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教案
小学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教案

小学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教案一、主题:了解和学习小学义务教育法二、目的: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活动,让学生了解小学义务教育法的内容和意义,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教学内容:1. 小学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小学义务教育法是我国规定的一项基本法律,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学校关于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学生和家长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每个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机会。
2. 小学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小学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推动了我国的教育事业进步,促进了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了国民素质和国家竞争力。
3. 小学生应如何学习小学义务教育法:学生应主动了解和学习小学义务教育法的法律知识,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知识,在校期间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行为习惯。
四、活动过程:1.导入:通过图片、视频、故事等形式引入小学义务教育法的话题,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好奇心。
2. 介绍:老师简单介绍小学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和意义,向学生普及相关知识。
3. 讨论:组织学生进行讨论,谈谈自己对小学义务教育法的理解和感受,激发学生深入思考和表达看法。
4. 游戏:设置小游戏环节,让学生在游戏中了解和巩固小学义务教育法的相关知识,增强学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
5. 总结:老师对本次主题班会活动进行总结,强调学生应该如何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遵守和贯彻小学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五、教学反思:通过本次主题班会活动,学生对小学义务教育法的理解得到了增进,法制观念得到了提升,将有助于学生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同时,也为学生以后更好地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奠定了基础。
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能够在学生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培养良好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学习义务教育法教案

学习义务教育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义务教育法的相关知识。
2. 培养学生遵守义务教育法的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
3. 引导学生正确行使义务教育法所赋予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二、教学内容1. 义务教育法的定义和意义2. 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原则3. 义务教育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4. 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5. 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和监督机制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义务教育法的定义、意义、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和监督机制。
2. 教学难点:义务教育法的具体条款和法律责任的执行。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义务教育法的基本概念、原则、权利和义务等。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更好地理解义务教育法的应用。
3. 讨论法:组织学生讨论义务教育法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
五、教学过程1. 导入:引导学生了解义务教育法的背景和意义,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2. 讲解:详细讲解义务教育法的相关知识,包括定义、原则、适用范围、权利和义务等。
3. 案例分析: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4. 讨论:组织学生讨论如何正确行使义务教育法所赋予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5. 总结:回顾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性,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
6. 作业布置:让学生结合所学内容,思考如何在实际生活中遵守义务教育法,提高法制意识。
六、教学评价1. 评价内容:学生对义务教育法的理解程度、法制观念的提高、权利和义务的认识。
2. 评价方法:课堂问答、案例分析、讨论参与度、作业完成情况。
3. 评价标准:学生能准确回答义务教育法相关问题,能分析案例并正确运用义务教育法,积极参与讨论,完成作业。
七、教学资源1. 教材:义务教育法相关教材或资料。
2. 案例材料: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义务教育法案例。
3. 多媒体设备:用于展示案例、图片等教学资源。
八、教学进度安排1. 第一课时:介绍义务教育法的定义、意义和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教案

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教案一、教案背景班会主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提高法制观念课时:1课时年级:八年级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
2. 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3. 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教学重点:1. 《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
2. 学生的法制观念的培养。
教学难点:1. 《义务教育法》的具体条款和实施情况。
2. 学生如何将法制观念融入到日常生活中。
教学准备:1. PPT课件2. 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 班会课记录本二、教学过程1. 导入(5分钟)班主任简要介绍《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引发学生对主题的兴趣。
2. 学习《义务教育法》(10分钟)学生阅读教材,了解《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
班主任引导学生关注重点条款,如入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等。
3. 讨论与分享(10分钟)学生分组讨论,分享自己对《义务教育法》的理解和感悟。
班主任引导学生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提高法制观念。
4. 案例分析(10分钟)班主任呈现一些与《义务教育法》相关的案例,如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等。
学生分析案例,判断行为是否违法,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5. 总结与反思(5分钟)班主任引导学生总结本次班会学到的知识和感悟,并提出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三、课后巩固1. 学生回家后,向家长介绍《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让家长了解并支持学生的学习。
四、教学评价1. 课后收集学生的感悟文章,评价学生对《义务教育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2. 观察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行为表现,评价学生的法制观念的提高情况。
五、教学反思班主任在课后总结本次班会的教学效果,反思教学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为下一次班会提供改进方向。
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持续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
六、教学延伸1. 组织学生参观法院、公安局等法律机构,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律的力量和作用。
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教案

义务教育法-主题班会教案一、教案基本信息1. 学科领域:法律教育、道德教育2. 年级:八年级3. 课时:1课时(40分钟)4.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2. 教学难点:如何引导学生理解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性,激发学生的法治意识。
三、教学过程1. 导入(5分钟)1.1 教师简要介绍义务教育法的背景和意义。
1.2 学生分享自己对义务教育法的了解和认识。
2. 课堂讲解(15分钟)2.1 教师详细讲解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2.2 学生认真听讲,记录重点内容。
3. 案例分析(10分钟)3.1 教师呈现与义务教育法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进行分析。
3.2 学生分组讨论,提出问题解决方案。
4. 小组分享(5分钟)4.1 各小组代表分享讨论成果,其他学生进行评价和补充。
4.2 教师总结并强调义务教育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5. 课堂小结(5分钟)5.1 教师引导学生回顾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5.2 学生分享自己的学习收获和感悟。
四、课后作业1. 请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思考义务教育法对自己的意义。
五、教学评价1. 学生对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的掌握程度。
2. 学生在案例分析中的参与度和问题解决能力。
3. 学生对课后作业的完成质量。
六、教学延伸活动1.组织学生参观法院或律师事务所,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工作的实际情况,了解法律职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加深对法律的认识。
2.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体验法律程序,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七、教学反馈与评价1.课后收集学生的课后作业,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
2.在下一节课开始时,邀请学生分享他们的课后作业,对他们的观点和理解进行评价和指导。
八、教学改进措施1.根据学生的反馈和评价结果,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教学效果。
学习义务教育法教案

学习义务教育法教案第一章:义务教育法的概述1. 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法的定义和意义。
2. 让学生了解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
3.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第二章: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 让学生了解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
2. 让学生了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
3.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会带来的后果。
第三章:义务教育的免费性和公共性1. 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免费的原则和具体内容。
2. 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公共性的意义和体现。
3.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违反义务教育免费性和公共性的规定会带来的后果。
第四章: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资源配置1. 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义和目标。
2. 让学生了解我国义务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
3.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如何解决义务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
第五章:义务教育的监督和管理1. 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性。
2. 让学生了解我国义务教育监督和管理的相关机构和职责。
3.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如何有效监督和管理义务教育。
第六章:义务教育的实施与保障1. 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实施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2. 让学生了解我国义务教育保障措施的具体内容。
3.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如何确保义务教育的有效实施。
第七章:义务教育的质量保障1. 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性。
2. 让学生了解我国义务教育质量保障的措施和方法。
3.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如何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
第八章:特殊教育与义务教育1. 让学生了解特殊教育的定义和意义。
2. 让学生了解我国特殊教育与义务教育的衔接和保障措施。
3.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如何保障特殊学生的义务教育权益。
第九章:义务教育法的修订与完善1. 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法的历史和修订过程。
2. 让学生了解我国义务教育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如何推动义务教育法的完善和发展。
学习义务教育法教案

学习义务教育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法的概念和意义。
2. 使学生掌握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
3. 培养学生遵守义务教育法的意识和习惯。
二、教学重点1. 义务教育法的概念和意义。
2. 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
三、教学难点1. 义务教育法具体条款的理解和应用。
2. 培养学生遵守义务教育法的意识和习惯。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义务教育法的概念、意义、基本内容和原则。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的义务教育法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法律规定。
3. 讨论法:引导学生讨论义务教育法的应用和遵守问题。
五、教学内容1. 义务教育法的概念和意义讲解义务教育法的定义,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法是我国教育领域的一项基本法律,是保障全体学生受教育权利的法律制度。
2. 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讲解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包括全民性、免费性、强制性和平等性等原则,使学生了解义务教育法的核心理念。
六、教学过程1. 导入:通过引入问题或情境,引发学生对义务教育法的兴趣,如询问学生对义务教育的认识,或者讲述一个与义务教育相关的现实案例。
2. 新课导入:介绍义务教育法的概念和意义,解释其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性。
3. 内容讲解:分别讲解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包括全民性、免费性、强制性和平等性等,通过举例和阐述,使学生理解和掌握这些概念。
4. 案例分析:提供一些具体的义务教育法案例,让学生分析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并运用所学的法律规定进行解决。
5. 小组讨论:将学生分成小组,让他们就某个具体的义务教育法问题进行讨论,如如何保障贫困地区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讨论后分享各自的观点和解决方案。
6. 总结与反思:对本次课程进行总结,回顾所学的知识点,引导学生反思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遵守义务教育法,并提出改进措施。
七、作业布置1. 让学生编写一篇关于义务教育法的小短文,可以是自己对义务教育法的理解和感悟,或者是关于义务教育法的一个案例分析。
义务教育法学习教案

义务教育法学习教案教案:《义务教育法》学习一、教学目标1.掌握《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法律对于义务教育的规定和要求。
2.了解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现状、发展趋势和面临的问题。
3.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家庭教育意识。
二、教学重点1.《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2.义务教育的普及现状和问题。
三、教学难点1.《义务教育法》的把握和理解。
2.义务教育发展的问题和对策。
四、教学方法1.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2.图片、视频等多媒体资料辅助教学。
五、教学过程1.热身问题:何为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含义和重要性?2.温故知新:回顾学生对《义务教育法》的了解程度,对法律中的重要内容进行简要复习。
3.新知导入:介绍《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义务教育的性质、义务教育的对象、义务教育的内容和方式等。
4.案例剖析:以近年来相关新闻报道为案例,让学生了解现实中义务教育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5.学习互动:分小组讨论(1)我国义务教育面临的普及问题有哪些?(2)怎样解决义务教育中的质量问题?6.资料分析:展示有关义务教育的数据和信息,让学生分析和解读。
7.视频观看:观看有关义务教育发展的纪录片和宣传片,引发学生对义务教育的思考和关注。
8.归纳总结:根据所学内容,让学生小结《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和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问题。
9.拓展延伸:让学生以小组形式,选择一个义务教育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以报告形式分享调查结果。
十、课堂反思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是否掌握了《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对于义务教育的普及问题和发展趋势是否有所认识和理解?有何问题可以改进?十一、作业布置要求学生回顾本节课所学内容,写一篇感想或总结,包括对义务教育法的理解和对义务教育问题的思考。
义务教育法班会教案

义务教育法班会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义务教育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2. 培养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3. 引导学生正确行使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二、教学重点1. 义务教育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2. 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实践行动。
三、教学难点1. 义务教育法具体条款的理解和运用。
2. 学生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践行法治精神。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义务教育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正确行使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3. 讨论法:分组讨论,交流学习心得,提高法治素养。
五、教学准备1. 课件:义务教育法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典型案例等。
2. 讲义:义务教育法相关知识。
3. 视频资料:关于义务教育法的宣传视频。
第一章:义务教育法的产生和发展1. 介绍义务教育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
2. 讲解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历史背景和制定过程。
第二章:义务教育法的基本概念1. 解释义务教育的定义和特点。
2. 阐述义务教育法的目标、原则和基本要求。
第三章:义务教育的主要内容1. 讲解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标准。
2. 介绍义务教育法对学校、家庭、社会的要求。
第四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1. 阐述学生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2. 引导学生正确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第五章: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和监督1. 介绍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机构和监督机制。
2. 分析义务教育法在实际执行中的问题和挑战。
六、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1. 讲解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2. 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明白违法成本,增强法治观念。
七、义务教育法的优惠政策1. 介绍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优惠政策。
2. 让学生了解优惠政策,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八、义务教育法与家庭教育1. 阐述家庭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2. 引导家长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协同学校教育。
九、义务教育法与教育资源均衡配置1. 讲解义务教育法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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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第4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38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在该地区或者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由地方有关部门依照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和小学生必须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捐资助学同录取学生挂钩。”
(二)侵犯实施义务教育设施和经费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款项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义务教育款项,包括国家拨给的教育事业费、征收的教育附加费、学校收取的杂费、集资或捐资费等费用及物资。对这些费用和物资,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侵占、克扣和挪用。《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39条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问:凤城市汤山城镇政府状告学生家长有否法律依据?为什么?
二、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时间
我国早在1906年颁布《强迫教育章程》。解放前旧中国也颁布过义务教育法令,但收效甚微。1985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有步骤地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是其中重大决策之一。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义务教育法并不是只有我国才有我们看一下义务教育法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
学习《教育法》教案
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授课人
参加人员
全体班主任
教学目标
了解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时间和世界范围内义务教育的历史发展;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
一、案例引人
镇政府状告辍学学生家长
凤城市汤山城镇政府向法院提出诉讼,状告汤山城镇中学刘平等10名辍学学生的家长无正当理由不让子女读书。
对于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1、义务教育的保障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四条)
2.义务教育的学校设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3.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并实行助学金制度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 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第十条)
学校违规收费,教师应予抵制,不应执行。教师更不得向学生自行收费、收礼。河南省某县某镇某小学五年级班主任李某,在一年的时间内,以各种名义收取全班63名学生押金,摊派款等共计3000多元,后被全班学生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责令其退还全部违法收费,学校也给予他行政处分,调离了岗位。
2、侵占或破坏学校的校舍、场地和设备的法律责任认定
对于偷窃,掠夺、勒索学校的教学器材或其他物资,故意毁坏学校房屋和设备,占用学校的房屋、场地、并扰乱学校秩序等行为,《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2条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轻重,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及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单位和个人退回侵占的校舍、场地和设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
不送子女上学海南三百多名家长被政府罚款
2001年8月,因经多次动员教育仍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海南三亚市天涯镇360多位学生家长被该镇政府各处以1000元罚款的处罚。天涯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屡教不改、今年9月开学后仍不送子女上学的家长,镇政府将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强制那些家长送子女上学。
六、义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育的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是受法律保障的。《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根据其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某乡镇企业管理局离休干部王某抢占中学校园,私自靠学校院墙,盖私房,扒毁学校后墙,并对前来制止的该校教师大打出手,侮辱谩骂,致使全校停课,工作无法进行。学校领导多次到当地政府和有关司法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惩办凶犯,但因王某的所谓“老干部”身份和各方面的关系,有关部门层层推诿,迟迟不予追究,使王的气焰更为嚣张,并扬言:“多大的官我也不怕,谁也不能把我怎样。”后来,一位省级领导对此事作出批示,有关部门作出如下处理:一、王某向单位党组织写出书面检查,向该校全体老师和领导班子赔礼道歉;二、由王某拆去新建起的院墙,按原样垒好被扒毁的学校后墙;三、地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和市教育局党组要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以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但对这三条处理意见,王某只执行了“按原样垒好被扒毁的学校后墙”,对其它意见拒不执行。他既未写出检查和赔礼道歉,也没有拆去自己私建的院墙,并对学校领导时有辱骂行为。最后,经新闻机构和当地领导直接干预,此案才得以妥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对王某进行了罚款处理;王某所在的乡镇企业管理局召开机关支委扩大会,对他进行严肃批评。王某当面承认错误。(顾基平 《湖南教育》 1997年第4期)
1含义
“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特点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的特点。
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
(1)实施义务教育,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2)实施义务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的奠基工程。(3)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今年秋季开学后,汤山城镇中学发现辍学学生151人,经镇党委、政府组织镇机关干部、村委会干部、教师和学生500人,下村入户反复做辍学学生家长思想工作,到11月1日,已有120名辍学学生返校复课,在仍未返校的辍学学生中,除特殊情况外,均为家长不让孩子去学校继续读书,镇政府认为,这些家长因剥夺子女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而触犯了法律,因此向法院起诉。
《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人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教育法》第18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0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目的: 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二条)
16世纪,欧洲产生了普及义务教育的思想,如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1448-1553)提出,所有儿童都要受到良好的教育。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1594-1670)提出,儿童不分贫富贵贱、男孩女孩,都应进学校。但最早实施义务教育的是德国。德国在1619年颁布世界上第一项义务教育法令,距今已有380年历史。
(三)扰乱实施义务教育的教学秩序和侵犯学生人身权利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扰乱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秩序的行为处理:
《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扰乱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工作秩序。违反者,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
学校、教师权益岂容侵犯
王某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接受义务教育是王某依法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所学校压缩计划内名额,扩大收费生比例,造成王某无法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侵犯了王某的受教育权。王某可通过其父母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如有下列行为,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无正当理由拒收按规定入学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的(如:以学生不能交纳杂费为由拒绝学生就学);对有残疾但不妨碍正常学习的儿童、少年拒绝接收的;学生辍学,未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解决的;将学校的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者转移他用,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使用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等严重行为的;擅自决定停止学生上课,迫使学生离校的;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并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
(四)义务教育的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第五条)
海南省还自行规定相关的处理办法,如:《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48条规定,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三亚市实施《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当地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如收回其责任田、吊销其营业执照、处罚款等,责令其送子女入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