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危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危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大量工业生产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也随之增加。
危废的不合理处理不仅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还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威胁。
为了有效解决危废问题,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我国制定了危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整治目标。
1. 到2025年,建立健全的危废监管体系,实现危废的全程可追溯和全程监控。
2. 到2030年,基本消除危废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威胁,形成危废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1. 加强危废监管,建立危废全程监管平台,实现对危废的全程追溯和实时监控,加强对危废产生、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监管。
2. 推动危废资源化利用,鼓励企业开展危废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动危废资源化再利用,减少危废对环境的污染。
3. 完善危废处置设施,加大对危废处置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危废处置设施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确保危废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
4. 强化危废监测与风险评估,加强对危废产生、转移、处置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危废处理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
5. 加大危废治理力度,加强对危废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推动企业加强危废管理和治理,减少危废产生和排放。
四、整治措施。
1. 建立健全危废监管体系,加强对危废产生、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监管,建立危废全程可追溯和全程监控的监管体系。
2. 加大对危废资源化利用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对危废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动危废资源化再利用。
3. 加强危废处置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大对危废处置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危废处置设施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
4. 加强危废监测与风险评估,加强对危废产生、转移、处置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危废处理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
5. 推动企业加强危废管理和治理,加大对危废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推动企业加强危废管理和治理,减少危废产生和排放。
五、实施保障。
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危废整治工作的开展。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强化考核问责,对工作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四)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成果。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隐患和风险日益凸显,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三年集中整治,实现以下目标:
1.显著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频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政府部门层面
1.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2.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3.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4.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管。
5.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措施。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第1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隐患和风险日益凸显,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三年集中整治,实现以下目标:
1.显著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频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强化考核问责,对工作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全面排查分公司危险废物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责任体系,完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依法做好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机构和管理责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废旧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转移、处置等管理工作。
(二)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
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处置台帐,完整合规。
(三)完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各单位要对废旧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实行统一收集,分类存放。
危险废物贮存要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设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做到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安全贮存。
(四)危险废物规范管理。
危险废物贮存库要建立出入库记录,危险废物或贮存容器上要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标明名称、成分、危险特性和入库时间等。
危险废物贮存库要设置危险废物警示牌,并具有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贮存;危险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五)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处置。
具备危险废物自行处置条件的单位自行处置,自行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外委处置必须委托持有相应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委托处置协议,依规办理网上转移联单。
三、时间安排从XX年4月至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立年4月至5月)。
要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爆炸性、刺激性或感染性等特性,如果没有专门控制和管理,可能对人类、动植物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逐年增加,给环境和人类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整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1.目标:(1)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机制;(3)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管能力;(4)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能力;(5)加强对危险废物的预防和减量措施的推广。
2.任务:(1)加强危险废物治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2)加强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确保法律法规的完备性和有效性;(3)加大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力度,加强执法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4)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鼓励他们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工作;(5)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危险废物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6)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提高危险废物整治的水平。
三、重点工作:1.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建设:(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危险废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2)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危险废物的全面监控和追溯;(3)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理单位的许可和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系统建设:(1)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点的布局和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及时收集和转运;(2)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运输网络,提高运输效率和安全性;(3)加大对危险废物处理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监测和监管工作。
3.提升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水平:(1)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技术的研发,推动技术创新和转化;(2)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处理技术的评估和认证体系,确保技术的安全和可靠性;(3)推广使用成熟的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提高处理效果和资源利用率。
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 nt to achieve a uni 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 nt people, so as to coord in ate acti on, reduce bli ndn 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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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危险废物、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填埋场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
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二、主要内容(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 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
202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整治,全乡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合格率100%,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
一是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二是严格控制涉及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照审批权限实行部门联合审批,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入园区。
三是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四是化工园区选址应把安全放在首位,按规范留足安全防护距离,留有适当缓冲带。
(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乡党政办、乡综合执法中心、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龙新自然资源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督促辖区内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
(牵头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责任单位:乡党政办、龙新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
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二是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1.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2.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3.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增强。
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主要任务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对各类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依法依规予以整改、处罚。
2.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对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消防等领域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安全生产。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手段,确保监管有力。
5.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利用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成立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
3.加强协调配合。
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4.落实责任追究。
对安全生产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5.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6.创新宣传手段。
充分利用网络、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
四、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2021年1月-2021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2.第二阶段(2021年7月-2022年6月):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3.第三阶段(2022年7月-2023年12月):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组织实施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隐患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和双重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货物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危险货物贮存、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管理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控制体系,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到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危险货物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达标率100%。
到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不发生统计上报的危险货物安全生产事故。
二、主要任务(一)深入开展危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1.深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体系。
持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细化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的基础上,深化完善责任制考核机制,使各个层级、各个岗位、各个人员对于自身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章程、有规范、有责任、有目标,定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自查,加大对危险货物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各个层面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发挥,切实履行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2.深入推进危险货物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标准的编制及发布。
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深化完善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根据有关企业标准开展企业内部安全风险评估,逐一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实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度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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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1-2023
为加强危险废物、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填埋场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安委会《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危险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形成完善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2023年年底前,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率100%,全面取缔非法渣土场;严控“煤改气”、洁净型煤燃使用、涉爆粉尘处置、行业企业污水罐管理等过程安全风险,严禁危险货物违法托运行为,严防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粉尘危害;完善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完善落实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实现无害化处理,确保人身安全、环境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各地结合实际,按年度建立并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位清单,并结合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清单,形成辖区内危险废物重
点监管单位动态管理数据库,并于每年1月底前更新并公示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
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
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各地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督促政府落实监管责任。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三是各区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园区、产业集聚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应急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负责,以下均需要各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
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线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各地组织将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持证单位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在线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纳入全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一张网”,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加快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全过程动态监管。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应急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各区根据地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
各区按照《大安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各区根据辖区危险废物情况评估结果,引导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运营。
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技术创新及装备研发。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应急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各区针对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
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
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地方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
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
(省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
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
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
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省应急厅、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4月至5月)。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1年5月至12月)。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2年)。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过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3年)。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区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各区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
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区要明确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
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支持安全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破解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四)严格督促指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本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