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风险保额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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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

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

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以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为标题,我们来探讨一下在保险领域中常用的三种保额计算方法。

保额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金的金额,也是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险保障的额度。

不同的保险产品和不同的保险需求,需要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来确定保额的大小。

下面我们将介绍三种常用的保额计算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按照收入水平计算保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个人或家庭所需的人身保险,如寿险、意外险等。

一般来说,被保险人的保额应该与其收入水平相匹配,以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收入水平和家庭开支来确定,一般建议保额为年收入的5-10倍。

例如,如果被保险人的年收入为10万元,那么他的保额可以设定为50-100万元。

第二种方法是按照财产价值计算保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财产险,如汽车保险、房屋保险等。

在确定保额时,需要考虑被保险财产的价值以及潜在的风险。

一般来说,保额应该能够覆盖财产的全部价值,以确保在发生损失时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

例如,对于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保险公司可能建议购买20万元的保额来保障该车辆。

第三种方法是按照需求分析计算保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特殊的保险需求,如教育保险、养老保险等。

在确定保额时,需要考虑被保险人或其家庭的特殊需求和未来的支出。

例如,如果被保险人希望为子女的教育费用提供保障,可以根据子女的年龄、学历阶段和预计的教育费用来确定保额。

除了以上三种常用的保额计算方法,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需要考虑。

例如,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都会对保额的确定产生影响。

年龄越大、职业风险越高、健康状况越差的人,一般需要购买更高的保额来应对潜在的风险。

保额的计算方法应根据具体的保险需求和情况来确定。

通过按照收入水平、财产价值或需求分析等方法,可以合理地确定保额,以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赔偿。

同时,购买保险时还应考虑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保费的支付能力,以避免购买过高或过低的保额,从而达到最佳的保险保障效果。

未成年人身故给付限额

未成年人身故给付限额

保监发〔2010〕95号各保险公司: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就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情况规定如下:一、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以下两项可以不计算在上述限额之中:(一)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该项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

(二)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

此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是指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保险金额,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

二、在订立保险合同前,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并询问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已经参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情况。

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已经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不得超过限额继续承保;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差额部分的计算过程。

三、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未成年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不得以批单、批注(包括特别约定)等方式改变保险责任或超过本通知规定的限额进行承保。

四、保险公司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投保人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在注重自身保险保障的基础上,为未成年人购买切合实际的人身保险产品。

五、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人身保险的有关业务流程,加强核保和风险管控,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六、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保险限额的通知》(保监发〔1999〕43号)、《关于在北京等试点城市放宽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的通知》(保监发〔2002〕34号)同时废止。

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

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

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保险是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它能够在意外事故或其他风险事件发生时提供经济保障。

保险的保额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承诺给予的赔偿金额,它的确定对保险购买者来说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确定保额。

第一种方法是根据家庭支出来计算保额。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购买家庭保险的人群。

首先,要计算家庭的月度或年度支出,包括房贷、车贷、日常生活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等。

然后,根据家庭成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和收入情况,确定家庭在意外事故或其他风险事件发生时需要的经济保障。

最后,根据家庭的支出和经济保障需求,确定合适的保额。

第二种方法是根据收入替代来计算保额。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购买人寿保险的人群。

首先,要计算被保险人的年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

然后,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和家庭状况,确定他们在意外事故或其他风险事件发生时需要的经济保障。

最后,根据被保险人的收入和经济保障需求,确定合适的保额。

第三种方法是根据人身价值来计算保额。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购买人身保险的人群。

人身价值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对家庭、社会的贡献价值。

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和家庭状况,确定他们在意外事故或其他风险事件发生时需要的经济保障。

然后,根据被保险人的人身价值和经济保障需求,确定合适的保额。

在确定保额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

首先,要考虑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庭状况,以及他们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需求。

其次,要考虑被保险人的年龄和职业,以及他们的收入和财务状况。

最后,要考虑保险的费用和购买能力,确保保额和保费的平衡。

保额的确定是保险购买过程中的关键步骤。

通过根据家庭支出、收入替代和人身价值来计算保额,可以帮助购买者更好地理解和确定保额。

同时,还需要考虑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年龄、职业和保险费用等因素,确保保额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希望本文对读者在购买保险时有所帮助。

民法典 未成年保险理赔

民法典 未成年保险理赔

民法典未成年保险理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享有与成年人一样的保险权益。

未成年人购买的保险产品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如果出险产生损失,理赔过程与成年人保险理赔大致相同。

未成年人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如下:
1. 报案:将事故或损失情况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 定性:保险公司会对事故或损失进行核实和定性,确保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

3. 理算: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约定,对损失进行核定和理赔计算。

4. 理赔金额支付:保险公司确认理赔金额后,会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保险理赔可能需要在法定代理人的监护下进行,法定代理人通常是被保险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此外,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提供证明未成年人资格和法定代理人身份的文件,如出生证明、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此外,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情况,可能还存在一些特殊的限制或处理方式。

因此,在办理未成年人保险理赔时,建议事先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申请要求和理赔流程。

未成年人核保规则

未成年人核保规则

核保结论,延期到被保险人治疗后。
课程回顾
保险利益关系 核保规则 新生儿常见疾病核保
保险利益关系中,为大家介绍了 未成年人与投保人之间主要保险 利益关系。
核保规则中关于无民事行为人年 龄的变更、重疾险额度调整、死 亡赔付额简介。
简单介绍了两种在核保中常见的 疾病,心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以 及先天性心脏病。
常合并吸入性肺炎,常并发颅内出血、脑水肿、脑实质坏死及脑积水。 HIE的近期不良预后是早期新生儿死亡,远期不良预后多为脑神经损害的后 遗症。在存活病例中缺氧缺血越严重,脑病症状持续时间越长者,越容易发 生后遗症,且后遗症越重。后遗症常见的有发育迟缓、智力低下、痉挛性瘫 痪、癫痫、耳聋、视力障碍等。
核保结论,延期至被保险人2周岁或2周岁以上。
1、被保险人为投保人的婚生子女 2、被保险人为投保人的非婚生子女 3、被保险人为投保人的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有除父母外的亲属关系
02
未成年人核保规则
核保规则
01
关于无民事行为 人年龄的变更
02 重疾险额度调整
03 死亡赔付额简介
核保规则
01
关于无民事行为人 年龄的变更
先天性心脏病
先天性心脏病是先天性畸形中最常见的一类,约占各种先天畸形的 28%,指在胚胎发育时期由于心脏及大血管的形成障碍或发育异常而引 起的解剖结构异常,或出生后应自动关闭的通道未能闭合的情形。
一般认为妊娠早期(5~8周)是胎儿心脏发育最重要的时期,先天性
心脏病发病原因很多,遗传因素仅占8%左右,而占92%的绝大多数则
140
当未成年人投保重疾险累计 120
超过100万元时,无论何种 100
情况都需投保人父母双方累 80

平安人寿银行保险各险种投保规则

平安人寿银行保险各险种投保规则

4.投保时必须附加且仅能附加附加步步高(818) ; 5.本险种不计风险保额; (二)平安附加聚富步步高两全保险(万能型) (818) 1.附加规则: l l 只能附加于聚富步步高(885)上; 必须以组合形式投保:聚富步步高(885)+附加步步高(818) ;
2.该险种不能单独交纳保费; 3.本险种不计风险保额。 五、平安金乐章两全保险(904) 1.投保年龄:3-60 周岁; 2.最低份数为 10 份; 3.交费方式:趸交; 4.风险保额:需计入银保意外风险保额,银保意外风险保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六、 《平安一生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 》 (926) 1.投保年龄: 1.1 一生无忧(926)投保年龄为 0-60 周岁; 1.2 无忧重疾(927)及豁免重疾(C) (928)的投保年龄为 3-50 周岁; 2.交费方式:只可选择 3 年交或 10 年交; 3.无忧重疾(927) : 3.1 必须以下列组合形式投保:一生无忧(926)+无忧重疾(927)+豁免重疾(C) (928) ; 3.2 无忧重疾(927)基本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一生无忧(926)的基本保险金额; 4.保额规则: 4.1 一生无忧(926) 、无忧重疾(927)的基本保险金额不低于 1 万元,1 万元以上为 1000 的整数 倍; 4.2 单独投保一生无忧(926)时最高保额无限制; 4.3 以“一生无忧(926)+无忧重疾(927)+豁免重疾(C) (928) ”或“一生无忧(926)+豁免重 疾(C) (928) ”组合形式投保时,组合中一生无忧(926)累计基本保险金额不超过下述金额:
5.附加险规则:不能附加任何附加险; 6.红利选择权:只可选择累积生息; 7.风险保额:需计入银保意外风险保额,银保意外风险保额等于保险费的 1 倍,未成年人需满足未成年 人风险保额限额。 九、平安安居宝定期寿险(A) (946) 、平安安居宝定期寿险(B) (947) 1.一般规则 1.1 销售渠道 l 本险种限于平安银行销售,执行银行保险 B01 渠道常规出单方式;

保监会最新未成年人死亡保额规范调整政策宣导

保监会最新未成年人死亡保额规范调整政策宣导

对销售险种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4月1日之前:销售险种不受限制 日之前: 4月1日后且系统未完善之前:不能销售有风险保额险种, 日后且系统未完善之前:不能销售有风险保额险种, 个人长期险仅可销售福禄双喜主险、福禄尊享主险、 个人长期险仅可销售福禄双喜主险、福禄尊享主险、国 寿个人养老保险、鸿运少儿、鸿宇少儿。 寿个人养老保险、鸿运少儿、鸿宇少儿。 4月1日后且系统优化完善后:销售险种不受限制,但累 日后且系统优化完善后:销售险种不受限制, 计净赔付额需满足保监会的监管规定
保监会下发该通知依据《保险法》 33条之规定,主要背景: 保监会下发该通知依据《保险法》第33条之规定,主要背景: 条之规定
1.未成年人业务现状(出现了限额承保、特约承保等变通承保方式) 1.未成年人业务现状(出现了限额承保、特约承保等变通承保方式) 未成年人业务现状 2.特约承保易导致客户投诉及纠纷 2.特约承保易导致客户投诉及纠纷 3.减少 同命不同价” 减少“ 3.减少“同命不同价”等社会负面舆论 4.经济发展的必然 4.经济发展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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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之后未 31日之后未 成年人投保限额 10万 仅10万! 仅剩最后1个月! 仅剩最后1个月!
把握最后时机! 冲刺大单!!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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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知》试行前后投保限额对比 通知》
4月1日前未成年人投保
1、未成年人累积风险保额 50万元 ≤50万元 非重大疾病保险, 2、非重大疾病保险,如满足 以下条件,可放宽至100万元: 100万元 以下条件,可放宽至100万元: 所有家庭成员全部投保, 所有家庭成员全部投保,且每 位家庭成员各自累计保额均不 低于此未成年人

保监会就未成年人的最高保额规定

保监会就未成年人的最高保额规定

保监会就未成年人的最高保额规定去年保监会九十五号文件规定以后未成年人再买保险的话,风险保额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

这里所说的风险保额,就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障额度。

因为总有客户不理解这个问题,所以就此问题有如下解释说明:第一、基本上所有的保险都有以死亡为给付条件这一条款的。

这里面的风险保额,不是保险合同上的那个基本保额哦。

是最终身故时给付的最高金额。

例如国寿的福星少儿,18岁前身故的话,赔付所交保费的120%。

假设每年交保费2908元,那么交费18年,最多交付保费是52344元。

即18岁前最高风险保额为52344元*=62813元。

例如国寿的福禄金尊,意外身故保障为基本保额的500%加所交保费。

假设0岁男孩子每年交保费1万元,十年交费期,一共交保费十万元。

基本保额为元。

那么它的最高风险保障为元*500%+10万元保费=174438元。

现在保监会限制的就是这个风险保障额度。

有的客户认为自己买的基本保额没有超过十万元啊,为什么非说不能买呢。

就是这个原因。

基本保额不等于风险保额。

风险保额往往是比基本保额多很多的。

第二、有些保险就没有风险保额,或者是18岁前没有风险保额。

像这种险种,有两个好处,一个是为未成年人购买,不受这个十万元保额之限。

一个是如果买高额保险,可以不用体检和很严格的审核。

这种险种的条款里,都有这样一句话:“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说白了就是死了就把保费退还。

完全没有保障性。

这种理财险由于没有什么保障性,故此其分红往往偏高,且每年返的生存金也偏高。

可以说是完完全全的理财险。

第三、在95号文件的限定下,家长们为孩子买保险就要慎重考虑了。

最高风险保额不能超过八万,控制在五万元最好。

因为将来孩子上学要买学平卡,如果是团购的学平卡,风险保额一般是一万元以内。

如果是非团购的,风险保额从2万元至5万元不等。

这个也是要计算在十万元限额以内的。

如果您为孩子买足了十万元的风险保额,那么将来很有可能无法购买学平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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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码
CBAN_AR1 CBED_AP1 CBED_BP1 CBED_EP1 CBED_GP1 CBED_IP1 CBED_JP1 CBED_KP1 CBED_MR1 CBED_NR1 CBED_OR1 CBED_PR1 CBED_QR1 CBED_RR1 CIAC_AN1 CIAC_BN0 CIAC_DN0
缴费期
趸 交 , 3/5/10/15/20 年 交,交至领取年龄(60 岁以上只支持趸交) 趸缴 期交,同保险期间 趸缴 3/5/10/15/20年 趸缴 趸缴 3/5年 趸缴 3/5/10年交 趸缴 趸交 趸交 趸交/年交 趸交 趸交 趸交 0
未成年人风险保额计算公式
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基本保额-期交保费×交费期间 3×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3×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2.125×应交保费 2×基本保额-期交保费×交费期间 3×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3×基本保额-期交保费×交费期间 2×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2×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2×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5%×期交保费×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 3×保险金额-应交保费 3×保险金额-应交保费 2×保险金额-应交保费 1、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3%×(18-投保年龄) ×(18-投保年龄+1)/2 2、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3%×(交费期×(交费期 +1)/2+交费期×(18-投保年龄-交费期)) 5%×期交保费×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 5%×期交保费×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 5%×应交保费 1、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5%×(18-投保年龄) ×(18-投保年龄+1)/2 2、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5%×(交费期×(交费期 +1)/2+交费期×(18-投保年龄-交费期)) 基本保额×(1+0.025×(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1))应交保费 无 基本保额×(1+0.1×(18-投保年龄-1))-应交保费 1、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3%×(18-投保年龄) ×(18-投保年龄+1)/2 2、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3%×(交费期×(交费期 +1)/2+交费期×(18-投保年龄-交费期))
CIAN_CP1
生命至祥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趸交/年交
CIAN_DP1 CIAN_ER1 CIAN_FR1
生命伙伴财富连连年金保险(分红型)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责任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可选责任
趸交/年交 趸交、年交 趸交
CIDD_LN0
生命附加鑫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CIED_GP1
生命伙伴鑫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年交
CIED_HP1 CIED_IP0 CIED_JP0 CIED_KN1 CIED_MR1 CIED_NP1 CIWL_AP1 CIWL_BP1
生命伙伴鑫希望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至欢两全保险 生命吉祥三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财富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至爱增额终身寿险(分红型) 生命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
趸交、年交 趸交、年交 趸交、年交 年交 趸交、年交 趸交、年交 年交 趸交、年交
CIWL_CP1
生命金尊终身寿险(分红型)
趸交、年交
CNAN_AP1 CNED_AN1 CNED_CP1 CNED_DP1 CNED_EP1 CNED_GP1 CIDD_ON1 UBED_AN1 UBED_CN1 UBED_EN1 UBWL_AN1 UBWL_DN1 UIAN_AN0 UIED_AN1 UIWL_AN1 CBAC_AN1
对应表名称
生命金满堂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生命超越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腾飞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金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腾飞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生命伙伴超越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生命伙伴金惠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金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D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鼎利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E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至安意外伤害保险 生命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生命附加意外伤害保险(B款)
年交
CIED_AP1 CIED_BP1 CIED_CP1
生命至福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成长快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至瑞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
年交
趸交、年交
CIED_EP1
生命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

趸交、年交
产品代码
CIED_FP1
对应表名称
生命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
缴费期
趸交、年交
未成年人风险保额计算公式
生命伙伴福安康年金保险(分红型) 生命福鑫两全保险(A款) 生命伙伴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福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福慧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福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健康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生命金满贯两全保险(万能型) 生命金满贯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
趸交、年交 趸交、年交 趸交、年交 年交 年交 趸交、年交 年交 趸交 趸交,可追加
5%×期交保费×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 1、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5%×(18-投保年龄) ×(18-投保年龄+1)/2 2、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5%×(交费期×(交费期 +1)/2+交费期×(18-投保年龄-交费期)) 无 无 无 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2×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5%×期交保费×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 基本保额×(1+0.025×(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1))应交保费 3×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1、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3%×(18-投保年龄) ×(18-投保年龄+1)/2 2、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3%×(交费期×(交费期 +1)/2+交费期×(18-投保年龄-交费期)) 5%×期交保费×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 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无 基本保额 基本保额 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基本保额*(1+1%*(保单所处保险年度-1))-应交保费 MAX(105%×个人账户价值,应交保险费-已发生的部分领取金 额)-个人账户价值 MAX(105%×个人账户价值,应交保险费-已发生的部分领取金 额)-个人账户价值 MAX(105%×个人账户价值,应交保险费-已发生的部分领取金 额)-个人账户价值 MIN(50%×个人账户价值,5万) MAX(个人账户价值,105%×(应交保费-已发生的部分领取金额))个人账户价值 0 MAX(105%×个人账户价值,基本保险金额)-个人账户价值 MAX(105%×个人账户价值,基本保险金额)-个人账户价值 除航空意外最大保险金额-应交保险费
生命金满贯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白金版) 趸交,可追加 生命金满贯终身寿险(万能型) 生命智赢天下终身型投资连结保险 生命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 生命至鑫两全保险(万能型) 生命智鑫终身寿险(万能型) 生命综合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趸交 趸交,可追加
趸交,可追加 期交,可追加 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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