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政工程景观设计导则
园林设计说明(道路)

园林设计说明书一、现状分析二、设计依据三、指导思想四、总体特色五、种植特色六、具体景观分析七、投资造价估算举例说明:目录第一部分车站大道景观设计一、项目概况1、区位2、基地现状3、设计范围二、设计依据三,设计构架1、指导思想2、设计原则3、设计理念四、设计布局五、种植设计1、设计原则2、具体设计3、树种选择六、照明设计七、景观小品设计八、无障碍设计九、设施布置第二部分车站大道沿街建筑立面整治规划一、存在问题二、沿街建筑分类三、整治对策1、已建成建筑的整治2、在建建筑的整治3、未建空地的整治4、需改建旧宅地块的整治第三部分附件:温州市规划局关于车站大道整治规划说明第四部分附图1、总平面彩图1:1000 15 铺地设计详图2、总平面图1:1000 16-21 环境小品设计详图3、分析图1:2000 22 市府路口景观效果图4、道路断面1:200 23 城南大道路口景观效果图5、沿街立面1:2006-9 节点详图1:50010-13 绿化详图1:50014 隔离带设计第一部分车站大道景观设计一、工程概况1.区位:温州市车站大道位于温州城市中心,是规划建设中城市中心区西侧边界,整体呈南北走向,南到火车站,北至江滨路。
2.基地现状:车站大道道路两侧地块分四种情况:A类:新建地块:90年代以后建成的建筑,较整洁美观。
B 类:已批未建或在建地块:部分未建地块旧房未拆迁,较杂乱;部分为已拆迁的空地,场地内较脏乱。
在建地块部分基地围墙较整洁,无占道;部分基地围墙、建材占道;另有部分基地虽无占道,但场地外观不整洁。
C类:需改善的地块:大多为70-80年代建成,建筑整体性较好,但外表陈旧,部分建筑防盗窗罩及底层商铺乱设,破坏立面效果。
D类:未改建的地块:分三类:一类为旧房:相当杂乱、破旧;一类为空地:较脏,有些堆满垃圾;一类为违章棚屋:脏、乱。
道路红线内:存在部分路段架空电线等未入地,部分公交停靠站破损及人行道北临时绿化占用、不成系统等问题。
市政道路方案设计说明(市政工程(含道路、交通专业等)

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初步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1.1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地理位置图平阳县,隶属于浙江省温州市。
地处浙江东南沿海,陆域介于北纬27°21ˊ~27 °46ˊ、东经120°24ˊ~121°08ˊ之间,陆域面积1051平方千米,海域面积1300平方千米本项目位于温州市平阳县某某某,某某某是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下辖镇,地处平阳县西北部,东、东南、南、西南、西与水头镇为邻,西北与文成县平和乡接壤,北、东北与瑞安市高楼镇交界。
行政区域面积80.10平方千米。
1.2工程规模、概况本次设计某某某道路起点西接某某某,道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888,实施道路全长888m,现状道路红线宽度1.9~7.6米,等级参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
1.3道路现状现状某某某为周边居民出行的主要通道,沿线两侧有大量居民住房及商业用地,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多处出现板块沉陷,脱空、开裂等路面病害,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出行及某某某的镇容镇貌。
因此本次设计对现状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并对沿线附属设施进行补充设计。
现状道路(一)现状道路(二)现状道路(三)现状道路(四)1.4 设计内容我院承担该项目的设计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
2、设计依据2.1设计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电子地形图;2、相关规范及地方法规;3、本工程签订的设计合同。
2.2采用规范( 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版)( 2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3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 4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 5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 6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 7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 8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9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10)《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2.3-2009)(11)《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12)《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1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14)《温州市市政工程设计导则》2012.09;(15)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2013年版)建设部、交通部颁发的其它有关规范。
温州市建筑工程景观设计导则2015

温州市建筑工程景观设计导则Wenzhou Guideline on the Design of Architecture Landscape(试行)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12月编委会成员单位主编单位: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单位:温州设计集团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绿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温州勘设协会编委会成员主任:周守权副主任:陈高鲁主编:项志峰副主编:吴策吴安定方岚赖平平庄素剑编写:张梅林刘良仙王丝余翔郑恺徐良双许贻艺陈丽严送炜林锋王小如张弛林佳张加兴主审:金国平审查人员:赵国权王雪然目录一、总则 (10)二、温州地域景观环境 (10)2.1 温州地区地理环境 (10)2.2 温州地区历史文化 (10)三、建筑工程设计元素分类 (11)3.1 分类原则 (11)3.2 设计元素及要素 (11)3.3 景观设计分类表 (11)四、植物景观 (13)4.1 建筑旁(间)绿化 (13)4.2 组团绿化 (13)(温州某小区组团绿化) (14)4.3 架空层空间绿化 (14)4.4 地下室顶板覆土绿化 (15)4.5 停车场绿化 (15)4.6 屋顶绿化 (16)4.7 垂直绿化 (17)4.8 植物配置原则 (17)4.9 树种选择原则 (17)4.10 植物组合的空间效果 (18)4.11 温州地区常用树种选用 (18)4.11.1 基调树种 (18)4.11.2 骨干树种 (18)4.11.3 一般树种 (19)4.12 园林植物栽种与有关设施距离规定 (19)4.12.1 园林树木与地下管线最小水平距离 (19)4.12.2 园林树木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19)4.13 道路交叉口植物布置规定 (19)4.14 古树名木保护 (20)五、道路景观 (20)5.1 道路景观基本要求 (20)5.2 机动车道路 (20)5.3 非机动车道路 (21)5.4 人行道路 (21)5.5 消防车道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22)5.6 无障碍设施布置 (22)5.6.2 盲道 (23)5.6.3 坡道和台阶: (23)5.6.4 扶手、栏杆 (23)5.6.5 小品等细部构造 (23)5.6.6 绿化 (23)5.7 养老设施布置 (23)5.8 台阶与坡道 (24)5.8.1 分类及设计技术要点 (24)六、园林小品景观 (25)6.1 亭 (25)6.1.1 亭子的分类 (25)6.1.2 亭子设计技术要点 (25)6.1.3 温州地区传统亭 (25)6.2 廊与花架 (26)6.2.1 廊架的分类 (26)6.2.2 花架的分类 (26)6.2.4 花架设计技术要点 (27)6.2.5 温州地区传统廊 (27)6.3 大门 (27)6.3.1 大门的分类 (27)6.3.2 大门设计技术要点 (28)6.4 园桥 (28)6.4.1 园桥分类及技术要点 (28)6.4.2 温州地区传统园桥 (29)6.5 墙 (29)6.5.1 挡墙的分类和技术要点 (29)6.5.2 温州地区传统挡墙 (30)6.6 园墙 (30)6.6.1 园墙的分类及技术要点 (30)6.6.2 温州地区传统园墙 (30)6.7 树池与花坛 (31)6.7.1 分类 (31)6.7.2 技术要点 (31)6.7.3 温州地区的树池与花坛 (31)6.8 雕塑 (32)6.8.1 雕塑分类 (32)6.8.2 温州地区雕塑 (32)6.9 便民设施 (32)6.9.1 音响设施 (32)6.9.2 自行车架 (32)6.9.3 饮水器 (32)6.9.4 垃圾容器 (32)6.9.6 其他 (33)6.10 信息标志 (33)6.10.1 信息标志分类表 (33)6.11 种植容器 (33)6.12 模拟化景观 (34)6.12.1 模拟化景观分类表 (34)七、人工造景水景 (35)7.1 (35)7.1.1 驳岸的分类及技术要点 (35)7.1.2 池底的分类及技术要点 (36)7.1.3 跌水的分类及设计要点 (36)7.1.4 喷泉的分类及设计要点 (37)7.1.5 旱喷的设计要点 (37)7.1.6 戏水池的设计要点 (37)7.2 人工生态水景 (38)7.2.1 生态水景的作用 (38)7.2.2 水池的深度 (38)7.2.3 水源的选择 (38)7.2.4 水生植物的作用 (38)7.2.5 人工湿地 (38)7.2.6 设计要点 (39)7.3 室外泳池 (39)7.3.1 设计要点 (39)7.3.2 人工海滩浅水池 (39)7.3.3 室外泳池宜设置的配套设施 (39)7.4 景观用水 (40)7.4.2 景观排水 (40)7.4.3 浇灌水方式 (40)7.4.4 水位控制 (40)7.4.5 水体净化 (41)八、广场景观 (41)8.1 居住区健身运动场 (41)8.2 居住区休闲广场 (41)8.3 居住区游乐场 (41)8.4 公共市政广场 (42)8.5 公共文化休闲广场 (42)8.6 公共集散广场 (43)8.7 公共纪念性广场 (43)8.8 公共商业广场 (43)8.9 其他设计要点 (44)九、照明景观 (45)9.1 景观照明设计一般原则 (45)9.2 景观照明设计要点 (46)9.2.1 建(构)筑物 (46)9.2.2 植物 (46)9.2.3 园林绿地 (46)9.2.4 水景 (47)9.2.5 园路及园桥 (47)9.2.6 公共设施 (47)9.3 景观照明设备 (48)9.3.1 照明光源选择原则 (48)9.3.2 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要求 (48)9.3.4 照明节能措施 (49)十、常见景观材料 (49)十一、旧建筑环境景观改造 (51)11.1 概述 (51)11.2 建筑立面景观 (51)11.2.1 立面改造设计 (51)11.3 旧建筑的道路广场景观改造 (52)11.3.1 道路景观改造 (52)11.3.2 停车设施改造 (52)11.4 硬质景观改造 (52)11.5 植物景观改造 (52)十二、建筑工程景观设计与施工图审查 (53)12.1 概述 (53)12.2 建筑工程景观设计适用规范 (53)12.2.1 国家及行业规范 (53)12.2.2 地方规范 (54)12.2.3 相关图集 (54)12.3 建筑工程景观施工图审查基本内容 (54)12.4 建筑工程景观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 (54)一、总则1.1本导则是为了指导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正确理解掌握建筑工程景观设计的理念、原则和方法,促进景观与建筑、地域的更好融合,提升温州地区建筑工程景观文化内涵,特制定本导则。
温州市城市绿地建设导则

温州市城市绿地建设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城市绿地建设,提高城市绿地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针对当前我市城市绿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温州市城市绿地建设导则。
第二条城市绿地建设应体现“生态性、功能性、景观性、文化性”的原则,按照绿化“森林化”要求加强植物配置,尽可能增加“绿量”,合理安排功能设施,满足游人休闲游憩的需求;加强植物配置、突出植物造景以改善城市生态;注重体现当地人文文化,充分展示地域特色;控制建设项目单位造价,提倡节约型绿地建设。
第二章总体设计第三条城市各类公园绿地设计时应注重对地方历史文化遗产、遗存遗迹及地域特征的保护、展示与宣传,应充分利用原有山、水等自然环境,因地制宜配置植物,合理布置各类功能性景观小品与设施,突出原地形的山水特色,形成宜人环境。
第四条城市各类公园绿地(特别是街旁小游园、滨水绿地)设计时应注重休闲功能的要求,布置游步道与适量的硬质活动空间,以满足附近居民的休闲活动需求。
提倡利用绿地内乔木树冠下空间设置成休闲活动场地,以提高绿地使用率。
部分面积较小的街旁小绿地,宜沿路设置一些休息岛与座凳,以满足行人休憩需要。
第五条城市道路绿化时应考虑植被的防尘、防噪和遮荫要求,植物配置宜采用高绿量密植方式;原则上必须栽植行道树,行道树间距以3-8m为宜,树穴内径应控制在1.5m以上,如必需考虑人流通行方便,树穴处可设置透气、透水硬质盖板。
第六条城市河道沿岸绿带对河流具有生态修复、水质净化、水土保持等功能,绿化设计时应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以绿化种植为主,严禁设置大体量建筑,不宜对绿地进行大面积硬化处理;岸线处理时以生态型自然驳岸(为可渗透界面)为主,并注意保护好原有的自然边滩湿地。
第七条沿路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围墙设计应做到透空透绿,与城市景观相融合。
第八条市、区级城市公园绿地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的有关规定设置应急避险场所。
温州市城市容貌标准(通告版)

温州市城市容貌标准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城市道路 (4)3. 1 路面养护 (4)3.2 桥梁、隧道 (4)3.3 公路、铁路、轨道 (5)3.4 路桥名牌 (5)3.5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护栏等附属设施 (5)3.6 停车场所、洗车场所 (5)3.7 机动车辆 (6)4 建(构)筑物 (7)4.1 居住小区 (7)4.2 建筑单体 (7)4.3 临街商铺 (7)4.4 建筑外墙面 (7)4.5 屋顶 (8)4.6 防盗窗、阳台、外走廊、门窗 (8)4.7 空调架、空调外机 (8)4.8 油烟排放口 (8)4.9 遮阳(雨)蓬、遮阳(雨)伞 (9)4.10围墙(不含工地围墙) (9)5 公共设施 (10)5.1 供电、供气、供排水、邮政、通讯设施设备 (10)5.2 公交车场站、出租车站、轨道站、加油加气站 (10)5.3 公共厕所 (11)5.4 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 (11)5.5 环卫工作、生活场所 (12)5.6 治安岗亭(交通、停车场及小区)与健身休闲设施 (12)5.7 其它要求 (12)6 园林绿化 (13)6.1规划设计 (13)6.2养护管理 (13)7 城市照明 (15)8 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标识 (16)9 城市雕塑 (17)10 城市水域 (18)11 公共场所 (19)12 建设工地 (20)1 总则1. 1 为规范城市容貌管理,序化、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城市市容环境,建设现代化的生态文明城市和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依据《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广告招牌、灯光照明、城市水域、公共场所、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有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制定本标准。
1. 2 本标准适用于温州市城市建成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温州市城市容貌标准(通告版)

温州市城市容貌标准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城市道路 (4)3. 1 路面养护 (4)3.2 桥梁、隧道 (4)3.3 公路、铁路、轨道 (5)3.4 路桥名牌 (5)3.5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护栏等附属设施 (5)3.6 停车场所、洗车场所 (5)3.7 机动车辆 (6)4 建(构)筑物 (7)4.1 居住小区 (7)4.2 建筑单体 (7)4.3 临街商铺 (7)4.4 建筑外墙面 (7)4.5 屋顶 (8)4.6 防盗窗、阳台、外走廊、门窗 (8)4.7 空调架、空调外机 (8)4.8 油烟排放口 (8)4.9 遮阳(雨)蓬、遮阳(雨)伞 (9)4.10 围墙(不含工地围墙) (9)5 公共设施 (10)5.1 供电、供气、供排水、邮政、通讯设施设备 (10)5.2 公交车场站、出租车站、轨道站、加油加气站 (10)5.3 公共厕所 (11)5.4 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 (11)5.5 环卫工作、生活场所 (12)5.6 治安岗亭(交通、停车场及小区)与健身休闲设施 (12)5.7 其它要求 (12)6 园林绿化 (13)6.1 规划设计 (13)6.2 养护管理 (13)7 城市照明 (15)8 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标识 (16)9 城市雕塑 (17)10 城市水域 (18)11 公共场所 (19)12 建设工地 (20)1 总则1. 1 为规范城市容貌管理,序化、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城市市容环境,建设现代化的生态文明城市和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依据《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广告招牌、灯光照明、城市水域、公共场所、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有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制定本标准。
1. 2 本标准适用于温州市城市建成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温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温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审稿)温州市规划局二○○六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用地 (2)第三章建筑控制 (13)第四章城市景观 (26)第五章城市绿地 (27)第六章城市道路 (28)第七章主要市政公用设施 (33)第八章城市防灾及其他 (36)第九章附则 (38)附录一名词用语解释 (39)附录二计算规则 (41)附录三温州市建筑日照分析计算规则 (47)附录四有关建设工程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对应说明 (49)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加强温州市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有效实现城市规划的编制、设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依据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其他与城市规划、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温州市域各县(市)的城镇规划技术管理可参照执行。
二、编制详细规划应符合本技术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照已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三、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所确定的风景名胜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等特定区域,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可不受本规定限制。
3第二章城市用地第四条城市用地与建设用地分类本市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具体参照《表一温州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号》执行。
第五条建设用地的兼容规定一、本市各类建设用地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原则,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尚无详细规划的,应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表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执行。
浅谈温州市沿江带(会展中心-机场路段)景观概念方案设计

浅谈温州市沿江带(会展中心-机场路段)景观概念方案设计项目位于温州市滨江商务区,西起会展中心,东至机场大道,与七都岛隔江相望。
全长约7公里,平均宽度约30米,设计面积约35公顷。
滨江商务区位于瓯江南岸转弯处,西起环城东路,东至衢江,南至江滨路、灰桥浦、洪殿河、府东路、学院东路、汤家桥路、蒲州河及机场大道,北至瓯江,规划用地约1.5公顷。
滨江商务区沿江带全长为10.8公里,其中本地块为长7.1公里,瓯江路北面最宽处85m,最窄处60m,瓯江路南面最宽处23m,最处15m。
南北总用地面积:430817㎡,其中北侧防洪堤景观带总面积383183㎡(设计面积:340979㎡,市政人行道面积:34857㎡,原功能建筑占地面积:7347㎡)南侧绿化带面积:47634㎡。
滨江商务区功能定位为:以商务、商业和公共服务为主,居住和休闲文化娱乐为辅,集滨江观光、商务旅游为一体的城市会展商务中心。
由商务核心区、民间金融交易中心、温州人商务创业园、高级酒店服务区、SOHO商务公寓区、中央公园和文化艺术区、滨江文化休闲区六个部分组成。
二、基地现状以会展中心为界,北区段为设计段,主要措施为滨江挑台。
南区段为自然段,仅进行了滨江防洪堤和堤顶路的设计,存有滩涂和芦苇荡等自然江滩面貌;项目场地濒临瓯江水域,上陡门浦河、蒲州河、温瑞塘河与场地交汇后注入瓯江,其中蒲州河与上陡门浦河为通航河道,由堰坝控制水位。
场地内存有经济作物、滩涂湿地、市政绿化三种植被风貌;滩涂湿地风貌良好,建议保留;景观设计中运用乡土植物品种,丰富滨江生物生境。
经综合考虑与研究分析,场地主要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问题1: 如何以集约化的景观设计手法重新联接城市与滨江景观带?问题2: 如何对现状江滩进行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问题3: 如何弱化水利工程型防洪堤的不良景观界面?对策. 1、在重要区域建立安全、高效的天桥系统,弱化城市干道对滨江空间分割的影响;配合道路上的人行斑马线,将大量的城市居民引导至江边;2、. 尽可能多的保留原始滩涂地,少用盖板;塑造地形,满足植被生存的空间,增加物种多样性及生态环境多样性;通过建立天桥系统、拓展堤顶界面、设立亲水栈道,来构建一个多层面、多功能、多体验的滨江公共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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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景观性与生活性道路:路缘石的形式设计宜多样化,材料可选择多种材质混合使用,缘石厚度不宜小于18cm;
2交通性道路:路缘石应选择强度高、宜加工的材料,如本地的天然石材。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109-112页
路缘石示意图
2.11树池
2.11.1树池是铺装的地面上栽种树木的区域,应在树木的周围保留一块没有铺装并且可透水的区域。
3桥梁建筑应服从道路的整体景观,并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对于大桥或桥址特殊的桥梁,宜一桥一景;
4桥梁布置的孔径比例应互相协调,不宜出现配跨比例悬殊的跨径组合,不宜采用.2桥梁构件尺寸应比例合适,不宜采用“矮胖”、“高瘦”的桥墩、高跨比过大的梁。
3.1.3交通性道路的桥梁应符合简单、平实的美学效果,不宜过度追求“景观效果”而采用复杂的结构型式。
3生活性、景观性主干路宜采用单幅路、三幅路、四幅路布置,绿化带的宽度适宜组合式造型布置;
4生活性、景观性道路宜考虑慢行系统设计;
5人行道上设置自行车专用道时,自行车专用道与人行道应采用零高差,自行车专用道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
6风景区道路不宜大量挖填,应保护天然植被;景观设计宜采用借景,将道路融入自然风景。
2.11.5设计要求:
1景观性道路:结合景观定位,以美学为首要原则,适当与风俗民情相结合;
2生活性道路:人行道宽度小于3m时,树池内应设护树板方便行人通行;
3交通性道路:宜采用简洁、整齐的树池形式;
4树池框宜与人行道零高差。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113-116页
2.12井盖
2.12.1井盖的形式、材质、规格、色彩等应规范统一,方便管理与维护,在醒目位置标明类别、权属单位,景观性道路宜采用具有温州地域文化元素的井盖。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93-96页
2.7机动车禁止开口路段
2.7.1机动车禁止开口路段的设置是在保障城市交通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提供安全、便捷的步行系统。
2.7.2禁止开口路段的划定应考虑周边交通系统的合理组织,应符合道路交叉口安全距离的要求,并结合周边道路的形式、性质以及沿街建筑的功能进行统一考虑。
示例: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81-92页
建筑前区域活动区域设施带
建筑前区域活动区域设施带
人行道平面布置示意图
人行道断面示意图
2.6车行道分隔带
2.6.1分隔带分为:绿化分隔带和防护栏。
2.6.2分隔带选择应结合道路等级、类型,确定隔离形式、宽度、种植。
2.6.3绿化分隔带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交通性的主干路,中间分隔带的宽度不宜小于3m,宜种植胸径大于10cm乔木并加灌木,避免眩光干扰;中间分隔带不应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示例:
道路交叉口机动车道缩窄平面示意图
2.5人行道及过街通道
2.5.1从建筑到路缘线,人行道一般可分为三个部分:建筑前区域、活动区域和道路设施区域。
2.5.2依据道路类型和周边环境,确定人行道的相对位置和最窄宽度。生活性主、次干路不宜小于3.5m,交通性主、次干路不宜小于2.5m,主、次干路的设施带宽度不宜小于1m。
2生活性与景观性的主干路,两侧分隔带的宽度不宜小于2.5m,绿化配置应多样化;
3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隔带的端部应满足停车视距要求。
2.6.4防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交通性的主干路,中间防护栏应设置混凝土护栏基座,宜为25(高)× 50(宽)cm;护栏高度宜为110cm;
2生活性与景观性的道路护栏应考虑造型美学设计,可采用温州地域文化题材的画面装饰,护栏高度不宜小于80cm。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73-80页
交通性干道断面示意图
生活性道路断面示意图
景观性道路断面示意图
2.4宁静化设计
2.4.1交通流量较少的居住区道路宜为宁静化交通设计,应采取措施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减少噪音污染、保障居民安全、提升环境质量、强化行人路权形成连续便捷的步行系统。
2.4.2宁静化交通设计主要方法有:缩窄交叉口、抬高人行横道线、设置特殊标识等。
2.9地面铺装
2.9.1地面铺装是指道路、广场、滨水、停车场等硬质铺地形式。
2.9.2地面铺装的材料应满足所有人群安全使用的要求。
2.9.3地面铺装的质地、色彩、尺度和拼装图案等应融入温州地域文化元素,并与道路其他设施要素进行一体化的设计。
2.9.4铺装材料应满足强度、耐磨、防滑的要求,不应采用无防滑措施的光面材料,同时考虑造价、维护成本和生态环保等问题,宜选择可再生的材质。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33-70页
3.5其他附属设施
3.5.1桥梁边缘处防撞护栏或栏杆基座底应设挂檐,或者主梁边缘预留部分结构与护栏或栏杆基座混凝土一同浇筑,使桥梁外缘立面齐整。
示例:
挂檐做法示意图
3.5.2桥梁灯杆基座形式应与桥梁栏杆、桥面铺装、周边环境相协调。
3.5.3桥梁若需涂装时,宜采用明暗相配的颜色组合,板梁结构宜采用暗色调,栏杆宜采用亮色调。
2.9.5在保证强度要求的基础上,透水砖人行道基层宜采用生态性做法(如半刚性基础设置排水孔)。
2.9.6设计要求:
1景观性道路:依据周围不同环境及主题,宜选用多样化地面铺装;
2生活性道路:铺装材料宜采用透水砖、花岗岩(人工凿毛)、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等;
3交通性道路:铺装的构形图案宜简洁,色彩不宜太复杂。宜采用透水砖、花岗岩等砌块类铺装材料。
3.1.4景观要求较高的桥梁应在桥梁设计阶段对环境景观效果进行评价。
3.2交通性桥梁
3.2.1应采用标准化的空心板、小箱梁等预制构件,不宜采用不同型式或不同高度的预制构件。
3.2.2桥梁墩台型式应力求简单、统一。
3.2.3曲线上的桥梁宜保持各孔梁板的腹板外缘对齐。
3.2.4高架桥下有通车需求时,桥下净高不宜小于7m,以弱化桥下空间的压抑感。
(试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2月
编委会成员单位
主编单位: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编制单位:温州设计集团
参编单位:温州勘设协会
温州城投集团
温州名城集团
编委会成员
主任:周守权
副主任:陈高鲁
主编:吴延平
副主编:孙映云方岚
道路编写:黄伟明许贻艺邵碧汪捷敏吴璟
吴安定张梅林张杰官月圆徐琳
李展平
2.12.2雨水篦子形式宜简洁、大方,应与周边的铺装材质风格相协调。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117-118页
3
3.1桥梁总体
3.1.1桥梁设计应符合道路功能、防洪、通航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桥梁平面、横断面布置应与道路的平面、横断面统一;
2桥梁应以桥梁结构体现其景观效果,不宜出现“伪桥型”现象;
2.5.3活动区域不应设置任何构筑物,并形成连续、无障碍的完善步行系统。
2.5.4建筑前区域和道路设施区域可设置公用服务设施、市政交通设施、导向标识、公共艺术等,并宜规则整齐布置。
2.5.5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应结合周边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
2.5.6人行驻足区和非机动车等候区设置遮阳棚时,遮阳棚立柱宜采用单悬臂立柱。
2体现温州地域文化、风土人情的个性和魅力,融入温州历史记忆、塘河文化等元素,提高城市文化品位;
3符合交通安全、适用耐久、技术先进、量力而行的要求;
4坚持因地制宜,降低维护成本,鼓励设计节能、降耗型路面;提倡以适合本地区乡土植物为主的绿化配置。
1.0.4本导则适用于温州市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设计,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101-108页
2.10路缘石
2.10.1路缘石是铺设在路面边缘或路面界限的界石。
2.10.2分类及作用:路缘石分为平缘石、立缘石。平缘石的作用是标定路面范围、整齐路容、保护路面边缘;立缘石的作用是标定车道范围及引导排除路面雨水。
2.10.3路缘石材料有天然石材、混凝土、砖、木材等,应优先使用本地石材的路缘石。
2.11.2树池框的材料宜采用石材、金属、木、砖等。
2.11.3树池分类:
1按照树池形状,可分为方形树池、圆形树池、弧形树池等;
2按照树池边缘高度与周围地面的高低,可分为平行式树池、凸形树池等;
3按照树池内部覆盖物的不同,可分为硬质覆盖材料树池、软质覆盖材料树池等。
2.11.4规格与间距:方形树池,内框净尺寸应不小于120×120cm;当人行道宽度小于2m时,可采用矩形树池,内框净尺寸不宜小于100×180cm;圆形或弧形时,内径不宜小于120cm。最小种植间距应不小于4m。
3.3景观性桥梁
3.3.1景观性河道可视范围的桥梁建筑风格、体量、尺度宜统一,并保持与比邻或并列桥梁的造型与风格相协调。
3.3.2历史古桥改建时应重视保护原址文物古迹,桥名不应变更,并设立桥梁历史注解碑。
3.3.3桥梁造型宜达到宏观构景、中观造势、近观显巧的效果,应塑造具有个性特征和可识别的整体景观。
2.2.2类型:依据区域规划的定位,道路类型可分为景观性道路、生活性道路和交通性道路。
2.3平纵横设计
2.3.1平纵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平纵设计应满足行车安全、舒适并应综合考虑文物保护、环境景观等因素;
2平纵线形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平面顺适、纵面均衡;
3景观性与生活性道路应与区域公共系统紧密联系,应优先考虑行人的便利;
温州市市政工程景观设计导则
Wenzhou Guideline on theDesign of Municipal Landscape
(试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2月
温州市市政工程景观设计导则
Wenzhou Guideline on theDesign of Municipal Landsca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