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融创华中区域住宅设计标准》V1.0版 151页

前言

本标准对融创华中区域现有设计标准进行了整合与优化,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人员认真总结了客户反馈的产品设计问题、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并在广泛征求设计院意见和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定稿。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以下标准将废止,相关要求参照本标准执行。

废止标准:

1.《融创华中区域高层住宅设计要求及标准(B、C标)》(第2版)

2.《融创华中区域住宅裙楼商业设计标准》(V1.0)

3.《融创华中区域住宅项目地下室设计标准》(V1.0)

4.《融创华中区域住宅项目消防设计指引》(V1.0)

5.《融创华中区域住宅项目BIM设计指引》(V1.0)

6.《融创华中区域地下室设备用房标准化专题研究》(V1.0)

7.《融创华中区域湿法地暖工程技术标准》(V1.0)

8.《融创华中区域门窗设计指引》(V1.0)

9.《融创华中区域住宅项目可视对讲技术规定》(V1.0)

10.《融创华中区域住宅项目一卡通技术规定》(V1.0)

11.《融创华中区域住宅项目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规定》(V1.0)

12.《融创华中区域住宅项目室内安防设备技术规定》(V1.0)

13.《融创华中区域住宅项目壁挂炉采暖及生活热水设备技术规定》(V1.0)

14.《融创华中区域住宅项目多联式空调技术规定》(V1.0)

15.《融创华中区域净水设备技术规定》(V1.0)

16.《融创华中区域电热水器技术规定》(V1.0)

17.《融创华中区域燃气热水器技术规定》(V1.0)

18.《融创华中区域太阳能热水器技术规定》(V1.0)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已发布的融创标准,请参照最新版标准执行(详本标准附件):

1.《融创华中区域小区竖向设计指引》

2.《融创华中区域电动汽车充电桩技术规定》

3.《融创华中区域住宅项目电梯技术标准》

4.《融创华中区域小区配套设计指引》

5.《融创集团工业化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6.《融创集团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设计指引》

7.《融创华中区域住宅小区智能化标准(设计标准)》

8.《融创华中区域精装平面优化评审标准》

9.《融创华中区域住宅项目各阶段施工图深度要求》

10.《融创华中区域总包工程设备专业预留预埋汇总表》

11.《融创华中区域标准设计说明》

主编单位:融创华中区域平台研发设计中心

参编单位:融创华中区域平台成本管理中心

融创华中区域平台项目管理中心

融创华中区域平台市场客研中心

融创华中区域物业公司

融创华中区域武汉融创投资有限公司研发设计部

融创华中区域武汉融创发展有限公司研发设计部

融创华中区域江西公司研发设计部

融创华中区域湖南公司研发设计部

融创华中区域宜襄公司研发设计部

目录

第1章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职责体系 (1)

1.4执行原则 (1)

第2章建筑设计 (2)

2.1总图 (2)

2.1.1 平面布置 (2)

2.1.2 竖向设计 (2)

2.2工程做法 (5)

2.3地下室 (6)

2.3.1 基本原则 (6)

2.3.2 机动车出入口 (7)

2.3.3 非机动车出入口 (7)

2.3.4 车道与坡道 (8)

2.3.5 机动车位 (8)

2.3.6 柱网 (9)

2.3.7 标高与层高 (10)

2.3.8 地下大堂、泛大堂、电梯厅 (11)

2.3.9 设备房 (12)

2.3.10 地下室排水 (12)

2.3.11 防火及疏散 (14)

2.4单体公区 (15)

2.4.1 标高与降板 (15)

2.4.2 建筑层高 (16)

2.4.3 安全出口 (16)

2.4.4 首层入户大堂、门廊、电梯厅 (16)

2.4.5 标准层公区 (17)

2.4.6 公区防火门 (18)

2.4.7 公区管井 (18)

2.4.8 电梯 (19)

2.4.9 公区消防 (20)

2.5单体户内 (20)

2.5.1 走道 (20)

2.5.2 门垛、门宽及门高 (21)

2.5.3 户内梁或墙体开洞 (21)

2.5.4 厨房 (21)

2.5.5 卫生间 (23)

2.5.6 阳台 (24)

2.6单体外檐 (25)

2.6.1 入户门头 (25)

2.6.2 门窗 (25)

2.6.3 外墙线条 (31)

2.6.4 室外排水沟 (32)

2.6.5 空调机位 (32)

2.6.6 幕墙 (34)

2.7商业裙房 (35)

2.7.1 分类 (35)

2.7.2 商铺开间及进深 (37)

2.7.3 标高及层高 (38)

2.7.4 室内外高差 (38)

2.7.5 楼梯 (39)

2.7.6 电梯 (39)

2.7.7 卫生间 (39)

2.7.8 空调 (40)

2.7.9 烟道 (41)

2.7.10 屋面 (42)

2.8小区配套 (42)

第3章结构设计 (43)

3.1设计原则 (43)

3.2主要结构材料 (43)

3.2.1 混凝土 (43)

3.2.2 钢筋 (43)

3.2.3 型钢 (44)

3.2.4 焊条 (44)

3.3主要结构尺寸 (44)

3.3.1 剪力墙截面 (44)

3.3.2 梁截面 (44)

3.3.3 楼板厚 (45)

3.4结构体系及超限设计 (45)

3.5结构布置原则 (46)

3.5.1 剪力墙、柱布置 (46)

3.5.2 梁布置 (47)

3.5.3 板布置 (48)

3.6荷载取值 (48)

3.6.1 楼面、屋面荷载 (48)

3.6.2 梁线性恒荷载 (49)

3.6.3 风荷载 (49)

3.6.4 材料容重 (49)

3.6.5 地下室荷载 (49)

3.7地质勘察 (50)

3.8开挖图 (50)

3.9地基基础 (51)

3.10地下室侧墙设计与配筋 (52)

3.11墙、柱设计与配筋 (53)

3.12梁设计与配筋 (53)

3.13楼板设计与配筋 (55)

3.14楼梯及其他 (55)

3.15防水构造 (56)

3.16结构计算结果选用 (56)

第4章给排水设计 (57)

4.1生活给水系统 (57)

4.1.1 管材及附件 (57)

4.1.2 技术参数 (58)

4.1.3 生活水泵房 (58)

4.1.4 给水系统竖向分区要求 (58)

4.1.5 水井设置要求 (59)

4.1.6 管道布置及敷设 (59)

4.1.8 热水系统 (62)

4.2生活排水系统 (64)

4.2.1 排水方式 (64)

4.2.2 管材、检查井及附件 (66)

4.2.3 管道布置及敷设 (68)

4.2.4 雨水及冷凝水 (69)

4.2.5 商铺排水 (69)

4.2.6 地下室排水 (72)

4.2.7 下沉庭院排水 (73)

4.2.8 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74)

4.3消火栓系统 (74)

4.3.1 消防水源 (74)

4.3.2 供水设施 (74)

4.3.3 消火栓系统竖向分区要求 (75)

4.3.4 管道布置及敷设 (75)

4.3.5 消防管材及阀门附件 (76)

4.3.6 消火栓箱选型及布置要求 (78)

4.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84)

4.4.1 喷淋设置场所 (84)

4.4.2 喷头选型 (84)

4.4.3 管道布置及敷设 (85)

4.4.4 湿式报警阀组设置要求 (85)

4.5灭火器配置 (85)

4.6气体灭火系统 (86)

4.7海绵城市 (86)

第5章电气设计 (87)

5.1供配电系统 (87)

5.1.1 变配电房选址要求 (87)

5.1.2 配电房设备选型与安装 (88)

5.1.3 柴油发电机房布置要求 (89)

5.1.4 配电间 (89)

5.1.5 管井 (90)

5.1.6 配电箱(柜)设备选型与安装 (95)

5.1.8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97)

5.2照明系统 (97)

5.2.1 基本要求 (97)

5.2.2 住宅楼照明系统 (97)

5.2.3 地库照明系统 (100)

5.2.4 泛光照明 (102)

5.2.5 专项照明系统 (103)

5.2.6 裙房商业 (103)

5.3弱电系统 (104)

5.3.1 弱电系统设置原则 (104)

5.3.2 弱电管线设置原则 (104)

5.4消防系统 (105)

5.4.1 应急照明系统 (107)

5.4.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8)

5.4.3 防火门监控系统 (109)

5.4.4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110)

5.4.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10)

5.5精装工程 (110)

5.5.1 住户配电箱、弱电箱设置原则 (110)

5.5.2 住户配电箱回路分配 (111)

5.5.3 精装工程平面设备设置原则 (113)

5.5.4 精装点位设计要求 (114)

5.5.5 平面电气设备定位设置原则 (115)

5.6防雷系统 (117)

第6章暖通设计 (118)

6.1通风及防排烟系统 (118)

6.1.1 风机设备选型 (118)

6.1.2 地下汽车库 (118)

6.1.3 地下非机动车库 (119)

6.1.4 设备房 (119)

6.1.5 核心筒 (120)

6.1.6 裙楼商业 (121)

6.1.7 风井、风管及附件 (121)

6.2空调系统 (124)

6.2.1 户式中央空调 (124)

6.2.2 分体空调 (125)

6.3采暖系统 (126)

6.3.1 地暖安装工艺选择 (126)

6.3.2 主要材料及组件 (126)

6.3.3 设计要点 (127)

6.3.4 地面构造 (128)

6.4新风系统 (130)

6.4.1 配置标准 (130)

6.4.2 新风设备 (131)

6.4.3 管道系统 (131)

6.5燃气系统 (131)

6.5.1 基本要求 (131)

6.5.2 燃气调压站 (131)

6.5.3 燃气管道 (131)

6.5.4 燃气表及燃具 (132)

第7章管线综合 (133)

7.1室外管网设计要点 (133)

7.1.1 室外管线综合基本要求 (133)

7.1.2 室外管线综合设计要点 (133)

7.2BIM设计要点 (134)

7.2.1 BIM设计基本要求 (134)

7.2.2 BIM建模深度 (134)

7.2.3 BIM成果要求 (135)

第8章图纸要求 (137)

8.1通用要求 (137)

8.2建筑 (137)

8.3结构 (139)

8.4给排水 (140)

8.5电气 (141)

8.6暖通 (141)

附件

第1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融创华中区域住宅产品设计要求,促进设计提效,提升产品品质,满足客户需求。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融创华中区域所有住宅项目(含住宅裙楼商业)。

1.3 职责体系

(1)城市/片区公司研发设计部:负责将本标准落实在项目设计中。

(2)华中区域研发设计中心:负责监督、考核标准的执行情况。

(3)华中区域成本管理中心、项目管理中心、市场客研中心,城市/片区公司成本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负责监督标准的执行情况。

1.4 执行原则

(1)自本标准下发之日起,未上区域项目启动会的项目,应按本标准执行,与本标准不符之处应在区域启动会上说明原因,已上启动会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城市/片区公司自行决定是否按照本标准执行或选择执行部分条款。

(2)当项目所在地对于住宅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当地相关规范要求。

(3)本标准所引用的融创华中区域其他标准应按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执行(详附录),如其他标准的规定与本标准有冲突,以本标准的要求为准。

第2章建筑设计

2.1 总图

2.1.1 平面布置

(1)地面停车位距离建筑的间距应不小于6m(建筑外墙外皮与停车位之间的间距)。

(2)燃气调压站应设置在地上隐蔽位置,并采用绿植、装饰等做有效隔离,避免干扰业主。

(3)化粪池、开闭所及垃圾房等可能影响小区品质的设备站点,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宜远离归家动线、远离主要功能房间、远离主要人员活动场地,其中垃圾房等易散发异味的功能房间应设置在小区下风口。

(4)地库机动车出入口应结合景观方案避开主景观区,且应尽量靠近小区车行出入口设置,距离小区车行出入口宜小于20m。

(5)非机动车库出入口宜设置在靠近小区出入口位置,并应贴临塔楼楼栋山墙侧,避免影响小区主景观效果及住宅居住空间。

(6)地下车库通风井原则上应贴塔楼布置或结合架空层及底商统一考虑,当风井与楼体无连接情况下,进风井距离高层住宅大堂出入口及首层住宅主要居室的水平距离不小于3m,排风井不小于5m(水平距离的起算范围为:主要功能房间窗洞口边缘距离百叶边缘水平直线距离)。独立风井应结合景观方案用绿植、装饰等做有效隔离。

(7)出地面风井的风口不应设置在首层赠送庭院内。

2.1.2 竖向设计

(1)小区道路坡度

a.道路纵坡见下表:

表2.1.2-1 道路纵坡坡度要求

机动车道

备注:L为坡长(m)

b.道路横坡: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横坡为1%~2%。

(2)场地设计坡度见下表:

表2.1.2-2 场地设计坡度要求

(3)建筑物室内正负零与室外地坪高差见下表:

表2.1.2-3 建筑物室内正负零与室外地坪高差要求

(4)建筑物与边坡挡土墙距离要求

高度大于2m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建筑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其下缘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高度大于3m的挡土墙与建筑的水平距离还应满足日照标准要求。

(5)一般场地在满足当地规划要求的条件下,应结合项目品质尽量提高地下车库范围的标高、减少挖方。

(6)特殊场地如淤泥质土、生活垃圾场地,设计标高不宜过高,避免增加外购土方;土石方场地、岩石爆破场地,设计标高应尽量利用原地貌,利用高低差布置地下车库,减少土石方量。

(7)竖向设计应兼顾结构基础选型,综合考虑基础选型与竖向标高的关系。

(8)特殊地质场地,如高灵敏度软土、膨胀土、深厚未压实回填土、深厚自重湿陷性土、高水位地区等,宜设置满铺地下室。

(9)斜坡式或台地式场地,地下车库考虑错层或者斜板设计,以减少土方开挖,并把地库层高及覆土深度控制在合理范围。

(10)地形复杂,高差很大的山地住宅小区,住宅组团的地下车库考虑分散、独立布置,可适当增加机动车出入口,使住宅组团顺应原有地形,减少土方开挖,体现山地建筑特色。

(11)小区局部设计标高远高于原有地形时,临近小区建筑红线一侧的建筑,可考虑采用局部架空的方法,向外自然放坡,以减少土方回填及红线处的挡土墙高度。

(12)位于坡地或台地边缘的建筑,竖向设计应考虑结构基础埋深的因素,尽量避免因结构基础埋深或稳定性需要而大幅度增加土方开挖量及结构处理成本。

(13)小区内标高与市政道路高差很大时,其沿街商铺考虑与小区大地下车库结合设计。

(14)高边坡和挡土墙的高度应最小化,在满足建筑红线退缩前提下保证良好的场地空间。有条件的场地应尽量放坡,保证良好的场地空间及减少挡墙高度。

(15)住宅楼栋前后高差较大时,在不计容情况下首层可考虑设置架空层和入户大堂。

(16)山地别墅应结合山地地形设计,在不计容情况下利用高差设计采光地下室和户外花园。

(17)顶板覆土原则上按照1200mm~1500mm考虑,优先取1200mm,如有局部不能满足时,最小不得小于800mm,如有海绵城市或当地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海绵城市或当地要求执行。

(18)消防救援场地、消防车道宜共用市政道路、回车场,消防救援场地

设置在楼栋南侧还是北侧优先满足当地消防要求,其次考虑规划和景观的合理性。

(19)其他要求参考《融创华中区域小区竖向设计指引》。

2.2 工程做法

(1)项目工程做法应参考《融创华中区域建筑工程标准做法》。

(2)各部位砼结构翻边设计原则见下表:

表2.2 各部位砼结构翻边设计原则

备注:

1、因地区差异,当具体项目建筑设计翻边高度与本表不一致时,取大值;

2、以上混凝土翻边设计宜与墙同宽,所有翻边均应按构造要求配筋,翻边混凝土等级

同本层梁板混凝土等级;

3、斜屋面与立墙相接处(坡斜边或坡顶边),翻边必须与立墙同宽同位置;

4、斜屋面与檐口翻边高度根据各地保温层设计要求确定;

5、结构板面标高不一致时,上翻尺寸从高标高板面算起;

6、翻边处结合保温构造设计避免出现冷桥;

7、所有二次施工的翻边必须凿毛,清理干净,严禁铁线穿越砼翻边;

8、禁止采用空心砌块(BM砌块等空心砌块)撂地灌芯的方式代替混凝土反坎;

9、管井下面的反坎全部采用混凝土反坎;

10、混凝土浇筑窗台压顶深入两侧墙体深度不小于250mm;

11、其他未明确的出屋面墙体和构筑物均应设置高出屋面结构面500mm的钢筋混凝土

反坎。

施工控制要点:

1、砼结构板和上翻梁一次性浇捣密实;

2、若局部部位采用一次性浇筑困难的,可二次浇筑。但施工缝位置必须凿毛并将垃圾

清理干净,浇筑前接茬处用纯水泥浆扫浆;

3、砼翻边施工定位要准确,以免与上部砌体偏移;

4、严禁用铁丝穿过翻边加固。

2.3 地下室

2.3.1 基本原则

(1)地下车库应严格控制整体规模,原则上满足规划要求的车位配比即可,特殊要求应在项目启动会时明确,每个项目的车位配比均需在项目启动会前在公司内部达成一致。

(2)项目如果分期建设,首期建设范围内宜按照一层地库设计,当车位数不足时可通过后期设置局部二层地库解决,首期范围内原则上不应出现人防地下室,如当地有特殊要求时,以当地要求为准。

(3)各期楼栋下方的地下室,应结合工程建设和交楼计划及当地竣工验收要求,满足分期交楼和单独验收。

(4)地下室轮廓线应尽量简洁,地下室的层数、范围、顶板底板坡度,应结合地形高差、竖向设计等因素,合理减少地库埋深,原则上不得出现3层地下室,如有特殊情况需启动会中明确,并提供专项方案汇报。

(5)地下车库不应设置机械停车位,如有困难须设置时(当地规划允许做机械车位且利润率较低),应在启动会时明确。

(6)地下车库之间尽可能相互连通,减少地面汽车出入口的数量。

(7)主楼需与地下车库直接连通,主楼下方空间应尽量利用,可作为车位、非机动车库、部分设备房(包括电信间、弱电间、报警阀间、配电间、电表间、

消防水池、风机房等)、人防口部。

(8)大堂内不得明装消火栓、露立管、露墙坎。

2.3.2 机动车出入口

(1)出入口设置原则上应采用人车分流,特殊情况应在项目启动会上说明原因。地下车库常用出入口宜向市政道路开口,出入口数量设置原则见下表:

表2.3.2 机动车出入口数量设置原则

(2)应保证至少一个地库坡道满足搬家及大型设备运输高度要求,考虑消防喷淋头情况下,其净高不应小于2.7m。

(3)分期交付项目,出入口设置应考虑分期验收投入使用的要求,提前交楼的分期应保证至少有一个车库出入口不得与后期施工产生交叉。

(4)宜设计直线型车库入口,不宜设计曲线坡道入口。

(5)车库出入口不宜贴临住宅塔楼布置,避免汽车尾气、噪音、振动等影响;当特殊情况车库出入口需贴临上部建筑时,出入口上方应设置防坠物挑檐;若建筑贴临车库出入口,但无坠落物风险(如此侧无窗等情况),可不设置防坠物挑檐(上部建筑指5层及以上建筑,贴临指紧邻或距离3m以内)。

2.3.3 非机动车出入口

(1)有条件时非机动车库宜设置在地下室。

(2)当非机动车库设置在地下室时,通往地面的出入口通道应设置方便推

车的坡道,推车坡道应设置在通道中间。

(3)非机动车出入口净宽不应小于1.8m,宜为2m。

2.3.4 车道与坡道

(1)地下车库内车道和坡道最小净宽见下表:

表2.3.4 地下车库内车道和坡道最小净宽要求

备注:如当地有特殊规范要求时,以当地规划验收要求为准。

(2)多层地下车库的汽车坡道宜在同一水平投影位置设置。

(3)当采用垂直式停车时(后退停车),行车道宽度应≥5.5 m。当采用平行式停车时(侧方停车),行车道宽度应≥3.8m。

2.3.5 机动车位

(1)B/C/D档项目机动车位均按小型车设计,TOP档及A档项目各类型汽车的车型配比需在项目启动会时明确。

(2)车位尺寸要求见下表:

表2.3.5 车位尺寸

(3)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满足上述车位尺寸要求时,需在车位划分时进行特别说明(不符合规范要求最小尺寸的,需作出明确提示)。

(4)豪华车位应尽量在靠近各塔楼区域均匀设置,不应远离塔楼集中设置。

(5)对于车位去化难的项目,在规划部门允许的前提下规划报建时的车位可以在后期变为非销售车位(例如:设置长尽端车位,后期将尽端车位改为车行道;大堂门口尽量多的设置停车位,只留满足规范的疏散宽度,后期门口车位改为非销售),提高车行流线的合理性或归家动线更合理,具体方案在城市公司内部形成决议。

(6)地下车库应考虑无障碍车位设计,无障碍车位个数按照规范要求最低标准设计。

(7)无障碍车位宜靠近塔楼或入户大堂出入口,不应远离塔楼集中设置。

(8)地下车库结构墙柱、机电设备的布置不应影响车门开启。

(9)车位长边侧有墙时,车位线距墙边缘不应小于300mm。

(10)预留充电桩的停车位应优先布置在地下车库,且应集中布置或分区域集中布置,并宜设置在提供电源的变配电房附近。具体布置原则参照《融创华中区域电动汽车充电桩技术规定》,具体实施按当地要求执行。

2.3.6 柱网

(1)A、B、C标项目柱网尺寸要求见下表:

表2.3.6 柱网尺寸

(2)柱网布置方案见下图:

图2.3.6 柱网布置方案

2.3.7 标高与层高

(1)地下室车位、车道净高要求见下表:

表2.3.7-1 地下室车位、车道净高要求

(3)表2.3.7-2 地下室层高要求

(3)地下室标高降板要求见下表:

表2.3.7-3 地下室标高降板要求

2.3.8 地下大堂、泛大堂、电梯厅

(1)地下大堂、泛大堂及电梯厅的净高应充分考虑精装要求,其中地下大堂净高要求不低于3.3m,泛大堂与电梯厅净高不低于2.6m。

(2)地下大堂内防火门洞口应预留门垛,门垛宽度应为100mm。

(3)地下大堂入口处应设置泛大堂,泛大堂作为地下大堂与车行道之间的缓冲空间,进深应不小于2m,不大于3.6m;泛大堂需保证视线开阔,两侧不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