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处方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2、麻醉药品的使用与保管,要严格执行“五专”(专柜加锁、专人负责、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
处方按月装订成册保存三年。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它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
4、麻醉药品处方应严格审核、要求各项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处方医师签名并注明疾病诊断。
审核人和发药人均应签名,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专册,逐日登记消耗。
5、患者使用麻醉药、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再次调配时需将原批号空安瓿或用过的贴剂收回,有专人负责登记数量、监督销毁,并做记录,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需收回空安瓿,剩余的应办理退库手续。
6、麻醉药品出入库实行双人核查制度,药品入库须双人验收,出库须双人复核。
对麻醉药品领用情况进行登记、盘存,药库保管人员建立登记专用卡,每天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盘存数量需双人复核签
名。
7、对因破损、变质、过期而不能销售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清点登记造册,单独妥善保管,并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
经批准后在其监督下销毁。
药品销毁应有记录并由监督、销毁人员签字,存档备查。
8、我院麻醉药品目录:
9、我院一类精神药品目录
盐酸氯胺酮注射液。
麻醉药品管理的五专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的五专制度1.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2.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主要有可待因片、复方桔梗片、吗啡控释片、芬太尼针、吗啡针、杜冷丁针、罂粟碱针、阿片酊等。
3.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是执业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医务人员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处负责批准。
4.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二日常用剂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剂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麻醉药品处方应完整保存三年备查。
注射剂除凭医师处方外,须交回空安瓿换药。
5.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6.止痛的危重病人麻醉药的使用管理:由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单位凭医疗诊断书和户籍簿,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专用卡到指定医疗单位按规定开处方配药。
7.药剂科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8.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9.药剂科各小组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本及处方登记本。
药剂人员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调配。
药剂科主任应定期检查本院的麻醉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10.对霉变、破损的麻醉药品,应每年报销一次,由院领导审核批准,就地监督销毁,并向有关部门报备,临床科室使用剩余的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2.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管理。
不得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借用,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麻醉药品由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使用。
3.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签写开方医生姓名,配方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4.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3日用量,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处方实行专册登记应当留存至少3年备查。
5.癌症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凭市级卫计委核发的“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并指定本医院供应者,从第二次起交回上次取药空安瓿取药(安瓿上药名必须清晰可见),药房凭处方与空安瓿到库房换取药品。
6.各病区存放的少量麻醉药品,应有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保管登记。
药剂科有权不定期检查。
病房固定的麻醉药品换取时,必须凭处方和空安瓿(安瓿上药名必须清晰可见)换取。
麻醉药品的采购,应持市级卫计委核发的《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麻醉药品购用限量的规定,在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7、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其他易产生依赖性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导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医院中用于麻醉和精神科治疗的关键药品。
为了确保医院安全运行以及患者的生命安全,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监管,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合理使用。
二、麻醉药品管理1. 麻醉药品的购买1.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正规的药品供应商处购买麻醉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正品。
1.2 购买麻醉药品需要经过麻醉科的审批,并在采购前提交相关材料以备审查。
2. 麻醉药品的储存2.1 麻醉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相关的储存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
2.2 麻醉药品应当储存在专用的麻醉药品储存室中,严禁与其他非麻醉药品混存。
3. 麻醉药品的使用3.1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医师进行,且需要提前进行适当的麻醉评估。
3.2 每次使用麻醉药品前,医务人员必须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剂量,并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使用。
4. 麻醉药品的监管4.1 麻醉药品的使用记录应当详细、准确。
记录中必须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给药方式以及使用时间等。
4.2 麻醉药品的库存应当进行定期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5. 麻醉药品的报废处理5.1 麻醉药品过期、破损或者其他不合格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5.2 麻醉药品的报废处理必须经过麻醉科的审批,并记录在药品报废记录表中。
三、精神药品管理1.精神药品的购买1.1 购买精神药品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并报经医院的谈判质控委员会审批。
1.2 购买精神药品需要保存相关的购药材料,包括采购申请、合同等,以备查验。
2. 精神药品的储存2.1 精神药品的储存应满足相关的储存要求,包括温度、湿度等因素。
特别是对于易受光照和潮湿影响的精神药品,应做好防护措施。
2.2 精神药品应储存在专用的药品储存室中,独立于其他药品,严禁混存。
麻药处方管理制度

麻药处方管理制度一、引言麻药是一种具有镇痛、镇静、麻醉和抑制神经系统功能的药物,是医院和临床治疗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药物之一。
麻药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医疗安全、患者治疗效果、医疗成本等重要方面,因此科学、规范、严谨的麻药处方管理制度对于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和患者的治疗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麻药处方管理的重要性及其管理制度,为医疗机构的麻药管理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麻药的特点及其作用麻药是一种具有特殊功能的药物,在医疗中主要用于镇痛、麻醉和手术治疗中。
麻药具有以下特点:1. 镇痛作用:麻药能够抑制或减轻疼痛感觉,使患者在手术或治疗中不感到疼痛。
2. 麻醉作用:麻药能够使患者处于昏迷、无意识的状态,达到手术治疗或其他医疗目的。
3. 抑制神经系统功能:麻药还能够抑制神经系统功能,使患者处于镇静、放松状态,减轻紧张情绪和焦虑。
麻药的作用对于医疗工作至关重要,但由于其药性特殊,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良反应,因此合理的麻药处方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安全和治疗效果的重要手段。
三、麻药处方管理的重要性麻药处方管理是医疗机构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科学、合理、规范的麻药处方管理制度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合理的麻药处方管理能够确保患者在手术和治疗中得到有效的镇痛和麻醉效果,提高患者的治疗满意度和康复质量。
2. 提高医疗质量:合理的麻药处方管理能够减少麻药使用的风险和不良反应,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3. 节约医疗成本:合理的麻药处方管理能够避免麻药的滥用和浪费,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降低医疗成本。
4. 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合理的麻药处方管理能够规范医疗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要求,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麻药处方管理制度对于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和患者的治疗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值得医疗机构高度重视。
四、麻药处方管理的基本原则麻药处方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合理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手术需要,合理选用适宜的麻药,确保患者达到所需的镇痛和麻醉效果。
麻醉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严格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制定《麻醉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2.《处方管理办法》(卫政部令〔2007〕第53号)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5.《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第13号)三、名词定义1.麻醉药品: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的药品。
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健委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的药品。
2.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四、内容1.科室设立特殊药品管理小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根据医院相关制度制定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并负责培训、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
定期组织本科室人员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2.麻醉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3.麻醉科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储存、保管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相对稳定。
4.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保险柜、24小时监控及防盗系统,监控内容保存180天以上。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Ⅰ 目的
规范化、安全化管理药品,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麻醉科。
Ⅰ 制度
一、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失。
实施“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班班交接,定期清点。
二、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存在专用保险柜中,Ⅰ号保险柜钥匙由专职护士保管,按照规定实施药品基数管理。
工作日白天08:00麻醉医师到专职护士处领取当日手术所需麻醉药品,麻醉结束后将处方、安瓿和剩余药品交专职护士查对、处理。
每日17:30专职护士持当日麻醉处方到药品调剂室领取,确保基数正确。
Ⅰ号保险柜钥匙由值班医师保管,班班交接。
早7:30将处方、安瓿和剩余药品交专职护士查对、处理,专职护士收回处方、安瓿和剩余药品,补充药品并交班。
三、麻醉药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具有麻醉药处方权医
师的全名签字,内容完整,字迹清晰,药名不得缩写。
使用时应仔细核对处方品名、数量等内容。
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本,交班手续齐全并签名。
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外借。
Ⅳ参考依据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3.《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麻醉处方的管理制度

麻醉处方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为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处方的管理,包括麻醉科、手术室、急诊科等涉及麻醉药品使用的科室。
第三条医疗机构麻醉科应当建立麻醉处方管理机构,负责麻醉处方的审查和监督。
第二章麻醉处方的开具与填写第四条医护人员在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需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患者实际需要合理选用麻醉药品;2. 填写处方应当准确、清晰、规范;3. 处方中应清楚标注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病情诊断等信息;4. 处方应当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用量、用法、用药时间等内容;5. 在开具处方前,医护人员应当核对患者的过敏史和其他用药情况,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处方系统,统一管理麻醉处方信息,提高处方开具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三章麻醉处方的审核与复核第六条医疗机构麻醉处方应当由专业麻醉医师审核并签字确认,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麻醉药品处方在使用前应当经过药学部门的复核,核实处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对于特殊情况下的麻醉处方,如需要联合使用多个麻醉药品或存在使用风险较高的情况,应当由麻醉科主任或专家进行复核,确认处方的合理性。
第四章麻醉药品处方的存档与备案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麻醉处方的存档和备案制度,确保处方信息的完整、真实和保密。
第十条麻醉处方的存档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诊断;2. 药品的名称、规格、用量、用法、用药时间等详细信息;3. 处方开具和审核人员的签名;4. 存档时间和存档人员的签名。
第十一条麻醉处方的备案应当在电子处方系统中完成,确保处方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麻醉处方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二条医疗机构麻醉处方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麻醉处方的开具、审核、复核、存档等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麻醉处方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麻醉药品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和趋势,为合理使用麻醉药品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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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管理制度
一、对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实行统一格式、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计数管理。
二、麻醉药品处方由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小组指定药剂科管理,实行专人、专柜、专管。
对进出的麻醉药品专用处方建立账册,对专用处方发出进行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处方编号、领用部门、数量、保管人及领用人签字,做到账物相符。
三、专用处方使用科室实行专人领取、专人保管。
有处方权的医师领用时,应做好记录,包括领用时间、处方类别、数量、处方编号、领用人及保管人签字。
四、专用处方因书写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使用时,临床各科要将该编号专用处方退回药剂科,由药剂科作报废处理并通告全院。
五、麻醉药品专用处方发生失窃时,应迅速向院保卫科报告,并向药剂科报告失窃处方的起止号码,由药剂科监控处方的流向。
失窃处方自失窃之时起作废,在院内通告。
六、药库应当对麻醉药品处方,按处方编号、年月日分年装订。
七、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八、应当对麻醉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处方专册登记保存期限应当在药品有限期满后不小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