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试析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析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目录摘要 (I)Abstract (II)一绪论 (1)(一)研究背景 (1)(二)研究意义 (1)(三)文献综述 (1)二相关理论简述 (2)(一)独立董事的概念 (2)(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概念 (2)(三)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意义 (3)三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现状 (3)(一)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 (3)(二)独立董事的薪酬 (5)(三)独立董事的岗位职责 (5)(四)独立董事的职业背景 (6)四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存在的问题 (7)(一)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7)(二)独立董事资格选任制度不合理 (8)(三)独立董事问责评价机制不完善 (8)五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问题的对策 (9)(一)健全独立董事激励机制 (9)(二)完善独立董事约束机制 (9)(三)优化独立董事资格选任制度 (10)(四)完善独立董事问责评价机制 (10)结论 (11)参考文献 (12)致谢 (13)摘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能保障公司的有效运营与管理,有助于公司治理机制的确立与完善,这也是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的一大关键考量因素。
但是在实际过程中的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并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主要原因是在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缺失,而独立董事会独立性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只有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改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存的独立性问题,本文也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议。
在对相关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等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的阐述了相关研究理论,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现状,找出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存在的问题,最终得出一套完善的公司董事会独立性提升方案。
关键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AbstractIndependent directors of listed companies play an important supervisory role, which can guarantee the effectiv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company, help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mechanism, which is also a key factor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of listed companies. But in the actual process, most independent directors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have not played their real role. The main reason is the lack of independence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of listed companies. The problems of independence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of listed companies are various. Only by finding the root of the problem, can we improve the independence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of listed companies at the same time.This paper also puts forward some feasible suggestions on the independence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relevant research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further elaborates the relevant research theory. By analyzing the status quo of the independence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it finds ou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independence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and finally comes up with a set of perfect scheme to improve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Key word: Listed company; Independent director; Independence一绪论(一)研究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渐形成,上市公司数量逐渐增加,并且大多数公司也已形成相对集中完善的股权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问题

3下 2017年 第9期(总第563期)CHINESE & FOREIGN ENTREPRENEURS3Business Review 【商业评论】中图分类号:F271;F27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7)09-0003-01一、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自公司股份制改革后,采用了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和代表职工等利益的监事会构成的“二元制”的上市公司治理模式。
但这种“二元制”公司治理模式存在很多矛盾。
首先,董事会中一股独大,操纵董事会、监事会,不顾中小股东利益。
因为,不仅可以选举董事会,也可以操纵监事会的选举,造成董事会只顾大股东利益。
同时,监事会监督也只是存在于形式。
其次,现代企业制度将所有权、经营权分离后,经理层负责上市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管理。
但由于上市公司最大的股东多为国有股份,一股独大,所有者缺位,监督流于形式。
二、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不足的原因1.独立董事资源稀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行的时间较短,各方面还需要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尤其是没有形成培养专业人才的机制,人才稀缺。
据相关调查,独立董事大多身兼数职,很难集中精力深入了解所任职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所作决策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逐渐沦为一种陪衬,这也是导致其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甚至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2.独立董事制度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独立董事参与一定的决策就需要承担风险,但其薪酬和津贴不与风险挂钩,是独立董事缺乏积极性的原因之一,而且独立董事的薪酬和津贴水平也与其承担的风险不成正比。
3.独立董事责权失衡没有形成专业人才市场,导致声誉约束力不足,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管机构和有效的监管,而且在独立董事权利受损时,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独立董事责权失衡,约束力不足是独立董事独立性不足的最重要原因。
只有加强约束才能不断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发挥独立董事制度的优越性,否则就只能是“花瓶”当作摆设。
董事会的独立性

董事会的独立性
董事会的独立性是董事会不依赖外部人员而自己经营公司的独立程度。
主要看以下三个方面:
1.看董事长和总经理两个职务的担任状态,如果两职由一人担任,反映了公司董事长权力较大,既是公司所有者的代表,也是公司经营者的代表。
因此,在此种情况下,东水有更多的主动权和发言权,有较小的监督成本,公司董事会独立程度较高;如果两个植物分别由两人担任,则董事会的控制权相应减弱,按照公司法要求,公司经营层掌握必要的管理权力。
2.看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所占的比例。
外部董事占比少,反映了董事会独立程度较高。
董事会重大议事规则一般都要举手表决,按照股权比例计票,如果外部董事比例高,那么在议案的通过,就必须经过外部董事会举手表决统一才能通过。
由于外部董事在考虑问题角度上会有不同,这样自然削弱了董事会工作的独立性。
3.看公司是否有实际控制人。
有的公司董事由各股东机构派出,各股东派出董事人数相差不多,任何一方都不能占绝对优势,或者在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有无实控人的明确要求。
如果没有实际控制人,说明董事会实际对于公司的管理没有绝对控制力,主要由经营层来负责公司的管理和发展,董事会独立性必然会减弱。
对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的解读

对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的解读文章以公司治理入手分析董事会的内部治理问题,进而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分析出董事会独立性是董事会决策之根本,最后对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应如何实施给出了相关建议。
标签:董事会独立性公司治理我国上市公司中,形成了股东-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的代理关系链。
本文将以公司治理人手分析董事会的内部治理问题,进而探讨董事会内部治理问题的关键——董事会的独立性。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董事会的作用在理论上,董事会的产生源于相对比较优势逻辑:无论是其决策效率(时间节约)还是其决策效果(专家化及价值提升结果),它都比全体股东直接参与决策下的情形相对要高。
从全球视野看,不论是英美模式或者莱茵模式,董事会都是作为股东的代理机构而存在的,且它在增进股东财富并保护股东权益的以下主要方面扮演着核心的控制作用:“股东一经理人”间的目标不一所引起的代理成本过高、内部人控制问题;“控股股东一中小股东”间的利益矛盾,如非正当关联交易及内部利益输送等问题。
对于“股东一经理人”间利益矛盾及代理关系,它的代表是早先有关公司治理问题探讨的核心(以Icnson等人sen,2005)。
对于“控股股东一中小股东”间的代理问题,它的代表是近期以不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蓝本的公司治理问题研究的重点(以Johnson,LLSV等人为代表)。
关注这一问题,是因为当股东的股权比例(现金流权)与股东的实际控制权出现较大差异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股东存在着利用控制权而攫取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机会主义动机,这一情况在不发达资本市场国家表现得尤为突出(如亚洲国家)。
控股股东通过其在公司董事会中所占的多数席位,并借董事会的“决议”之口来达到其目的。
要解决“控股股东-中小股东”间代理问题,还得从董事会自身的治理开始。
不论是早期的治理机制(“股东-经理人”代理关系)还是近期的关注重点(“控股股东-中小股东”间的代理关系),人们都会不自觉地将内部董事会机制作为制度建设关注的重点,将股东价值增值及其利益保护作为董事会机制所追求的根本目标,而将外部市场保护机制作为公司治理的外在机制。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的影响因素分析董事会独立性是影响董事会运行效率的一个关键因素。
研究影响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的各种因素,便于我们理解董事会的运作机制,掌握上市公司增减董事的动机和目的,并有利于监管部门据此做出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的相关规定。
本文结合国外相关的研究成果,分析了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的一些因素。
1.公司业绩国外的实证研究表明,当公司业绩下降时,外部董事进入董事会的概率变大,董事会的独立性可能变强。
糟糕的公司业绩可能会导致某些内部董事离职,这可能是股东或董事会的要求,也可能是CEO保护自己的表现。
业绩的衡量标准通常有三种:会计利润、托宾Q值和股票市场收益。
实证研究中还要特别注意内生性问题:公司业绩和董事会独立性是相互影响的,公司业绩既是以前董事会决策的结果,又会潜在影响以后的董事变动和董事会结构。
内生性问题在使用横截面数据时最为明显,为了避免此问题,可以考虑时间因素,利用综列数据进行动态研究。
比如,考虑前两年的公司业绩对今年的独立董事比例的影响,或者考虑公司业绩变化对独立董事比例变化的影响。
2.公司规模和行业特点一般来说,公司的规模越大,经营管理越复杂,对具有不同行业背景和经验的独立董事的需求就越大,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也就越强。
Hermalin和Weisbach还发现,当一个公司退出一个产品市场时,掌管这个市场的内部董事可能离职,相应的空缺一般由外部董事填补。
公司的规模可以用股本市场价值、销售额或资产价值来表示。
公司的经营复杂程度或多元化程度,通常用公司业务所涉及的不同行业的数量来表示。
国外的实证研究成果中,关于公司规模和产业特征对董事会独立性的影响并没有一致的结论,或者结论一致但在统计上不显着,这是样本选取的问题。
但在实证研究中,我们必须考虑这些因素,把它们作为控制变量,否则会严重影响对其他因素的解释效果。
3.股权结构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基础,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股权结构,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结构。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者:胡镐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7期摘要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对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十分必要,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制约我国独立董事发挥其作用的主要原因是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缺失。
通过分析我国目前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指出独立董事独立性缺失的主要原因,提出相应的独立性保障措施,以促进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更好地促进其功能的发挥。
关键词独立董事独立性保障机制作者简介:胡镐,西北大学法学院2013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6-109-02一、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设立的必要性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都是原有的国有公司股份制改制之后的企业,在公司治理模式上采取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和代表职工等相关者利益的监事会所构成的“二元制”治理模式。
但其主要存在两个矛盾:一是董事会与中小股东的利益矛盾。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都是有股东大会选举的,但是在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下,大股东不仅能操纵董事会也可以操纵监事会,由此选举的董事会成员自然可以代表大股东的利益,而监事会的监督也只能是流于形式,在董事会决策时,会出现全然不顾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是董事会与管理层的利益矛盾。
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经理层受雇于董事会,负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但是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仍然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形,在所有者缺位①的情况下,对管理层的约束也会流于形式,会造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独立董事制度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引入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
二、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独立董事之所以成为“独立董事”,就在于其具备“独立性”。
②独立性是独立董事制度的精髓,独立性的强与弱直接决定了独立董事制度的效用。
因此要保证独立董事制度作用的发挥,首先要保证其独立性。
对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独立性缺失的原因分市斤及对策建议

对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独立性缺失的原因分市斤及对策建议摘要: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实施已九年有余。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后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将面临新的问题。
面对独立董事制度中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难以保证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其进行原因分析。
进而提出保证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对策与建议,以此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
关键词:独立性缺失;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治理引言独立董事6ndependent director)亦称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进行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发端于英美国家,是为解决其公司治理中日益暴露的弊端而产生的。
一、独立董事制度发展概况独立董事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
美国在1940年颁布的《投资公司法》中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这些“独立人士”就是今天所谓独立董事的最早雏形。
但是真正在—般公众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由于美国出现了很多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不信任的法律诉讼案,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也时有发生,所以如何防止公司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从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成为全球普遍关注的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美国证监会和法院均要求公司董事会必须由大部分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制度由此应运而生。
独立董事在英美创设后,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均采纳了这一制度,也掀起了一场风靡全球的公司治理运动,成为公司治理专家、政客、媒体聚焦的热点和完善公司治理的重点以及投资者的追捧点。
而一朝有事,自然又成为众矢之的。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难以保证的问题,需要结合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公正的司法制度,以及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环境、条件来予以分析。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避免内部人控制现象。
强化责任意识
03
在选聘过程中,强调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责任,
确保其能够履行独立、客观的职责。
提高独立董事的行权能力
01
02
03
完善法律法规
通过立法明确独立董事的 权责,为其行权提供法律 保障。
提供培训和支持
为新任和现任独立董事提 供持续的培训和支持,提 高其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 。
上市公司应公开披露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发放方式和考核机制 ,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案例分析
06
案例一
总结词
该案例探讨了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选 聘及行权情况,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及 改进方案。
VS
详细描述
该公司在选聘独立董事时,注重候选人的 专业背景和行业经验,但在行权过程中, 存在一定程度的“搭便车”现象,导致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改进方 案包括完善独立董事的薪酬制度,建立有 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加强独立董事的 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履职能力。
核和批准。
决策支持与咨询
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的战略规划、业务发展和风险 控制提供建议。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为 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和咨询。
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文化建设提 出建议,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 提升。
公司治理与文化建设
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 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运作水平。
参与公司文化建设,推动形成积 极向上的企业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选聘标准应当明确、公开、公正,避免 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
独立性影响因素之二:独立董事的薪酬制度
薪酬制度包括薪酬水平、薪酬构 成、薪酬支付方式等方面。
薪酬构成应当多元化,包括固定 薪酬、绩效奖金、股票期权等方 式,以激励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行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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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独立性是影响董事会运行效率的一个关键因素。
研究影响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的各种因素,便于我们理解董事会的运作机制,掌握上市公司增减董事的动机和目的,并有利于监管部门据此做出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的相关规定。
本文结合国外相关的研究成果,分析了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的一些因素。
1.公司业绩国外的实证研究表明,当公司业绩下降时,外部董事进入董事会的概率变大,董事会的独立性可能变强。
糟糕的公司业绩可能会导致某些内部董事离职,这可能是股东或董事会的要求,也可能是CEO保护自己的表现。
业绩的衡量标准通常有三种:会计利润、托宾Q值和股票市场收益。
实证研究中还要特别注意内生性问题:公司业绩和董事会独立性是相互影响的,公司业绩既是以前董事会决策的结果,又会潜在影响以后的董事变动和董事会结构。
内生性问题在使用横截面数据时最为明显,为了避免此问题,可以考虑时间因素,利用综列数据进行动态研究。
比如,考虑前两年的公司业绩对今年的独立董事比例的影响,或者考虑公司业绩变化对独立董事比例变化的影响。
2.公司规模和行业特点一般来说,公司的规模越大,经营管理越复杂,对具有不同行业背景和经验的独立董事的需求就越大,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也就越强。
Hermalin和Weisbach还发现,当一个公司退出一个产品市场时,掌管这个市场的内部董事可能离职,相应的空缺一般由外部董事填补。
公司的规模可以用股本市场价值、销售额或资产价值来表示。
公司的经营复杂程度或多元化程度,通常用公司业务所涉及的不同行业的数量来表示。
国外的实证研究成果中,关于公司规模和产业特征对董事会独立性的影响并没有一致的结论,或者结论一致但在统计上不显著,这是样本选取的问题。
但在实证研究中,我们必须考虑这些因素,把它们作为控制变量,否则会严重影响对其他因素的解释效果。
3.股权结构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基础,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股权结构,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结构。
最初,独立董事制度正是针对内部人控制问题而提出的。
股东希望通过董事会这一内部机构的外部化,引入外部董事对内部人形成一定程度的监督和制约。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股权越分散,股东对增加外部董事以加强对经理层监督的需求就越强烈,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也就越强,国外的实证研究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
Hermalin和Weisbach,Denis和Sarin的研究表
明,“紧密控制型”的公司,即创立者仍然掌权,并且CEO持有大量股份的公司,董事会更多为内部董事所控制;规模大且存续时间长的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董事会则更多为外部董事所控制。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国外公司的股权结构有着本质区别,也即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基本上都存在控股股东。
在这种股权模式下,控股股
东或“关键人”利用自己拥有的控股地位或控制权,推荐自己的代表出任董事,在董事会里形成多数,结果是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受到严重影响。
2001年,所有国内上市的A、B股公司中,董事会平均拥有的独立董事人数为2.05个,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平均仅为21.01%,基本处于劣势地位。
[!--empirenews.page--]在实证研究中,可以用赫芬达尔系数表示股权的集中度,如前四名或前八名股东的持股总量占总股本的百分比。
另外,还可以选用最大股东持股量、外部董事持股总量、内部董事持股总量等作为辅助的表示变量。
4.CEO的持股量、任期、权力和变更CEO和董事会之间的冲突是公司治理所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之一。
Hermalin和Weisbach认为,董事会的独立性取决于CEO和董事会之间的一种谈判博弈:CEO倾向于有一个独立性差的董事会,而董事会则倾向于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CEO的任期越长,持股量越大,其对董事会的控制能力就越强,也就越有可能把自己的亲信或亲属安插到董事会,以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因此董事会的独立性会越来越差。
Shivdasani和Yermack的研究结果表明,CEO对董事选举过程的控制力越强,董事会的独立性越差。
他们利用下述标准衡量CEO的这种控制能力,即董事会是否有专门的提名委员会,如果有的话,CEO是否是其中的一员。
此外,CEO的变更对董事会的独立性也有影响。
Hermalin和Weisbach研究发现,当一个公司的CEO接近退休时,公司会试图增加内部董事,作为下一任CEO的候选人,其目的在于使他们在接触到公司各种事务的同时与其他董事熟悉,从而为其成为新的CEO提供宝贵的经验。
但当新CEO选出以后,任期较短的部分内部董事又会试图离开董事会,因为他们失去了短期内再度当选CEO的机会。
与此同时,新CEO一般不会增加内部董事以填补空缺,反而更可能增加能提供良好建议的外部董事,以辅助自己开展工作。
从另一个角度讲,新CEO对董事选举过程的控制力尚小,只能用增加外部董事的方式来满足监督的需要。
5.监管要求和制度规定独立董事的人数及其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是关系到独立董事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都对此做出了有关规定。
其中,有些规定是强制性的,要求公司必须执行。
例如,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规则》规定: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至少应有三名成员,全部为独立董事。
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每名发行人必须确保其董事会在任何时候至少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而另一些规定则是非强制性的,是一种推荐,希望相关的公司能够按照要求建立或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增加上市的可能性。
例如,泰国证券交易所有关准则规定:至少有两名董事为独立董
事;如果独立董事数量不足两名,必须在三个月内任命。
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最初几年中,独立董事制度一直没有被列入议事日程,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主要由监事会执行监督职能。
1997年12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但其中只是把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作为选择性条款。
随后几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各类公司治理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由于上市公司监事会功能的弱化,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一种治理机制开始得到各界人士(特别是监管层)的关注。
1999年3月,国家经贸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的文件,要求H股公司应有两名以上的独立董事。
[!--empirenews.page--]2000年11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指引(草案)》中建议上市公司应至少拥有两名独立董事,并且独立董事至少应占董事会总人数的20%。
2001年,证监会开始在上市公司和基金公司内部大力推行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2001年8月16日,证监会又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由于以上一系列法规条文的陆续颁发与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在上市公司的建立有了一定的制度基础。
监管要求和制度规定作为定性因素,在实证研究中很难量化,不过我们可以利用设定工具变量(二元变量)的方法,反映某一具体事件的影响。
例如,我们可以用一个二元变量表示公司是否为H股公司,以反映有关H股公司独立董事的强制规定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的影响。
6.其他因素除了以上讨论的五个方面,还有许多影响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的因素,如公司面临的行业风险、公司的现金流量(融资需求)、CEO的年龄、是否有特殊的监管规定等。
在具体的实证研究中,应根据研究目的和数据的可获得情况,灵活地选择这些影响因素作为自变量,以获得理想的实证研究结果和原因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