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现代化中的公意_众意和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

(马龙闪)一、俄国民粹主义实质上是一种“俄国农民民主派的思想体系”,或曰农民民主主义俄国民粹主义是发生在俄国19世纪40至50年代至上世纪头20年的一种社会政治思潮。
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俄国农民民主派的思想体系(观念体现)”,或曰农民民主主义,在革命中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同盟者。
俄国民粹主义这一思想理论体系,是由其创始人赫尔岑建立的“俄国社会主义”理论所奠基,通过另一创始人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发展,并为不同时期各主要派别的思想家所充实而建立起来的。
其主要思想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1.崇尚和信仰“人民”(主要指农民和贫苦劳动者),并把“人民”理想化。
各种各样的民粹派,在信仰和崇尚人民,将人民理想化这一点上最具共同性。
巴枯宁说:俄罗斯的农民“就其天性而言是个社会主义者”;特卡乔夫则断言,就其本能和传统看,人民是共产主义者。
从这里可以看出,民粹派对“人民”崇尚、信仰的程度,到了极端理想化的地步。
2.把农村公社理想化,企图通过保存农村公社,发展农民“固有的”社会主义精神。
民粹派关于农村公社(或称农民村社)的这种思想观念,也是同他们对“人民”的信念联系在一起的。
民粹主义不是从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经济形式中,前瞻、展望社会主义的未来,而是从过往古老村社的传统中探寻社会主义的前景,把它视为俄国通向社会主义的“基础”和出发点。
在这里,很鲜明地透露出了民粹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的性质。
3.通过俄国独特的公社道路,绕过资本主义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
这一理论特征,是民粹主义社会政治纲领的核心。
它不仅仅是从俄国存在农村公社,将它视为社会主义的天然土壤这一观念出发的。
当然,这一观念是民粹主义这一理论主张的最重要的出发点和思想基础。
除此之外,民粹主义这一特征还有另一重要的思想根源,这就是对资产阶级的厌恶和对资本主义的恐惧。
民粹主义这一“直接过渡”的思想,也是其“超阶段”的革命急进主义和轻视民主革命、漠视民主主义价值的最深思想根源。
试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220董爱琳:试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试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董爱琳(贵州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作者简介:董爱琳(1995-),女,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哲学(伦理学)。
【摘 要】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一书集中体现了他主张以“人民主权”为中心的政治国家的构建理念。
本文试图对社会契约论中的论证结构进行梳理,进而指出卢梭主张建立民主共和制的逻辑进路和社会契约论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人人平等;人民主权;政府理论中图分类号:D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29-0220-02《社会契约论》是卢梭在法国社会腐败和阶级矛盾尖锐背景下的产物,书中集中体现了他的政治思想。
其主旨是:“人是生而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可以用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在民,而最好的政体应该是民主共和国。
”①据此,卢梭对其政治思想的论证主要围绕三个主题展开:第一,人人平等是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的路径;第二,人民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第三,卢梭的政府理论。
三者环环相扣,对法国大革命乃至当今世界的政治发展起着重大影响。
一、“人人平等”是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的路径“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②自由作为一项自然权利,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但当人们进入政治状态后,由于各种冲突而无法保障自己的自由。
因此,人们试图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来维护和恢复这一自然权利。
同时,卢梭认为人们在力量和才智上已经造成了不平等,因而需要通过契约的方式使得每个人在权利方面都是平等的。
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面对生存障碍难以自存,仅凭单个人的力量已经不能抵抗自然的障碍。
他们深知相互合作产生的力量必定大于单个人的力量,因而为了跨越生存障碍,他们不得不这样做,即“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
民粹主义与民主政治彼此互动

民粹主義與民主政治彼此互動江宜樺近來學術界及輿論界經常談到「民粹主義」的種種問題,有人認為民粹主義是政治菁英欺騙民眾以遂一己之私的手段;有人認為它是無知群眾狂熱參與政治所造成的暴民社會景象;更有人認為民粹主義就是東方專制傳統加上西方民主思潮所產生出來的一個「怪胎」,會造成台灣崩解滅亡的禍根。
「民粹主義」一時之間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可是台灣的「民粹主義」究竟是指涉那些現象?它跟西方歷史上的民粹主義運動有何關係﹖以及它跟我們追求的民主政治是互斥還是互補﹖——這些問題依然有待釐清。
「民粹主義」是國人翻譯英文 populism 的用語。
這個詞語在西方歷史上原本是一個含義甚廣的用語,即使撇開古代雅典的群眾煽動家和近代英國的平權主義運動者不論,它至少還包含三種不同的歷史事例。
首先,民粹主義是十九世紀末葉某些俄國知識份子回歸農村,企圖協助農民對抗資本主義入侵的一個悲劇性運動。
這些激進的知識份子相信俄羅斯文化的靈魂在於傳統農村的共同生活,以及農民的純樸信念。
他們希望藉由「回到人民之中」,帶領農民抗拒現代化的浪潮,以實現某種農民社會主義。
但是俄國農民懷疑他們的動機,甚至出賣他們。
最後民粹派知識份子採取恐怖手段刺殺了俄皇亞歷山大二世,但也因此遭到政府的強力鎮壓而土崩瓦解,其部分殘存者乃漸向政府妥協靠攏。
其次,民粹主義也指涉約略同一時期發生在美國西南部的農民運動。
當時鄉間的小農階級有感於生計全然操縱在東部工業資本家、銀行家、鐵路業者與大盤商等的手裡,而兩大政黨又對他們的訴求充耳不聞,於是他們喊出「讓共和政府重回人民手中」之口號,組成「人民黨」以爭取自己的福祉。
人民黨聲勢於一八九六年達到巔峰,但是他們所推出的總統候選人仍然敵不過共和黨人而功敗垂成。
自此民粹主義運動日走下坡,在二十世紀已成後人憑弔的往事而已。
最後,相對於前述兩種以農民運動為主體的民粹主義,還有一種政治意義上的民粹主義,那就是二十世紀中以民意支持之名,行獨裁統治之實的政治風格。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导语: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一)虽然卢梭一直谦虚地认为《社会契约论》只是自己在以前不自量力从事,而后来又放弃了的一部长篇着作的摘要,是一篇简短的论文。
但是我认为《社会契约论》是西方近代史上的一本伟大的思想着作,因为卢梭的这本书最早提出了现代政治的核心问题——即政治权威与法制、民主。
《社会契约论》是一本饱受摧残的书籍。
在1762年,卢梭这本着作一出版就遭到禁毁,并且在日内瓦和巴黎被当众焚烧,官方和教会人士也对这本书大加指责,甚至连同一时期的大哲学家、文豪伏尔泰也对这本书持有偏见。
但是随着欧洲近代史上的反对君主独裁的民主政治革命的暴发,人们开始承认了这本书的地位和正确性。
卢梭可以说是当时唯一一个敢说不让国王掌握主权的政论家,有人去这样评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的问世,在政治理论上实现了一个大的突破,它推翻了国王的宝座,驱散了君主的幽灵,主权在民的新学说振聋发聩,令人耳目一新,使备受压迫的人民开始觉醒,知道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
”对于一本受到这样高评价的着作,我在一个暑假里只能说自己是粗浅的阅读了几遍,我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的精髓,我只能说说自己浅薄的见解。
卢梭的这本书可以说是从两方面写起的,一是民主,二是法制。
而通过这两方面的深入论证也提出了这本书的核心问题,即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否存在。
谈到这里,我要说一下自己对于卢梭书中政治权威的理解,卢梭书中的政治权威并不能单纯从字面上理解为政治的权威,而是要引申理解为政治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正当性。
因而在自然状态下是不可能存在政治权威的,根据卢梭书中的理论解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一个理想的,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存在的。
卢梭在这个问题上参考了另一位思想家、法学家格劳修斯的理论,在书中对于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如何产生的,作了如下一种阐述:政治权威是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的过程中形成的。
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才能让人民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而让政府得到了一份合法的政治权威。
如何看待当今世界的精英主义与民粹主义

如何看待当今世界的精英主义与民粹主义作者:孙婷班级:环境1502 学号:41501340精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哲学,其由来已久,表现形式也有漫长的沿革。
在古时候,统治权由国王和贵族把持,这种贵族(精英)统治平民(公众)的形式便是精英主义在早期的一种表现形式。
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这种狭隘的“君权神授”已不能适应,精英主义在后来的发展中,逐渐产生了诸如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带来的官僚政治;在近代,开始与民主思潮融合,产生了一种新的政治形式——西方的民主代议制。
民主代议制仍然继承了精英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少数精英由于在智性,眼界,品格,能力上的优势,可以保证执政的高效正确,因此相比平庸的大多数人更适合执政。
但同时也承认由于精英主义的天然缺陷其走向极权和腐败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引入了选举这一过程,让公众可以用选举行政首长的方式去限制精英阶层的权力。
选举不光保证了精英阶层难以超越自身权力界限去做损害公众利益的事,同时也保证了公众与决策的相对分离,公众手中的选票选的是行政首长而不是政策,决策仍然是由少数精英做出的。
在这样一种机制下,既保证了精英决策的充分理性,也相对避免了精英阶层的腐化极权。
达成了一种政治上的微妙平衡,因此这也是当今世界上的主流政治形式。
与之相对的是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认为,公众作为政策执行的直接相关方,受到决策的直接影响,那么公众自然对决策具有一定的话语权。
民粹主义者否认少数精英决策的合法性,认为只有多数人的意见才应当是决策的唯一准绳。
同时认为精英阶层是腐化堕落的,只有移除腐败的精英阶层,国家才能从疾病中复原。
但是民粹主义具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空心化。
民粹主义本身生发于社会底层对于社会资源(权力,财富,教育,医疗等)分配不均的不满,这是一种朴素的情感。
其朴素性质导致其缺乏可以为之献身的核心价值,所以民粹主义本质上可以与任何意识形态结合,同时寄希望于魅力型人物的出现。
这就令民粹主义虽然名义上是对精英主义的背反,但现实中大部分情况下却沦为精英阶层互相讨伐的工具。
公意、众意和私意

公意、众意和私意现代社会现世界所遵循的公理,都是整体意识的体现。
比如人人生而平等,法律,国际关系中的和平共处的原则等等。
整体意识是一个理论上的人类社会整体的意识,在现实中,这种整体意识往往只是一个理性的抽象存在。
在整体与个体之间,充实在现世界的具体意识则是群体意识。
比如阶级、阶层意识,团体意识,宗教意识,一些文化和意识形态,地区意识,民族意识,国家意识等等。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提出了公意、众意和私意这三个概念,这三个概念分别代表着整体意识,群体意识和个体意识。
对这三个概念的内涵,卢梭有一个通俗的说明:“在行政官个人的身上,我们可以区别三种本质上不同的意志:首先是个人固有的意志,它只倾向于个人的特殊利益即私利;其次是全体行政官的共同意志,惟有它关系到君主的利益,我们可以称之为团体的意志,这一团体的意志就其对政府的关系而言则是公共的,就其对国家的关系而言则是个别的(即众意),政府构成国家一部分,国家指执政者和人民全体。
第三是人民的意志或主权者的意志,这一意志无论对被看作是全体的国家而言,还是对被看作是一部分的政府而言,都是公意。
”也就是:公意(整体意识)是人人都能认可的意识,比如人人平等这个意识。
众意则是部分人共同认可的意识,比如爱国主义,你的敌对国就不会认可。
公意和私意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减法关系,即:私意减去非公意的部分,剩下的就是公意。
众意和私意的关系,则是加法关系,既:众意是私意之和。
当私意减去了个体的部分或大部分追求的内容,剩下的那一点点公意就往往会成为一个个体的外在内容,即不是个体的本质追求,而是对自己本质追求的制约(比如法律)。
而众意由于是私意之和,则往往给个体的私利增加了合理性的筹码,比如(打土豪,分田地)。
公意因为脱离了私意的本质内涵,就难以形成势力,在现代社会里,公意是以公权来体现公意的理性意志的;私意则势单力孤,难以对社会造成影响;只有众意则既具备了相对的合理性,又很容易形成势力,对公意的冲击最大。
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下的发展、表现和影响在2014年的互联网调查中,影响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几大思潮中,民粹主义占第八位,在2013年的调查中占据第七位。
2012年也是占据第八位。
可见民粹主义思潮在我国占据一定的位置。
一、民粹主义1.民粹主义作为一个思想史范畴,民粹主义起源于法国,命名却在俄国,19世纪中期以后,在俄罗斯知识界盛极一时,别林斯基、杜勃罗留波夫、赫尔岑等是其代表性人物,他们中有人提出“到民间去”口号,主张知识分子走向乡村,发动农民以反抗俄国的资本主义化;有人则提出平民主义要求,认为知识分子必须向农民学习,走身份同化的道路,而不是向农民说教,延续了十二月党人的做法,“从来都是鞋匠们造反,要做老爷;当今却是老爷们造反,为的要做鞋匠”。
朱学勤先生指出,“可以肯定的是,民粹主义的始作俑者是卢梭,不是俄国那批‘要做鞋匠’的青年军官和平民知识分子。
法国人说,谁也没有像卢梭那样,给穷人辩护得那样出色。
”20世纪初,列宁在与米海洛夫斯基为代表的俄国民粹派进行思想论战的过程中对俄国民粹派的观点体系进行了这样的概括:(1)否认资本主义的历史进步性,把资本主义当作一种“西欧病”,竭力反对俄国走资本主义道路。
(2)强调俄国传统的经济制度有独特性,特别是俄国农民及其村社、劳动组合等等有独特性,把农民村社看作比资本主义制度更高更好的东西。
(3)把知识分子看作超越阶级利益的自主阶层,能够领导农民避开或者说跳过资本主义,在村社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
列宁不仅概括了俄国民粹主义的特征,还揭示出民粹主义的普遍实质是一种在封建社会解体过程中产生的小农、小手工业者的破产情绪和落伍者的哀鸣。
这种思潮批判资本主义的弊病,把资本主义的现实同对资本主义以前的制度的虚构加以比较,企图凭借他们浪漫化了的小生产的传统来对抗资本主义的发展,使社会按照他们“选择”的道路进入“理想社会”。
2.民粹主义以“俄国问题”的形式表现出来,却席卷了整个世界,我国不可避免的受到民粹主义的影响。
西方政治思想史题目和答案

西方政治思想史题目和答案1.简析柏拉图的哲学王思想。
哲学家执政是柏拉图理想国家的核心内容,即哲学王思想。
根据柏拉图设计的社会政治结构,哲学家被置于等级结构的顶端,垄断城邦全部政治权力,其他等级则完全排斥在城邦权力体系之外。
柏拉图的哲学王思想实质上是知识与权力的结合。
哲学家执政对城邦的改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维护前边提到的社会分工制度;理想国在哲学家内部废除了私有财产和家庭;哲学家制定出教育规划,审定教育内容,控制一切教育手段,使之服务于城邦的政治目的。
1.简述西塞罗怎样表达了罗马共和精神。
西塞罗第一个以政治哲学家的身份试图对罗马国家的实质进行探讨,依据罗马共和国的传统来重新定义国家。
他给国家下了一个著名的定义:“国家是人们的事业。
”他说:“国家是人民之事业。
但人民不是某种随意聚合的集合体,而是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
”所谓“国家是人民的事业”就是国家属于人民,为人民所有。
所以“共和国”这一名称的本来含义,就是属于人民的国家。
2.简述阿奎那的政治思想。
人的理性存在而且有价值;信仰高于理性;上帝创造了一种秩序,即封建的奴役制度和等级秩序。
教会高于国家,教权高于俗权;世俗权力的基础属于教会而不是人民。
国家起源于人的自然本性,是“那些服从同样法律并受单一政府的指导以求生活充盈的人”组成的社会;其存在的目的是,要谋取社会共同的幸福,即“过一种有德行的的生活”,因此,人民需要一个指导者来照顾公共幸福的需要和社会需要某种控制力量。
关于政体理论,阿奎那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
他首先将政体分为正义和非正义两类,后又根据统治者的人数分为六种: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平民政体(正义);暴君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非正义)。
他主张的是一种类似于将君主制、寡头制和民主制相结合的混合政体,是受贵族制约的选举君主制。
阿奎那关于“法”的思想:法的本质是“受理性节制”的意志,应该促进有道德的社会生活,即“以促进整个社会的福利为其真正的目标”,法的特征就在于意志所具有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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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卷第3期2007年6月闽江学院学报J OURNAL OF M I N JI ANG UN I VER SI TYV o.l28N o.3Jun.2007政治现代化中的公意、众意和民粹主义张志雄(武夷学院计算机系,福建武夷山 354300)摘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同时又要积极推进政治现代化过程。
在政治现代化建设中,一方面要完善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另一方面既要关注广大民众的意见,又要防止民粹主义倾向,将追求社会公平公正与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有机地统一起来。
关键词:政治现代化;理性;公意;众意;民粹主义中图分类号:D6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7821(2007)03-0054-0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以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因此就要根据民主法制化的要求,分析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这就不是用 应然 规范 实然 ,而是探索从 实然 走向 应然 的途径。
运用公意、众意和民粹主义的原则分析政治实践,无疑会使人们对政治发展的实际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
一、对公意、众意和民粹主义的审释在启蒙思想的视角下,公意是指由于人们缔结契约,每个人都将其自身的部分权利让渡给共同体,从而形成以共同意志为基础、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公共意志。
这就造成了一个后果:当人们服从公意时就是在服从自己,人们通过对公意的服从和尊敬就可以获得最大程度的自由,从而使个人在被管理和自由之间达到统一。
在这里公意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首先,公意是整体的精神力,是社会主流文化的核心,它不是人们精神与意志的简单组合,乃是整个社会系统历史的产物;其次,公意代表整体,因而它是最大限度的众意,而且是经过升华之后的众意。
公意与众意经常有很大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仍然是公意。
[1](P39)第三,公意是社会的真正法则,在社会管理过程中通过法律来得以实现,表现为国家意志。
对于一个社会而言,独立国家的利益、社会整体的利益要大于任何个人或集体的利益,因而为维护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公意有时又会对个人或某些集体的自由进行限制。
但公意的执行不是要限制自由,而是要把自由限制在体现公意的法律之下,因此法律绝非对自由的限制,而是为了保护自由。
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中。
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人更是奴隶。
[1](P4)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使人们之间的相互交往更为密切,人们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程度的增强,促进了现代政治的民主化和政党派别的形成。
在诸多集团组织和政党派别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各种利益集团为核心的群体意识,这就出现了众意。
众意是社会某个群体的意志,是一部分人的个别意志的总和。
众意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是民众文化的反映;不论其表现形式如何,它所代表的永远是部分人的意志,它与代表全社会的公意是有区别的;有时众意也打着为全体公众谋取自由和利益的旗号,实际上是为部分人的利益服务。
因此,从公意和众意的关系来看,公意是众意的升华,公意的产生过程就是克服个人意志和众意的过程。
因为 暴力并不产生权利,我们有义务服从的只是合法的权力。
既然暴力并不产生权利,那么剩下来的就只有约定可以作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2](P69)在现代政治视野中,公意主要是通过法律和制度体现出来,它必收稿日期:2007-01-25作者简介:张志雄(1966-),男,福建浦城人,武夷学院计算机系副教授。
第3期张志雄:政治现代化中的公意、众意和民粹主义须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权威来实现。
也就是说,公意一旦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即使建立在公意之上的决策和选择出现错误,也只能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改正;公意上升到法律和制度后,任何人都不能违反,以确保公意在社会层面上真正得到公正的执行;即使是代表最大多数人利益的意志,如果缺乏一定的程序上升不到公意的层次,永远只能是众意。
民粹主义主要是对精英的主张和民众的意见作单向度的理解,认为民众的意见高于精英的意见。
当年俄国民粹主义者以代表下层广大贫民的面目出现,以众意的代言人自居,认为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平民总是被少数精英所压制,所以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并把普通群众当作政治改革的唯一决定性力量;在政治的运行上,民粹主义强调大众对政治事务的直接参与,并排斥程序民主和法治,蔑视程序正义原则,把平民化作为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依据;认为任何个人都要服从集体或群体,为了某一集体或群体的利益,随时可以而且应该牺牲个体的利益。
在现实中的表现则是一种与个人本位倾向相对抗的整体主义,以整体(人民、社会、国家、民族、政党等)的名义压抑个人(包括法人)的基本权利与个人自由。
民粹主义虽然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但在政治运行过程中,由于没有一定的程序和规则作为保证,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也就常被少数人所利用,尤其是当民粹主义的群众运动与极端民族主义结合在一起时,就可能引起社会动乱。
如果当人民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并讨论时,没有任何的勾结,那么从大量的分歧中总可以产生公意,而且讨论的结果总是好的,但是当形成了派别的时候,形成了以牺牲大集体的利益为代价的小集团的时候,每个这种集团的意志对他的成员来说成了公意,而对国家来说则是个别意志,因此为了更好地表达公意,最重要的是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存在,并且每个公民只能表达自己的意见。
[1](P40)因此,为了保证公意的实现,就必须消灭有碍公意实现的党派利益及集团利益。
由此可见,公意表现为理性、法律,众意虽然人数众多,但有时会以非理性的面目出现,而民粹主义认为民众的意识高于领导者、精英的意识,在表现形式上则是对理性的排斥。
二、政治现代化中要关注众意,反对民粹主义无论是公意、众意还是民粹主义都是外来语,之所以把它们作为一种概念工具,是因为它们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
但在进行政治操作时,又往往面临着许多困境。
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下,公意、众意和民粹主义在政治操作过程中,如何成为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视角,就需要把它们与政治现代化和传统的民本主义相沟通。
在中国的政治现代化中,一方面现代公民意识在不断成长;另一方面,传统的臣民意识也不可避免地在许多人中仍然存在。
首先,应确立公意代表社会理性化和政治秩序化的理念。
公意表达着公民的根本利益,把它上升为法律,就构成了政治生活中最高的权威地位。
因此就要做到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
由于在社会变革过程中,人们利益的分化,造成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政治问题;在政府与社会关系上,也存在着许多不和谐之处,这就需要对群体性的事件作客观的分析。
某些群体性事件之所以会发生,都是涉及到相当一部分民众的切身利益,也很容易使群众的走向脱离法制的情感化,因此必须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
法治民主所依之法决不能是在极少数人操纵下走走过场、只沾上一点民主油彩的法律,而应当是按现代法治国家公认的能够较准确集中反映国民公意的民主程序制订的法律。
[3](P20)其次,应当在法制的前提下坚持执政为民。
现代民主政治与法治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二者除了具有共同的价值基础即人格的平等之外,还表现在二者的相互依赖上。
因此一个专断的政府若要取得合法地位,必须让每一代的人民都能当家作主,决定对它的取舍:可是这样一来这个政府就不再是专断的了。
[2](P69)只有通过法治实行的民主,才能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
因为法治既然是个人自由的重要保障,又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强有力工具。
法律不仅标定了人的行动范围的基本界限,为每个人的行为都设定了预期,由于它事先告知了人的行为的后果,这就意味着把安排个人前途的权利交给了他自己。
另外,法治在标定人的行动范围的基本界限的同时,也通过法治来实现对公共权力的限制和对宪法中所规定的基本人权的保护。
因此,作为政府就要有一种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的精神,认真处理好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
同时还要看到众意的相对性和不合理性,一方面教育群众认识到自身的根本利益所在,另一方面也要妥善地处理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以维护社会的安定与秩序。
第三,关注民众的意见但不能搞民粹主义。
由55闽江学院学报第28卷于现实政治生活还没有完全实现秩序化,因此,往往有人打着 众意 的旗号,采用民粹主义的方式表达与公意相违背的政治要求,达到个人或某个利益集团的政治目的。
因此在政治现代化中,必须通过对各种矛盾的处理和解决,使广大民众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形成强烈的政治使命感;使广大民众能主动地从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相统一的角度出发,为政府和社会公共事务出谋献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意见和要求都能表达出来;同时又要把握好从众意上升为公意的程序性原则,不能把民众的意见和要求置于公共利益之上。
民粹主义政治观是一种与世界主义倾向对抗的国家主义,以外来因素解释国内危机,以对付外来威胁为理由抑制国民自由,把本民族或国家的传统价值与普世性的人文价值相对立;它是一种与市民社会的理性主义相对抗的非理性倾向,反映在政治上就是排斥程序化政治;它是一种与市场经济和法律制度对抗的反现代化力量,它更少理论成分更多的是 向后看 (即回归本民族传统)而不是 向前看 ;它是一种有破无立的思潮,对现存制度不满,却又苦于传统理想主义破灭后的无奈,在现实中表现为一种浮躁与盲目的情绪。
改革过程中公正的缺失,贫富分化都会导致民粹主义情绪的上升。
特别是在政治关系紧张的时候,民粹主义者往往主张非理性的冲突和对抗,否认对话与合作;它甚至乐于看到矛盾激化到无法收拾的地步,以证明其存在的 价值 。
三、必须警惕政治现代化中民粹主义的抬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
[4](P695)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5](P32)现代化中经济发展具有优先地位,就其对社会主义的意义来说,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的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如果单纯追求经济的增长,就会使其他非经济因素受到压抑而造成社会发展的畸形,使人们缺乏安全感;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使得社会群体之间关系紧张;民众生活质量的下降还会引起人们对改革的抵触心理。
尤其是在经济的高幅度波动的时候,必须警惕民粹主义在中国的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