990
1995
2000
2005
2010
2015
DBB模式 DB模式
图 1:美国主要工程建设模式市场份额趋势图
(3)日本:美国设计-建造学会(DBIA)的研究表明,日本目前有超过 60%的工程
采用 DB 模式,许多日本营造商社的承揽量中超过三分之一为 DB 总承包合同。 (4)新加坡:1990 年初期,新加坡政府决定全面推行 DB 模式。DB 模式在新加
在 DB 模式造价与合同管理研究方面,深圳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技术, 主要进行了计价标准和合同示范文本的研究。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已完成 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估算编制规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编 制规程》及《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等研究编制工作。
0.2.本报告的研究内容
(4)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一般来说,DB 承包人可以应用快速路径法 (Fast Track),即承包人可先将己完成的部分设计图纸送交发包人审核,待审核 通过以后即可先进行该部分的施工工作,而不需等到所有的设计工作完成。这样 可有利于缩短工期,使工程可以较早投人使用。如采用 DB 模式建设的香港北区医 院项目工期历时 5 年;而采用传统方式建造的香港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The PamelaYoude Nethersole Eastern Hospital)的工期则长达 10 年。
1. DB 模式概述
1.1. DB 模式的内涵分析
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建市[2003]30 号)中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 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在台湾地区,一般将工程总承包称为统包。这一名称不仅仅包括设计-施工总 承包,而是工程总承包的统称。“统包”这个词语来源于国外的“Turnkey”承包 方式,从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发包人 拧动钥匙即可启用项目。DB 模式和“EPC/Turnkey”模式的本质特征都是由同一 承包人负责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一般情况下可不加以严格的区分,对 DB 模式仍然 采用“统包”这一称呼。在台湾也有学者认为,DB 模式可称为“建设统包”,适 用于民用项目,而“EPC/Turnkey”称为“建厂统包”,适用于工业项目。
现矛盾,造成工程变更不断,容易导致造价与工期的失控; (3)过于繁琐的设计细节约束也捆绑了承包人及供应商的手脚,使得其难以提
供高性价比的产品; 另一方面,现代管理科技的发展,使得管理者可以对关系复杂的庞大项目进
行高效的管理,从而使得两者的重新结合成为可能。对优质高效的不断追求,使 DB 这个古老的建造模式重新焕发了活力。
在实践方面,1982 年在勘察设计业中以化工系统的设计单位开展了工程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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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试点工作。此后的二十多年中,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基本建设 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工程总承包的开展。近几年来,虽然工 程总承包在化工、石化、纺织、电力、冶金等行业有较快的发展,但在房屋建筑 和市政工程等领域,发展步履迟缓。
本报告探讨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主要是指狭义上的 DB 模式,即承包人负 责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从一般意义上说,当需要 DB 承包人提供设备采购、融资等 服务时,可认为这只是在本报告所讨论的 DB 模式下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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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DB 模式的特点
DB 模式是将设计和施工融合的一种工程发承包方式,具有如下特点:
(4)研究 DB 模式下政府部门对于市场与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以及对政府投资 建设工程的微观管理职能。
4
(5)对 DB 模式的法律特征进行分析,探讨 DB 模式的合法性问题及其对实施 DB 模式所产生的主要法律关系,依据分析结果,提出相关建设法规完善和修改的 建议。
(6)对 DB 模式的应用提出建议。
(6)中国台湾地区:1999 年在台湾实施的《政府采购法》明确了总承包制度, 使得 DB 模式在政府公共工程建设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目前台湾政府每年在公共工 程投资规模在 7000 亿元左右,包括高速公路、机场、购物中心、码头、垃圾焚化 场等等,大部分都适合采用 DB 模式,台湾工程界认为岛内 87%的公共工程需要实 施 DB 模式。
0.1.3. DB 模式在国内的发展与应用情况
早在 1984 年 9 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 题的暂行规定》中就提出建立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设想。明确指出“各部门、各地 区都要组建若干个具有法人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工程承包公司,并使之 逐步成为组织项目建设的主要形式,工程承包公司接受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 单位)的委托,或投标中标,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选购、材 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直到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或部分承包。” 同年 11 月,国务院又批转了国家计委《关于工程设计改革的几点意见》,并指出 “承包公司可以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开始直到建成试车投产的建设全过程实行总 承包,也可以实行单项承包”。
1.2.1. 优点
(1)发包人和承包人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至验收工作,减少了协调费用和 时间。
(2)承包人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 验融入设计中。
(3)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国外经验证明,实行 DB 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0%左右,而且在 DB 模式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减少,发包人能更早地确定和更 好地控制造价。
近年来,DB 模式在深圳逐步推行,政府与业界对 DB 模式的认知逐渐深入。从 2001 年始,深圳在轨道交通建设中率先开展了 DB 模式总承包的试点,深圳地铁一 期罗湖站及口岸/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土建围护结构工程、地铁 3 号线分标段土建及 常规设备安装工程、地铁 5 号线土建及常规设备工程等大型公共建设项目都采相 继用了 DB 总承包模式。随着 DB 模式在深圳大规模的轨道交通建设中的广泛推行, DB 模式在深圳的实践应用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分析以上总承包的各种定义,可以发现 Turnkey、EPC 模式与 DB 模式的基本 特征相近,只是在承包人提供服务范围的界定上存在一定的差别,以 DB 模式的服 务范围最小,承包人一般只负责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而 Turnkey 模式与 DB 模式 相比,承包人提供的服务范围最广,除了设计和施工外,还可能包含项目的融资、 规划以及工程完工之后的营运与维修等工作。
(1)对 DB 模式的内涵、特点、适用范围等基本情况进行概述,对 DB 模式与传 统 DBB 模式,以及与其他总承包模式进行对比。
(2)对 DB 模式下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的特征进行研究,分析 DB 模式的项目 承包价格的构成,研究 DB 模式下工程建设各阶段造价的计价方法及控制方式。
(3)研究 DB 模式下合同管理与合同示范文本的特点,分析合同主体的职能, 探讨发承包双方合同责任、义务、风险、权利的变化与转移,对“发包人要求” 和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重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