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与epc的区别

合集下载

EPC与工程总承包的区别

EPC与工程总承包的区别

E P C与工程总承包的区别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E P C和工程总承包有什么区别简言之,EPC是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一种。

它们是包含关系。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过程内容分成: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ion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

EPCM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

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

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

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

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设计施工总承包与epc的区别

设计施工总承包与epc的区别

作为一名投标人,他听说最多的是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但对EPC 招标知之甚少。

为了更好地开展招标活动,预算之家小编今天为您讲述EPC招标的意义。

EPC和EPC有什么不同?EPC招标意味着什么?EPC是指业主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营的全过程或几个阶段的承包。

顾名思义,EPC招投标就是业主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择一家能够满足自己要求的公司为自己服务。

EPC招标与总承包的区别:1、项目管理范围不同:设计项目只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至多编制相关设备招标文件,协助业主进行设备招标;建设项目只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

EPC 总承包项目负责整个工程(或主体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和启动,甚至包括一些业主平时负责的事项(如:编制运维手册、识别全厂运行、培训业主操作员等)。

2.合同模式和合同责任不同:设计合同多为一次性合同,通常设计合同承担有限责任(恶意行为除外),最高赔偿责任不得高于设计合同总价。

施工合同方面,其合同模式通常为工程量清单/暂定总价/固定单价模式,承包方只对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工作承担相关责任,对整个项目的工程进度和绩效指标不负责,可因其他项目利害关系人的过错或变更(如设计延误、设计失误、供货延误、供货缺陷等)向发包人索赔。

EPC总承包模式通常采用总价模式。

合同有明确的合同目标(如安全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等)。

并严格考核条件(如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和最低可接受绩效指标等)。

未达到目标或者考核指标的处罚力度很大的。

3.利益和利润来源不同:设计企业设计合同的效益和盈利点来自于设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在固定总价模式下,完成设计所消耗的标准工时越少,意味着成本越低,效益和利润越高;施工合同对施工企业的利润点主要在于降低专业分包成本、物资采购成本、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带来的综合成本降低、整体效益提高带来的效益。

一些合同管理水平较高的施工单位会以索赔为主要盈利手段。

前面提到了EPC承包商面临的风险,但往往是“风险与机遇并存”。

EPC与工程总承包区别

EPC与工程总承包区别

EPC与工程总承包区别EPC?和工程总承包有什么区别?简言之,EPC是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一种。

它们是包含关系。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过程内容分成: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

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

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

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

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

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项目建设中EPC、EPC、EPC、EPC的区别

项目建设中EPC、EPC、EPC、EPC的区别

项目建设中EPC、EPC、EPC、EPC的区别在项目建设的时候,我们会一直一轮EPC项目还是PC项目,亦或是C项目。

由于全是英文,会
让很多人摸不着头脑。

那么看了接下来的文章就会很明白了!
EPC是英文:Engineer(设计),Procure(采购),Construct(施工)的头字母缩写。

E+P+C、EPC、E+PC、EP+C分别指工程的承包模式:
E+P+C是指设计、采购、施工分别由不同的单位承包;
EPC是指由一家总承包商承包整个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
E+PC是指设计由A单位承包,采购施工由B单位承包;
EP+C是指设计采购由A单位承包,施工由B单位承包。

举个简单的例子,家庭装修是很多人经历过的,你可能选择以下模式之一,即:
1、选择一家装饰公司帮你做设计、然后你自己去买全部材料、然后找几个民工干活(E+P+C);
2、选择一家装饰公司帮你全包,你付钱就好了(EPC);
3、选择一家装饰公司帮你做设计、然后你然后找几个民工(或施工队),把材料、施工全给他做(E+PC);
4、选择一家装饰公司帮你做设计、买所有的材料,然后你去找几个民工做(EP+C);
5、把厨房、卫生间、地板、地砖、照明等主材自己采购,辅材包出去等多种组合(长周期、关键设备材料自采)。

那么家装为什么选择某一模式呢?不外乎考虑这几个主要因素,如:质量、时间、钱、经验、人、样板房,哪些因素占优,你就会倾向选哪种模式。

项目建设也是同样的道理,相信你现在也明白了吧!。

什么是EPC项目

什么是EPC项目

什么是EPC项目01、EPC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区别EPC模式起源于西方国家私营业主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其核心目标主要是为了控制造价和工期。

EPC模式中的设计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设计业务工作,而是整个合同内容的总体策划和协调工作,采购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材料设备采购,而是在限额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业主要求的比选采购。

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的技术基础是按照线性顺序进行设计、招标、施工管理,因建设周期长而导致投资成本容易失控。

由于承包商无法参与设计工作,设计的“可施工性”差,设计变更频繁,导致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协调关系复杂,同时导致索赔频发而增加项目成本。

业主方必须管理两份以上且设计和施工责任分离的合同,这常常会在设计方和施工方之间造成“对抗性”关系。

EPC模式能更好地降低项目成本、缩短建设周期、保证工程质量。

由于承包商能充分发挥设计主导作用,有利于实现施工统筹安排,易于掌控项目成本、进度和质量。

对业主来说,合同关系比传统模式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较小,而且责任明确,业主承担风险较低。

对承包商而言,承担风险较大,同时获利空间也比较大。

02、EPC项目的理解EPC项目各方的认识。

目前各建筑行业EPC项目较多,后期市场也将会持续增加。

但普遍存在对EPC认识不清、了解不全、把握不准,有的业主和地方政府没有“真推EPC”,也未推“真EPC”;另一方面,有的总包方只追求多做EPC,却不知道如何“做好EPC”。

由于每个业主对EPC理解深度不同,加上各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认识层面不同,各级对EPC模式的理解和掌握还不够统一,管理经验还在探索积累。

EPC 项目内涵。

EPC应该是“一站式家装”的集成服务,能真正让业主方享受到省钱、省时、省力、省心。

EPC要通过价值工程实现价值创新,不仅注重总包方自身利益,更强调为业主方控制概算。

总包方须站在产品本身的角度,以满足功能需求为基本出发点,充分发挥EPC价值工程“努力降低全寿命周期费用,实现产品价值最大化”的特点。

EPC与工程总承包的区别

EPC与工程总承包的区别

EPC和工程总承包有什么区别?简言之,EPC是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一种。

它们是包含关系。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假设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平安、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过程内容分成: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当工程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效劳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平安、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工程。

2、E+P+CM模式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工程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

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给、施工管理进展全面的负责。

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适宜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

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那么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承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

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当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

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当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当工程工程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平安、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EPC总承包项目与单纯的勘察设计项目和施工总承包项目有什么不同

EPC总承包项目与单纯的勘察设计项目和施工总承包项目有什么不同

EPC总承包项目与单纯的勘察设计项目和施工总承包项目有什么不同?EPC总承包项目相对于单纯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在许多方面差异很大,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一)项目管理幅度不同设计项目仅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最多再加上编制相关设备的招标文件、协助业主进行设备招标;施工项目仅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

而EPC总承包项目负责整个工程(或主体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开车,甚至包括一些通常由业主负责的事项(例如:运行维护手册编制、全厂运行标识、对业主运行人员的培训等)。

(二)合同模式和合同责任不一样设计合同大多数为总价合同,通常设计合同承担的是有限责任(除非是恶意行为),其最高责任最高不得高于设计合同总价。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如果设计费为500万,即使设计出现重大错误导致工程损失了5000万,建设单位至多将设计费500万扣除,当然在国外有些业主要求设计单位购买设计保险,也就是说超过设计费总额的损失在一定条件下由保险公司承担,但目前国内建设项目购买设计保险好像还没有,国内保险公司好像也没有这类险种。

而对于施工合同而言,其合同模式通常是工程量清单/暂定总价/固定单价模式,承包商仅承担其合同范围内施工工作的相关责任,不对整个项目的工程进度、性能指标负责,而且其可以由于其他项目干系人的过错(例如设计延误、设计错误、供货延误、供货缺陷等)或变更向发包人索赔。

而EPC总承包模式通常是采用总价模式,合同对总承包商有明确的合同目标(例如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等)以及严苛的考核条件(例如机组性能考核指标和最低可接受性能指标等),达不到目标或考核指标的处罚额度非常大;在国外“最低可接受性能指标”落实到合同条款就是“拒收”条款,这就非常可怕了,处罚额度大些也就算了,因为这意味着可以用“金钱”来弥补过错,而“拒收”条件意味着拒绝接收整个工程,毫不夸张地说,严重时一个大型总承包项目为业主“拒收”就有可能导致总包企业破产!在EPC总承包模式下,采用总价模式的总承包商很难通过变更向业主索赔,只有当相对于总承包合同发生“范围变更”(发包人改变总承包工作范围)或重大技术条件改变方可向业主进行变更索赔;总承包合同工作范围内的设计变更造成的返工、延误或供货商的供货延误、质量缺陷等均无法向发包人索赔。

设计施工总承包与epc的区别

设计施工总承包与epc的区别

设计施工总承包与epc的区别
1定义差异:
工程总承包,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全过程或者几个阶段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总承包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成本负全责。

建筑工程总承包是指应用科学和数学,通过科学和数学的性质,可以通过各种结构、机器、产品、系统和工艺,用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人力物力,制造出高效、可靠、有用的东西。

将自然科学的理论应用于特定的工业和农业生产部门而形成的学科的总称。

2项目范围差异:
工程总承包是指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进行承包的全过程。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指施工单位只对施工任务(一般指土建部分)所订立的合同。

其他阶段的承包任务,由建设单位承包给其他承包单位。

3、承包范围不同:
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

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

业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总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项发包。

施工总承包: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

但要管理、监督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向业主负责。

总结的来说设计施工总承包与epc之间的区别是项目管理的幅度、合同模式与合同责任、产生效益和利润来源点、工程的目标和项目冲突管理思路以及工程干系人复杂程度不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项目管理幅度不同:
设计项目仅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最多再加上编制相关设备的招标文件、协助业主进行设备招标;施工项目仅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

而EPC总承包项目负责整个工程(或主体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开车,甚至包括一些通常由业主负责的事项(例如:运行维护手册编制、全厂运行标识、对业主运行人员的培训等)。

2、合同模式和合同责任不一样:
设计合同大多数为总价合同,通常设计合同承担的是有限责任(除非是恶意行为),其最高责任最高不得高于设计合同总价。

而对于施工合同而言,其合同模式通常是工程量清单/暂定总价/固定单价模式,承包商仅承担其合同范围内施工工作的相关责任,不对整个项目的工程进度、性能指标负责,而且其可以由于其他项目干系人的过错(例如设计延误、设计错误、供货延误、供货缺陷等)或变更向发包人索赔。

而EPC总承包模式通常是采用总价模式,合同对总承包商有明确的合同目标(例如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等)以及严苛的考核条件(例如机组性能考核指标和最低可接受性能指标等),达不到目标或考核指标的处罚额度非常大;
在国外“最低可接受性能指标”落实到合同条款就是“拒收”条款,这就非常可怕了,处罚额度大些也就算了,因为这意味着可以用“金钱”来弥补过错,而“拒收”条件意味着拒绝接收整个工程,毫
不夸张地说,严重时一个大型总承包项目为业主“拒收”就有可能导致总包企业破产!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采用总价模式的总承包商很难通过变更向业主索赔,只有当相对于总承包合同发生“范围变更”(发包人改变总承包工作范围)或重大技术条件改变方可向业主进行变更索赔;
总承包合同工作范围内的设计变更造成的返工、延误或供货商的供货延误、质量缺陷等均无法向发包人索赔。

这意味着EPC总承包商承受着双重压力:
一方面建设单位通过采用总价模式的总承包合同将大部分以往传统建设模式由业主承担的重大风险转移给了总承包商,总承包商承担的是完全责任(一个有经验的总承包商应该承担的);
另一方面,由于总承包商的分包商(设计分包商/设备供应商/施工调试分包商)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总承包商无法将合同风险完全转移给相关分包合同责任方。

3、效益和利润来源点不同:
设计合同对设计企业的效益利润点来自设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在固定总价模式下,完成设计所消耗的标准人工时越少,意味着成本越低、效益利润越高;
施工合同对施工企业的效益利润点主要在于降低专业分包成本、材料采购成本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带来的综合成本降低、整体效率提高带来的效率,有些合同管理水平高的施工单位会将索赔作为赢利的主要手段。

前面讲了EPC总承包商面临的风险,但往往“风险与机会并存”。

采用总价合同模式的总承包商,可以从设计优化入手,只要不违反总承包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总承包商合理的“设计优化”不应导致合同总价的调整,从而可以通过设计优化取得效益,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书籍提出总承包项目“以设计为龙头”的缘故。

第二,总承包商可以从“管理出效益”入手,由于EPC总承包模式实现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一体化,只要管理到位,相对于传统业主自主建设模式一定可以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建设成本,从而取得综合效益。

这就是衡臣所说以“以项目管理为核心”。

4、工程目标和项目冲突管理思路不一样: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目标很单纯,仅对相关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中的合同目标负责,其目标与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无法完全统一;
说白了,他不会与发包人一条心,因为他仅对单项目标负责却不对总目标负责,外部出问题往往成为自身履行目标不力的借口,甚至有些施工单位将其作为索赔机会心中暗喜。

而EPC总承包商的项目目标和建设单位基本上是高度统一的,例如项目安全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成本目标,并且建设单位(发包人)通过合同条款给了总承包商巨大的压力。

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后,工程建设的主体应该是总承包商、业主是监管单位、监理是业主聘请的施工管理监督单位。

5、工程干系人复杂程度不同:
设计项目面对的干系人比较简单,其面对的通常都是由知识分子组成的业主管理人员、工程监理、施工调试单位技术人员、政府施工图审查单位工程师等;
施工单位面对的干系人相对复杂,除了业主、监理、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这类大多由知识分子组成的干系人外,施工单位还直接面对专业分包队伍的包工头和农民工;
而EPC总承包商不仅面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干系人,还面对众多设备供货商的干系人。

扩展资料:
施工总承包是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根据《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