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停车场管理规定
机关单位领导停车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领导停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机关单位领导停车管理,切实解决停车难题,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资源配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领导停车管理,包括机关单位领导的停车管理、停车权限的设置、停车位置的安排等。
三、停车权限1. 机关单位领导应向单位管理部门申请停车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停车位。
2. 停车权限分为临时停车权限和固定停车权限两种。
临时停车权限仅限于临时用车或业务需要停车的情况,需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固定停车权限为长期有效,机关单位领导可通过申请获得。
3. 使用停车权的单位领导需遵守停车规定,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或违规停放。
四、停车管理1. 机关单位领导在使用停车位时,应按照车位号、时间进行停放,不得随意选择停车位置。
2. 停车时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内,不得挡住消防通道、门禁等通道,同时需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3. 机关单位领导在车辆停放期间需自行负责车辆安全,避免车辆被破坏或盗窃。
五、停车费用1. 对于固定停车权限的机关单位领导,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停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单位管理部门根据停车场位置和停车资源情况制定。
2. 对于临时停车的机关单位领导,需按照实际停车时间缴纳相应的停车费用。
六、违规处理1. 机关单位领导在停车管理中如有违规行为,需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违规行为包括:占用他人停车位、违规停放、拒绝缴纳停车费用等。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机关单位领导,可采取取消停车权限、限制停车权限等措施。
七、其他1. 机关单位领导应自觉遵守停车规定,不得擅自变更停车位置或停放方式。
2. 单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停车管理的监督,确保停车规定的执行情况。
3. 对于停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单位管理部门应及时做出处理和改进,确保停车管理制度的顺利执行。
八、附则本制度由单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对于本制度的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停车场管理规定(4篇)

停车场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机动车停车需求,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
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住宅区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为停放机动车依法统一施划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政、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六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在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第八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
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定修改程序进行审批。
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停放管理方案

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停放管理方案机关大院是政府部门的重要机构,其日常管理、运作及服务需要大量外部车辆的支持。
因此,机关大院的车辆出入停放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既关系到大院主要工作的顺畅进行,也关系到工作人员的生产力和职业安全。
一、出入管理车辆出入管理是车辆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把控。
大院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耐心宣传并强制执行。
具体实现方法:1.车辆进出大院前必须进行身份认证,凭借车辆使用者的经过认证的个人证件和车辆材料,确认车辆容许进入大院的区域;2.大院内的专用停车场必须实行开卡制度,为车主分配停车位,长期和短期停车位分离使用;3.严格执行停车场内的车辆出入口,分开通行,进口和扫描车辆的车牌,出口检查车辆出行证明,确保大院安全。
二、停放管理机关大院车辆的停放管理主要理念是公平性,并应保证大院内私家车和公务车同等受到待遇。
停车管理应严格执行,以保证整个车辆停放环节的有序性,防止混乱和交通拥堵。
1.排析停车位管理。
分配车位时,应考虑分区,按停车位数或车位等级排正车辆。
该方案将车辆停放分为短期停车和长期停车,在数量上要有所区别。
短期停车由来车与顾客等访问大院的人过来,左转时没有归还车位。
长期停车则是指大院内的工作人员,提供长期的停车服务以满足他们的日常需求。
2.机位锁管理。
现在市场销售车位锁也被车位管理部门广泛应用。
它可以保证在车位空闲时,自动锁定空车位,只有车主收到标签后,锁头才会自动打开,车主也可以避免了手动锁定的麻烦。
3.科技停车。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个人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智能停车系统已经广为推广和应用。
该想方案可以使车主实现无人值守式的停车和随时按需派遣,缩短寻车时间,提高是的停车管理效率。
三、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机关大院车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一个安全和安静的工作环境对于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是非常重要。
车辆停放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特别是针对那些短期停放的车辆,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1.钥匙统一管理。
办公楼停车场管理规定(5篇)

办公楼停车场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大楼停车场分为地上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部分,属于办公大楼附属场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凭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
停车卡办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地下停车场为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专用停车场,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驶入。
第五条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停放地点仅限地上停车场。
第六条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七条地下停车场车位停满时,驾驶人员应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将车辆停放在地面停车场。
第八条地下停车场仅限停放小汽车或小型客货车,其余中大型车辆如有需要,可以停放在地上停车场,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
第九条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十条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十一条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车辆驾驶员个人或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总经理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四条严禁停车场内吸烟。
第十五条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六条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七条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条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九条股份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机关车辆规范停放方案

机关车辆规范停放方案
为了保护机关车辆、维护停车秩序,统一车辆停放管理,制定机关车辆规范停放方案如下:
停车位置选择
机关车辆应在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在非指定车位、消防通道、道路中央、人行道、绿化带及应急车道停放,不得占用别人车位。
停车距离
机关车辆应按照车位划定的位置停放车辆,车辆尾部与车位线之间距离应小于0.3米,车辆前部与车位内走廊或对面车位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
停放时间
机关车辆应按照车位划定的停放时间停放车辆,停车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停车方式
机关车辆应采用垂直停车或斜向停车,车辆尾部与车位线之间距离应小于0.3米,车辆前部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在采用斜向停车时,应根据街道宽度和停放车辆数目,经过计算确定恰当的停车角度。
停车标识
机关车辆应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内放置“机关车辆专用停车许可证”,并在车牌上贴上停车证明标识,让车管所和停车管理员一目了然。
停车罚款
机关车辆若存在违规停放等行为,将会被罚款。
罚款按天计算,单日罚款范围在100元至500元之间,并将罚款通知到相关单位。
停车管理
机关车辆停车场的管理职责分别由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以及停车场管理部门共同承担。
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关车辆进行统一的时间管理、停车流程管理、收费管理等各项工作。
同时,停车场管理部门应当对整个停车场进行管理和维护,保证不同车辆间的空间和停车交通的畅通,并负责收取停车费等,充分保障停车场的安全和秩序。
总之,执行机关车辆规范停放方案,既方便了车主,也提高了机关车辆停车场的管理水平,更进一步保护了机关车辆间的交通安全,真正实现了规范停车,建设文明城市的目标。
机关车辆停放管理规定(5篇)

机关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____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
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
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
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
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
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
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
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
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____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
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周五的中午下班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机关院内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五篇)

机关院内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五篇)第一篇:机关院内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和文明、舒适的工作环境,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人员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统一停放在车棚内。
(二)公务车辆一律按停车线位停放在机关办公楼车位。
(三)出租车、大货车禁止驶、停入机关院内。
(四)办公楼大厅门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五)职工私有车辆停放在办公楼东侧以及鱼池南侧车位。
(六)所有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停放车位泊车并依次停放整齐。
严禁跨车位停放车辆。
如各停车位均占满后,可停放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空场处,尽量缩短前后车距离。
各位车主停车时请照顾好车位车辆,为车位内车辆留出行车通道。
(七)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将车辆停放管理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人,并负责加强监督和管理。
(八)各部门要提高工作人员、驾驶员的自觉意识,严格按要求停放车辆,禁止乱停乱放;注意不要在停车位内丢弃杂物,时刻保持停车位的卫生清洁。
以上规定,请各单位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我局工作人员将对院内机动车辆停放秩序随时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查明情况后,将对履行管理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不自觉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车主进行通报。
第二篇:车辆停放管理规定XXXXXXXX有限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为了规范车辆的停放,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维护公司有序管理形象,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共同遵守。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所指车辆:公司员工以及外来人员的自行车、电动车和汽车。
所有车辆要按公司规定有序停放,自觉上好锁,以防被盗。
二、管理部门安保部负责公司园区范围内的车辆停放管理。
保安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执行本《规定》。
三、车辆停放(一)汽车《车辆通行证》申请流程1、公司员工汽车由办公室统一到物业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经批准后,使用有效期限为一年。
2、需要停车位的员工,应提交停车位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分配停车位(按职级高低优先分配)。
(二)汽车停放1、公司行政办公车辆、员工私家车车辆统一停放到公司的停车场,按公司规定的位置有序停放车辆。
机关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三篇)

机关车辆停放管理规定通常由各级政府、机关单位或者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机关车辆停放管理规定:1. 停车场划定:机关单位应指定专门的停车场,对车位进行划定,保证车位数量充足,并保证停车场内道路畅通。
2.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分别停放:各类机关车辆应当单独停放,与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相分隔。
3. 专项车辆停放:各类专项车辆(如救火车、警车等)应指定专门的停车位,优先停放。
4. 注册登记:机关车辆需要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注册登记,提供车辆信息和驾驶人信息。
5. 停车准确:机关车辆停放时应准确停靠在指定车位上,避免占用他人车位。
6. 停车时间限制:根据停车需求和车位数量,可以规定机关车辆停车的最长时间。
7. 异地停放:如需机关车辆在外停放时,应提前向单位申请,并按照规定规定停放地点。
8. 严禁乱停乱放:严禁机关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或占用他人车位。
9. 管理和监督:机关单位应设立停车管理机构或委托专门的停车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机关车辆停放情况。
这些规定的具体实施方法和罚则等细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具体规定。
机关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车辆的停放管理,确保停放秩序,提高停放效率,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停车区域第二条各机关应指定专门的停车区域,用于机关车辆的停放。
第三条停车区域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位置合理,方便机关人员停放车辆;(二)具备合适的停车位数量,以满足机关车辆的停放需求;(三)停车位应标明车位编号,保证停车有序。
第四条各机关应划定合理的停车位划分标线,保证车辆停放有序。
第五条停车位划分标线的规范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车位宽度不得小于2.5米。
第六条停车区域应设立明显的停车标识,方便机关车辆停放。
第三章停车方式第七条机关车辆停放应采用倒车入位的方式,车头朝外。
第八条机关车辆停放时应保持适当间距,不得挤占其他停车位。
第九条机关车辆停放时应停放整齐、密集,确保最大限度利用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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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车辆凭总经理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
停车卡办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二条地下停车场为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专用停车场,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驶入。
第三条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停放地点仅限地上停车场。
第四条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五条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六条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车辆驾驶员个人或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总经理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八条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九条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
物。
第十条股份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十一条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