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平时作业册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作业1、2参考答案

《证据学》作业1答案一、问答题1、证据学研究对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答:(1)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
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分为两大类:诉讼证据规则和非诉讼证据规则。
(2)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能力。
证据和证据力、证明力是三个密切相关的概念。
(3)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
(4)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
证据学理论是与证据有关的司法和执法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人类司法证明和“准司法证明”的智慧结晶。
(5)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
(6)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经验及证据理论。
2、如何正确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答:要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作出正确的公正的评价,就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它进行全面的分析。
自由心证制度取代封建时期的法定证据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对诉讼制度是一个重大的革新,它推动了诉讼制度的民主化进程,推动了证据科学的发展和证据理论的进步,为法官利用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这是自由心证制度能够产生并长期存在的一个关键因素。
但是,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评价证据价值上及其价值的选择上,给法官和陪审团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3、物证证明力的特点是什么?答:物证同其他证据种类相比,更直观,更容易把握;同言词证据相比,它更客观、真实性更大。
言词证据的运用一般要靠实物证据来检验,言词证据同实物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其证明作用,物证则可以不依赖于言词证据而存在。
物证的证明力按照物证的不同形态,可分为两种情况说明:一种情况是,凡有一定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外部特征,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的。
另一种情况是,凡没有一定的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所使用的物质材料的特殊属性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
4、收集证言的基本程序有哪些?(1)对证人的询问应由指定的办案人员进行。
为了保证证言的客观性,询问证人时不能少于两名办案人员。
(2)询问证人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拟订询问提纲,认真分析案件,尤其是对询问的重点要明确,还要对证人与本案和本案当事人的关系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
证据学平时作业

证据学平时作业(一)一、选择题1.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包括(ABCD )。
A.口头的B.书面的C.复制的D.实物的2.法律事先对证据的形式、范围和证明力作明确规定,法官只依照法律规定作出机械判断的证据制度是(B )A.神示证据制度B.法定证据制度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D.实事求是证据制度3.以下哪些是书证(A )。
A.反映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车票B.物体的颜色C.犯罪现场留下的车票D.窃取的机密文件4.询问被害人的地点主要有(BC )。
A.被害人的所在单位B.被害人的住处C.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办公地点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的地点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C )进行询问。
A.可以在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B.可以在拘留、逮捕后的48小时以内C.必须在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D.必须在拘留、逮捕后的48小时以内6.实践中经常遇到需要鉴定解决的专门性问题,除了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痕迹鉴定以外,还有(ABCD )。
A.化学鉴定B.会计鉴定C.文件书法鉴定D.责任事故等方面的鉴定7.我国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A )A.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B.排除合理怀疑C.优势证据D.合理可能性8.传闻证据是指(B )A.当事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B.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C.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过程中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D.当事人在本案法庭审理过程中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9.在审查判断证据的各种方法中,辨认法是指(D )A.对证据逐一进行个别审查的方法B.对两个以上的证据进行比较,寻找其差异和共同点的方法C.将若干个证据所反映的事实联系起来考察,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协调一致的方法D.执法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对有关的物品、场所和人身进行识别的方法10.我国诉讼立法上第一次将视听资料明确规定为独立的证据种类的法律是(B )A.民事诉讼法B.刑事诉讼法C.行政诉讼法D.律师法二、问答题1.证据学研究对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2.收集证言的基本程序有哪些?3.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概念和运用规则有哪些内容?4.简要介绍收集证据的具体要求有哪些?5.如何理解和使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6.审查判断证据的核心是什么?三、案例分析案情:1994年8月9日下午,原告马里鹏带领其5岁的女儿马郡到被告西宁市儿童公园游玩。
电大一体化平台2021年春《证据学》1-4平时作业(含答案)

电大一体化平台2021年春《证据学》-4平时作业(含答案)作业11.定罪权只能由()统一行使。
A.人民检察院B.人民法院C.公安机关D.监察委机关参考答案:B2.()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A.证据裁判原则B.无罪推定原则C.直接言词原则D.自由心证原则参考答案:A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
这一规定体现了()oA.意见证据规则B.最佳证据规则C.传闻证据规则D.补强证据规则参考答案:B4.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
这体现了()oA.意见证据规则B.补强证据规则C.最佳证据规则D.传闻证据规则参考答案:A5.诉讼中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材料()。
A.都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B.在明确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C.由法院依职权决定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D. 一律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参考答案:D6.证据裁判原则的含义有哪些?()A.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B.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C.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的证据D.保证了程序的公开性,证人、鉴定人都必须到庭作言词陈述参考答案:ABC7.直接言词原则由()合并而来。
A.直接原则8.言词原则C.自由心证原则D.无罪推定原则参考答案:AB8.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是()oA.客观性B.合法性C.关联性D.明白性参考答案:ABC9.证据规则具有哪些法律属性?()A.明显的程序性B.明确的指导性C.证据规则的强制效力D.明显的公正性参考答案:ABC10.直接言词原则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讯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
()A.对参考答案:A11.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A.对B.错参考答案:A12.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
2022秋国开(新疆)《证据学》形考任务题库

返回测试第一讲证据法的基本原则随堂测试答题版本试卷得分1001.()实质上是一种对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地位的保护性假定。
单选题(20分)20分证据裁判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直接言词原则自由心证原则2.定罪权只能由()统一行使。
单选题(20分)20分人民检察院监察委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3.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这是证据法的()。
单选题(20分)20分无罪推定原则证据裁判原则自由心证原则直接言词原则4.直接言词原则由()合并而来。
多选题(30分)30分言词原则直接原则无罪推定原则自由心证原则5.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判断题(10分)10分错误正确返回测试第二讲程序法定原则随堂测试答题版本试卷得分1001.()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法定原则。
多选题(20分)20分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及其司法工作人员监察机关2.国家应当保证与证明有关的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序化和法治化。
判断题(20分)20分错误正确3.程序法定原则是证据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判断题(20分)20分正确错误4.程序法定原则是指诉讼中当事人必须严格加以遵守的规则。
判断题(20分)20分正确错误5.程序法定原则的要求之一:明确违反法定程序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确立制裁性措施。
判断题(20分)20分正确错误返回测试第三讲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随堂测试答题版本试卷得分1001.()是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
单选题(20分)20分证据言词观念法律2.诉讼中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材料()。
单选题(20分)20分•律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都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由法院依职权决定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在明确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3.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指的是证据的()o 单选题(20分)20分排他性关联性合法性客观性4.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是()。
多选题(30分)30分明白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5.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
证据学作业一(2014年最新答案)

证据学作业一(2014年最新答案)证据学大作业一本次作业共四道大题,总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8题1.证据学:是研究在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其他法律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范的学科。
2.火审: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要被告人接受火或者烧红的铁的检验,显示神意,借以判定当事人的陈述是否真实以及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一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进行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4.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5.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6.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
7.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于已的案件事实的承认,可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
8.证据保全:即证据的固定和保管,是指为了防止特定证据的自然泯灭,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因而,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便司法人员或律师在分析、评定案件事实时使用的一种措施。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5题1.在学理上,我国学者对证据有哪些分类?答: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根据诉讼证据是否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可将诉讼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根据诉讼证据的来源,可将诉讼证据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2.证明对象的特征有哪些?答:证明对象是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相联系的概念;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密切联系在一起;证明对象是与实体法律规范相联系的概念;证明对象是指有必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3.如何理解与适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答:(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
这是指作为定案根据的每一个证据都具有证据的本质属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证据学作业 1 1、 证据学研究对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答:证据学研究对象和具体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
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分为两大类: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分为两大类:诉讼证据规则和非诉讼证据规则。
诉讼证据规则和非诉讼证据规则。
证据规则都要由法律以一定方式明确规定,我国证据规则的内容散见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院和最高检有关证据的司法解释中。
(2)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能力。
证据和证据力、证明力是三个密切相关的概念。
证据是有关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
所谓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
所谓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
,亦即人们通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
(3)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
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
证据的内容是证据本身内在具有的证明能力,它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关证据的内容是证据本身内在具有的证明能力,它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形式是证据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外在表现方式和正当的获取手段。
两者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 (4)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
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
证据学理论是于证据有关的司法和执法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人类证据学理论是于证据有关的司法和执法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人类司法证明和“准司法证明”的智慧结晶。
人类的文化传统背景对证据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它也是证据学的研究对象。
5)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
证据制度需要建立在一个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的发达 程度,决定证据的获得能力、侦查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都是属于一定历史范畴的东西,是历史的产物。
它们随着历史的演变而进化,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
证据制度又是诉讼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诉讼制度相适应的。
《证据学》平时作业参考答案2019春
《证据学》平时作业参考答案辅导教师:谢玉庆(2013春)证据学第1次平时作业一、选择题(共40分,每题2分,选择所有正确选项)1.纠问式诉讼制度的证据制度是( CD )。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刑讯逼供C.口供主义D.自由心证2.混合式诉讼实行的是( A )诉讼制度。
A.诉讼双方权利对等B.刑讯逼供C.口供主义D.纠问式3.我国的诉讼制度是( A )的诉讼制度。
A.分权主义B.纠问式C.职权主义D.混合式4.审问主义主要盛行于( A )的一些国家。
A.欧洲大陆B.英美C.非洲D.亚洲5.在广义上,证据学的研究对象除了诉讼活动中的证据以外,还包括(ABCD)等活动。
A.司法B.执法C.仲裁和公证D.监察6.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可以分为( AC )。
A.诉讼证据规则B.司法证据规则C.非诉讼证据规则D.审判证据规则7.德国由于是职业法官认定案件事实,故采用( A )。
A.自由心证B.神示证据C.证据规则D.法定证据8.美国由外行组成的陪审团审理案件事实,为了正确引导他们判断证据,建立了(C )。
A.自由心证B.神示证据C.证据规则D.法定证据9.疑罪唯轻兼从赎,实行有罪推定,是我国( B )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之一,A.奴隶社会B.封建社会C.原始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10.诉讼证据是(ABD)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A.审判人员B.检察人员C.鉴定人员D.侦查人员11.证据原因来自( C )对证据证明力(或曰证明价值)的判断。
A.第二人B.当事人C.办案人员D.证人12.其他可以用来发现犯罪行为和查获犯罪分子的存在物也是物证的种类之—,如( ABCD )。
A.人体的特征B.物体的位置C.物体的大小D.物体的气味13.诉讼证据规则包括( ABC )中运用证据的规则。
A.刑事诉讼B.民事诉讼C.行政诉讼D.经济诉讼14.非诉讼证据包括( ABCD )等活动中运用证据的规则。
证据学作业 一
证据学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证据力: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2、证明力:是指在许可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许可证持有人可持许可证来证明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证据法学中的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3、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之证明力,通常不以法律加以拘束,听任裁判官之自由裁量”自由心证是以证据的存在为前提,而不是以单纯的“自由”心证而认定事实。
4、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5、直接言词原侧:也称口证原则,是指法官亲自听取双方当事人、证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当庭口头陈述和法庭辩论,从而形成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内心确认,并据以对案件作出裁判。
二、简答题1、简述当事人主义的特点:(1)诉讼“当事人化”。
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和主导。
(2)程序公正。
第二,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强调程序公正的价值。
(3)当事人有主动权。
当事人主义给予当事人极大的权力。
(4)法官中立。
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
2、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如防止法官专断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4、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3、简述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及例外:(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
2)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
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
民事诉讼中具体证明对象的多数内容往往因存在其它证明方法而不具有以证据证明的必要性,从而削弱了证据裁判原则对事实认定的决定性作用。
2019年电大《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完整版
电大《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完整版证据学平时作业(一)一、选择题1.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包括(ABCD )。
A.口头的 B.书面的 C.复制的 D.实物的2.法律事先对证据的形式、范围和证明力作明确规定,法官只依照法律规定作出机械判断的证据制度是(B )A.神示证据制度B.法定证据制度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D.实事求是证据制度3.以下哪些是书证(A )。
A.反映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车票 B.物体的颜色C.犯罪现场留下的车票 D.窃取的机密文件4.询问被害人的地点主要有(BC )。
A.被害人的所在单位B.被害人的住处C.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办公地点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的地点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C )进行询问。
A.可以在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B.可以在拘留、逮捕后的48小时以内C.必须在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D.必须在拘留、逮捕后的48小时以内6.实践中经常遇到需要鉴定解决的专门性问题,除了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痕迹鉴定以外,还有(ABCD )。
A.化学鉴定B.会计鉴定C.文件书法鉴定D.责任事故等方面的鉴定7.我国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A )A.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B.排除合理怀疑C.优势证据D.合理可能性8.传闻证据是指(B )A.当事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B.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C.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过程中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D.当事人在本案法庭审理过程中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9.在审查判断证据的各种方法中,辨认法是指(D )A.对证据逐一进行个别审查的方法B.对两个以上的证据进行比较,寻找其差异和共同点的方法C.将若干个证据所反映的事实联系起来考察,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协调一致的方法D.执法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对有关的物品、场所和人身进行识别的方法10.我国诉讼立法上第一次将视听资料明确规定为独立的证据种类的法律是(B )A.民事诉讼法B.刑事诉讼法C.行政诉讼法D.律师法二、问答题1.证据学研究对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证据学研究对象和具体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
《证据学》作业答案
《证据学》作业答案1, 证据学研究对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答:证据学研究对象和具体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分为两大类:诉讼证据规则和非诉讼证据规则.证据规则都要由法律以一定方式明确规定,我国证据规则的内容散见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院和最高检有关证据的司法解释中.(2)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能力.证据和证据力,证明力是三个密切相关的概念.证据是有关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所谓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所谓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亦即人们通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3)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证据的内容是证据本身内在具有的证明能力,它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形式是证据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外在表现方式和正当的获取手段.两者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4)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证据学理论是于证据有关的司法和执法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人类司法证明和"准司法证明"的智慧结晶.人类的文化传统背景对证据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它也是证据学的研究对象.5)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证据制度需要建立在一个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的发达程度,决定证据的获得能力,侦查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都是属于一定历史范畴的东西,是历史的产物.它们随着历史的演变而进化,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证据制度又是诉讼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诉讼制度相适应的.(6)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经验及证据理论.古今中外的司法,执法人员在证明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证据法学应当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这些证明活动的规律,并用研究成果来指导司法和执法等活动中的证明实践.证据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不仅是证据学的重要研究对象还是发展证据学的基本动力.2,如何正确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答:要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作出正确的公正的评价,就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它进行全面的分析.自由心证制度取代封建时期的法定证据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引起了诉讼结构的变革,否定了法定证据制度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主义,抛弃了法定证据制度中的封建特权,废除了刑讯逼供的证明方法,确定了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担任的原则,使被告人获导了辩护权.自由心证制度还实行双方当事人对等辩护的原则,能使法官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辩论,形成其内心确信,然后对案件作出裁判.这是历史上构进步,对诉讼制度是一个重大的革新,它推动了诉讼制度的民主化进程.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使法官摆脱了法定证据制度那些繁琐规则的束缚,有可能按照自己的经验和良心对证据和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判断,从而为查明案情和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可能性.它推动了证据科学的发展和证据理论的进步,自由心证制度是确认有审判权者即有真理的原则,它为法官利用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这是自由心证制度能够产生并长期存在的一个关键因素.但是,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评价证据价值上及其价值的选择上,给法官和陪审团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对法官依良心,理性"自由"地判断证据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18条规定:"证据的证明力由审判官自由判断."但紧接着第319条又规定,当被告人的自白成为对他不利的唯一证据时,法官不得将其作为有罪的根据.上述这些法律上或理论上对法官自由判断权的限制,都体现了一些有价值的实际经验,从而使自由心证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3,物证证明力的特点是什么答:物证同其他证据种类相比,更直观,更容易把握;同言词证据相比,它更客观,真实性更大.言词证据的运用一般要靠实物证据来检验,言词证据同实物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其证明作用,物证则可以不依赖于言词证据而存在.物证的证明力按照物证的不同形态,可分为两种情况说明:一种情况是,凡有一定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外部特征,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的.所谓外部特征,是指本证物的外部形态,规格,大小,结构.商标,图案.出厂日期等特殊的标志.另一种情况是,凡没有一定的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所使用的物质材料的特殊属性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例如:各种毒杀案件中所使用的毒品,毒气,就是通过技术鉴定所作的鉴定结论,而确定的属性的同一性,来认定案件事实.4, 收集证言的基本程序有哪些答:(1)对证人的询问应由指定的办案人员进行.为了保证证言的客观性,询问证人时不能少于两名办案人员.(2)询问证人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拟订询问提纲,认真分析案件,尤其是对询问的重点要明确,还要对证人与本案和本案当事人的关系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3)询问证人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最好到证人所在的单位或在本人住所进行.询问时必须出示询问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可通知证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4)询问证人必须个别进行,不许采用讨论会,座谈会的形式启发诱导进行询问.(5)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如实提供证据,实事求是作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6)询问时,还要查明证人的身份及基本情况,以及证人与本案的关系,不得启发,诱导,指名问证,要让其全面,客观地叙述他所了解的案件情况,然后,再根据询问提纲要解决的问题,向证人提问.(7)询问证人要制作询问笔录,并交给证人核对或向他宣读,允许补充,修正.在承认无误后,由证人在笔录上签名或捺手印.(8)询问未成年证人时,要有他父母或监护人在场,要选择他们习惯的场所.询问的方式也要适应未成年人的特点,尽量消除他们不必要的顾虑.询问聋,哑的证人,应当有懂得聋哑手势的翻译,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5,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概念和运用规则各是什么答: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2)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询问,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3)孤证不能定案.即只有一个直接证据,而没有间接证据印证的情况下,不能据以认定案件事实.(4)直接证据必须得到间接证据的印证,才能认定案件事实.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1)必须审查每个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2)必须审查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防止把那些与案件毫无关系的材料,当作间接证据加以收集和使用.(3)必须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是否互相衔接,互相协调一致,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4)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结论.这种结论必须具有肯定性和真实性,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6,如何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判断答: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反映在真与假的程度上,具有不确定性.办案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审查,判断.(1)按照证人证言形成的三个阶段即感受,记忆,陈述三个阶段,判断证据力的大小与强弱,即使一个如实提供证言的人,其陈述的内容也有不符合客观真实的可能,这主要是因为,证言的形成过程是一个复杂的,主观能动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感知,记忆和陈述的过程.(2)审查,判断证人证言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如果证人证言与案件事实本身无关联,即使在内容上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也无证据价值.(3)审查,判断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或案件本身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以确定其倾向性,判断其真实程度.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4)审查认定证人的品格,操行对其证言是否产生影响.总体而言,凡是品格,操行一贯优良的证人,其证言则具有更大的真实,可靠性;反之,其证言的真实,可靠性较弱,即证明力不强.(5)审查,判断证人的作证能力.证人的作证能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基本是相适应的.(6)综合对比,实物验证.任何一份证言必须要经得起实物验证,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只有这样才能使案件的质量得以保证.三,案例分析(题目见作业册,答案只提供答题思路,具体内容自行发挥)1,答:(1)本案中全是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2)答案要点:要答出起码2个要点a 孤证不能定案,但如果案件都是间接证据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符合一定的适用规则,同样可以定案.(答出完全靠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 b 赋予被告人沉默权,不会必然导致漏罪.(注意展开分析).2,答:在本案中,主罪中作案工具的照片和次罪中现场照片及用于作案的氧气瓶的照片是传来证据,因为它们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是经过了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对无法直接取得物证的固定,所以属于传来证据;其他为原始证据,因为它们都是来源于案件的第一手的材料,都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主罪中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被告人的口供和次罪中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为言词证据,不论记载方式如何,它们都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是言词证据;其他为实物证据,因为它们都是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主罪中被告人的口供和次罪中被告人的口供为直接证据,因为它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是直接证据;其他皆为间接证据,因为它们都是无法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可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证据学》作业2答案一.问答题1,简要论述三大诉讼证明的异同答:三大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证明是沟通实体法和诉讼法的纽带,是横跨两大法域的综合概念.因为,实体法的抽象规定和一般原则要落实到具体案件上,就必须对实体法规范的要件事实进行证明.从实体的规定上说,证明源自实体法的要求;从形式的规定上说,证明则是由诉讼法加以调整的.这一点,是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法中的证明的共同特征.三大诉讼证明的方式也是相同的,都采用逻辑椎理.司法认知和推定等方法.另外,三大诉讼证明的主体也是相同的,即都是司法机关或者司法人员.当事人和律师.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第一,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以及刑责轻重的责任由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原告不承担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任.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不以诉讼地位的特定化决定证明责仟承担的主体,而是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分别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第二,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是三大诉讼共同的证据种类.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需指出,刑事诉讼法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陈述",分解为"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两项.第三,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对证明标准,我国三大诉讼法采取的术语不同.《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事实清楚",与刑事诉讼法相比,少了"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是"证据确凿",与刑事诉讼法相比,不仅没有"事实清楚"的要求,而且也没有"证据充分"的要求.第四,证明对象不同.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有关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和量刑情节的事实;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民事纠纷产生和发展的事实和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事实;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第五,证明的程序规则不同.由于证明程序是诉讼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诉讼程序具有一致性,所以,三大诉讼程序的不同决定了相应的证明程序也不同.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是侦查和审查起诉程序,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体现在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之中;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调查收集证据等.2,我国关于证明责任问题有哪些立法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均没有提到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这一词汇,只有在《行政诉讼法》第32条明确提到了"举证责任"的概念,但是该条文并没有揭示举证责任概念所包含的意思.不过,我国三大诉讼法实际上也建立了证明责任制度,表现在立法上,有如下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去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3,推定与证明责任有什么关系答:推定与证明责任的关联表现在:A.在特定情况下,推定决定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之所以是这样分配而不是那样分配,其原因主要在于推定的客观存在.B.推定能够改变证明责任的证明对象.当事人之所以可对此事实而不是彼事实负证明责任,关键的原因在于在此事实与彼事实之间有推定关系存在.C.推定决定证明责任的转移和变化.在诉讼过程中,证明责任之所以能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转移,其原因就在于推定发挥了作用.4,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什么答:诉讼是司法机关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和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生产关系,对各种纠纷和犯罪现象进行揭示,证实,处理(惩罚)的一种司法活动.诉讼法就是对这些诉讼活动的制度化,条文化和法律化.那么,什么是诉讼制度呢了法律对于诉讼活动的任务,原则,程序,原告,被告的权利和义务,司法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作了规定,这种规定的总称就是诉讼制度,也就是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总和.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之一,它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它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诉讼制度决定证据制度.当然证据制度并不是完全被动和消极的,它可以影响并反作用于诉讼制度.总之,二者密切联系,不能截然分开.5,在证明中如何体现诉讼证明的真理性和正当性答:只有对案件事实的真理性认识,才能导致对法律规范的正确适用,从而作出恰如其分的判决结果.但是,受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等客观因素和人的主观能动性,认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证明的案件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可能完全吻合.所以,就证明结果的真理性来说,只能达到一种相对的真实性.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人的认识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主观的认识结果必须完全符合客观情况,认识才具有绝对的真理性.但是,不管从理论上还是从经验上,我们都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主观和客观的两极对立永远无法消除.因此,作为主观的人的认识,与客观世界或者客观发生的事情,只能达到最大限度的一致性,在诉讼证明领域,证明结果也只能达到一种相对性.第二,诉讼证明制度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结果的相对性.在诉讼领域,案件事实必须通过证据来证明,但是,证据本身仍然要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而其他证据的真实性要其他证据证明,因此诉讼证明从逻辑上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人类的理性会在一个可接受的水平上让无限推演的证明活动停下来.这是因为人们具有共同的知识框架或背景,是不用证明即可接受的经验规则.而经验规则并不是绝对的,所以诉讼证明的结论,也只能是相对的.第三,法律价值的冲突和协调也造成了证明的相对性.一种诉讼程序不仅要追求对案件事实的真理性的认识,而且还要在正义,秩序,效率等价值之间做出适当协调,如果以牺牲这些法律价值为代价,则会造成物极必反的效果.第四,司法活动与科学研究不同.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司法活动的证明对象不仅包括客观存在的事物,还包括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科学研究揭示的规律具有普遍性,因而可以轻易地进行检验,司法活动证明的对象具有不可回复性,一旦发生,根本无法将其复原;科学研究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追求真理,司法活动在此之外,还要协调各种价值;科学研究可以采取人类所能承受的各种手段,甚至不计成本,而司法活动则必须使用法律允许的手段,而且有严格的期间,甚至人员限制.司法活动不仅要靠国家的强制力来维护,还要靠它的理性来维护.这种理性,一方面,存在于诉讼证明的相对性之中,因为相对性蕴含着绝对性,绝对性通过相对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则是靠诉讼证明过程的正当性实现的.所谓正当性,就是在伦理上具有道德性.正当性有时又称为合法性.具体来说,诉讼证明的正当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证据要合法,也就是说证据要具有证据能力或者可采性.证据合法,包括两个方面:来源合法与表现形式合法.其二,证明的程序必须正当,合法.由于证明的程序就是诉讼程序,所以,诉讼程序必须体现一定的法律价值,遵守一定的原则,而且,依据这些原则建立的诉讼程序必须在实际的证明过程中被遵守.就严格的法律调查和事实认定过程来说,举证,质证,辩论以及评议等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实际上证明结果仅具有相对性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正当性,才能最终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 6,我国证明标准有哪些特点答:从三大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证明标准是统一的,即都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我国证明标准的最大特点,即实行一元化的证明标准,这与国外实行的不同诉讼有不同证明标准的多元化标准有鲜明区别.我国实行一元化的证明标准,说明对诉讼中案件事实的证明程度的要求不但是一致的,而且都是很高,很严格的.将所有案件的结论都建立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无疑是好的.但是,尽管设定这种统一化的证明标准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设定的是否科学,合理则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实际上,一些从事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学者,已经开始对这种一元化的标准提出了质疑.我们认为,否定一元化的证明标准,实行多元化的证明标准,是符合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的,也是符合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哲学要求的.二.选择题三,案例分析(题目见作业册,答案只提供答题思路,具体内容自行发挥)1,答:(1)本案的法定证据种类有:a物证(包括查获的部分走私集成电路,缴获的全部贿赂物品等赃物)它们以物质的存在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属于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物.b书证(伪造的发票,审计部门的查证报告),以其所记载的内容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即走私的数额.c 证人证言d 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在本案中主要是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述,即对走私和受贿事实的供述.(2)上述证据中,直接证据主要有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它能够直接证明主要犯罪事实.间接证据包括物证,书证(伪造的发票,审计部门的查证报告),证人证言以及鉴定结论.这三类证据都是间接地证明案件的事实,其中物证和书证只能证明案件的结果.2,答:(1)本案中的县工商局应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说明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应该由被告承担.从理论上讲,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来说,被告是处在主张者的地位上的:行政机关有举证能力;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能有效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些也都说明应该由工商局承担举证责任.(2)本案中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a 县工商局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和权限的事实,即应当证明它有无对非法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不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而进行营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限,还应当提供所依据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b 刘某是否实施了被处罚的行为,即刘某是否实施了县工商局加以处罚的非法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不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而进行营业的行为;c 县工商局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定程序;d 县工商局的处罚目的正当;e 该处罚行为与刘某的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相适应,无显失公正的情形.3,答:本案中原始证据是(1)证人证言(2)法院的民事判决书(3)石油管理局的证词,因为它们都是来源于案件的第一手的材料其中(1)和(3)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2)是来源于原始出处;传来证据是(4)法院调查和庭审笔录,它是对案件事实的部分证据的固定,不是第一手的材料,因此是传来证据.本案中言词证据是(1)证人证言,它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是言词证据;实物证据是(2)法院的民事判决书(3)石油管理局的证词(4)法院的调查和庭审笔录, (2)和(3)是书证,其中(3)石油管理局的证词这种证据由于证人证言的主体应该是自然人,所以单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