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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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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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号地块“·”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年月日时分许,在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号地块施工工地,作业人员在进行楼与楼之间大门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大门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焦彦龙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全力抢救,查明原因,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故。

唐山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绣峰也作出重要批示:责成丰润区及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搜救被困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救治伤者,切实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接到事故报告后,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立,副市长李国忠率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丰润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和抢险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公安、消防、住建、安监、医疗等有关部门全力施救。

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相关领导也分别赶赴事故现场,就事故善后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月日,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丰润区发生一起死亡五人较大建筑施工事故的通报》,就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出明确要求。

- 1 - / 37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月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丰润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的“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号地块‘·’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工程基本情况。

.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号地块工程概况。

“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违法发包致6人死亡,建议有关部门吊销施工单位

“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违法发包致6人死亡,建议有关部门吊销施工单位

“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违法发包致6人死亡,建议有关部门吊销施工单位吉林建筑人才网-微服务专注人才增值助力企业升级2018年1月9日5时许,北京涿鹿金隅公司的3#水泥储存库清库作业时,仓壁板结水泥及料粉大量塌落,造成清仓工程外委单位涿鹿建胜瑞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6名现场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99万元。

涿鹿金隅公司物资供应部副部长王青海,涿鹿金隅公司生产运行部副部长兼水泥车间主任鲍亚东,建议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涿鹿金隅公司水泥车间兼职安全员李波,涿鹿金隅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姚治中,建议依据企业规定给予其开除处分。

(图片来自网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1月9日5时许,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涿鹿金隅公司)的3#水泥储存库清库作业时,仓壁板结水泥及料粉大量塌落,造成清仓工程外委单位涿鹿建胜瑞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胜公司)6名现场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99万元。

1月10日上午10时,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安监局、市工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涿鹿县政府及县监察局有关部门人员成立了市政府涿鹿金隅公司“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管理组、技术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聘请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汽福田宣化公司两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当事人、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专家组论证和咨询法律顾问等,查明了该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涿鹿金隅公司基本情况涿鹿金隅公司是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归金隅冀东水泥张家口区域公司管理,属国有企业,公司法人代表赵启刚,公司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卧佛寺乡大斜阳村。

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扬州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
丁长根
6
河南郑州“8.28" 塔吊倒塌较大事故
3 河南博鼎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方胜利
7
河南郑州“11.15" 河 南 桩基基坑坍塌较大事故
8
河南南阳“12.24” 土方坍塌较大事故
3
郑州金城时代广场建设 有限公司
河南省豫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侯 阳
刘瑞华、 邓岳林、 陈建光 朱 江
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李学志 温惠彬
23 西 藏
西藏林芝“9.1” 塔吊倒塌较大事故
3 林芝瑞星置业有限公司
西藏万安建设有限公司
刘海滨 刘君远
重庆江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柳作康 刘安武
19 吉 林
吉林白城“10.14” 维修坍塌较大事故
5
白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白城市森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崔丹丹 王立旗



20
黑龙江
黑龙江哈尔滨“12.23” 土方坍塌较大事故
4
哈尔滨市阿城区 新利街道办事处
黑龙江鲁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李云生 刘 琳
黑龙江省云河建筑工程监理 有限责任公司
崔林盛 无
21 安 徽
安徽铜陵“2·26” 塔吊倒塌较大事故
22 辽 宁
辽宁沈阳“3·24” 高处坠落较大事故
3
铜陵有色铜冠房地产 集团公司
安徽国泰建筑有限公司
张四兵 杜军云 铜陵鑫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黄 红 易文生
3
沈阳新基环保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 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
有限公司联合体
车振锋 张桂霞

唐山中厚板材公司钢轧系统改造项目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中厚板材公司钢轧系统改造项目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中厚板材公司钢轧系统改造项目坍塌事故调查报告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钢轧系统改造项目“10·20”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0月20日13时26分,唐山市天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包施工的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钢轧系统改造工程钢水接受跨接长工程施工过程中,在进行W2a桁架梁标高调整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10月23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乐亭县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钢轧系统改造项目‘10·20’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工程概况及合同签订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唐山市天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3.唐山三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中厚板公司钢轧系统改造工程钢水接受跨接长工程,位于中厚板公司院内,为原厂房扩建,轴线总面积1296平方米,为单层钢排架结构,抗震设防裂度为7度。

采用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建筑物轴线总长48米、宽27米,建筑高度42.127米。

框架柱轴线间距为27米。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近年来,坍塌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深入了解坍塌事故的原因和解决方案,我们进行了一项系统性的调查研究。

本报告将重点讨论坍塌事故的原因、影响以及预防措施,并提出一些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坍塌事故的原因1. 设计缺陷: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设计缺陷是导致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可能包括不合理的结构设计、材料选择不当、施工质量差等问题。

2. 施工不合规:施工过程中的不合规操作也是导致坍塌事故的重要原因。

例如,使用劣质材料、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忽视安全措施等都可能导致建筑物的结构不稳定。

3. 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也是导致建筑物坍塌的重要因素。

在地震频发的地区,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尤为重要。

二、坍塌事故的影响1. 人员伤亡:坍塌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甚至导致死亡。

这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巨大的悲痛,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2. 经济损失:坍塌事故不仅对受害者家庭造成经济损失,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修复受损建筑物、赔偿受害者以及恢复正常生产等都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持。

3. 社会影响:坍塌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它会破坏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引发公众对建筑安全的担忧,甚至对整个建筑行业产生负面影响。

三、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1. 加强监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 提高技术水平:建筑行业应加强技术研发,提高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水平。

引入先进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提升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和结构稳定性。

3. 加强教育宣传:公众对建筑安全的认知程度也是预防坍塌事故的重要环节。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大对建筑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议1. 建立坍塌事故信息数据库:建立坍塌事故的信息数据库,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为预防类似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建筑工程质量调查报告第一章概述 (2)1.1 背景 (2)1.2 发生经过 (3)1.3 影响范围 (3)第二章现场勘察 (3)2.1 现场勘察情况 (3)2.2 现场拍照及录像资料收集 (4)2.3 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4)第三章原因分析 (4)3.1 直接原因 (4)3.1.1 施工操作不规范 (4)3.1.2 材料质量不合格 (5)3.1.3 施工设备故障 (5)3.2 间接原因 (5)3.2.1 施工管理水平不高 (5)3.2.2 监督监管不到位 (5)3.2.3 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5)3.3 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分析 (5)3.3.1 法律法规分析 (5)3.3.2 标准分析 (5)第四章责任认定 (5)4.1 责任单位 (5)4.2 责任人 (6)4.3 处理建议 (6)第五章处理措施 (7)5.1 临时处理措施 (7)5.2 永久处理措施 (7)5.3 处理后质量验收 (7)第六章经济损失评估 (8)6.1 直接经济损失 (8)6.1.1 工程修复费用 (8)6.1.2 已完成工程部分拆除费用 (8)6.1.3 处理费用 (8)6.1.4 人员伤亡救治费用 (8)6.1.5 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8)6.2 间接经济损失 (8)6.2.1 工期延误损失 (8)6.2.2 企业信誉损失 (8)6.2.3 市场份额损失 (8)6.2.4 项目后续运营损失 (8)6.3 经济损失分摊 (8)6.3.1 责任方分摊 (8)6.3.2 部门补偿 (9)6.3.3 保险公司赔偿 (9)6.3.4 其他分摊 (9)第七章教训及防范措施 (9)7.1 教训 (9)7.1.1 管理层面教训 (9)7.1.2 技术层面教训 (9)7.1.3 人员层面教训 (9)7.2 防范措施 (10)7.2.1 加强管理层面防范 (10)7.2.2 完善技术层面防范 (10)7.2.3 提升人员层面防范 (10)7.3 建议性整改措施 (10)第八章整改落实情况 (10)8.1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0)8.1.1 整改措施概述 (10)8.1.2 整改措施实施情况 (11)8.2 整改效果评价 (11)8.2.1 整改效果概述 (11)8.2.2 整改效果评价方法 (11)8.3 持续改进建议 (12)第九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12)9.1 法律法规概述 (12)9.1.1 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12)9.1.2 相关法律法规列举 (12)9.2 政策解读 (12)9.2.1 国家政策导向 (12)9.2.2 政策文件解读 (12)9.3 政策对处理的影响 (13)9.3.1 处理程序的规范 (13)9.3.2 责任追究的明确 (13)9.3.3 预防与控制的加强 (13)9.3.4 促进法律法规的完善 (13)第十章总结与建议 (13)10.1 调查总结 (13)10.2 处理建议 (13)10.3 预防及改进方向 (14)第一章概述1.1 背景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日益繁荣,建筑工程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6”坍塌事故调查报告_

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26”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11月26日19时30分左右,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建的唐山市鼎祥锰业有限公司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进行1号矿热炉19.3米标高电极孔及布料管孔平台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1.4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12月1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古冶区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26’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工程概况及合同签订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泽建筑公司)。

俊泽建筑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古冶北寺商业城26号一层,法定代表人刘宝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注册资金795.1万元,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1)14层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群体建筑。

公司取得了河北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JZ安许证字〔2013〕006124-2/2。

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月23日13时30分左右,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滦南县倴城镇泽平庄园住宅小区一标段6号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事故发生后,滦南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月23日,经滦南县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安全监管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参加的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及合同签订情况(一)唐山京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京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2日,位于滦南县倴城镇中大街38号,法定代表人徐耀东,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24000006445,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伍仟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屋租赁,营业期限为2010年6月12日至2030年6月12日。

该公司具有叁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时间为2010年10月19日。

(二) 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达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5日,位于滦南县县城友谊路南段,法定代表人杜铁钢,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24000001117,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贰仟柒佰玖拾万元,经营范围为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潢及塑钢铝合金门窗制作、销售、安装;建筑设备租赁维修;建材、钢材、水泥批发零售,营业期限为200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

矿山坍塌事故报告范文模板

矿山坍塌事故报告范文模板事件概述本次坍塌事故发生在 XX 矿山,时间为 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许,事故造成 X人死亡,X 人受伤,X 人失联。

经初步调查,该矿山为地下采矿,矿井深度为 X 米,面积约 X 平方公里,矿井中共有 X 名工人在坍塌前正常工作。

事故原因初步调查发现,事故原因为以下三点:1.坍塌区域原本就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多次检查提出安全整改建议,但未被及时解决;2.由于该矿山为地下采矿,矿井深度较深,地质环境复杂,采矿工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防范措施较差,这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3.矿业公司管理不力,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存在严重缺失,未按规定的安全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规范的管理。

处理情况1.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救援力量投入到救援工作中。

经过近 X 小时的紧急搜救,已找到 X 名被埋工人,其中 X 人已确认死亡,X 人受伤送医救治,X 人仍在搜救中;2.暂停该矿山的生产运营,并进行全面停产整改,对所有工个采取强制性纠正措施。

同时,对矿山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并对违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表明对安全生产的重视;3.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对矿山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安全隐患一一进行排查,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改进措施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加强矿山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和工作标准,切实降低矿山生产的安全风险;2.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矿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采矿工人的安全培训和防范措施;3.完善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监管机制,对矿山进行常规巡检和随机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总结本次矿山事故的发生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警示,对我们提出了时刻保持警觉、加强生产管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要求。

我们将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矿山稳定生产并确保员工的安全福利。

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1.30”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1.30”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月30日16时20分许,在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施工工地,作业人员在进行401#楼与402#楼之间大门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大门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84.5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焦彦龙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全力抢救,查明原因,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故。

唐山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绣峰也作出重要批示:责成丰润区及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搜救被困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救治伤者,切实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接到事故报告后,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立,副市长李国忠率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丰润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和抢险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公安、消防、住建、安监、医疗等有关部门全力施救。

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相关领导也分别赶赴事故现场,就事故善后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1月31日,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丰润区发生一起死亡五人较大建筑施工事故的通报》,就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出明确要求。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1月31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丰润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的“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1·30’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工程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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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坍塌事故调查报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26”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11月26日19时30分左右,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建的唐山市鼎祥锰业有限公司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进行1号矿热炉19.3米标高电极孔及布料管孔平台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1.4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12月1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古冶区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26’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工程概况及合同签订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泽建筑公司)。

俊泽建筑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古冶北寺商业城26号一层,法定代表人刘宝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注册资金795.1万元,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1)14层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群体建筑。

公司取得了河北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JZ安许证字〔2013〕006124-2/2。

公司现有职工25名,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2.唐山古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建监理公司)。

3.唐山市鼎祥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祥锰业公司)。

(二)工程概况。

唐山市鼎祥锰业有限公司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卑家店镇徐家楼村南,红北道南侧。

项目占地153.6亩,拟建设42MVA锰铁电炉5座及制氮车间、5万立方米煤气柜1座、电极壳维修车间、原材料配料输料系统、变电站、空压站等生产配套设施,办公及生活设施。

投产后年生产硅锰合金30万吨。

2014年8月9日,唐山市鼎祥锰业有限公司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一期工程主厂房开始施工建设,该厂房为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轴线总长78米、宽24.8米,建筑高度24.8米。

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裂烈度为8度。

结构柱、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为C40,钢筋采用HPB300、HRB400钢材。

至事故发生时,该厂房建筑高度为19.3米,正在进行1号矿热炉19.3米标高电极孔及布料管孔平台(平台标高为19.30
米,区域为横向5-8轴18米跨,纵向B-D轴19.5米)混凝土浇筑作业。

至事故发生时,建设方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备案手续。

(三)合同签订情况。

2014年8月9日,鼎祥锰业公司与俊泽建筑公司就鼎祥锰业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承包达成初步意向,俊泽建筑公司进驻项目工地。

2014年11月11日鼎祥锰业公司与俊泽建筑公司正式签订《施工协议》,俊泽建筑公司承包鼎祥锰业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一期工程主厂房土建工程。

协议就双方在工程施工、业务承包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

2014年8月10日,鼎祥锰业公司与古建监理公司达成初步监理意向,古建监理公司负责鼎祥锰业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一期工程的工程监理。

古建监理公司进驻项目工地。

至事故发生时,双方未签订监理合同。

二、事故发生及救援经过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11月26日5时40分左右,俊泽建筑公司浇筑工冯玉生、王风和、冯志强等15名工人到达鼎祥锰业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一期工程主厂房施工现场,准备进行1号矿热炉19.3米标高电极孔及布料管孔平台混凝土浇筑作业,冯玉生等人按照工作分工开始做浇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时30分左右,混凝土运输车到达作业现场,开始进行浇筑作业。

当天的主要任务是浇筑三层柱子、梁和三层平台。

浇筑作业的方法是首先交替对三层柱子和梁进行浇筑,最后浇筑平台。

15时30分左右,在将三层东侧柱子和梁浇筑完毕后,现场工人开始自东向西进行三层平台浇筑。

19时30分左右,平台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支撑模板突然坍塌,导致正在三层平台进行浇筑作业的冯玉生、王风和、冯志强、李合、李军、王文、陈会国等7人随顶板一起坠落,并被埋压。

(二)事故救援经过。

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立率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古冶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和抢险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公安、消防、住建、安监、医疗等有关部门全力施救。

至2014年11月29日9时42分,“11·26”坍塌事故被困7名人员全部救出,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人轻伤。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俊泽建筑公司未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未编制高大模板(顶板模板支撑高度大于8米)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整个模板支撑体系搭设过程无章可循,作业人员仅凭经验进行搭设,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2.俊泽建筑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

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时未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项技术、安全交底;搭设完毕后未对支撑体系进行专项检查、验收;该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便上岗任职;对施工作业人员资质审查不严,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3.俊泽建筑公司安全教育不到位,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便安排作业人员上岗作业,致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对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不了解。

4.古建监理公司安全监理不到位。

对俊泽建筑公司未编制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便组织施工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完毕后,未对支撑体系进行专项检查、验收;部分现场监理人员无监理资质;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5.鼎祥锰业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

项目施工建设前,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备案手续;对总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走过场,对施工人员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

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

古冶区卑家店镇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不到位,对本辖区内鼎祥锰业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对本辖区内打非治违工作组织不力。

古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古冶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鼎祥锰业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未办理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手续,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便擅自开工的行为没有及时进行查处,安全监管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因违反建筑施工规范规程、施工监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由公司内部处理人员。

1.田宝,男,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鼎祥锰业项目架子工班长,负责工程平台模板支撑体系搭设。

无证上岗,未按《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相关规定搭设平台模板支撑体系,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本企业职工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其3000元经济处罚,并予以辞退。

2.郑怀柱,男,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鼎祥锰业项目施工队队长,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搭设平台模板支撑体系,对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审查不严,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本企业职工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其20000元经济处罚,并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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