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
精准扶贫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精准扶贫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中国扶贫事业的不断深入发展,精准扶贫已经成为当前扶贫工作的重要方向。
但是在精准扶贫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为此,我们需要找到对策来更好地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一、精准识别问题精准扶贫的首要任务是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以下问题:1.信息不准确:由于部分地区信息不畅、不完整,导致贫困人口的信息录入不准确,识别的精准度不高。
2.识别标准不统一:各地对贫困人口的识别标准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导致了扶贫对象的重叠和疏漏。
对策:建立健全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完善信息采集渠道,确保贫困人口的信息准确、完整录入;同时加强各地识别标准的统一,建立统一的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和评估体系。
对于已经识别出的贫困户,如何进行精准帮扶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帮扶措施不到位:有的地方对贫困户的帮扶措施缺乏前瞻性和全面性,只是单纯地提供资金或物资,对于贫困户的长远发展没有帮助。
2.扶贫工作不精准:有的工作人员对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不够了解,帮扶措施不够贴合实际情况,缺乏精准度。
对策:建立完善的帮扶措施体系,包括资金、技术、产业扶持等全方位的帮扶措施,满足贫困户的多样化需求;同时加强对扶贫对象的调研和了解,确保帮扶措施的精准性。
三、脱贫后续发展问题精准扶贫的目的是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但在脱贫后的续发展问题上还存在一些困难。
1.脱贫后稳定性不足:有的贫困户脱贫后难以持续稳定的发展,易陷入再次贫困的境地。
2.脱贫后产业发展不足:有的地区缺乏产业发展的支持,在脱贫后难以找到持续的致富途径。
对策:建立脱贫后的产业发展体系,帮助贫困户找到持续稳定的致富途径,同时加强对脱贫户的跟踪服务和扶持,确保其稳定脱贫。
四、政策落实问题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政策的落实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政策执行缺乏约束力:由于各地区对政策执行的重视程度不同,一些政策执行存在敷衍塞责和不力的问题。
2.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政策执行环节存在着不到位的情况,导致了政策效果的打折扣。
新时期精准扶贫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时期精准扶贫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近年来,我国在精准扶贫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在新时期,如何更好地进行精准扶贫,让更多贫困群众受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精准扶贫的现状问题以及对策研究两个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我国精准扶贫工作的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一、精准扶贫的现状问题1.政策落实不到位尽管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精准扶贫政策和措施,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是各级政府对扶贫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造成政策的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另一方面是一些扶贫政策在具体实施中存在漏洞和不足,导致扶贫对象无法真正获得实惠。
2.扶贫对象标准不清现行的扶贫对象认定标准存在一些模糊和不准确的地方,导致一些本应该被纳入扶贫对象范围的贫困群众被忽视,同时一些本不符合扶贫条件的人也获得了扶贫资金和政策倾斜,导致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分配。
3.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到位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存在着资金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的情况,导致扶贫资金的有效利用不足,增加了扶贫工作的难度。
4.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我国精准扶贫一直强调产业扶贫,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地方对产业扶贫的理解和实施不到位,导致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贫困群众无法真正脱贫致富,产业扶贫的可持续性和长效性有待加强。
5.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扶贫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弄虚作假,搞表面文章,不顾扶贫对象的真实需求和利益,导致扶贫工作的效果打折扣,满足不了贫困群众的实际需求。
二、对策研究1.强化政策落实和监督要解决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加强对精准扶贫政策的解读和宣传,确保政策的正确理解和执行,同时加强对扶贫政策执行效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策落实效果。
要解决扶贫对象标准不清的问题,需要对扶贫对象的认定标准进行梳理和明确,建立科学合理的贫困标准和认定程序,确保贫困群众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对待,杜绝漏判和错判现象的发生,保障扶贫政策的精准落实。
农村精准扶贫中的难点及对策建议

农村精准扶贫中的难点及对策建议
一、农村精准扶贫中的难点
1.政策及政府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农村精准扶贫需要政府在这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但由于目前政府
的财政收入有限,在农村精准扶贫方面的政府投入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能无法将资金投入到扶贫工作中,以获得良好的效果。
2.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审计机制
虽然政府有意向投入资金进行精准扶贫工作,但是如果没有有效的监
督和审计机制,精准扶贫举措很容易流失,扶贫的效果也不能得到最大化。
3.农村贫困地区资源极度匮乏
在贫困地区,由于资源极度匮乏,很多条件不完善,从而对精准扶贫
的实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例如,在贫困地区由于缺乏社会基础设施,不
利于农民参与全面的精准扶贫政策。
4.农村贫困群体意识淡化
由于农村贫困群体长期处于贫困的境地当中,其贫困意识淡化。
他们
不容易及时发现农村贫困的严重程度,也不能准确区分农民的贫困情况。
二、农村精准扶贫中的对策建议
1.加强政府财政投入扶贫
政府应加大投入,加强财政扶持,使农村贫困家庭能够得到足够的帮
助和支持。
精准扶贫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精准扶贫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精准扶贫是中国政府长期以来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通过精准的帮扶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影响着扶贫工作的效果和成效。
为了更好地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必须深入了解问题所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 扶贫对象精准度不够在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时,存在一些地方在确定扶贫对象时精准度不够,很多非贫困户也获得了扶贫政策的支持,而一些真正的贫困户却得不到有效的帮助。
2. 扶贫资金管理不当一些地方在使用扶贫资金时存在管理不当、挥霍浪费的现象,使得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而一些贫困地区却面临着资金不足的困境。
3. 扶贫项目可持续性不强一些扶贫项目在实施后缺乏长期持续的支持和跟进,导致效果不尽如人意,无法真正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4. 扶贫政策执行层级不到位一些地方在执行扶贫政策时,层级不到位,导致政策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推进。
二、对策建议1. 加强扶贫对象的审核和评估工作在确定扶贫对象时,应加强审核和评估工作,确保扶贫对象的精准度,避免非贫困户获得扶贫政策支持的情况发生。
2. 严格管理扶贫资金的使用建立严格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审计,严厉打击挥霍浪费和滥用扶贫资金的行为,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合理性。
3. 加强扶贫项目的评估和跟踪确保扶贫项目的持续性,加强对扶贫项目的评估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确保扶贫项目的效果和成效。
4. 完善扶贫政策执行层级加强扶贫政策的执行层级,在扶贫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确保政策的执行效果和成效。
5. 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建立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机制,向贫困户和社会公开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公开透明和合理合法。
浅谈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谈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近年来,精准扶贫政策在中国大力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实际落实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探讨。
一、问题分析1. 资金分配不均:扶贫资金分配不均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一些地区虽然人口数量庞大,但由于各种原因,扶贫资金无法充分到位,导致扶贫效果不佳。
2. 扶贫对象识别不准:精准扶贫的核心是找准扶贫对象,但实际落实中,存在一些扶贫对象识别不准确的情况,导致扶贫政策无法精准发力。
3. 扶贫产业发展不稳定:一些贫困地区在实施产业扶贫的过程中,由于市场因素、自然灾害等原因,产业发展不够稳定,无法持续带动当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4. 扶贫政策与当地实际不符:因为地区、民情等原因,有些地方的扶贫政策无法贴合当地实际情况,导致实施效果不佳。
二、解决办法1. 加强资金分配监督: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的监督,确保扶贫资金按照需要分配到位。
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考核制度,对扶贫工作开展全方位监督。
2. 完善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包括建立健全贫困户排查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扶贫政策真正精准到位。
3. 多元化产业发展: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采用多元化的发展模式,降低风险,提高产业发展的韧性和稳定性。
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产业发展的稳定性。
4. 地方政策与实际结合:在制定扶贫政策时,应该充分考虑当地的文化、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确保扶贫政策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符,增加扶贫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
以上就是对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的一些探讨。
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精准扶贫政策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更大的贡献。
【注:本文为虚拟内容,仅供参考】。
浅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

浅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建议调研报告关于《浅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针对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贫困村轮流戴帽、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贫困户扶智立志难度较大、部分扶贫资金用于形象工程建设、贫困户产业扶持措施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期行为等问题,我办建议精准扶贫工作应从提高贫困地区生产能力和贫困户脱贫能力入手,做到识真贫、改贫境、断贫根、扶贫户。
一、识真贫,做好贫困村认定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工作(一)严格贫困村认定工作。
从调查情况来看,贫困村认定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贫困村指标自上而下分配,而不是由基层根据贫困程度逐级申请审批后确定。
二是贫困村“帽子”轮流戴,一戴五年,到期退出,不考虑是否真正实现脱贫,因此,检查发现少数“十三五”贫困村并非真正贫困。
三是从“十五”扶贫到“十三五”扶贫,对贫困村的扶持力度逐年加大,导致因贫困程度较深而较早列入名单的贫困村得到的扶持力度反而较小。
针对贫困村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中央在2017年对贫困村进行再次认定,并严格按以下条件和程序进行认定:一是严格贫困村认定条件,包括贫困发生率、基础设施条件、生态环境、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凡是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村一律不能认定为贫困村,不能享受贫困村相关政策,更不能轮流戴帽,搞平均主义。
二是建议对面积较大、自然村发展水平不一的行政村,可以自然村为单位申报贫困村。
三是在贫困村的认定程序上,应由行政村(或自然村)根据贫困村认定条件提出申请,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经村民大会通过后,报乡镇、县、省逐级审批,不应限定名额、分配名额。
四是根据贫困村的贫困程度,将贫困村分为极度贫困村、重度贫困村和一般贫困村,在资金分配中不搞平均分配,重点向极度贫困村、重度贫困村倾斜。
五是严格贫困村的退出条件,加强退出考核,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对未脱贫的贫困村要持续扶贫。
(二)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工作。
浅谈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谈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精准扶贫是中国扶贫工作的重要战略,旨在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摆脱贫困。
实施
精准扶贫政策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两个
方面进行讨论。
一、问题
1. 数据不准确
在精准扶贫的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地区广阔、信息不畅、贫困人群变动频繁等原因,导致贫困数据不准确。
这就会造成扶贫对象的识别不够准确,无法真正帮助到最需要帮助
的人群。
2. 扶贫措施过于单一
在一些地方,扶贫措施过于单一,只侧重于提供物质帮助,忽略了贫困地区需要的全
方位帮助,比如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支持。
3. 地方政府层级扶贫工作落实不到位
在一些地方,由于地方政府层级的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扶贫政策无法有效推进,不能真正解决贫困问题。
二、解决办法
1. 加强数据收集和核实工作
为了解决数据不准确的问题,需要加强对贫困数据的收集和核实工作。
可以通过大数
据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贫困地区的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和更新,保证数据的准确
性。
2. 多元化扶贫措施
应当采取多元化的扶贫措施,不仅仅侧重于提供物质帮助,还要关注教育、就业和医
疗等方面的帮助,使扶贫工作更加全面和长久。
3. 健全和严格扶贫责任制
建立健全的扶贫责任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扶贫责任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地方政府层
级扶贫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与解决办法,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加强政策落实和执行力度,才能真正解决贫困问题,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摆脱贫困,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浅谈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谈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精准扶贫政策是中国政府长期以来积极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深入了解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精准施策,精准帮扶,为贫困人口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和支持,使他们能够摆脱贫困,实现全面小康。
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下面就浅谈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问题(一)识别精准度不够精准扶贫政策的核心是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和贫困村,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操作困难等因素,导致识别的精准度不够。
一些贫困地区存在“假贫困”、“漏扶贫”的问题,导致扶贫资源浪费和帮扶效果不佳。
(二)帮扶措施不够精准在实施帮扶措施时,存在着一刀切、形式主义等问题,一些帮扶措施并未真正让受助对象受益。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一些帮扶资源可能被滥用或浪费。
(三)可持续性不足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并不是短时间内可以解决的,需要长期坚持和投入。
在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时,如何保证帮扶措施的持续性成为了一个突出的问题。
二、解决办法(一)数据完善与透明建立完善的贫困户信息数据库,采用科学、客观和多方面的指标来识别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提高识别的精准度。
加强对数据的监督和公开,并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
(二)分类施策与个性化帮扶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实施个性化的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措施的精准度。
加强对扶贫措施的质量监督,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帮扶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三)长效机制与社会参与建立健全的长效帮扶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长期投入,确保帮扶措施的持续性。
加强社会力量的参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扶贫事业中,形成良性循环,实现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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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贫困村轮流戴帽、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贫困户扶智立志难度较大、部分扶贫资金用于形象工程建设、贫困户产业扶持措施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期行为等问题,我办建议精准扶贫工作应从提高贫困地区生产能力和贫困户脱贫能力入手,做到识真贫、改贫境、断贫根、扶贫户。
一、识真贫,做好贫困村认定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工作(一)严格贫困村认定工作。
从调查情况来看,贫困村认定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贫困村指标自上而下分配,而不是由基层根据贫困程度逐级申请审批后确定。
二是贫困村“帽子”轮流戴,一戴五年,到期退出,不考虑是否真正实现脱贫,因此,检查发现少数“十三五”贫困村并非真正贫困。
三是从“十五”扶贫到“十三五”扶贫,对贫困村的扶持力度逐年加大,导致因贫困程度较深而较早列入名单的贫困村得到的扶持力度反而较小。
针对贫困村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在年对贫困村进行再次认定,并严格按以下条件和程序进行认定:一是严格贫困村认定条件,包括贫困发生率、基础设施条件、生态环境、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凡是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村一律不能认定为贫困村,不能享受贫困村相关政策,更不能轮流戴帽,搞平均主义。
二是建议对面积较大、自然村发展水平不一的行政村,可以自然村为单位申报贫困村。
三是在贫困村的认定程序上,应由行政村(或自然村)根据贫困村认定条件提出申请,最全面的参考写作站经村民大会通过后,报乡镇、县、省逐级审批,不应限定名额、分配名额。
四是根据贫困村的贫困程度,将贫困村分为极度贫困村、重度贫困村和一般贫困村,在资金分配中不搞平均分配,重点向极度贫困村、重度贫困村倾斜。
五是严格贫困村的退出条件,加强退出考核,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对未脱贫的贫困村要持续扶贫。
(二)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工作。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家庭收入确定难。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村人口普遍外出务工,流动性大,收入多,调查人员难以全面掌握其收入情况。
二是国家扶贫标准较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46元)。
以1户4-5人的农村家庭为例,按照目前最低月平均工资13 元计算,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个人在外务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就会超过扶贫标准(除纯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外),导致不能确定为贫困户。
三是因病致贫的认定标准不明确。
在收入指标基本失去意义的情况下,因病致贫成为重要认定因素。
如吉安县年初未脱贫贫困户 5 户,其中因病致贫1 34户、占比47.91%,因残致贫759户、占比35.16%。
但由于因病致贫认定条件不明确,一些病情较轻(如轻微骨折、关节炎、腰椎病、阑尾炎、轻度糖尿病)、不影响劳动能力、生活并不贫困的病人及家庭也被认定为贫困户。
四是家庭财产调查难。
扶贫办、乡镇政府难以全面掌握贫困户在外就业、购置商品房、车辆等情况。
对此,我办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一是根据最低工资水平情况适度调整扶贫标准,并根据中西部不同区域情况规定不同的扶贫标准。
二是实行劳动收入推定办法,即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家庭,按当地月最低工资乘以12个月除以家庭人口作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以破解收入调查难的问题。
三是鉴于非贫困人员多以因病为理由要求享受扶贫政策,建议重点对因病致贫情况进行再识别、再确认。
要从病情病种、治病费用绝对额或占家庭收入比重、有无影响劳动能力等方面入手明确因病致贫条件,凡属病情较轻、治病费用不高、没有严重影响劳动能力的农户,不能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四是建议由各级政府牵头,建立扶贫与各部门的数据共享平台,将税务、工商、社保、不动产登记、金融机构、公安车管等部门信息纳入系统,建立统一的财产收入核对系统,准确有效地核实贫困户的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同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数据联,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分类扶持贫困县。
目前全国有 32个国定贫困县。
其中,江西有24个国定贫困县,还有省定贫困县都昌县。
按贫困原因和贫困深度划分,可分为四类贫困县:一是集中连片环境恶劣的极重贫困县,特点是山高路险、生态脆弱、贫瘠、经济发展水平低,扶贫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山区重度贫困县,特点是地处山区,交通不便,没有铁路高速公路或刚刚开通,农村公路交通也不便捷,经济发展起步较晚,群众生活水平较低,部分贫困县有但难以开发利用。
三是平原农业偏重贫困县,特点是地处平原、湖泊,以农牧渔业为主,人口众多,自然缺乏,居民收入以外出务工或农牧渔业为主,收入不稳定,部分县也没有铁路。
四是一般贫困县,特点是历史上较为贫困,但各方面条件较好,经过多年经济发展,贫困面貌已发生很大改变。
为此,我办建议对贫困县实行分类扶持:一是集中财力、综合运用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生态扶贫、安居搬迁扶贫、教育扶贫等各项扶贫措施,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环境恶劣的极重贫困县脱贫工作。
二是加快山区重度贫困县铁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帮助其开发山区,利用优势实现脱贫。
三是加大平原农业偏重贫困县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通过政策倾斜、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吸引社会投资,通过兴办企业和提高农业产品附加值,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
四是对一般贫困县,应尽早组织国家脱贫评估,在其宣布脱贫后在一定年限内继续给予政策支持,但不作为扶贫工作重点。
二、改贫境,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公路、通讯、农村安全饮水、写作水利、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飞速发展,但部分地区落后的交通、电力、通讯络等基础设施仍是制约大多数贫困县和贫困村发展的主要原因。
如:江西省的修水、鄱阳、余干、乐安、广昌、石城、会昌、寻乌、安远等国定贫困县至今尚未通铁路,一些偏远贫困地区公路状况较差、水利设施不足或陈旧、通讯络信号不畅等问题依然存在。
对此,建议从以下六个方面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一是国家筹集专项铁路建设资金,全面开展贫困县铁路建设,争取未通铁路的贫困县在“十三五”时期建成铁路或开始兴建铁路。
二是将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中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集中投向路况较差的贫困村公路建设。
三是将财政扶贫资金中的村庄整治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彩票公益金集中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平均分配和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四是将贫困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纳入“小农水”资金重点支持对象,持续不断地改善贫困村水利设施。
五是继续加大贫困村电力、通讯、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适度降低电价和络费用,或由国家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开辟信息扶贫新渠道。
六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扶贫,相应取消贫困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自筹规定。
三、断贫根,提高贫困户劳动技能、经营能力和脱贫志向部分贫困户贫困的主要根源是受智力水平、劳动技能、个人志气等因素影响,为此需采取措施提高贫困户劳动技能、强化脱贫志向。
在扶贫实践中,国家虽然通过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热门思想汇报雨露计划、教育扶贫等措施帮助贫困户脱贫,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雨露计划扶贫中,对贫困户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足,只凭培训证书发放补贴,一些贫困户虽然取得职业技能培训证书,但实际并未掌握职业技能。
二是教育扶贫取得很大成绩,但目前一些贫困县教育扶贫仅限于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对贫困户高中、大学学习进行补助,贫困村幼儿园缺乏、小学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薄弱,优质教育不足。
三是在发展扶贫产业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承揽责任多,贫困户主动创业少,只分享收益不承担风险,个别合作社为贫困户入股分红而成立,没有产业支撑,如贫困地区集中发展某一农产品,受市场供求影响容易大起大落,且附加值低、收入不高。
四是一些贫困户缺乏劳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名为物质贫困实为精神贫困。
对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提高贫困户劳动技能、强化脱贫志向:一是增加雨露计划资金,开展“一户一人一技能一就业”活动,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一人熟练掌握一门职业技术并能够在劳动市场就业,心得体会实现稳定增收,坚决杜绝职业培训学校只发放证书而不培训技能的现象。
二是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扶贫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在贫困村兴办幼儿园,鼓励优秀师资力量到贫困村学校定期教学,将贫困户义务教育延伸到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对贫困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实行助学贷款财政全额贴息政策。
三是产业扶持资金要遵循市场规律和法律规定,量化到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哪家企业或合作社,由贫困户自主决定,在分享收益的同时要分担风险。
对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应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支持社会资本在贫困地区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附加值,加强农产品信息络技术和销售渠道建设,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有机结合起来,避免供求大起大落。
四是对因懒致贫的,政府帮助推荐工作岗位,在其不接受政府推荐的工作或者在规定期限内不寻找工作的,不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只给予最低限度的生活物资保障(家属除外)。
四、扶贫户,适度保障贫困户基本生活水平按照要求,贫困户脱贫,必须做到“两不愁三保障”。
从调研情况来看,随着经济发展,国家向社会特别是贫困地区提供了大量的基本公共服务,贫困户的衣食、住房、教育、医疗等基本生活水平有了切实保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国家的脱贫攻坚政策使一些贫困户对改善生活水平产生了过高期待,特别是贫困群众对医疗保障期望值高,财政承受的支出压力较大。
二是一些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扶持政策,助长了攀比心理,引起群众不满。
三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总量大,工作总结但补助对象多,单户补助资金少,少数贫困户依然无力新建住房或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
为此建议:一是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国家要立足于通过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水平,向贫困户提供的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要实行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不可透支财力盲目许诺。
二是对贫困户实行差别补助,重点向纯低保户、五保户提供吃穿、住房、教育、医疗服务,并随着经济发展适度提高低保标准,对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重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提供产业发展资金支持。
三是对无力改造危房的贫困户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保障贫困户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