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作业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律史》形成性考核1-4参考答案 (4)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律史》形成性考核1-4参考答案中国法律史作业1(第一章一一第四章)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共40分)1.《禹刑》——是夏朝统治者为了纪念他们的祖先,以禹命名的夏朝法律的总称。
2.《汤刑》——是一种古老的刑事惩罚方法,源自中国古代传统的惩罚之一,最早见于西汉时期。
是一种古老而残酷的刑罚,此刑罚需要将受罚者裹上特制的油纸或织物,有时将受罚者注满滚水或蒸汽之后,在裹着油纸时将其烧死。
另外也有侵入汤池中烧灼受罚者的手段。
尽管如今汤刑已经不再被使用,但它仍被认为是一种严厉的刑罚,用以惩罚特定的罪行,如盗窃或破坏他人财产等。
3.商朝五刑——指的是一种权力机构根据刑法对犯罪行为的处罚,每一种刑罚都有其特殊的功能,旨在保护社会的安定,维护当时的法律秩序,使社会可以稳定的运行。
4.周公制礼——西周时期周公将夏商时期的礼制加以整理编撰而成。
5.九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有两种含意:一是指周朝的刑书,另一种含义是西周的刑法。
6.六礼——六礼,创自西周,是中国古代聘娶婚的完备结婚程序。
所谓“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
”“六礼”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7.《法经》——战国时期,李悝在魏国率先变法,集各国法律之大成,制定成《法经》,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的成文法。
分《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8.刑不上大夫——我国古代大夫以上的贵族享受的特权之一,是宗法等级制在法律上的反映。
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不执缚系引,不使人颈盩,不捽抑”,处死刑不“于市”,而“于朝”。
9.公室告——指的是当事人提起诉讼,官府一定要受理的那种,一般来说,包括平民和平民之间的谋杀、抢劫、斗殴等情况,这种情况,官府应该受理,并按照秦法来处理这类问题。
10.廷行事——是一种成例,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先例,它可作为审理判决案件的法律依据。
二、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试述夏商时期的神权法思想。
中国法制史》作业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作业参考答案
《中国法律史》第一次作业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刑名从商:是荀子总结商朝刑事法律制度而言的,意思说商朝刑罚种类多,而且残酷,对后世影响较大。
2、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左传•昭公六年》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3、质剂: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周礼•天官•小宰》“听买卖以质剂”。据郑玄注释,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然后一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半而字全。这种竹简分为两种,长的叫质,短的叫剂;大买卖,如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用长券,即用质;小买卖,如买卖兵器或食品用短券,即用剂。
(3)西周初期的统治者在夏商“王权神授”“天讨”“天罚”的基础上,发展了“德治”、“礼治”的思想原则,形成了奴隶主贵族较为完备的立法思想体系。“君权神授”说依然是周朝法律统治的理论武器,但在具体宣传上却发生了某些变化,即“以政为德”是“获天命”的关键,从而形成了以德为核心的新理念。当这种主张行用于法制方面,便产生了“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表明周初神权学说与现实政治、天上的至上神与地上的君主专制融为一体,标志着奴隶主阶级政治上的成熟与思想理论体系的严密。另外,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活动的礼,到夏商时代被赋予奴隶主阶级的意志,变为统治者束缚被压迫阶级、调整内部关系、指导社会生活的无所不包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周初统治阶级继承并发展了夏商的礼治思想,提出并实践了完善礼治的主张,把“亲亲”“尊尊”作为礼治思想的核心,同时使西周法律思想更趋完善化,礼变为奴隶主阶级维护君主专制与宗法等级特权的工具。
中国法制史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考作业参考答案《中国法制史》形考作业1答案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1、刑名从商:是旬子总结商朝的刑事立法之后提出来的一句话,他认为商朝的刑事立法制订的比较完善,而且多为后世沿用。
2、九刑:有两种解释一是指西周的九篇刑书;二是指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
《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3、质剂:买卖契约,西周称为质剂。
质剂是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竹简上,然后一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
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4、田里不鬻:西周初期的土地所有权。
土地归周天子一人所有,各诸侯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无处分权,无权买卖。
5、六礼:“西周结婚的程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后来封建社会基本上沿用西周的六礼制度。
二、问答题(每题15分,分30分)简述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
答案要点:采取的是法家的指导思想: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依法律论罪处刑。
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
3、“重其轻者”——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2、简述《法经》的内容和历史意义。
答案要点:1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总结春秋以来各诸候国立法经验,著《法经》2法经内容;改刑为法,先列罪名,后定刑制,全文以刑为主,夹着诉讼法和其它法律内容。
包括的正律,杂律,具律三大部份其中的正律包括盗律,赋律,囚律,捕律。
杂律规定的是除盗赋罪名以外的罪名。
具律是关于刑罚的适用,如加减刑罚等。
3法经的阶级本质;1)锋芒主要指向农民和其它劳动人民。
立法思想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2)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如规定了窥宫,盗玺等。
3)维护封建等级,例如丞相受金,左右伏诛,就是说如果丞相受贿,要把他左右的臣属斩首问罪,这个因为刑不上丞相的缘故。
《中国法制史》作业1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作业1参考答案一、填空题(共8 道试题,共30 分。
每空3分)1. 西周将婚姻管理机关叫做()。
正确答案:1). 媒氏2. 荀子总结商朝的法律,总结出“()”。
正确答案:1). 刑名从商3. 在“刑侯与雍子争田案”中,雍子犯了“昏”罪,即“()”。
正确答案:1). 己恶而掠美4. 《诗•商颂•玄鸟》曰:“天命玄鸟,降而生()。
”正确答案:1). 商5. 夏朝的第一个帝王是()正确答案:1). 启6. 《说文解字》:“灋,刑也,(),从水,豸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正确答案:1). 平之如水7.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作(),关于借贷方面的契约叫做()。
正确答案:1). 质剂正确答案:2). 傅别8. 礼制的原则是()和()。
正确答案:1). 亲亲正确答案:2). 尊尊二、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在奴隶制五刑中,破坏犯罪者的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是()。
A. 墨刑B. 劓刑C. 刖刑D. 宫刑正确答案:D2. 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
A. 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B. 天命与天法罚C. 德刑并用与德主刑辅D. 法网严密正确答案:A3. 夏朝有五种刑罚,共()条。
A. 五百B.一千C. 二千D. 三千正确答案:D4. “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
A. 昏B. 墨C. 贼D. 杀正确答案:D5. 史料记载,商朝的九侯触犯了商王,而受到()的刑罚。
A. 斩B. 戮C. 醢D. 脯正确答案:C6. “威侮五刑,怠弃三正”是夏启讨伐有扈式时发布的()。
A. 习惯B. 战争动员令C. 祭祀D. 礼仪正确答案:B7.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将刑罚条写在()上。
A. 竹简B. 丝绢C. 铜鼎D. 龟骨正确答案:C8. 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即成文刑书是()。
A. 《九刑》B. 《汤诰》C. 《汤刑》D. 《周礼》正确答案:D9. 我国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是的人是春秋郑国的()。
中国法制史习题集及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习题集及参考答案第一章中国奴隶制法概述一、填空题1、我国奴隶社会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是()和()。
2、宗法制度是在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家长制基础上演变而来的一种以()为纽带、以()统治为核心的综合性的社会制度。
3、据商代资料,商代中期以后,主要是实行兄终弟及或父死子继,并出现了()继承制。
二、判断题1、夏礼和殷礼无论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以神为核心。
()2、中国法起源于贵族与平民的斗争与妥协。
()3、中国奴隶制时代的礼起源于原始氏族的祭祀活动。
()三、简答题:1、试述西周的宗法制度。
2、简述西周的继承制度。
第二章中国奴隶社会的立法一、填空题1、春秋时期正式公布的成文法有郑国()、晋国()和邓析的竹刑。
2、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正式公布的成文法典,是郑子产所铸的()。
3、第一次礼法之争的焦点是为国以礼还是()的问题。
二、名词解释1、铸刑书2、铸刑鼎3、竹刑三、简答题试述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及意义。
第三章中国奴隶制时代的法律制度分论一、判断1、所谓“三不去”包括有所取无所归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
()2、三不去制度的立法精神,是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
()3、奴隶制五刑包括自由刑。
()4、西周的民本思想是以人为本。
()二、名词解释1、以德配天2、明德慎罚3、出礼入刑4、五刑5、六礼6、同姓不婚7、五过之疵8、五声听狱讼三、简答题1、简述西周礼与刑的关系。
2、怎样理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3、简述西周的婚姻制度。
4、简述西周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中国奴隶制时代重要法制人物点评简答题1、简述周公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
2、论孔子的法律思想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
第五章中国封建制法概述一、填空题1、礼与法的关系问题的实质,是儒家所提倡的()法律规范与法家所倡导的()法律规范的矛盾与协调问题。
2、西汉时代的“引经决狱”打开了法律儒家化的开端,东汉时代的以经注律开辟了法律儒家化的新途径,魏晋时代的()完成了法律儒家化的过程。
电大《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第1—5章)一、填空题(每空降兵分,分20分)1.禹刑 2.汤刑 3.九刑 4.杀 5.醢 6.兄终弟及 7.媒氏8.神权法指导思想 9.田里不鬻 10.七出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分20分)1.A 2.D 3.A 4.B 5.D 6.D 7.C 8.B 9,A 10.D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分20分)1.ABC 2.ABCD 3.ABC 4.CBD 5.ABCD 6.ABCD 7.BC 8.BCD 9.ABC 10.ABCD四、名词解释(每题6分,分30分)1.质剂:买卖双方各执一半。
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2、六礼:西周结婚的程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后来封建社会基本上沿用西周的六礼制度。
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备礼前去求婚。
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额外内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纺结婚姻。
纳征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又叫纳市。
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其同意。
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六礼始于奴隶社会,对后世影响很大,是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相结合的体现,并充满浓厚的迷信色彩。
3.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
《周礼?秋官。
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辞听指听当事人陈述,理亏则语无伦次;色听指观察当事人表情,理亏则面红耳赤;气听指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理亏则气喘;耳听指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目听指观察当事人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
“五听”表现出浓厚的形式主义特点,但就其注意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而言,有一定借鉴意义。
4.《法经》: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封建法律。
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
中国法制史 课后题 及其解析供参习

《中国法制史》课后习题第一章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
A.禹刑B.汤刑C.九刑D.五刑【答案】A【解析】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五刑为墨、劓、蜚、宫、大辟(奴隶制五刑)和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
2.西周法官在审判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方式叫做()。
A.“五刑”B.“五听”C.“五行”D.“九刑”【答案】B【解析】西周时期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五种方式被称为“五听”。
3.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私造的刑书是()。
A.吕刑B.竹刑C.九刑D.汤刑【答案】B【解析】邓析是郑国的大夫,公元前530年,邓析综合当时郑国内外的法律规范,编成刑书,刻在竹简之上,称为“竹刑”。
4.赎刑作为一种制度始于()。
A.夏B.商C.西周D.春秋【答案】A【解析】赎刑作为一个制度始于夏。
赎刑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变通方法。
周穆王时,曾命令吕侯“训夏赎刑”,就说明了这一点。
5.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的成文法是指()。
A.宋国的“刑器”B.邓析的“竹刑”C.晋国的“铸刑鼎”D.郑国的“铸刑书”【答案】D【解析】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打破了奴隶主把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当作自己的秘密武器的传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宋国的“刑器”、邓析的“竹刑”和晋国“铸刑鼎”在时间上晚于郑国的“铸刑书”。
6.下列属于夏朝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的是()。
A.律B.格C.令D.王命【答案】D【解析】在夏朝,不成文的习惯法占有很大的比重,国王发出的“誓”、“诰”、“王命”也是当时重要的法律形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7.西周时审理民事案件称为()。
A.听狱B.断狱C.五听D.听讼【答案】D【解析】西周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已有明确的区分,前者称“讼”.后者称“狱”。
中国法制史作业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刑名从商:《荀子.正名》说:“刑名从商”,意思是说后世历朝历代的刑名均沿袭商朝的,这说明商朝的刑罚种类繁多,而且残酷,主要针对对象是广大的奴隶和平民。
2、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3、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周礼.天官.小宰》“听买卖以质剂”。
据郑玄注释,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然后一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半而字全。
这种竹简分为两种,长的叫质,短的叫剂;大买卖,如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用长券,即用质;小买卖,如买卖兵器或食品用短券,即用剂。
4、田里不鬻: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候和臣属,诸候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这叫“田里不鬻”。
5、六礼:中国古代的六道结婚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二、问答题1、简述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纷建立了封建性的国家,为了巩固从奴隶主手中夺取的政权,封建地主阶级采用法家思想作为他们的立法指导思想。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意思是说,取消按照血缘关系而规定的法律特权,取消按照爵位的有无和高低享有不同的待遇,除国君之外,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罚。
这样,开始打破奴隶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垒。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意思是说,要制定成文法,并向老百姓公布,是人人皆知法而有法可依。
从而否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2、简述《法经》的内容和历史意义《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由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
《法经》共有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其阶级本质是:锋芒指向劳动人民,《法经》开宗明义规定盗、贼两篇,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表明镇压盗贼是地主阶级专政的主要任务;维护君主专制;维护封建等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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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作业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夏2.刑罚世轻世重轻中重
3.邓析4.廷尉大理寺
5.《九章律》厩6.张斐杜预
7.北齐律8.十二七
9.《唐律疏议》10.非公室告公室告
11.杜周杜延年12.《魏津》(《新律》)
13.宋14.笞三百弃市
15.谋反恶逆16.三年
17.理学18.热审
19.德主刑辅20.五复奏三复奏一复奏
21.斩衰齐衰22.《问刑条例》
23.大理寺卿通政使礼部24.《大清律集解附例》
25.人民委员会26.《泰始律》
27.杂28.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
29.元30.明《大诰》
31.《大清律例》32.清未修律
二.名词解释
1.五刑:刑罚名。
有奴隶制五刑:墨、劓、剕、宫、大辟。
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
2.《法经》:魏李悝编撰。
六篇:《盗》、《贼》、《囚》、《捕》、《杂》、《具》,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
3.读鞫:中国古代,断罪判决原则上要对被告及其亲属宣读。
最初出现于先秦。
4.三司推事:首先在唐代,对某些特别重大案件,由中央的大理寺,刑部及御史台长官组织特别法5.六礼: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须合乎一定的礼仪,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6.董仲舒:我国封建时代著名唯心主义思想家,哲学家和经学家。
(公元前179——公元前104年)。
主张以儒家学说思想作为西汉的指导思想,提出“墨黜百家,独尊儒术”,“德主刑辅”,首倡春秋决狱。
7.《大清新刑律》:1905草订,1910颁布。
分总则,分则两编,53章411条,附《暂行章程》5条。
依资产阶级刑法体例,采取资产阶级国家刑罚体系。
8.晋律:又称《泰始律》,贾充、杜预对曹魏《新律》删订,颁行。
该律经张斐、杜预作注,又称“张杜律”。
共20篇,增《法例》,增加律疏注释。
9.热审: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左右二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审录关押在京师各狱的笞杖罪囚,或免释或减等,或保释。
10.条法事类:宋代的法律形式之一,以“事类”即公事性质为标准分门编篡法规大全,每项事类中同时收入相关敕令、格、式、申明等,条法事类产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年间。
11.秋审制度:清号称国家大典,每年一度,是对在押死刑犯进行特别复核的制度。
12.折杖法:宋太祖为“洗五代之苛”定折杖之制,以决杖来代替“五刑”中的笞杖徒流四刑的惩处方法。
刑罚减轻表现。
三.简答题
1.(1)增加了篇条,弥补了以往的缺陷;
(2)体例更规范,改《具律》为“刑名”置于篇首;
(3)改刑制,为旧五刑向新五刑过渡创造了条件;
(4)“八议”入律,使礼律进一步融合。
2.(1)立法思想:宽严适中,简约易明;“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法律不避权贵,黜陟不分新疏;
(2)《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疏》、《唐六典》。
3.(1)《大清律集解附例》、《简行则例》,《刑部现行则例》;
(2)《大清律集解》;
(3)《大清律例》;
(4)每五年修订一次条例,将新颁的条例续撰入律例。
4.(1)律是关于定罪断刑的法典;
(2)令是关于国家各种制度的法典;
(3)格是皇帝对国家机关个人因时因事颁行的制敕,给整理的法律汇编;
(4)式是国家机关经常适用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
(5)均是应遵行的制度,准则规范。
律是从消极方面,令、格、式从积极方面。
5.(1)宣布“预备立宪”的背景及实质;
(2)《钦定宪法大纲》;
(3)《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4)设立“谘议局”和“资政院”。
6.(1)内容:宣布废除封建性、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确定以村为单位,按人口均地的分配方法,确定人民对分得土地的所有权;确立土改执行机关;确认保护工商业原则;
(2)意义:对20余年党的土改经验的总结,调动了群众积极性,为保证解放战争胜利起了一定作用。
7.(1)解除婚姻决定权在男家家长,西周有一套完整的制度;
(2)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3)有“三不去”理由之一,夫家不能休妻: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8.背景:《临时约法》在“南北议和”过程中由南京临时政府匆忙制定;主要内容:56条七章: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
内容有关于国家性质,政治制度,人民的权利和义务,私有财产的保护,领土范围。
9.(1)背景:“休养生息”的政策,经汉初二三十年的发展,社会经济逐渐恢复,统治形势渐趋稳定,犯罪现象大为减少;
(2)内容:文帝废除肉刑、劳役刑期改革;景帝减少笞数,颁定《箠令》;
(3)意义:明确提出废肉刑的具体内容,明确规定了劳役刑的刑期和笞刑的刑制。
10.(1)一准乎礼。
以礼为立法根据,量刑标准,注释经典;
(2)用刑持平;
(3)规范详备,科条简约,集封建法律之大成,严谨的结构,简明的文字,精确的注疏,完备的内容。
四.论述题
1.(1)引礼入法,礼法结合;(2)恭行无理,执法原情;(3)法则公平,权利等差;(4)法自君出,权尊于法;(5)家族本位,伦理法治;(6)重刑轻民,律学独秀;(7)以法治官,以职课责;(8)纵向比较,因时定制;(9)立法修律,比附判例;(10)援法定罪,类推裁断;(11)无讼是求,调处息争;(12)诸法并存,民刑有分。
2.(1)儒家是春秋战国时期以孔丘为创始人的一个学派;
(2)儒家法律思想,基本继承和发展西周以来“礼治”和“以德慎罚”思想。
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
(3)作为封建正统的儒家法律思想长期占据统治地位。
以家族为本位;皇权至上,法自君出;等级特权;“重德轻刑”、“重义轻利”。
形成以皇权为中心的有机整体,指导封建法制数千年。
3.(1)三皇五帝时代,惩罚违反风俗习惯行为的方法是扑和放逐;
(2)奴隶制五刑:墨、劓、剕(膑)、宫、大辟;
(3)象刑;
(4)由肉刑中心制徒流刑中心的变革。
(春秋战国——秦,汉初);
(5)徒流刑中心时代的刑罚。
(徒流刑中心五刑体系),五刑体系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