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离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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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师《中国法制史》18秋在线作业1(第二版本)(满分)

东师《中国法制史》18秋在线作业1(第二版本)(满分)

(单选题) 1: 明代很重视基层单位的司法建在最基层的乡一级设置了( )。

A: 什伍制度B: 乡长审理制度C: 州县派驻机构D: 申明亭制度正确答案:(单选题) 2: 夏代中央最高司法官称为:( )。

A: 大理B: 士C: 蒙士D: 司寇正确答案:(单选题) 3: 中国古代传统法制的成熟、定型阶段是:A: 秦汉时期B: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C: 隋唐时期D: 宋元明清时期正确答案:(单选题) 4: 商代的主要法律是:A: 《汤刑》B: 《官刑》C: “民居”之法D: 车服之令正确答案:(单选题) 5: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典是A: 《大清律集解附例》B: 《大清律例》C: 《大清新刑律》D: 《大清会典》正确答案:(单选题) 6: 清代死刑的执行方式有( )。

A: 发遣B: 立决与监候C: 斩与绞D: 迁徙与安置正确答案:(单选题) 7: 汉高祖曾命儒生叔孙通制定()十八篇,贯穿了礼的精神。

A: 《傍章律》B: 《越宫律》C: 《左官律》D: 《朝律》正确答案:(单选题) 8: 人民代表会议制确立于( )A: 工农民主政权时期B: 抗日战争时期C: 解放战争时期D: 新中国建立以后正确答案:(单选题) 9: 下列刑罚中,哪一个属于是秦代的经济刑:A: 城旦舂B: 耐C: 赀D: 收正确答案:(单选题) 10: 太平天国反对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政治纲领是( )。

A: 天朝田亩制度B: 资政新篇C: 原道救世歌D: 十款天条正确答案:(多选题) 1: 汉律九章除《法经》六篇外,还包括( )。

A: 《户》B: 《兴》C: 《杂》D: 《具》E: 《厩》正确答案:(多选题) 2: 唐律关于刑讯的规定包括()A: 刑讯必须用常行杖B: 拷囚不得超过三度C: 总数不得过二百D: 中间不得换人行刑E: 对享有“议”、“请”、“减”等特权人物及老、少、废疾者,禁止使用刑讯正确答案:(多选题) 3: 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是:A: 老幼犯罪减免刑罚B: 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C: 罪疑从轻、罪疑从赦D: 自首减免E: 宽严适中正确答案:(多选题) 4: 中国奴隶制时代的法律制度,是指哪几个时期的法律制度:A: 夏B: 商C: 西周D: 春秋E: 战国正确答案:(多选题) 5: 关于离婚,唐律所规定的“原则包括( )。

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B

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B

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B用户名:W2072最终成绩:100.0《大清律例》《大清律集解》《大清新刑律》《大清律集解附例》司寇大理蒙士士成劾乞鞠读鞠爰书赀刑迁刑谇刑作刑萧何董仲舒汉景帝汉文帝魏律新律北齐律晋律宋元明清时期隋唐时期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秦汉时期隋朝北宋五代时期唐朝理藩院大理寺大宗正府宣政院盐民盐户盐商灶户1.不睦 恶疾盗窃 不孝 无子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用户解答: 恶疾 | 盗窃 | 无子 知识点: 2 西周的法律制度2.《大业律》 《大宝律令》《改定律例》 《杂律》 《具律》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下列哪些是西周法律所确定的“七出”中的内容是( )。

下列哪几部日本封建法典反映了唐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 )。

昏 墨杀 宫 贼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用户解答: 昏 | 墨 | 杀 | 贼 知识点: 1 夏商的法律制度6.忠信敬上 喜为善行信义为上 举事审当 清廉勿谤 恭敬多让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用户解答: 忠信敬上 | 喜为善行 | 举事审当 | 清廉勿谤 | 恭敬多让 知识点: 4 秦朝的法律制度7.审刑院 大理寺根据有关史籍所载,皋陶之刑已有具体罪名:( )。

秦代法律规定任官的标准中有关道德方面的“五善”是指:( )。

宋代中央审判机关是:( )。

相争 斗殴 田土 户婚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用户解答: 相争 | 斗殴 | 田土 | 户婚 知识点: 10 明朝的法律制度9.嘉庆年间的《钦定大清会典》 《大清会典》光绪年间的《钦定大清会典》 乾隆年间的《钦定大清会典》 雍正年间的《钦定大清会典》明太祖在“教民榜文”中规定:民间( )一切小事,不许轻便告官,要经本里甲老人理断。

清朝入关后共编制了五部会典:( )。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用户解答: 嘉庆年间的《钦定大清会典》 | 《大清会典》 | 光绪年间的《钦定大清会典》 | 乾隆年间的《钦定大清会典》 | 雍正年间的《钦定大清会典》 知识点: 11 清朝的法律制度10.法院编制法 领事裁判权修订法律 预备立宪 会审公廨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用户解答: 领事裁判权 | 会审公廨 知识点: 13 鸦片战争后清朝法律制度清末司法制度半殖民地化的主要标志是:( )。

东财13春《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123456 (随机)作业试题及答案

东财13春《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123456 (随机)作业试题及答案
A. 60岁
B. 65岁
C. 70岁
D. 80岁
正确答案:C 满分:4 分 得分:4
8. 春秋时晋国赵宣子执政时制定( )
A. 常法
B. 被庐之法
C. 国宪
D. 刑书
正确答案:A 满分:4 分 得分:4
9. 宋代法律效力高于律的法律形式是( )
A. 宋代
B. 元代
C. 明代
D. 清代
正确答案:C 满分:4 分 得分:0
4. 秦《田律》规定不准砍伐林木的时间是( )
A. 二月
B. 七月
C. 九月
D. 十月
正确答案:A 满分:4 分 得分:4
5. 两汉,惩罚诸侯在酌祭时贡金质量不合标准的法律是( )
5. 清末颁行的具有法院组织法和刑事民事诉讼法合体性质的综合性法典是( )
A. 《刑事民事诉讼法》
B. 《刑事诉讼律草案》
C. 《民事诉讼律草案》
D. 《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满分:4 分
6. 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 )”
A. 汤刑
B. 九刑
C. 禹刑
D. 五刑
满分:4 分
7. 根据史书记载,法经中规定对窥视宫殿者的处罚方式为( )
A. 诛
B. 刖
C. 膑
D. 墨
满分:4 分
8. 秦律规定,盗采人桑叶赃不盈一钱,赀徭( )
A. 二旬
B. 三旬
C. 四旬
D. 五旬
满分:4 分
一、单选题(共 15 道试题,共 60 分。)V 1. 商朝法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特点是( )

___15秋离线法制史

___15秋离线法制史

___15秋离线法制史期末作业考核中国法制史》满分100分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1、简述西周礼与刑的关系。

答:在西周法中,礼与刑是两个基础组成部分,目的都是为了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们的行为。

礼所不容的行为,必然被刑所禁止,而合乎礼的行为则不会被刑所禁止。

2、训政保姆论。

答:训政保姆论是于建国治国过程中本党始终以政权之保姆自任的理论。

其核心是政府应该像保姆一样,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和权利,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3、简述明朝的特务司法机构的特点。

答:明朝的特务司法机构具有以下特点:(1)皇帝进一步控制了最高司法权;(2)厂卫特务性机关干预司法,进行秘密调查和审判;(3)特务司法机构在处理案件时往往不受法律程序和规范的限制。

4、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___于1912年通过的一部重要的宪法文件,是近代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

其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共和国;(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实行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原则,采用责任内阁制;(3)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应尽义务,反映了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和资产阶级革命派标榜的民主精神;(4)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其特点是对___加以限制和防范,反映出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保卫民国的良苦用心和努力。

5、简述春秋决狱。

答:春秋决狱是汉朝时期的一种司法制度,如果案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则以儒家经义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这种制度的首创者是___。

然而,在运用上容易产生很多弊端,因为儒家经义并不是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规范。

二、论述题(共50分)1、试述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变化。

(15分)在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经历了从宗法制度向君主专制制度的转变。

在宗法制度下,法律规范主要是以礼法为基础,以族长为主要执行者,以维护家族利益为出发点。

而在君主专制制度下,法律规范逐渐向国家化、中央化的方向发展,以君主为最高权力代表,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出发点。

15秋北航《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二三

15秋北航《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二三

15秋北航《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二三一、单选题(共15 道试题,共60 分。

)1.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央行政机关实行()。

A. 议会制B. 元首制C. 内阁制D. 总统制-----------------?2. 将《刑名》、《法例》合为《名例》篇,置于律首的是( )。

A. 《新律》B. 《泰始律》C. 《北齐律》D. 《北魏律》-----------------?3. 汉朝的起诉称为()。

A. 告诉B. 告劾C. 举劾D. 弹劾-----------------?4. ()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成文法的产生。

A. 郑、晋铸刑鼎B. 邓析编纂《竹刑》C. 赵国颁布《国律》D. 魏国颁布《法经》-----------------?5. 《中华民国约法》俗称()。

A. “贿选宪法”B. “袁记约法”C.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D. 《重大信条十九条》-----------------?6. 《法经》的篇目有()。

A. 4篇B. 5篇C. 6篇-----------------?7. 汉代对利率曾有明确规定,超过法定利率这叫做( )。

A. 取息过律B. 券书C. 文券D. 散估-----------------?8. 《唐六典》就其性质而言属于()。

A. 综合性行政法典B. 封建经济法典C. 封建刑事法典D. 封建民事法典-----------------?9. 《开皇律》有十二篇,最后一篇是( )。

A. 诈伪B. 杂律C. 断狱-----------------?10. 《钦定宪法大纲》的附录是( )。

A. 君上大权B. 国会C. 总理D. 臣民权利义务-----------------?11. ()是我国最早刊印发行的法典。

A. 唐律疏议B. 唐六典C. 宋刑统D. 至元新格-----------------?12. “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中的“吕”指()作刑。

A. 周公B. 吕侯C. 吕不韦D. 邓析-----------------?13. 汉朝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是()。

XXX《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卷

XXX《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卷

XXX《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卷C.日本宪法D.苏联宪法正确答案是:A19.唐代法律规定,凡是犯法的人都应该受到()的惩罚。

A.杖刑B.流放C.死刑D.罚款正确答案是:A20.唐代的律令制度主要是在()时期形成的。

A.XXXB.XXXC.XXXD.XXX正确答案是:C21.《大明律》规定,私盐者是属于()的罪犯。

A.重罪B.轻罪C.中罪D.无罪正确答案是:A22.《大明律》规定,私藏枪支者是属于()的罪犯。

A.重罪B.轻罪C.中罪D.无罪正确答案是:A23.唐代的“律”是指()。

A.律令B.律师C.XXXD.律法正确答案是:D24.唐代的律令制度是以()为基础的。

A.汉代法律制度B.隋代法律制度C.唐代法律制度D.宋代法律制度正确答案是:B25.《大明律》规定,杀人者的家属应该()。

A.流放B.处死C.罚款D.没收财产正确答案是:D26.唐代的律令制度主要是为了()。

A.维护社会秩序B.保护人权C.推行民主D.扩大皇权正确答案是:A27.《大明律》规定,犯有谋反罪的人应该()。

A.流放B.处死C.罚款D.没收财产正确答案是:B28.唐代的“律令”是指()。

A.律法和令制B.律师和令人C.律XXXD.律官和令人正确答案是:A29.《大明律》规定,犯有盗窃罪的人应该()。

A.流放B.处死C.罚款D.没收财产正确答案是:A30.唐代的律令制度中,对于犯罪的处罚主要是()。

A.死刑和流放B.杖刑和罚款C.鞭刑和流放D.流放和罚款正确答案是:A1.XXX在建立元朝之前制定了一部简单的成文法,名为《大扎撒》。

2.“XXX”作为法定刑的使用始于《庆元条法事类》。

3.用官爵抵罪的“官当”制度确立于南陈时期。

4.XXX的继承人为嫡长子。

5.秦朝司法审判的成例被称为“廷行事”。

6.明朝的基本法典是《大明律》。

7.清朝第一部较为成熟的成文法典是《大清律集解附例》。

8.《麟趾格》制订于东魏时期。

9.西周的婚姻制度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2019年秋季《中国法制史(高起专)》离线考核

2019年秋季《中国法制史(高起专)》离线考核

离线作业考核《中国法制史》满分100分一、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1、会审公廨。

答:清同治七年(1868年),根据上海道台和英美等领事商订的《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在英美租界设立了会审公廨(也称会审公堂,英文名为Mixed Court)。

会审公廨设正会审官1人,总管公廨事务,副会审官6人,办理刑民案件,另设秘书处、华洋刑事科、华务民事科、洋务科,管卷室。

陪审官则由外国领事担任。

随租界不断扩张,上海英美租界会审公廨改名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裁判权实际由会审官操纵,亦不得上诉。

2、简述《北齐律》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答:主要围绕春秋决狱、秋冬行刑、录囚制度等简要加以阐述。

重罪十条列入;在刑罚体系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它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成就最高,影响最为深远的一部法典,它将儒家规范更多地纳入法律。

3、简述宋朝的“翻异别堪”复审制度。

答:宋代重视口供,翻异别勘是宋朝的一种诉讼审判制度,指在诉讼中,犯人推翻原来的口供(翻异),事关情节重大,一般由另一法官或其他司法机关重审(别勘)的制度。

别勘分为差官别推(换法官审理)和移司别勘(换司法机关审理)两种。

宋代,当犯人不服判决临刑称冤或家属代为申冤时,则改由另一个司法机关重审或监司另派官员复审。

按照法律规定,翻异可三至五次。

妄行翻异叫冤者,别推时加重处罚。

这种制度就其实质来说,是司法机关自动复审,虽有时会因多次翻异而影响司法机关的审判效率,但从总体上来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也是宋朝统治者慎刑精神的表现。

为了防止囚犯利用故意"翻异别勘",拖延时间,宋代沿用唐代的三推之限,一般情况下,囚犯只要经3次翻异别推后,再翻异即不再复推,强行判决.南宋又改为5推.宋还严格规定复审时必须选差"无干碍官";官吏在别勘时发现冤抑,则要受到奖赏.4、简述元代的监察制度。

元朝的监察制度:答:在元朝为官,要受重典治吏的考验。

作业系统--13秋《中国法制史》作业1 -4作业试题

作业系统--13秋《中国法制史》作业1 -4作业试题

题号:20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4
内容:
秦朝九卿中负责司法审判之官是( )。
选项:
a、卫尉
b、廷尉
c、少府
d、奉常
--------------------------------------------------------------------------------
题号:6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4
内容:
西周的诉讼,民事案件称为( )。
选项:
a、“诉”
b、“讼”
c、“狱”
d、“察”
--------------------------------------------------------------------------------
题号:4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4
内容:
公元前530年,邓析综合当时郑国内外的法律规范,编成刑书,刻在竹简上,称为“( )”。
选项:
a、竹刑
b、成文法
c、成文刑
----------------------------------------------------------------
题号:7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4
内容:
中国早期法制的鼎盛时期是在( )。
选项:
a、商朝
b、西周
c、春秋
d、战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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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中国法制史》课程作业请回答下列问题,每题要求不少于1000字:1、礼与刑的关系法律是礼与刑的统一,礼与刑的起源就是法律的起源。

中国上古时期社会里,主要有两种社会关系:一是贵族之间的关系,二是贵族与平民、奴隶之间的关系。

礼主要用于调整和约束贵族内部的血缘等级关系及其行为,具有指引、规范的功能;刑主要用以维护贵族的统治,控制平民和奴隶的行为,具有暴力的性质。

礼与刑是西周时期法律的两种表现形式。

西周时期,“礼”与“刑”的关系密切,二者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西周奴隶制法制的完整体系。

与西周“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的法制指导思想相一致,统治者以礼为主,以刑为辅;只有当礼失去效用时,才施用刑罚,刑是礼必要的补充。

同时,刑的制定和实际施行,在很大程度上要以礼为指导,用刑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礼治秩序。

西周时期,“刑”是同“礼”相对应的一个范畴,多指刑法和刑罚。

“礼”与“刑”是西周法律体系的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当时完整的法律体系。

礼与刑,都体现了立法者的利益意志,建立和维护了宗法等级关系。

但二者发挥作用的形式却不同:礼在于区别等级,维持亲和;刑在于禁止邪恶,处罚犯罪。

同时,“礼者禁于未然之前,刑者禁于已然之后”,适用不同的情形。

其中,“礼”是一种积极的规范,即正面地、积极地规范人们,要求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而“刑”则处于消极被动状态,对于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

凡是礼所禁止的,亦为刑所不容,二者相辅相成,即所谓“礼之所去,刑之所缺,“出礼入于刑”。

礼与刑是西周法律的两个基本方面。

二者在规范内容、社会功能、实施上不尽相同:(1)从规范的内容来看,礼作为社会行为规范,主要属于道德范畴,有部分内容属于法律的范畴,它确认和维护统治阶级内部权力和财富分配的秩序;刑是规定对各种犯罪行为应处以何种刑事制裁的规范,都属于法律范畴。

(2)从社会功能来看,礼起到“禁恶于未然”的作用,而刑则起到“禁恶于已然”的作用。

(3)从实施上来看,礼主要是通过舆论、教化发挥作用,严重违反礼的才施以刑罚,刑是通过各种刑罚的实施来惩戒犯罪;并且西周时期奉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法制原则,以上可见礼与刑在实施方式、实施对象上存在着巨大差别。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律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源于《礼记·曲礼》,始于西周,作为一项法律原则,“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强调的是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

所谓“礼不下庶人”,说的是庶人以下“遽于事而不备物”,即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的物质条件,因而不可能按各级贵族的各种礼仪行事。

这些礼也不是为他们设立的,但这决不意味着庶人可以不受礼的约束。

所谓“刑不上大夫”,原指大夫以上贵族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在适用刑罚时享有某些特权,但这些礼遇决不等于大夫以上贵族可以不受刑罚制裁。

在实际生活中,官僚贵族犯重罪同样要加以惩罚,特别是对那些“犯上作乱”的贵族,更是严加惩处。

2、儒法两家关于法治主要思想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激烈的社会动荡和急剧的历史变革,让春秋时期的思想界出现了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局面。

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都对中国的法律思想史有很重要的影响。

两者的法律思想既对立又不乏统一。

一、儒法两家法律思想的相同点(一)儒家主张人治,法家主张法治儒家主张人治,孔子重人治,轻法治,提出“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片面夸大当权者个人的作用,国家的治乱,政事的兴废,完全取决于有无明君圣主,儒家主张把当权者个人置于法律之上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末期,作为礼治的竭力维护者,孔丘仍主张“为国以礼”,提出并建“仁”为核心,以“复礼”为依归的思想体系,并以此作为儒家的理论基础。

而法家主张法治,认为法任而国治,主张“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

“以法为本”强调君主应独掌立法大权,根据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和时代的需要进行立法,并保持法令的相对稳定性。

法令制定后,必须使之成为判断人们是非功过、行赏施罚的唯一标准。

法家人物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

从早期的管仲、李悝、申不害、商鞅,直到法家集大成者韩非。

(二)儒法刑罚轻重的对立儒家主张德主刑辅,重视道德教化,主张宽猛相济的刑罚,“民亲爱则无相害伤之意,动思义则无奸邪之心。

夫若此者非法律之所使也,非威刑之所强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

法家则认为要重刑罚,轻罪重罚,以刑去刑。

(三)儒家主张“刑不上大夫”,法家主张“刑无等级”儒家在礼治秩序下,刑法的适用也主张别贵贱,分等级,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有等差”。

法家则认为刑无等级,商鞅云:“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

法家认为奖赏刑罚完全要一种客观的标准。

(四)儒法两家代表阶级立场不同先秦时期的儒家思想以中庸哲学理论为基础,出于维护奴隶主专政而提出来的。

而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认为,维护贵族世袭特权的“礼”是不公平的,必须将其废除,应实行重刑,借此威慑臣民守法,因此“法治”成为他们推崇的治国方略。

(五)儒法两家的历史观的不同儒家为了维护已经过时的礼,反对当时新兴封建势力所采取的某些改革措施。

法家则提出“不法古,不修今”,主张法律必须紧跟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主张变法革新。

(六)儒法两家重君与重民的分歧儒家重视民心向背,认为统治者只有争得民心才能巩固自己的统治。

法家则主张以君为主,法为君操,势为君处,术为君执。

二、儒法两家法律思想的相同点。

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虽然存在很大的差异,但辩证统一的说,二者也存在相同点:1、儒法两家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提出的政治思想。

2、儒法两家都主张德行并用。

综上所述,认为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大异之中也存在着统一的思想,对我国的法律思想都有深远的影响。

我们既可以从儒家的法律思想中学到要刑罚与道德并施,也可以从法家思想中升华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的思想为我国的法制建设服务。

3、中国固有法的体例及立法形式的变化一、中华法系的概念在法学界一般都是将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国封建王朝的法律以及毗邻国家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法律,称之为中华法系。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民法典的编撰工作,为了更好地制定出一部适合中国需要且又与世界接轨的民法典,当然就需要研究中国古代民事法律调整问题,同时特别需要从西方传统民法理论的视角来探讨中华法系特有的法制文明的具体内涵及其历史传统。

二、中华法系法律历朝演变夏商:礼——继承原始社会的道德习惯和人们的道德习惯,与后来的周礼一脉相承。

刑——《禹刑》、《汤刑》,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步修订、扩充而成。

君王命令——军法命令性质的誓(《甘誓》、《汤誓》),其中《甘誓》是第一部军法,政治文告性质的诰,训及臣民的训。

单行法规(商)——《汤之官刑》、“弃灰之法”西周:礼——周礼(带有国家根本大法的性质),是区分贵贱、尊卑、亲疏的标准,是国家施政的原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也是规范行为的指南,评判是非的准绳刑——刑法典:《九刑》和《吕刑》,补充周礼的重要内容,不成文。

誓——誓词(周王或诸侯所发布的战前动员令,属于军令):《牧誓》等。

诰——训诫之词(周王对诸侯发布的命令):《大诰》等。

命——王命(周王对某一具体事物临时发布的命令):《文侯之命》等。

夏商政权等前代的旧法或遗训——适用于特定地区。

礼和刑的关系——都是为了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互相联系,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礼重教化,刑重制裁,“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春秋:法——春秋处于乱世,后期成文法公布才有正式的法出现。

战国:律——《国律》(赵国制)、《秦律》(秦国制)法——《奉法》(燕国制)、《七法》(齐国制)、《离次之法》(楚国制)令——《宪令》(楚国制)符——《刑符》(韩国制)经——《法经》(魏国制)秦朝:律——秦朝法律的主体,商鞅变法时改法为律,通过正式立法程序制定、颁布、实施的法律文件,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和普遍适用性。

令(制、诏)——就君主一时一事而以命令形式颁布的法律文件,比“律”,具有更高的效力,后来改名为“制”、“诏”,正式成为法律形式。

式——关于朝廷机关工作原则、工作程序的法律文件,如《封诊式》。

廷行事——秦朝的司法判例,可作为审判时的参考。

课、程——朝廷颁布、实施的行业性法律规范。

法律解释——以答问的形式对律文所作的官方解释,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汉朝:律——汉朝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具有稳定性和系统性,汉朝法律体系的主干。

令——皇帝针对具体事件发布的政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较强的灵活性,对法律起到增补、修改的作用,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

科——从秦朝的“课”发展而来,是法司针对某一事项制定的单行法规,涉及行政管理和定罪量刑方面的规定,不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形式。

比——即“决事比”,附援引以往典型案例作为裁判依据,相当于秦朝的廷行事。

《春秋》经——地位相当于宪法,法律儒家化的法律表现。

法律注释著作——得到皇帝认可的法律注释著作。

魏晋南北朝:法律形式由律、令、科、比向律、令、格、式过渡律令分化——律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刑事立法,令是规定典章制度的政令法规。

科的规范化——开始上升为独立的法律规范。

格的变化——以格代科,成为新的律的补充形式。

式的发展——首次成为独立的综合性法规。

唐朝:律——基本法典(刑法典),是最主要的法律形式,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相对的稳定性。

令——规定国家制度的行政管理法律。

格——敕格,是皇帝针对某一国家机关或某一具体事项临时发布的、经过分类整理汇编确定为永格后重新颁行天下的各种单行敕令,有法律效力高,内容具体,使用灵活的特点。

式——中央国家机关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以国家机关的名称分类命名。

相互关系——以律为主,令、格、式为补充,令、格、式是对国家各项制度的正面规定。

律是对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的刑罚制裁。

违反了令、格和式要依律科刑。

宋朝:编敕——始于《宋刑统》制定期间,是皇帝若干年内所颁的针对一时、一事、一地的无普遍适用效力的“散敕”进行整理,经皇帝批准后颁布,是宋朝最重要的立法活动。

编例——始于北宋中期,盛于南宋,是一种判例汇编,包括指挥与断例指挥:尚书省或中央其它官署对某事所作的指示或决定断例:判例——神宗时的《熙宁宁法寺乱离》等条法事类——始于南宋淳熙年间,是将敕令格式以“事”分类统一分门编纂的法规大全,包括《淳熙条法事类》、《庆元条法事类》、《淳佑条法事类》元朝:形式极不规范,没有律典,代之以令、格、制、敕例等多种法律形式,其中以条格和断例为主。

条格——指政令,断例,即判例,则多属于刑事法规。

明朝:律——明代的基本法典,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

大诰——案例,重刑法令,以及针对案例和百姓的训诫之词,以警戒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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