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八章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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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第八章(2024版)

国际贸易实务第八章(2024版)

国际贸易实务第八章(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各方:1. 合同甲方: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2. 合同乙方: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向乙方购买/出售商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商品及价格1.1 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商品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1.3 商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1.4 商品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1.5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交货2.1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2.2 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2.3 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付款3.1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3.2 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质量保证4.1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符合约定的规格和质量要求。

4.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不符合约定的商品负责更换或维修。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国际贸易实务第八章习题

国际贸易实务第八章习题

第八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一、名词解释1.商品检验:2.索赔:3.不可抗力条款:4.仲裁协议:5.离岸品质与离岸重量:6.到岸品质与到岸重量:7.检验证书:8.争议:9.根本性违约:10.仲裁:11.罚金二、单项选择题1.发生( ),违约方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责。

A.战争 B.世界市场价格上涨 C.生产制作过程中的过失 D.货币贬值2.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这种检验条款的规定方法( )A.对卖方有利 B.对买方有利C.比较公平合理,它照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D.对保险公司有利益3.按《公约》的解释,如违约的情况尚未达到根本性违反合同的程度,则受损害的一方( ) A.只可宣告合同无效,不能要求赔偿损失 B.只能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不能宣告合同无效C.不但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而且可宣告合同无效 D.可根据违约情况选择以上答案4.在我国的进出口合同中,关于仲裁地点的规定,我们应力争( )A.在中国仲裁 B.在被告国仲裁 C.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D.在对买方有利的国家仲裁5.异议与索赔条款适用于品质、数量、包装等方面的违约行为,它的赔偿金额( )A.一般预先规定 B.一般不预先规定 C.由第三方代为规定, D.由受损方确定6.我与德商签订一笔进口机器零件的合同。

合同签订以后,德商的两间工厂都投入了生产。

在生产过程中,两间工厂之一由于意外事故遭致火灾,完全丧失了生产能力,德商( ) A.因遇不可抗力事故,可要求解除合同 B.因遇不可抗力事故,可要求延期履行合同C.因遇不可抗力事故,可要求延期履行合同,但我方有索赔的权力D.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我方应要求德商按期履行合同7.根据《公约》的规定,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最迟期限是( )A.货物在装运港装运完毕即提单签发日期后两年 B.货物到达目的港卸离海轮后两年C.经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检验得出检验结果后两年 D.买方实际收到货物起两年8.仲裁裁决的效力是( )A.终局的,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B.非终局的,对争议双方不具有约束力C.有时是终局的,有时是非终局的 D.一般还需法院最后判定9.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较常采用的不可抗力事故范围的规定方法是()A.概括规定 B.不规定 C.具体规定 D.综合规定10.以下()不是检验证书的作用。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国际贸易术语复习思考:1。

答:国际贸易术语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长期的实践所形成的,用简短的概念或字母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和确定风险和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用术语.2。

答:FOB、CFR、CIF的共同点:(1)三种价格术语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象征性交货(2)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3)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

(4)三种价格术语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5)三种价格术语办理出,进口清关手续相同: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6)三种价格术语成交方式相同:签订的都属于装运合同.FOB、CFR和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1)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

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FR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2)运输办理不同:FOB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CFR、CIF租船订舱由卖方办理并支付运费。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CFR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3)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港口,而CFR与CIF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港口。

3。

答:应考虑以下因素:(1)运输方式与货源情况(2)运费变动因素(3)运输过程中的风险(4)办理进出口货物清关手续有无困难4。

答:DAT术语卖方负责卸;DAP术语卖方不负责卸货。

案例分析:1。

答:(1)不需要,因为采用FCA术语(货交承运人),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就完成了交货,即只要货交承运人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所以不用承担案中的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第1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课后自测□选择(单项)1、C2、B3、D4、A5、A□判断1、√2、×3、×4、√5、×6、√7、×8、√9、×10、√□简答1、从法律角度上看, 商品的具体描述是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货物交收的基本依据之一。

从业务角度看,商品品名是交易的物质内容,是交易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

2、实物样品表示法:包括看货买卖、凭样品买卖等;文字说明表示法:包括凭规格买卖、凭等级买卖、凭标准买卖、凭牌号或商标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凭说明书买卖和图样买卖等。

3、溢短装条款是在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中,明确规定卖方允许多装或少装的百分比,其幅度不超过规定的百分比为限。

包括三方面的具体内容:①可溢短装的百分比。

②溢短装的选择权在买方或卖方。

③溢短装的计价。

4、①应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正确使用表示品质的方法;②要从国内的生产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规定适当的品质指标;③要注意条款的科学性和灵活性;④在进口交易中,应从我国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商品的各项品质指标。

5、①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②在交易数量前加上“约”字,(按《UCP500》的解释,允许对有关金额或数量有±10%的增减);③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也未在交货数量前使用“约”字,(按《UCP500》的解释,在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对散装货物有±5%的机动幅度)。

■案例分析案例1本案例分析:在进出口贸易中,商品品质质量关系到用户的切身利益,正确规定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有助于减少履行合同可能发生的争议。

对于样品买卖,在看样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固定样品,并在合同中正确表示,以避免交货时的争议。

案例2本案例分析:①在国际贸易中,凡属既凭样品买卖,又凭规格买卖,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规格要求,又要和样品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并提出索赔。

吴国新版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及答案

吴国新版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P359.10.)9.我出口某种化工原料,共500公吨。

合同与来函均规定为麻袋装。

但我方在装船时发现麻袋装的货物只够480公吨,剩下20公吨便以塑料袋包装。

试问:这样做有无问题?应该怎样做?〖解答〗这种做法不符合合同规定,有可能被买方索赔。

因为合同规定的包装材料是麻袋,卖方所交付的商品均应该是麻袋装,如果不采用合同规定的包装材料,无论材料好坏,均违反了合同的规定。

案例中卖方用塑料袋装,违反合同,就面临着被索赔或拒收货物的危险。

10.我某出口公司向西欧某公司出口某商品一批,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合同中又规定水分最高为15%,杂质不得超过3%。

货物到后,买方出具了货物的质量检验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水分14%,杂质2.5%,并据此要求赔偿600英镑的损失。

试问:我方是否应该理赔?〖解答〗本例中我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中品质的表达方法有凭说明和凭样品表示两种,卖方均有义务使所交货物与样品或说明完全一致。

如果某些商品既用文字说明又用样品表示商品质量,则一旦成交,卖方必须保证实际交付的商品品质既要符合文字说明又要和样品保持一致。

如果发生货物的品质与样品或说明不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收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中两公司交易商品的品质既用文字说明又用样品表示,而货物和合同中的品质说明相符,和样品不符,所以卖方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第三章(P61.9.10.)9.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4月15日前。

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解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是由卖方承担的,而保险是由买方办理的,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

国际贸易实务各章案例思考参考答案(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各章案例思考参考答案(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思考参考答案第一章商品的品名与品质案例思考1.彩卡上带有“828”字样的纠纷案国内公司A与国外客户B 在2000年12 月份签下了1X40'集装箱产品P1(货号为828-12)的订单。

客户在E-MAIL上要求所有包装上不能显示货号“828”,由于此次进口国海关对于“828” 等几种产品征收很高的反倾销关税,所以客户有此要求。

而公司A在给供应商下订单上仅仅注明了在货物的外箱上不能注明“828”,其他具体要求跟此客户以前的出货一致(以前订单的彩卡包装上都有“828”),所以造成彩卡包装生产下来都有“828”字样。

客户在收到公司A寄来的货样照片时,发现彩卡上仍有“828“字样,随即提出去掉“828”,由于我们的货物已全部完成,若换彩卡会造成5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交货期将推迟20天。

(1)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应该如何处臵?(2)在该案件中,我方应当吸取的教训是什么?分析:(1)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应该如何处臵?由于我们的货物已经全部完成生产,而且更换彩卡会造成5万元的经济损失,交货期也会因此而推迟20天,如果按照客户的要求将所有包装上的“828”字样去掉,我方承担的损失太大,很难得到对方的补偿。

因此,应当尽量与对方进行沟通,争取不要改动货物的包装。

至于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不便和损失,可以适当给予补偿,只要这一补偿低于5万美元,就等于减少了损失。

由于推迟交货对于对方也会有一些影响,而且我方也承认工作上确实有失误之处,并愿意承担部分补偿,对方考虑到今后的贸易关系,可能会同意的。

本案件的最后处理结果是:客户答应接受我们货物,但是客户疏通海关需要USD2000.00的费用由我方承担。

我公司同意接受了这一要求。

(2)在该案件中,我方应当吸取的教训是什么?第一,对于客户在E-MAIL上提出的所有包装上不能显示货号“828”的要求应该深刻理解其背景,即进口国海关对于“828” 等几种产品征收很高的反倾销关税,所以客户有此要求。

国际贸易实务第8章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第8章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第八章课后习题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5 ACCDA 6-10 CBBCB二、多选题1、BC2、ABCD3、ABE4、ACD5、ABD6、AB7、ABCD8、ABCD9、ABCDE10、CD三、简答题1、出口交易磋商一般要经过哪些环节,它们的含义如何?要订立一项合同,哪些环节是必不可少的?答案要点:交易磋商一般要经过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这几个环节。

询盘是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发盘又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

发盘既可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因此,有卖方发盘和买方发盘之分。

后者习惯上称为递盘。

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

接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它是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

可见,接受的实质是对发盘表示同意。

要订立一项合同,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不可缺少的环节。

发盘意味着正式磋商的开始,是订立合同内容的基础,接受表明磋商的结束,意味着对于对方所提出各项条件的同意,表明合同的达成,这两个都是必不可少的。

2、在出口业务中,出口企业与客户洽谈时,通常必须对哪几项内容进行磋商?答案要点:交易磋商的主要内容有:货物的品质(质量)、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支付条件。

这六项被认为是交易磋商的主要内容或主要交易条件,是由于买卖双方欲达成交易,订立合同,必须至少就这六项交易条件进行磋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至于其他交易条件,特别是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虽非成立合同所不可缺少的内容,但是为了提高合同质量,防止和减少争议的发生以及便于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在交易磋商时也不容忽视。

3、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答案要点:1)组织经贸洽谈人员2)进行市场调研,选择目标市场3)选择交易对象4)制定出口商品经营方案5)国际广告宣传4、对国外客户进行调研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案要点:1)客户政治情况。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答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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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贸易术语1.这一合同不属于CIF合同.因为CIF合同只要求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弦之前的风险和损失,但根据合同规定,如果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故卖方要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合同的规定已经超出了CIF的范围.若对方一定要我方保证到货时间,则应选用DES术语(目的港船上交货)或DEQ术语(目的港码头交货).2.美方此举不合理.一般情况下,使用FOB术语订立的合同,卖方必须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并支付出口关税及其它相关清关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出口报关由买方负责.)3.本案使用的是CFR价格条件,按照国际惯例的规定,此条件下当事人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该案中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风险损失,货物损失看似应由买方承担,但实际上卖方在装船时是将3000公吨小麦混装的,在货物抵运目的港后,再将其中1000公吨分拨给买方。

这就涉及到有关“划拨”情况下风险转移的一种特殊原则,即在货物未划拨到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也不发生转移。

在货物海运途中,合同项下属于买方的1000公吨货物尚未从卖方的其它货物中划拨出来,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即使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仍不发生风险的转移,有关风险损失仍应由卖方承担。

本案因卖方未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划拨,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

4.拒绝买方此要求.根据FOB术语我们可得知,租船是买方的责任,既然买方是以委托方式要求我方代为办理租船, ,并且费用由买方负担,所以能否租到合适的船,我方都不负任何责任。

买方没有权利因此而撤销合同.5.拒绝买方的要求.根据CIF术语,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弦时风险已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我方只负责货物在装运港之前的灭失或损失的一切风险,并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以及签订保险合同及支付保险费.并在货物发出后及时将保险合同转让给买方.所以买方自己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也没有退还全部货款的必要.6.为了减少货物存在仓库的风险,我可以应采用FCA或CIP,CPT术语签订合同.这样,当货物在交往湛江码头仓库或者承运人时风险就从我方转移至卖方,则发生此事故,货物的损失就不用我方承担.;7.按CFR术语,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但我方有义务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去装船通知,使买方及时购买保险,但上述案例中卖方由于未及时向买方发去装船通知,使买方无法及时购买保险,这是由于我方的失误造成的,货物在海上灭失,卖方应承担所有的损失.8.由于日本客商坚持由自己办理运输,所以采用EXW术语可以使双方都满意.第二章合同单选题判断1.由于凭样品交货时,所交货物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所以虽然B交货的质量太好,但不符合合同中品质条款的规定,所以B的做法属于违约行为,如果上诉到法院,B必须赔偿A由于交货品质与样品不同而造成的全部损失.2.A公司在与外商洽谈过程中,表现出了以样品表示品质的倾向,而在合同中又用文字方法表示商品的具体规格,这两种表示方法本来就难两全,很容易让外商抓住两者之间的矛盾点,仲裁机构则认为A公司在此项交易中必须做到按样品交货,同时货物也要符合合同的品质条款,而外商的商检证书则证明A公司的货物不符合样品的要求,所以仲裁机构判决卖方没有完成交货义务,须赔付买方的品质公差. 教训:订立合同品质条款中,以上两种品质表示方法只能二者择其一,或者寄送样品时,注明“样品仅供参考,以合同品质条款为准”3.合同中规定的溢短装条款,并不适合那些可以非常明晰表示的货物计量方法,类似以件计算,以打计算,所以卖方提出的依据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在议付过程中出现了单证不符的现象,所以遭到银行的议付.教训:为了顺利完成议付,完成合同规定的卖方应负的义务,卖方应尽量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单据与合同相符.4.为了时卖方在利用信用证议付时能顺利取得货款,卖方应严格按照合同以及信用证的要求,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单据与合同相符.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损失.5.银行的拒付有理,因为数量上可以有10%的溢短装是直货物在重量上存在溢短,并不是允许能明晰表现的数量存在溢短.卖方的做法使得单证不符,必然遭到议付行的拒付.6.我方应具体分析,看卖方提出索赔时是否已经超出了索赔期,如果超出索赔期,我方则可以拒绝赔偿,但如果在索赔期内,我方应要求买方出具具体的商检证书以及证明期面料确实为我方出口给买方的那几批纺织品.如果确实责任在我方,则我方需赔偿买方的损失.7.我方应尽量不接受,因为这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同时,在有些国家,没有进口商的原产地证书,有些货物是不允许销售的.这将对我方造成一定的损失.8.我方装出22公吨货物,总金额超出了信用证的最高金额,不能做到单证相符,所以遭到议付行的拒付.第三章运输单选题多选题六、计算题P16 第2题50美元+(200+200*10%)*0.05=X*(1-3%)解得X=62.9美元七.案例分析1.船公司的做法成立.因为签订的是联运提单,每个承运人只对其航程负责.但船公司仍有识别提单是否是正本(只有提正本提单,才能提取货物)的义务.所以我方应通过船公司想最后议程的承运人索赔.2.银行有拒付的权利.因为倒签提单银行是不接受,受益人也不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信用证的不可抗力条款只适用于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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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第八章课后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判断题
四、简答题
1、进出口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异议和索赔条款,一种是罚金条款。

在一般商品的买卖合同中,多数只订异议和索赔条款,同检验条款合并订在一起。

条款的内容包括:
(1)明确一方如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
(2)索赔依据,规定索赔时需提供的证件以及检验出证的机构;
(3)索赔期限,包括索赔有效期和品质保证期(或称质量保证期);
(4)索赔损失的估损办法和金额等。

例如规定所有退货或索赔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等。

在买卖大宗商品或机械设备的合同中,一般还订有罚金条款,内容主要规定:一方如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约定罚金,以补偿对方的损失。

这种条款一般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等,双方还根据延误时间长短预先约定赔偿的金额,同时规定最高罚款金额。

2、(1)仲裁形式必须是书面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在争议发生前,合同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表明在争议发生时,当事人自愿将争议交付仲裁解决;另一种是提交仲裁协议,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争议发生后订立的提交仲裁的协议。

这两种仲裁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仲裁协议的作用:
①表明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时自愿提交仲裁;
②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③可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其中核心是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五、案例分析
1、(1)向出口方索赔,是货物质量原因;
(2)向承运人索赔,提单显示数量符合合同规定,说明出口方交货数量正确,责任在于承运人;
(3)向出口方索赔,有15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公斤,说明装船前货物就已经短少,责任在于出口方。

2、(1)要看合同中是否含有不可抗力条款,如没有,此项条款我方就不能要求免除责任;如有,则我方应取得我贸促会签发的不可抗力事故证明书,在此基础上要求变更合同履行,即减少履行是合理的;
(2)如合同中含有不可抗力条款,且事件属不可抗力事故,卖方不得要求赔偿,其索赔要求不合理。

3、W国公司不应赔偿。

因为X国商人向Y国商人理赔前未向W国公司通报任何情况,而且X 国商人已以货物所有权人身份处理货物,按一般法律原则,X国商人已丧失了向W国公司索赔的权利。

所以,X国商人凭Y国商人提供的依据向W国公司索赔,W国公司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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