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勘误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宣讲稿

一、一般规定
9 合同价款调整
1、 9.1.1列举了15条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 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这15条事项大致包括5大类:
法律法规变化;(9.2)
工程变更;(9.3)工程变更;(9.4) 工程量清单缺项;(9.5) 工程量 清单缺项;(9.6)工程量偏差;(9.7) 计日工;
9、统一合同价款调整分类内容
“本规则”按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归纳为5类14个方面。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设计变更; 3)工程量清单变化;(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偏差、工程量清单缺项、暂估价、计日工、现场签证、 索赔、暂列金额) 4)合同条款: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5)物价变化。
三“本规则”编制的主要内容及变 化
8、9.9 暂估价
1) 9.9.1~9.9.4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分别材料、 工程设备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
或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处理方法。
2、扩大了计价规则的适用范围;
“本规则”确定了“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 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2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
单计价。 3.1.3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除本规范工程量清
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3.1.6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照本市建设主管部门 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对发承包双方计价行为有了统一的标准。
3、深化了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
“本规则”坚持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监管 行之有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4、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勘误的通知

渝建价发〔2014〕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勘误的通
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近期,我们组织收集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反馈意见,对《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进行了勘误,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勘误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4月14日附表:
勘误表。
重庆13清单及25、2、27号文解析

重庆13清单及25、26、27号文解析一、背景:1、2013年8月19日,重庆市建委发布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13〕85号,原文如下:同时发布的还有2个文件,即《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渝建发〔2013〕83号、《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渝建发〔2013〕84号,本次13清单实施细则实际还整合了13年的另外2个文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渝建发〔2013〕51号、《关于计取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用的通知》--渝建〔2013〕19号2、2014年3月20日,重庆市建委又发布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安全文明施工费文件如下:面对这6个文件,大家心里可能会有疑惑,有业务方面的疑惑,也可能有软件方面的疑惑,那就让我们业务与软件结合来看看吧。
二、业务与软件解析1、首先看单价构成。
老的单价构成新的单价构成此处涉及到2个文件,如软件内备注栏标注的文件号,即《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渝建发〔2013〕51号和《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
关注点:1.1、人工调整增加的单价,不能进入基价进行取费(渝建发〔2013〕51号第五条五、调整的定额人工单价(基价)与原定额人工单价(基价)之差部分按价差处理,不作为计取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的基数。
),增加的部分并未进入基价取费,这点可以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填写的计算基数看出来。
1.2、上面的单价构成,都是三类,但是企业管理费费率降低了,原因是把档案管理费从企业管理费里面剥离出来了。
1.3、单价构成里面多了个风险因素,仔细看会发现基数与费率,等同于08定额费用定额里面的包干费。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事宜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规划局•【公布日期】2014.08.27•【字号】渝规发[2014]85号•【施行日期】2014.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事宜的通知(渝规发〔2014〕85号)各处室、分局,局属事业单位,远郊区县(自治县)规划局(建委),万盛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69号公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执行新标准,经重庆市规划局局长办公会8月25日审议同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14〕5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下情形的建设项目,执行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一)2014年7月1日以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的建设项目。
(二)2014年7月1日以前,已办理选址意见书或立项手续的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的建设项目。
(三)2014年7月1日以前,已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涉及“四久工程”、司法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设项目。
二、除上条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三、本通知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此前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重庆市规划局2014年8月27日。
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文章标题:解析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引言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简称CQJLGZ-2013)是重庆市建设工程行业的重要规定,涉及工程量计算、成本预算等方面,对于规范工程建设、控制工程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展开对CQJLGZ-2013的全面评估,以及对其实际运用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二、CQJLGZ-2013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CQJLGZ-2013作为一项方性标准,包含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的核心内容和要求。
该规则细化了工程量计算的方法、标准和流程,确保了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CQJLGZ-2013明确了工程量计算所涉及的项目范围和范畴,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各个方面;另该规则还规定了工程量计算的具体方法和标准,涵盖了各类工程项目的计算要点和技术要求。
三、CQJLGZ-2013的适用范围及意义在实际工程建设中,CQJLGZ-2013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该规则不仅适用于重庆市内的建设工程,也可以作为其他区的参考标准。
其意义在于,CQJLGZ-2013为规范工程量计算和成本预算提供了统一的依据,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同时也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合作提供了规范性的指导。
四、CQJLGZ-2013规则存在的争议和改进空间尽管CQJLGZ-2013作为一项方性标准,其制定过程经过了广泛的讨论和论证,但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争议和改进空间。
有人认为该规则在某些项目类型的工程量计算上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也有人提出了针对CQJLGZ-2013的具体改进建议,希望在未来的修订中能够更加贴近实际工程建设的需求。
五、个人观点与理解就个人而言,CQJLGZ-2013作为一项方性标准,是符合当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在实际应用中能够有效规范工程量计算和成本预算。
我认为CQJLGZ-2013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更加注重对行业专家和从业者的广泛参与,以确保规则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013清单计价规则

4.1.2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 本市计价规则及国家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编制 。 本条明确了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 单的编制依据。
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本规则和国家计 量规范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清单 项目,并报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清单项目的编码由本规则和国家计量规 范的专业代码0X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并应从0XB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 目不得重码。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 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 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本条规定了缺项清单的补充要求。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则的适用范围(包含行政区域 及计量)。
建设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则规定的工程 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3
本条规定了工程计量执行本规则。国家规范 将计价规范与计算规范分离,重庆计价规则与 计量规则与之对应,。
1.0.4 建设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 外,尚应符合国家计量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本条规定了计量需遵守本规则及国家有关规 范标准。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量行 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程 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国家计量规范,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 量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依据。
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 单编制。
4、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建 设工程计量标准体系。
编制概况
修编的必要性: 1、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 2、08规范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 3、附录部分的不足,需要尽快完善。 4、有的计量规定需要进一步定义和明确。 5、08规范对计量的表现形式有待改变。
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 -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总则
1 总则
【条文】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08条文】 4.1.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解析】 1.0.3 本条规定了工单计价”修改为“建设工程发承 包及实施阶段”,理由同前。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44 号文)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 费和税金五部分组成,又称建筑安装工程费。
【解析】 2.0.7项目特征 item description
定义该术语是为了更加准确地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措施项目的特征描述的要求,便于准确地组建综合单价。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术语
2 术语
【条文】2.0.8综合单价 all-in unit rate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
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08条文】2.0.4综合单价 本条对“综合单价”定义作了修改。变化如下:一是将“完成一个规定
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修改为“完成一个规定清 单项目”,更为准确,如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等总价 项目;其他项目中的总承包服务费等无量可计,但总价的构成与综合单价是 一致的,这样规定,也更为清晰;二是增加了工程设备费。 该定义仍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单价中。 国际上所谓的综合单价,一般是指包括全部费用的综合单价,在我国目前建 筑市场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下,保障税金和规费等不可竞争的费用仍是很有 必要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进 一步健全,实行全费用的综合单价也将只是时间问题。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勘误的通知

渝建价发〔2014〕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勘误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近期,我们组织收集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反馈意见,对《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进行了勘误,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勘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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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4日附表:
勘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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