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忽视了"精神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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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精神赡养”

何为“精神赡养”

何为“精神赡养”精神赡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尤其是在当代人们的生活中,精神赡养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切实的问题。

那么,究竟何为“精神赡养”?为什么我们需要关注和重视它呢?接下来,我将简要说明这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实用的方法,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精神赡养。

一、何为精神赡养精神赡养,源自于中华传统文化,是指对他人精神方面的呵护、关怀和培养,期望通过这种方式激发他人的内在动力,使其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积极向上的心态。

在当代社会,由于竞争激烈、压力大、心理问题增多等因素,精神健康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在这样的背景下,精神赡养的概念不仅被广泛传播,还逐渐志成为重要的社会和公共问题。

具体来说,精神赡养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给予安全感和信任感。

安全感可以增强人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让人们更愿意与他人沟通。

信任感可以使人们更容易接受他人的关注和照顾,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精神关系。

2. 提供情感支持。

情感支持包括情感交流、情感安抚等,其中的作用是让人们感受到爱和关怀的力量,帮助人们缓解压力,增强生活幸福感。

3. 提供心理支持。

心理支持包括教育指导、职业规划等,可以帮助人们形成良好的价值观和成长观念,激发人们的动力和创意,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

二、为什么需要精神赡养精神赡养是现代社会的一种需要,主要的原因在于:1.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变化。

在现代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人们往往要面临高强度的工作、复杂的人际关系等问题,这些都会对人的心理造成影响,容易引发心理问题。

2.生活节奏的加快。

现代人的生活压力很大,每天都要面对庞杂的工作和生活任务,容易忽视自己的精神需求,造成心理压抑等一系列问题。

3.焦虑和抑郁症的高发率。

当代社会中,焦虑和抑郁症的高发率以及更多的精神心理问题也使得精神赡养成为当务之急。

三、如何进行精神赡养为了让我们更好地进行精神赡养,我们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1.建立真挚的人际关系。

交友、社交等可以让我们更多地了解周围人的生活,增加与他人的交流和沟通,进而提高自身的情感质量。

民法典关于老年人赡养问题的演讲稿

民法典关于老年人赡养问题的演讲稿

民法典关于老年人赡养问题的演讲稿关于赡养老人的演讲稿:赡养老人精神生活比物质生活各位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我的观点是赡养老人精神生活比物质生活更重要。

在这我向大家介绍一下精神赡养,简单来说就是要关注老年人心理上或精神。

上的需求,并尽量给予慰藉和满足,使老年人能够心情舒畅,精神愉悦,心理处于最佳状态。

所以我认为精神赡养比物质赡养更加重要。

我将从三个方面阐述,我为什么认为赡养老人精神生活比物质生活重要。

首先我支持我国将重视物质赡养转向为重视精神赡养。

《宪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不仅仅对老人有物质赡养,更要有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的义务,照料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照顾老人的特殊需求。

其实,在瑞典、芬兰等北欧福利国家的法律中都有规定,比如他们用量化规定了子女与父母的居住距离,每年、每月、每周,甚至每日应当与父母接触的时间和次数。

层层方面都表明了国家对老年人精神赡养的重视。

其次我认为精神赡养比物质赡养更容易让老年人满足,当今社会随着物价的高速上涨,但是人均收入低于1000的占64%,很多子女自己的问题都解决不了,他们提供不了父母富裕的生活。

但其实老人自己可以过清贫生活,却不能忍受漫长的对在外孩子的思念。

他们最想摸到的不是儿女寄来的汇款单,而是子女的手和脸庞。

最后我认为精神赡养对老年人身心健康有着极其的重要性。

心理学家统计过,儿女们常回家看看父母,拉拉家常,陪父母散散心,可以减少父母得老年痴呆。

据调查显示有70%老人经常产生害怕,孤独,抑郁等心理问题。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1999年春晚上陈红的那首《常回家看看》在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正是因为它唱出了千千万万孤独老人是心声和盼望:对方辩友刚才所说的物质生活赡养他们固然重要,但儿女们更要从精神生活赡养他们。

众所周知我国在1989年把重阳节正式定为“老人节”,“敬老节”就是希望儿女们常回家看看父母。

在座的各位可以想像平时安静的家里老人只身的背影,是何等的孤独,何等的寂寞。

媳妇养公公的法律规定(3篇)

媳妇养公公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更新,媳妇养公公的现象在我国逐渐增多。

媳妇养公公,即媳妇在公公年迈或失去劳动能力后,承担起照顾公公的责任,为其提供生活照料、经济支持等。

媳妇养公公是一种家庭伦理关系,也是一项社会责任。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媳妇养公公的相关规定,旨在为媳妇养公公提供法律保障。

二、媳妇养公公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是我国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媳妇养公公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养的义务。

”这意味着,媳妇在公公年迈或失去劳动能力时,有义务对其提供赡养。

(2)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媳妇养公公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可用于公公的生活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法》是我国调整遗产继承关系的法律,其中对媳妇养公公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媳妇养公公的情况下,媳妇作为公公的配偶,享有法定继承权。

(2)遗嘱继承。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在媳妇养公公的情况下,公公可以通过遗嘱指定媳妇作为继承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调整老年人权益保障关系的法律,其中对媳妇养公公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虐待、遗弃老年人。

”这意味着,媳妇不得虐待或遗弃公公。

(2)赡养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二)提供必要的照料和扶助;……(四)承担赡养费用。

城市老年人精神赡养缺失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城市老年人精神赡养缺失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Vol.27No.2Jun.2018第27卷第2期2018年6月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 of West Yunnan University *收稿日期:2017-10-26作者简介:1.董夏莹(1985-),女,白族,云南大理人,大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胡椿(1956-),男,白族,云南大理人,大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本文系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西部城市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调查研究”(项目编号:15BKS045)阶段性成果之一。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医学技术的进步,我国人民的平均寿命不断延长。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31亿,占总人口的16.7%[1],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3],可见,我国的老龄问题异常严峻。

伴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城市老年人在物质方面的养老需求已基本得到满足。

当生活所需的基本物质条件满足以后,精神方面的养老需求成为衡量老年人生活幸福程度的重要指标。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增加了有关“精神赡养”的内容后,我国出现了不少关于精神赡养的诉讼案件。

这些案件基本都是父母状告子女对他们漠不关心,或只进行物质上的供养,而忽视了对父母精神方面的满足。

可见,精神赡养在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方面是欠缺的。

因此,我们应该关心、重视老年人在精神养老方面的需求,帮助老年人解决在精神赡养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一、精神赡养的界定与意义(一)精神赡养的界定精神赡养是相对于物质赡养而言的。

物质赡养是老年人安享晚年的基础,精神赡养是老年人对生活质量的更高追求。

精神赡养的实质是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3],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对老年人进行精神赡养,不仅来自家庭层面,还来自社会和国家层面。

崇老文化和尊老文化

崇老文化和尊老文化

二、中国传统尊老行为及其表现
从某一方面而言,中华民族的文明史是一部尊老史。尊老文化自从产生后,延续不断,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从统治阶级到人民大众,都体现了中国文化是孝文化的特征。人之行,莫大于孝。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中“孝”的观念的产生,当是随着传统家族制度的父家长专制的形成而确立的,时间可推溯到夏商周三代,随着个体家庭和私有制的产生,小农经济的出现,逐渐形成了一家之长在生活、生产上的权威。由子女尊敬、侍奉家长的义务观演化而成的“孝”的思想,早已深深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4]孝观念在行动中的体现,便是尊老行为。
三、我国传统家庭尊老文化的变迁及影响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受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文化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文化是社会经济状况的集中反映,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但作为意识形态,它具有相对独立性、继承性,并会反作用社会经济——或促进或延缓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养老模式也一样,尊老文化对其起着强化和弱化的作用。
4、文学中尊老。文学是人生的反映。西方文化无视老年,其文学也极少反映人生的老年阶段,而中国的老年文学极其发达,并名为“老境文学”:抒发老人情感,反映其心理的文学。另外,文学中也有教诲晚辈尊老的作品,如班昭专书《女诫》七篇,对行孝者之一的广大女性提出了严格的行孝要求,劝戒诸女“不渐教诲,不闻妇礼”而“失容它门,取耻宗族”,希望她们能以母为范,以诫为则,善为人女、人妻、人媳、人母。
第三,要充分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正确估计和利用国家的权利和威望,在国家政策等相关制度的正确引导下建立和完善现代养老模式。如前所述,传统尊老文化的模式是国家性家庭养老。也就是说,国家的支持在家庭养老过程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上,无论在哪个历史阶段,一个有力的国家都能在社会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还不够发达时,国家不能以暂时条件不够成熟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在研究现代养老方案、建立现代养老模式时,要借鉴传统社会国家在家庭养老的文化形成中所起的作用。

什么是精神赡养?

什么是精神赡养?

什么是精神赡养?
精神赡养是指赡养人要对被赡养人尽到精神上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1、什么是精神赡养?
是指赡养人要对被赡养人尽到精神上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这就是媒体中经常提到的“常回家看看”入法。

2、精神赡养主要有哪些内容?
精神赡养的内容主要有:关心体贴被赡养人的生活,尊重被赡养人的人格和意愿,了解被赡养人的心理,与被赡养人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以及在处理相互关系中对被赡养人采取诚悦的态度、恰当的方法等等,其核心是尊老、敬老、爱老。

3、法律所规定的“精神赡养”应该如何履行?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同时,该法第76条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

“精神赡养”比“物质赡养”更重要

“精神赡养”比“物质赡养”更重要

“精神赡养”比“物质赡养”更重要
孙瑞灼
【期刊名称】《江淮法治》
【年(卷),期】2010(000)024
【摘要】在北京房山法院窦店法庭,一奶同胞,姐弟六人,为"谁孝顺老人",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

而老人的诉求很简单,子女每周至少保证探望一次。

老人称,自己不缺钱,有退休金和医保,但就是孤独寂寞。

据了解,由于工厂改制,老人居住的小区里,年轻人都到市区或外地自谋生路,孤独老人越来越多。

六年前,该小区就有一位老人写下了"生不如死"遗言后,自缢身亡。

(《新京报》11月25日)为了让子女多探望自己,这位83岁的老人不得不将6个子
【总页数】1页(P)
【作者】孙瑞灼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3.6
【相关文献】
1.精神赡养是道德义务还是法律责任——全国首例法院判决支持精神赡养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我国老年人精神赡养的重要性及对策
3.赡养福利与我国空巢老人家庭的子女精神赡养∗
4.别忽视对父母的精神赡养
5.积极老龄化背景下社区空巢老人精神赡养供给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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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假孝文案演讲稿范文

讽刺假孝文案演讲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怀着沉重的心情,要为大家带来一篇讽刺假孝的文案演讲稿。

在我们的生活中,孝道被视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打着孝道的旗号,行假孝之实。

今天,就让我用这篇演讲稿,揭开假孝的虚伪面纱。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观众朋友们,孝道,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意思是说,在所有的美德中,孝顺父母是最为重要的。

然而,在当今社会,孝道却逐渐被一些人扭曲,他们打着孝道的旗号,行假孝之实,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一、假孝的表现形式1. 空口许诺,实际行动为零有些人总是口口声声地说要孝顺父母,却从未在实际行动中体现出孝心。

他们在父母面前,言辞恳切,承诺要尽孝道,但转过身来,却对父母的生活漠不关心,甚至嫌弃父母的老弱病残。

2. 借孝之名,行自私之实有些人利用孝道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比如,父母生病了,他们不是真心关心父母的健康,而是担心父母会拖累自己,于是想方设法让父母早日离世。

这种借孝之名,行自私之实的行为,令人痛心疾首。

3. 恶意攀比,炫耀孝心在一些人眼中,孝道成了攀比的工具。

他们通过各种方式炫耀自己的孝心,比如给父母买昂贵的礼物、请昂贵的保姆等。

这种攀比心理,让孝道变得面目全非。

4. 精神赡养缺失,物质赡养过剩有些人把孝道理解为物质赡养,却忽视了精神赡养的重要性。

他们给父母提供优越的物质生活,却忽略了与父母的精神交流,导致父母在精神上感到孤独和失落。

二、假孝的危害1. 损害家庭和谐假孝行为容易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破坏家庭和谐。

父母对子女的期望与子女的实际行为产生差距,导致父母失望,子女自责,家庭关系紧张。

2. 扭曲社会风气假孝行为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扭曲了社会风气。

人们不再关注孝道的内涵,而是追求形式上的孝顺,导致孝道失去原本的意义。

3. 破坏人际关系假孝行为容易让人们产生误解,破坏人际关系。

在人际交往中,人们不再真诚相待,而是互相猜疑,导致人际关系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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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了一 个 棘 手 的 问题 : 独守,
“ 出 门 一 把 锁 ,进 门 一 盏 灯 ”,
仅 仅 在 于 物 质 生 活 是 否 充 裕 、 养 老 环 境 是 否 舒 适 , 更
是 不 少 “空 巢 老 人 ” 的 真 实
在 于精 神 层 次 的 需 求 能 否得 到 满足 ,能否 “ 老 有所 乐” 。 进 儿 子 在 城 里 给 她 买 的 新 房 子 , 室 内 现 代 化 厨 卫 家 电一
步 。 曾 经 备 受 宠 爱 的 独 生 子
积 极 参 与 集 体 活 动 和 公 共 生
活 ;另 一 方 面 ,政 府 要 “ 保 基 本、兜 底 线” , 发 挥 社 会
I . . . : 层 面
; 新 农 合 和 城 镇 居 民 基 女 一 代 , 转 眼 便 成 为 “ 4 2 1 家 庭 ” 中 独 自赡 养 4位 老 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窗 口喊 救 命 , 如 果 不 是 情 感
空 缺 , 老 人 们 怎 会 做 出 如 此
精 , ■ r ■ , 神 ■ ■
成 慧 赡 厢 l 口
令人 心 酸 之 举 ? 其 实 , 不 管 随 迁 还 是
寂 寞 冷 清 ,很 多 老 年 人 都 面
临这 种 状 况。我 国 6 O岁 及

老 龄 化 社 会 来 到 了 ,越 大 , 无 论 城 市 还 是 农 村 , 子
来 越 多 的 老 年 人 面 临 养 老 焦 女 前 往 异 地 求 学 、 工 作 、 定
虑 。 无 论 城 市 还 是 农 村 , 老 居 后 ,老 人 是 随 迁 还 是 独 守 ,
人 们 能否 “ 颐 养 天年 ” , 不
来 : “ 除 了 外 出 买 菜 , 大 部 打 发 时 间 ,还 是 八 旬老 人 盼
分 时 间 都 窝 在 家 里 , 儿 子 不
儿 子 快 点 儿 回 家 而 故 意 趴 在
在 身 边 ,邻 居 们 都 不 认 识 , 找 个 说 话 的人 都 难 !”
步入 老 年 , 无人 陪伴 ,
的主 心 骨 ,着 实 显得 力不 从 心 。 然 而 从 精 神 上 慰 藉 老人 ,
养 老 力 量 , 多倡 导 如 送 餐 、
本 医疗 保 险 财 政 补 助 标 准 逐 年 提 高 … … 然 而 , 与 老 人 们
陪 聊 、 陪 护 等 关 爱 老 人 精 神
状 况 的 社 会 服 务 , 让 更 多 老
以 上 老 年 人 口 已达 2亿 之 多 ,
独 守 ,让 老 人 “ 老 有所 乐” ,
首 先 离 不 开 子 女 的 精 神 慰 藉 。一 首 《 常 回 家看 看 》 曾
让 多 少人 为 之 动 容 , 一道 “ 算
…一 养
老 龄 化 已经 汹 涌 而 来 ,“ 中
国 式 养 老 ” 正 经 历 一 场 前 所
无 论 养 老 问题 如 何 破
高 , 多 数 老 年 人 的 物 质 生 活 基 本 得 到 了保 障 , 而 他 们 的
忘 的 角落 ” 。人 口流 动 越 来 越
解 ,老 有 所 乐都 不 该 被 遗 忘 。
请 多给 老年 人 一 点 “ 精 神 赡 养” ,让 他 们 不 仅 老 有所 养 ,
常 回 家看 看、 多聊 聊 心 事,
更 离不 开 公 共 服 务 的 “ 制
精 神 生 活却 往 往 成 了 “ 被 遗 也 需 要 老 年 人 观 念 的 转 变 ,
更 能老有所乐。⑩

生 活 写 照 , 没 有 子 女 在 身 边 照 料 , 生 活 上 不 方 便 , 情 感
面对 文 化 差 异 ,老人 的精 神 生 活 同样 堪 忧 。 无 论 是 媒 体
山 西 乡下 的 郝 大 妈 住 上 更是 难 享天伦 之 乐 ; 随迁,
应 俱 全 ,郝 大 妈 却 高兴 不起 报 道 的 老 人 坐 公 交 车 “ 兜风 ”
修订的 《 老年人 权 益保 障 法》 欲 养 而 亲不 待 ” 的 道 理 无人 应尽 量 走 出 自己 的 “ 围城 ” ,
将 每 年 农 历 九 月 初 九 定 为
“ 老年 节” , 蕴 含 着 爱 老 敬 老
¨
意 义 的 重 阳 节被 提 升 到 法 定
别忽视了
不 晓 ,但 现 实 中 的 诸 多 无 奈 , 还 是 拖 住 了不 少 人 回 家 的 脚
未 有 的 时 代 困局 。
算 这 辈 子还 能和 父母 相 处 多
为 破 解 养 老 难 题 , 有 关 久 ” 的 “ 亲 情 计 算题 ”也 提
。 一 方 面 ,老 年 人 子 度 补 血 ” 部 门 已经做 了不 少努 力 : 新 醒 着 人 们 时 间 的 短 暂 。 “
的 养 老 需 求 和 面 临 的 困 境 相
年 人 找 到 情 感 寄 托 , 真 正 安
享晚年 。
比 ,这 些 努 力 还 远 远 不 够 。
随 着 居 民 生 活 水 平 提
我 们 能做 的 还 有 很 多 。
让 老 人 “老 有 所 乐 ” ,
除 了呼 吁 子 女 多 关 爱 父 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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