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平安保险合同样本电子版
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3篇

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3篇篇1甲方:平安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保险代理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担任其保险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信守。
一、代理事项1. 乙方代表甲方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向潜在客户宣传、推广、销售甲方的保险产品,提供保险咨询服务等。
二、代理期限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月。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如乙方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并视情况轻重采取相应措施。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提高乙方的业务能力。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险监管政策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应积极向客户宣传、推广甲方的保险产品,尽力促成保险业务成交。
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培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4. 乙方不得同时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4. 甲方按照实际成交保险业务的金额及业务难度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具体标准另行约定。
5.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支付方式可为现金、转账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
五、保密条款6.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7. 若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篇2甲方:平安保险公司地址:[平安保险公司地址]联系方式:[平安保险公司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平安保险公司法人姓名]乙方:[乙方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负责人姓名](注:如为自然人则填写姓名即可)鉴于甲方是一家具有专业保险代理资格的公司,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感兴趣并有意成为其代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
2024版平安人寿合同

2024版平安人寿合同2024版平安人寿保险合同一、合同当事人1. 保险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 投保人:(投保人姓名)3.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姓名)4. 受益人:(受益人姓名)二、保险合同基本信息1.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2. 保险产品名称:平安人寿保险3. 保险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止4.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5. 保险费:(保险费金额)6. 缴费方式:(缴费方式)7. 缴费期限:(缴费期限)三、保险责任1. 死亡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向受益人支付死亡保险金。
2. 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疾病导致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疾病保险金。
3. 意外伤害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合同约定的伤害,保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四、责任免除1. 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犯罪行为导致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 被保险人因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导致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五、保险费的支付1. 投保人应按照约定的缴费方式和期限支付保险费。
2. 若投保人未按期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有权暂停或终止保险合同。
六、保险金的申请与支付1. 受益人应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保险人在收到申请后,经核实无误,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投保人可申请变更合同内容,需经保险人同意。
2. 投保人可申请解除合同,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解约费用。
八、争议解决1. 合同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保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保险人所有。
十、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1. 投保人:[投保人姓名]2. 保险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保险标的[具体保险项目]二、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保险金额:[具体金额]保险费:[具体金额]三、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四、保险人的义务1. 保险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投保人的报案,并在接到报案后及时进行查勘、定损。
3. 保险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1. 投保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缴纳保险费。
2. 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
3. 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
4.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六、赔偿处理1.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2.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保险标的进行重新估价。
3. 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争议的,可以与投保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1. 本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2. 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的,应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按保险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八、争议处理本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1.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投保人、保险人各执一份。
投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保险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平安保险合同样本7篇

平安保险合同样本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乙方平安保险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甲方的生命与健康,具体保险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身故等。
二、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保费:甲方应支付的保费为人民币______元。
3. 缴费方式: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保费。
三、保险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津贴、残疾、身故等承担保险责任。
2.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处理方式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与保险有关的情况。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3. 乙方应对甲方的询问进行明确说明。
4. 乙方应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 本合同到期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保费;(3)发生其他约定事项,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担保险责任。
七、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希望为其财产或人身安全投保,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保险服务。
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保险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险标的甲方投保的保险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标的的详细描述、价值、地点等信息见附件一。
第二条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投保的保险标的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 财产保险: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2. 人身保险:因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甲方人身伤害或死亡。
第三条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第四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为保险标的的价值。
第五条保险费保险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保险责任的开始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的保险费之日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七条保险责任的免除乙方对以下情形不承担保险责任:1.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2.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3. 保险标的的自然损耗、变质、损坏;4. 保险标的因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保险金的申请与支付甲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在核实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双方可协商变更合同内容;2. 甲方有权在保险期限内解除合同,但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3. 乙方在特定情况下可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样本7篇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样本7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乙方:(大学生姓名)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乙方为在校大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乙方在保险期间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事宜,特订立本保险合同。
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的人身安全。
2. 乙方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残疾、医疗费用等损失,甲方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期间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残疾、医疗费用等损失的,甲方承担保险责任。
三、保险责任1.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的,甲方将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2.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医疗费用的,甲方将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责任进行赔偿。
3. 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责任。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具体金额)。
2. 乙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标准,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3. 保费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保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五、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 本保险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
如确需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变更本合同。
2. 本保险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1)保险期间届满;(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终止本合同;(3)乙方在保险期间内身故;(4)其他约定终止情况。
六、争议解决1.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1. 乙方应了解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注意安全,珍惜生命。
平安保险车险的保险合同6篇

平安保险车险的保险合同6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投保人):[投保人姓名/公司名称]乙方(保险人):平安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车险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车险保险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二、保险标的甲方就其机动车辆向乙方投保,乙方承保甲方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具体险种和保额见保单明细表)。
三、保险期限本合同保险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四、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保单约定的金额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在收到保险费用后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五、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金额进行赔偿。
2. 乙方不承担因甲方违法行为、故意行为或战争、核辐射等不可预见的事故导致的损失赔偿。
六、投保人的义务1. 甲方应如实提供车辆信息及被保险人信息,如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险费用。
3. 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七、保险人的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处理。
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 甲方在保险期限内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投保人):[签名/盖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日期:[签订日期]乙方(保险人):平安保险公司[公司盖章]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公司地址:[公司地址]日期:[签订日期]---合同正文结束---篇2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投保人):[投保人姓名/公司名称]乙方(保险人):平安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车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权益关系,界定保险标的范围,约定车险服务内容及标准等,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投保人):[甲方名称]
乙方(保险公司):[乙方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投保乙方所提供的保险产品达成如下合同:
一、保险产品名称及保险期限
1. 保险产品名称:[保险产品名称]
2. 保险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二、保险责任
1.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承担对甲方投保的风险所产生的保险责
任。
2.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意外死亡等,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
三、保险费及缴费方式
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及保险金额,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
2. 保险费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四、保险金给付
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约定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保险理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后,将在法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
五、解决争议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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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平安保险合同样本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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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平安保险合同样本,供大家学习参考!
第一章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犯法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
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吸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除外责任
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
(二)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洒后驾驶机动车;
(三)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
(四)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五)战争、军事行为及;
(六)核辐射、核污染;
(七)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
(九)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
第五章保险金额
第八条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
第六章保险期限
第九条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确定,不足一年时按一年计算。
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七章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
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保险单、被保险人名单及被保险人身份证;
(二)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被保险人,须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份身体机能,应在治疗结束后,治疗没有结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一次性结案;
(五)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时,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
被保险人残疾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受益人应通过被保险人的就读学校领取保险金。
第十六条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告知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十八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不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或向
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范围内转学,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直到保险期满转学时,投保人须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转学去外地就学或退学的,经凤保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可办理退保手续,本公司将下一学年以后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
第二十五条本保险条款法所述'保险事故'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