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2020平安保险合同样本电子版
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3篇

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3篇篇1甲方:平安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保险代理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担任其保险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信守。
一、代理事项1. 乙方代表甲方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向潜在客户宣传、推广、销售甲方的保险产品,提供保险咨询服务等。
二、代理期限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月。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如乙方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并视情况轻重采取相应措施。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提高乙方的业务能力。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险监管政策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应积极向客户宣传、推广甲方的保险产品,尽力促成保险业务成交。
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培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4. 乙方不得同时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4. 甲方按照实际成交保险业务的金额及业务难度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具体标准另行约定。
5.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支付方式可为现金、转账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
五、保密条款6.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7. 若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篇2甲方:平安保险公司地址:[平安保险公司地址]联系方式:[平安保险公司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平安保险公司法人姓名]乙方:[乙方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负责人姓名](注:如为自然人则填写姓名即可)鉴于甲方是一家具有专业保险代理资格的公司,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感兴趣并有意成为其代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
平安保险合同样本7篇

平安保险合同样本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乙方平安保险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甲方的生命与健康,具体保险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身故等。
二、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保费:甲方应支付的保费为人民币______元。
3. 缴费方式: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保费。
三、保险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津贴、残疾、身故等承担保险责任。
2.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处理方式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与保险有关的情况。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3. 乙方应对甲方的询问进行明确说明。
4. 乙方应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 本合同到期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保费;(3)发生其他约定事项,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担保险责任。
七、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希望为其财产或人身安全投保,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保险服务。
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保险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险标的甲方投保的保险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标的的详细描述、价值、地点等信息见附件一。
第二条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投保的保险标的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 财产保险: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2. 人身保险:因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甲方人身伤害或死亡。
第三条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第四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为保险标的的价值。
第五条保险费保险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保险责任的开始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的保险费之日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七条保险责任的免除乙方对以下情形不承担保险责任:1.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2.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3. 保险标的的自然损耗、变质、损坏;4. 保险标的因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保险金的申请与支付甲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在核实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双方可协商变更合同内容;2. 甲方有权在保险期限内解除合同,但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3. 乙方在特定情况下可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
平安保险公司合同模板

平安保险公司合同模板甲方:__________乙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投保乙方的人寿保险产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险合同内容1.1 保险产品:乙方根据甲方的选择,提供以下保险产品:(1)人身保险:_______;(2)健康保险:_______;(3)意外伤害保险:_______。
1.2 保险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1.3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元整。
1.4 保险费率:按照乙方公布的最新费率执行。
第二条保险费支付2.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2.2 甲方支付保险费后,乙方应及时为甲方出具保险费收据,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为甲方提供保险服务。
第三条保险责任3.1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承担甲方保险责任。
3.2 乙方在收到甲方保险费后,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保险服务,并在甲方发生保险事故时,按照保险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解除和终止4.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保险期间届满;(2)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3)甲方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签名):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条款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平安保险合同6篇

平安保险合同6篇平安保险合同 (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第一条约因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
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
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代理期限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代理区域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
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第四条代理权限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2)个人健康(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
平安团体保险合同范本

平安团体保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名称:[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分支机构名称]鉴于甲方需要为其员工提供保险保障,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责任1.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 团体医疗保险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在指定医院进行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乙方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1.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每人[具体金额]元。
2. 团体医疗保险金额为每人[具体金额]元。
3. 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的人数、职业类别、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等因素确定,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三、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保险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四、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1. 保险金申请人向乙方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3)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发票等;(5)乙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 乙方在收到保险金申请人的申请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保险金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具体天数]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五、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发生医疗费用的,乙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故意自伤;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5. 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6.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7.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但因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除外);8.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鉴定为伤残等级的;9.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10.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11. 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不予支付的费用。
2024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样本5篇

2024年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样本5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保险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大学生):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名称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平安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与定义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乙方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保险责任,属于人身保险合同。
二、保险标的乙方在校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的人身伤亡或医疗费用等损失,均属于本保险的标的。
三、保险期限本合同保险期限为壹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如需续签,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
2. 乙方应按照所投保的保险金额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交纳保险费。
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
(如:年付、学期付等)五、保险责任甲方对乙方在校期间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伤害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
2. 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3. 意外跌倒、烫伤、动物咬伤等意外事故。
4. 参加学校组织或批准的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除上述情形外,因乙方自身疾病等原因导致的伤害,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若因第三方责任导致乙方伤害,甲方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协助乙方进行追偿。
平安人寿保单合同模版

平安人寿保单合同模版本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向乙方投保人寿保险,乙方愿意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接受甲方的投保申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1. 保险单;2. 投保单;3. 保险条款;4. 附加条款(如有);5. 本合同的所有修订和批注。
第二条保险项目1. 保险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2.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
3. 保险期间: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单列明的终止日止。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乙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 死亡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身故,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死亡保险金。
2. 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全残,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残疾保险金。
3. 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特定时间生存,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生存保险金。
第四条保险费用1. 保险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方式支付保险费。
2. 缴费方式:_____________(如:年缴、季缴、月缴等)。
3. 缴费期限:_____________(如:10年、20年等)。
第五条保险金的申请和支付1. 甲方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2. 乙方在收到完整的保险金申请资料后,应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并按照核定结果支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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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犯法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
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吸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除外责任
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
(二) 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洒后驾驶机动车;
(三) 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
(四)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五) 战争、军事行为及;
(六) 核辐射、核污染;
(七) 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
(八)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
(九)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
第五章保险金额
第八条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
第六章保险期限
第九条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确定,不足一年时按一年计算。
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七章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
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
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 保险单、被保险人名单及被保险人身份证;
(二) 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 被保险人,须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四)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份身体机能,应在治疗结束后,治疗没有结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一次性结案;
(五) 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时,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
被保险人残疾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受益人应通过被保险人的就读学校领取保险金。
第十六条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告知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十八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不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范围内转学,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直到保险期满转学时,投保人须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转学去外地就学或退学的,经凤保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可办理退保手续,本公司将下一学年以后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
第二十五条本保险条款法所述'保险事故'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