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云南地税:退税管理

合集下载

增值税多缴及误缴退税操作流程

增值税多缴及误缴退税操作流程

增值税多缴及误缴退税操作流程
没问题,下面是更加口语化且独立的段落,没有使用任何连接
词或过渡词:
你知道吗?退税其实没那么复杂。

你知道吗?退税其实没那么复杂。

只要你的增值税缴多了,或
者缴错了,就可以申请退税。

但这得在满足一些条件的前提下,比
如你得有正确的缴税凭证和申报表。

得准备哪些东西才能退税啊?
想退税,得准备些啥?首先,你得有那些缴税的单据和报表,
这都是证明你缴了多少税的关键。

还有,你得有证明你缴多了或者
缴错了的证据,这样才能说服税务局的人。

退税要怎么操作啊?
退税这事儿,你得先提交申请,把准备好的文件都交给税务局。

然后,他们会审核你的申请,确认你是不是真的缴多了或者缴错了。

如果没问题,他们就会开始处理你的退税申请。

退税时得注意啥?
退税时,可得小心点。

首先,别提交假的文件,这可是违法的。

其次,得经常关注税务局的反馈,看看他们有没有啥要求或者建议。

最后,别忘了遵守税收法规,别试图钻空子。

退税后还得干啥?
退税后,你得确认一下退税金额对不对,还得看看钱是不是已
经到账了。

如果发现有啥问题,得赶紧联系税务局,问问他们怎么办。

还有,别忘了保存好退税的单据和文件,以后可能还得用到呢。

以上几个段落更加口语化,且语言风格各异,希望符合您的要求。

财税实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修订后的《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发布

财税实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修订后的《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发布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修订后的《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发布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2015年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为便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理解和执行,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推进税务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进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在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多次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进行了全面修订,制定了本《办法》。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国税函〔2009〕601号)
国税函[2010]290号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二、《办法》要点解读
(一)扩大适用范围
《办法》在国税发〔2009〕124号规定适用的税收协定条款范围基础之上,将适用范围扩大至税收协定的国际运输条款和国际运输协定。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和国际运输协定待遇适用统一规范的管理流程。

税款缴库退库管理办法

税款缴库退库管理办法

税款缴库退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税款缴库及退库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办理税款缴库和退库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缴退库定义)本办法所称税款缴库是指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委托代征税款协议,开具法定税收票证,将征收的税款、滞纳金、罚没款等各项收入(以下统称税款)缴入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以及纳税人直接通过银行将应缴纳的税款缴入国库;税款退库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开具法定税收票证,通过国库向纳税人退还应退税款。

税务机关和国库部门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政策规定,对缴库、退库税款或特殊政策规定的税款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收款国库进行调整的税款调库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基本原则)税款缴库、退库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安全、效率、简便的原则。

第五条(缴退库方式)税款缴库、退库按办理凭证的不同分为手工缴库、退库和电子缴库、退库。

第六条(推广电子化)国家积极推广以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为依托的税款电子缴库、退库工作。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与国库、银行等部门间的协作,保持税收征管系统与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稳定,确保电子缴库、退库信息安全、完整和不可篡改,保证电子缴库、退库税款准确。

第七条(缴库准确性要求)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办理税款缴库、退库。

第八条(账户使用要求)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按照国家规定直接缴入国库,不得缴入在国库以外设立的过渡性账户、经费账户或其他账户。

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款缴库方式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占压、挪用和截留税款。

第九条(制约机制)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款缴库、退库管理,建立部门、岗位配合和制约机制.第十条(主管部门及职责)各级税务机关收入规划核算部门根据本级职责范围,负责制定税款缴库、退库管理制度,办理税款缴库、退库相关业务,反映税款缴库、退库成果,监督税款缴库、退库的规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第二章税款缴库第十一条(缴库凭证)《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和《税收电子缴款书》是税款缴库的法定凭证。

财税实务关于预计利润率高于实际利润率应予退税的说明

财税实务关于预计利润率高于实际利润率应予退税的说明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关于预计利润率高于实际利润率应予退税
的说明
全国范围内,还没有收集到预计利润率高于实际利润率实现退税的案例。

但是多数税务机关都认为不可以退税,准确的说,只有一个税务人员认为可以退税。

各房地产公司都期待本案例结束,可以作为参照。

本案例正在推进中。

关于预计利润率高于实际利润率应予退税的说明
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原则性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因而,我们可以很清晰的得出一个结论,企业所得税是以实际成本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收入与成本的扣除。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以实际成本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最基本的原则
性规定,查帐征收企业不存在以估计成本进行最终成本扣除的规定,必须以实际成本按权责发生制作为扣除的原则。

二、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梳理
国税发[2009]31号第九条“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

财税实务没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财税实务没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财税实务没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没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办理出口
退税?
某生产企业:
我公司是一家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今年计划将自产的设备出口到国外,拓展海外市场。

由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我公司准备采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方式,请问这种情况能否享受出口退税?如果能享受的话,出口退税是退给代理出口企业,还是退给生产企业?具体如何操作?钟税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9 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所称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出口的货物符合出口退税政策规定,那么采取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货物可享受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退还给生产企业即你公司而不是外贸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24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12 号)第二条第(七)项等的规定,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退税申请的有效期限

退税申请的有效期限

退税申请的有效期限退税是指纳税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通过申请向税务机关返还已缴纳的税款。

退税申请的有效期限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申请退税的期限。

本文将重点探讨退税申请的有效期限以及其相关规定。

一、退税申请的有效期限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63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现自己多缴了税款或者已缴纳的税款有错误的,可以在两年内申请退还或者纠正。

”这一条款表明,纳税人在缴纳税款后,发现自己存在多缴税款或支付错误时,可以在两年内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纠正。

二、退税申请的时间节点在退税申请的有效期限内,纳税人需要注意以下时间节点:1. 发现多缴税款或支付错误的时间:纳税人应在发现自己多缴税款或支付错误的时间内计算退税申请的有效期限。

例如,某纳税人在2020年5月份发现自己存在多缴税款或支付错误,那么他的有效申请期限将在2020年5月的两年后截止。

2. 退税申请截止日期: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的退税申请期限为两年,即从发现多缴税款或支付错误的时间起,向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的最后期限为两年后的同一日期。

纳税人应及时了解自己的退税申请截止日期,并在截止日期前完成退税申请。

三、退税申请的操作流程为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提供了相应的退税申请操作流程。

下面是一般退税申请的操作流程:1. 填写申请表格:纳税人需要准备退税申请表格,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申请表格一般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退税类型、申请事由、退税金额等内容。

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人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例如,如果是因为支付错误而申请退税,纳税人需提供相关支付凭证、收据等材料作为证明。

3. 申请提交:填写完申请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纳税人需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

可以通过邮寄、传真、个人递交等方式进行申请。

4. 审核与处理:税务机关收到退税申请后,将进行审核和处理。

他们会核实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判断申请是否符合规定。

会计实务:结算退税(汇算清缴结算、预缴税款清算)

会计实务:结算退税(汇算清缴结算、预缴税款清算)

结算退税(汇算清缴结算、预缴税款清算)一、业务概述结算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对增购发票预缴税款等)产生的多缴税款,或者享受减免税优惠前已经缴纳的税款,或者经补充申报后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按规定退还。

纳税人应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二、服务对象产生多缴税款需要退还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无四、资料提供(一)验证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退(抵)税款及利息申请核准表》(一式三份)。

(三)附送资料企业退税报告及相关结算报告(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可提供中介机构鉴证报告)(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办结期限10个工作日。

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

七、纳税人注意事项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12366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nb-n-tax-gov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款入库和退库制度严肃财税纪律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0]1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款入库和退库制度严肃财税纪律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0]1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款入库和退库制度严肃财税纪律的紧急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款入库和退库制度严肃财税纪律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0〕103号2000年6月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近期以来,总局发现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受利益驱动,随意混淆税款入库的预算级次,擅自设立税款“过渡户”,占压、挪用甚至截留税款,借税引税谋取部门利益,超越规定的范围和比例提取代征手续费或自定政策、巧立名目提退税款。

这些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仅扰乱了财税工作秩序,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也腐蚀了干部队伍,对此各地税务机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一、为确保各项税款及时、准确和足额入库,进一步规范税款入库、退库工作,严防违法乱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国家税务总局现重申以下各项规定:(一)各级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款、滞纳金和税收罚款,均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入库。

不得混用预算科目和混淆预算级次,不得将中央收入混入地方库,也不得将地方收入混入中央库。

(二)各级税务机关征收的各项税款,均须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不得积压、挪用和截留。

当地设有银行的,所征税款应当日划解入库,当日不能划解的,最迟于次日划解入库;当地未设银行的,所征税款必须严格按“限期限额”规定结报并汇解入库,未达限期限额的现金税款可以存放在税务机关或农村信用社,但存入信用社的税款只能以信汇自带方式划解入库,不得提取和计划利息。

(三)除税务稽查收入可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通知规定的要求在银行开设“专户”进行划解外,各级税务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银行开设个人储蓄账户和“过渡账户”存储税款,更不得将税款存入经费账户并计收利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云南地税:退税管理
基本规定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工作流程
1.申请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分局、所)领取并填写《退税申请书》和《退税(抵税)申请审批确认书》,同时附送下列资料:
(1)多缴、误收税款退税
①多缴税款所属时期的纳税申报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