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权力与学校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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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管理是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别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

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1、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校长负责制的实行,明确了校长的管理者地位,明确了校长的权利与义务,提高了校长管理学校的自主权与决定权。

然而,在学校管理的决策中也体现了校长专制的一面,致使学校管理气氛僵化,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压制。

2、学校管理缺乏人本性和情感关怀“人本性”强调学校管理中的关怀性,教学资源以及基础设施要充分得到使用,要让学生在使用设施资源中充分得到尊重。

即学校管理者要对教师要有人文关怀,要尊重教师的教授方式,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即教师对学生要有人文关怀,而不是将学生的分数看作评职称和奖金的工具,既要当学生的学习指导者,也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学校管理实践缺乏“情感性”。

刚性管理把学校当成一种“理性”组织,习惯于用行政手段推动工作,过多地强调学校组织的权威性、等级性以及各种行为的规范性,忽视对教师和学生的情感、价值目标和行为标准等柔性因素的培养;过多地强调一种自上而下的管理,把教师和学生当成了只靠组织制度、经济奖惩就能调动的“机械人”、“经济人”,忽视教师和学生的社会性、文化性、情感性等因素对师生潜力资源发挥的激励作用。

3、学校教育功利化当前学校关心的重点除了学生的学习成绩之外,就是学校的经济状况。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按国家规定学生采取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和“择校费”。

但不少家长钱权交易,让孩子到师资力量强、设备条件好的中小学就读,导致办学条件差的学校生源不足。

而好学校负担重、任务量大,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形成了恶性循环,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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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分配权力,实现权力制衡
明确校长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校长有足够的权力来管理学校 建立校长、教师、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决策机制,实现权力制衡 加强监督机制,确保校长的权力不被滥用 建立校长考核评价体系,对校长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加强民主参与,完善民主决策机制
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让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 设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 建立校长与教师、家长定期沟通机制,听取意见和建议 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正性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存 在的问题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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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添加文本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存在的问题 完善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措施
完善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意义
校长负责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校长权力过大,缺乏制约
校长决策过程不透明,容易产 生腐败
校长对学校事务的干预过多, 影响教师和学生的发展
校长对学校资源的分配不公, 容易引发矛盾
提高校长管理能力:校长负责制可 以激发校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 高其管理能力和水平。
提高教育质量:校长负责制可以促 使校长更加关注教育教学质量,提 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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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学校自主发展:校长负责制可以 赋予学校更多的自主权,使其能够根 据自身特点和需求进行自主发展。
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校长负责制可以更好地发挥校长的领导作用,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 校长负责制可以更好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校长负责制可以更好地促进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创新,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
校长负责制可以更好地促进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品牌建设,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校长负责制”——我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校长负责制”——我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推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校长负责制田家寨九年制学校《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指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自此,“校长负责制”在我国中小学得到了广泛的推行,并收到了一定的管理成效。

从理论上讲,“校长负责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校长全面负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应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并代表政府承担管理学校的全部责任。

校长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包括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应当全面负责。

与中小学校长的职务和责任相一致的是校长应该拥有相应的权力,我国中小学校长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财经权等。

2、党组织保证监督。

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的职能由过去的直接领导转变为对学校工作的保证监督,也即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保证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学校的各项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3、教职工民主管理。

校长对学校工作的统一领导,是建立在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的基础之上的,发挥教职工民主管理作用是校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应该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代会的职责是代表全体教职员工对学校各项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设,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

由此可见,我国的“校长负责制”是由校长、学校党组织和数职工代表大会共同组成的“三位一体”结构,其中,校长对学校的工作有决策权和指挥权;学校党组织对学校行政工作进行监督,并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但是“校长负责制”在某些方面,如校长权力过于集中,教职工代表大会未明确授权参与何种决策,社会组织及学生家长更无权过问学校内部管理事务等还存在一些问题。

“校长负责制”——我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校长负责制”——我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校长负责制”——我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指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自此,“校长负责制”在我国中小学得到了广泛的推行,并收到了一定的管理成效。

从理论上讲,“校长负责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校长全面负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应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并代表政府承担管理学校的全部责任。

校长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包括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应当全面负责。

与中小学校长的职务和责任相一致的是校长应该拥有相应的权力,我国中小学校长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财经权等。

2、党组织保证监督。

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的职能由过去的直接领导转变为对学校工作的保证监督,也即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保证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学校的各项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3、教职工民主管理。

校长对学校工作的统一领导,是建立在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的基础之上的,发挥教职工民主管理作用是校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应该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代会的职责是代表全体教职员工对学校各项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设,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

由此可见,我国的“校长负责制”是由校长、学校党组织和数职工代表大会共同组成的“三位一体”结构,其中,校长对学校的工作有决策权和指挥权;学校党组织对学校行政工作进行监督,并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但是“校长负责制”在某些方面,如校长权力过于集中,教职工代表大会未明确授权参与何种决策,社会组织及学生家长更无权过问学校内部管理事务等还存在一些问题。

(完整)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最新教育资料

(完整)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最新教育资料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在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全面实施过程中,发现一系列问题,甚至与实施的初衷相违背,大大影响了学校管理质量、教育教学及学校的声誉。

因此,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关系到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健康运行,关系到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一、校长负责制的弊端分析 1.校长无责可负一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的教育行政没有真正放权,校长负责制只流于形式。

以校长决策权为例,校长拥有决策权是指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校长有最后的决定权。

但是上级主管部门往往会越俎代庖,千方百计地制衡校长决策权。

长期以往,必将导致相当一部分校长不思进取,碌碌无为,一切以上级部门的安排为准。

2.校长负责的异化校长负责制的异化现象是指校长专权制、家长制,在学校里校长一个人说了算,导致一些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任人唯亲的情况发生。

更让人心寒的是,有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甚至认为这就是校长负责制,校长只要在听命于他的范围内行事即可。

也有些教育行政部门,明知存在这种情况,但是碍于“是否违反政策”、“是否会影响校长积极性的发挥”等问题而听之任之,所有这一切实质上助长了校长的独断专行。

3.校长负不起责校长负责制是一种精英治校的领导制度,校长拥有与责任想对应的较大的权力,同时校长必须有相对应的较高的素质。

然而实际情况远非如此。

在急剧变化的今日,校长往往还处在一种茫然、无动于衷的状态,校本管理难以实现,课程改革难以进行,素质教育难以展开,无不与校长自身的素质有关。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可归结为以下几点:(1)校长专业知识缺乏;(2)校长管理模式还处在经验型阶段;(3)校长民主意识、法制意识薄弱;(4)由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责任不明确,导致校长忙于具体事务,忙于会议,同时中小学校长培训模式和管理方式处于松散状态,校长很难在培训中有质的飞跃;(5)由于工作压力过重,校长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动力不足,甚至可能出现校长倦怠现象。

如何当好一把手校长

如何当好一把手校长

如何当好一把手校长作者:佚名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校长是学校的灵魂。

”一个好校长是办好学校的关键,校长对外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对内是学校的最高领导,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领导者、指挥者和组织者,处于学校管理系统的核心地位、主导地位、决策地位。

那么,怎样当好校长呢?第一,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是当好校长的前提“活到老,学到老,还有三分未学到。

”学习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既是一种政治责任,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既是一种高尚的精神境界,也是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既是一种自我完善的现实需要,也是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

不注重学习的校长,平时讲的不免是一些“模棱两可的含糊话,缺乏新意的陈旧话,人云亦云的重复话,不解决问题的原则话,不懂装懂的外行话,鸡毛蒜皮的大废话,脱离实际的吹牛话”。

校长只有不断地学习,注重知识的更新,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威信。

一是校长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校长要加强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

思想要成熟、头脑要清醒、反应要敏锐、立场要坚定,尤其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有半点含糊,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教、规范教育行为。

二是校长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

“打铁还要本身硬”。

校长应是教育教学的业务权威,校长要不断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就必须不断学习研究,扩大和丰富自己的知识视野,拓宽知识层面,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提高现代教育运用水平,做知识上的权威、教学上的能手、管理上的专家,从而促使管理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提高。

三是校长要树立威信成为学习的榜样。

首先是以德树威。

校长要治学严谨、为人师表,以高尚的人格和优秀的品质去影响广大师生。

其次,以信强威。

制度经常朝令夕改,这样的校长往往是站不住脚的。

言必行,行必果,这才是治校的根本方略。

第三,以仪升威。

仪,指校长的仪表风范。

仪表是反映道德修养的一个载体,它像一面镜子,对师生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校长忽略这一细节,不修边幅,过于邋遢,会引起师生反感,自然也有损校长的威信。

学校民主管理

学校民主管理

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管理制度一、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制度1、建立健全学校教代会制度,定期召开教工大会,使全体教职工都能参与学校管理,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2、教职工代表大会制是在党支部和校长室领导下,教职工实行民主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一种正常渠道和法定的基本形式,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定,监督评议干部。

3、校长每学期要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教代会开展的工作4、支部成员加强对教代会的领导,保证教代会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5、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形式,是教职工发扬民主、确立主人翁地位、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团结的重要措施,是学校科学管理体制中职责权相统一的责任制。

6、健全民主管理档案,每学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一次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家校协作制度1.家校协作带领小组机构校长、副校长、教导处主任、团队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

2.家校协作带领小组的主要职责:1)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家庭教诲的研讨。

2)联系校外组织,推展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

3)联系校内各部门、各组室,强化家校合作的意识。

4)协助“家长教师会”促进家长与教师之间彼此的感情。

5)协助家长安排参与学校的活动。

6)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社区的教育资源。

3.家校合作委员会制度1)家长可以随时到校,向教师、学校带领提出发起。

2)组织家长定期对学生的研究态度、研究方法、能力、质量进行评价。

同时,家长定期汇报孩子的思想动态,孩子在社会、家庭的表现,及时通报突发事件。

3)每位家长都要参加子女所在班级的家长会,了解子女的成长情况和该班的管理情况,并按要求的形式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评价。

4)家长有权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5)家长要支持班级、学校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6)家长要积极参与班级、学校的管理,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热情帮助学校、班级解决困难。

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校长职责与权利.doc

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校长职责与权利.doc

篇一:《校长的职责和权利》校长的职责和权利一、校长的职责。

1、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校长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定期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学校工作,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

学校重要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处理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3、全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4、制订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5、依法聘任考核教职工,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支持教职工参加学习、培训和进修,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

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师生安全。

6、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

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寓德育于学校各项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8、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9、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

贯彻勤俭办学原则,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管理好校产和财务工作。

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10、配合党组织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11、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密切合作,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校长的权利1、校长对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规章制度的建立、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育教学改革等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具有最后决策权;对学校各项工作具有全面指挥权。

2、在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校长有权按“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提名副校长及中层干部人选,有权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内和规定的岗位职数内聘任教职工;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教职工实施奖惩;有权推荐、批准教职工脱产进修、在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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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权力与学校民主管理【摘要】校长负责制是现在学校实行的管理制度,由校长全面负责、党政监督及教职工大会三部分组成,本意为校长全面负责下的民主管理。

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校长的权力过于大引起诸多问题。

通过健全制度、法规,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实现对学校的民主管理。

【关键词】校长权力学校民主管理我国中小学的内部领导体制经过数十年的反复实践、探索和研究,终于在1985年5月29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学校党组织“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国家教育计划的实现”。

1993年又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这是对建国以来中小学实行的领导体制的历史总结,科学地确立了学校内部的领导结构方式和校长的地位与权限。

当前,教育改革正在深入进行,如何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

[1]校长负责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其涵义包括校长的全面负责,党组织的保证监督,教职工的民主管理。

在这一体制中,校长是学校行政的最高负责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处于学校的中心地位。

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向国家负责;对内全面领导和负责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即校长对学校各项工作拥有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和财经权。

这是校长负责制的核心所在。

在这一体制中,党政职能分开,党支部不再领导行政工作,而是转变职能,对学校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这一转变不仅符合管理学原理,也顺应了国际潮流。

在这一体制中,教职工可以参政议政,对学校的一些重大问题,教职工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

这样就能保证校长正确合理地使用权力,避免独断专行的作风出现。

一、校长负责制下的校长权力校长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是校长负责制的核心。

校长由上级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任命,是学校行政系统的最高领导人,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在学校领导关系中处于中心地位。

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向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内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各项行政工作,对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负责。

根据校长负责制的内涵,为了履行校长的职责,必须赋予校长应有的权力。

校长应具有的四大职权是: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财经权。

1、决策权。

校长有权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指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断。

校长在决策之前,尤其是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应召开各种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最后由校长拍板决定。

校长负责制实际是集体研究、个人决策的制度。

学校党组织不再对行政工作行使决策权。

2、指挥权。

校长是学校的最高指挥者,学校各部门各层次逐级向上负责,最终向校长负责。

校长有权按层次下达任务,可以按管理层次授权、授责、授奖、授罚、审批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考核其工作成效,纠正其偏离方针政策和实施方案的行为。

校长在执行上述职责的过程中,学校每一个成员都必须服从。

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管理学校。

学校的行政机构、各处室、年级组和教研组等,都要在校长领导下,完成各种任务。

3、人事权。

校长有权为主管部门任免副校长提供意见,有权按规定任免其它行政干部。

对教职工的聘任、使用、考核、奖惩,校长有权作出规定。

对教职工的重大奖惩要报上级批准。

4、财务权。

校长有权按财经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学校的经费。

对国家拨给学校的办学经费,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自筹资金部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加以使用;校长有权建立校长基金并对其享有使用权,用于奖勤罚懒,鼓励先进。

[2]除此之外,校长还拥有参加培训权和建议权等。

校长拥有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掌管学校的教学、经济、财物、人事大权,如果没有有力的约束和监督,就会导致校长权力的空前膨胀。

这种没有约束没有监督的校长权力带来了严重弊端,有的校长把学校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

他们对学校的财产有绝对的处置权,而任何人对此都无审查权。

有的校长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排斥异己、打击报复,成为一校之“家长”,“校长制”变成“家长制”,甚至有人提出“校长负责制”成了“校长专制”。

因此我们应时刻牢记,校长负责制绝不是校长的一言堂,而是要建立在党组织监督与民主管理制度基础上的学校管理制度。

二、校长滥用权力的表现及原因近年来许多学校的校长垄断权力的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人事管理权方面,主要存在着任人唯亲、排除异己现象。

(2)在经费使用权方面,存在着两个主要的问题:其一是随意性大,存在着帐外帐(小金库)的问题;其二是借助结构工资等政策克扣教师的正常工资收入,挪作他用,甚至用以提高领导津贴。

(3)在教育教学权方面,主要存在着校长武断干涉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问题,尤其在评价制度方面随意性很大。

(4)在校舍校产管理权方面,尤其涉及校产的租赁、校舍基本建设招标方面,校长的权力往往不受限制,容易产生腐败,侵害学校和学生的利益,也损害国家的利益。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1、校长负责制下的校长权责并不对等。

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和责是永远对等的。

赋予一个权力主体以多大的权力,就必须对该主体承担多大的责任做出规定。

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校长只行使权力而没有承担责任或承担的责任过小,我们就可以相应地认为校长权力过大。

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政府向校长授权后,根据“权责相符原则’,校长亦要向政府承担与其权力范围相对应的责任。

从我国1985年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到以后所出台的一系列有关校长负责制的政策文件中,甚至在《教育法》这样严肃性的法律文本中都只有对校长的赋权规定,而很难、甚至根本找不到关于校长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的说明。

2、校长权力空间和教育活动中的其它主体的权利空间反差过大。

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曾经对校长的权力作过如下归纳: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校长应该享有机构设置权、人事管理权、经费使用权、教育教学权和校舍校产管理权。

目前,实行校本管理后,又增加了校长的课程设置权。

而在实践中对校长可以行使的每一种权力的范围没有进一步进行清晰的界定,就学校组织而言,校长几乎执掌了所有的关键性权力,且掌握了相当大的自由裁量度。

而相关的文件中,对教师、学生、学校非教师工作人员、家长等这些与学校活动密切相关的主体的权利规定和权利体现并没有予以具体的说明和有力的保证。

这就在校长负责制下,校长权力空间与教育活动主体的权利体现程度形成强烈的反差,两者始终处于一种紧张状态。

校长大权在握,教师权利、学生和家长以及其它与学校教育相关的社会主体的权利大大受到限制。

3、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孟德斯鸠在这里实际上讲了两层意思,其一,滥用权力是权力的自然属性;其二,制约权力的方式应该是对等权力主体的相互制衡,也就是权力监督的有效性。

我国在推行校长负责制的过程中,赋予了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党支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家长委员会、新闻媒体等对校长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力,但这些机构的监督效果却很弱。

因为首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校长的权力委任者,从权力体系上来看,它应该能很好地发挥上位监督作用,但由于监督成本的限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与校长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校长权力在很多方面可以轻易逃脱上级监督;其次,校党支部和教职工大会的监督职能虽然是与校长负责制一同写入相关的法规文件中,但如果我们放在校长负责制下来考察它们的监督作用,其功能的发挥同样是不容乐观的,多数党支部都已退化成教职工思想教育的工具,其监督作用早已被忽略;再次,由于教职工不是公立学校的产权所有人,校长根本就不需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况且从管理学的角来看,“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从来就不可能成功地发挥作用;至于学生家长委员会、新闻媒体等其它校外组织和机构,在现有的体制下,对学校事务的知情程度是十分有限的。

[3]三、校长权力的规约校长负责制中校长的权力过大导致了相当一部分校长的权力滥用和学校寻租行为,严重侵害了教师、学生和家长,以及其它社会成员的权益,并进而损害了社会利益。

因此,有必要对当前校长负责制下的校长权力进行理性的省思,合理规约校长权力,这既是防止校长权力无限扩张和滥用,也是新公共管理思想和教育民主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1、加快对学校管理的法律规范。

我国实行校长负责制,主要是以行政法规为依据,法律依据明显不足,这种状况使校长负责制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因此,加强对校长负责制的法律认可,进一步从法律上确定校长的责、权、利变得尤为必要。

同时还要加快对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机构职责和权利的法律规范。

学生、家长以及相关社会主体在教育活动和学校管理中应该享受哪些权利都要予以法律确认。

2、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前面已重点分析了校党支部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对校长权力监督上的有限性,因此建构校长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应在学校内部寻找出路,而应更多地从理顺产权关系并完善其治理机制的视角出发,考虑在政府与校长这对“委托-代理关系”中建构富有成效的约束机制。

其基本路径是,在赋予校长较为优厚的“剩余索取权”以增强其工作动力的同时,积极创设一种介于政府与校长之间的“中介性监督机构”,如“学校理事会”、“校董会”、“校务监督委员会”等,来约束校长权力的行使过程。

其成员可由政府主管人员、社会贤达人士、教师和家长代表以及校长共同组成。

3、决策主体的多重化。

在我国现行的校长负责制的学校管理体系中,校长集决策权和执行权于一身,这是校长权力过大的深层次原因,也是导致校长权力扩张的制度因素。

从国外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成功实践来看,校长的决策权和执行权一般都分属于不同的权力主体。

在美国,学区教委掌握学校的决策权;法国由校务委员会、英国由校董会、德国和日本由评议会负责学校的决策,校长执行由他们做出的决策。

我国民办学校的董事会也是这种性质的机构,因此在民办学校中,校长的决策权和执行权也是分离的。

这种分离很好地避免了校长权力的扩张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校园寻租现象,极大地提高了管理的民主性和学校管理效率。

也正因为此教育民营化才成为当前教育领域不可抗拒的潮流。

4、加强对校长的培训,提高校长的个人素质。

诚然,加快学校管理的法律规范,对限制校长权力扩张,遏制校长权力寻租是极其有益的。

但由于校长在执行权力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的空间,实际上,通过这些法规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即使学校管理中能实现“有法可依”,但在依什么法、如何依等一些具体细节上,校长仍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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