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标本采集与送检制度
血标本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

血标本收集与送检管理制度
沙坪坝区某医院输血标本收集与送检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备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检查,特拟订本制度。
2 合用范围合用全院临床各科室。
3制度内容
确立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条码的真空采血管,当面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纪、
住院号、科别、床号、血型和诊疗等信息后收集血样并做好记录,收集及运送方法严格按我院《临
床标本收集及运送手册》履行。
由医护人员或特意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血库当班工作人员接到《临床输血申
请单》和受血者标本后应进行查对,查对无误后签收。
查对内容:1、姓名、性别、年纪、住院号、
科室、床号、血型、诊疗以及输血前检查;2、申请单上能否注明所需血液制品种类及用量;3、受血者标本能否切合要求(若有无溶血现象、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一定是输血前 3 天以内)。
医院收集血标本流程
持医师开具《临床输血申请单》当面
查对患者信息,确认信息无误
收集血标本,在《临床输血申请
单》收集血样履行人署名
专人将收集标本及《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
完美交接手续并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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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制度

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管理制度1、病人血液标本采集由两名护士共同配合采集静脉采血5ml,血清和血浆都可以用于交叉实验和抗体检测,最好是血清标本,标本使用限制在3 天内含有肝素等抗凝标本可以用凝血酶或硫酸鱼精蛋白处理使其凝集析出血清.2、允许通过静脉输液口采集标本,但必须丢弃受残留静脉输液影响的5ml 标本.3、一般不允许使用溶血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和烧伤病人的溶血标本,在实验前后必须做溶血程度的比较.4、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的所有资料必须填写清楚5、确定输血后,护士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同时采血样。
6、由护士及时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配血室,双方进行逐项核对.7、患者标本管上必须有标签,收到标本时应当面与医护人员核对血样标签与输血申请单是否相符,即双方逐项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采血日期等,并检查送检标本的质量是否与申请项目的要求相符,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一律退回,并进行书面记录。
收到标有“急"字样的标本应及时处理。
8、配血室科工作人员应复核受血者(患者)ABO血型、Rh血型、抗体筛查后按科室分类保存在4℃冰箱备用。
对中心血站提供的全血及红细胞悬液血液制品也应核对ABO血型后按血型分类保存在4℃冰箱备用。
9、预约输血患者的血样在4℃冰箱保存不能超过48小时,逾期应重新抽取血样.对反复输血的患者更应注意抽取新的标本做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以避免患者体内因回忆反应而产生抗体.10、确定输血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对患者的血样在交叉配血之前,应再次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血型。
交叉配血时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11、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按日期的先后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逾期的血样应按医疗废物处理原则处理,并做好登记工作。
12、血液标本留样保存冰箱的温度要定期监控记录,如发生故障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血标本采集与送检制度

血标本采集与送 检质量控制
血标本采集与送 检相关法律法规 与标准
血标本送检规定
血标本采集与送 检安全防护
采集前准备
确认患者身份信息,核对医嘱和检验项目 告知患者采血的目的、注意事项和配合方法 准备采血器具,如试管、注射器等,检查是否符合无菌要求 采血前应让患者休息一段时间,避免剧烈运动或情绪激动
采集方法与注意事项
采集方法:根据不同检测项目,选择合适的采血管和采集量,按照标准 流程进行采集
注意事项:采集前需核对患者身份,确保信息准确;采集过程中要避 免溶血、污染等不良情况;采集后要及时送检,避免长时间放置。
采集后处理
血标本采集后应立即进行初步处理,如分离血清或血浆 采集后的血标本应标记清楚,包括患者信息、采集时间和送检目的 血标本应保存在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以避免变质或污染 在送检前应对血标本进行核对,确保与检验申请单一致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血站管理办法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相关标准与规范
血标本采集与送检相关法律法规 血标本采集与送检技术标准 血标本采集与送检操作规范 血标本采集与送检质量控制规范
法律法规与标准的应用与实践
血标本采集与送 检相关法律法规 与标准概述
法律法规与标准 在血标本采集中 的具体应用
送检过程中需保持血标本低温 冷藏
送检后需及时登记并跟进检测 结果
送检后处理
血标本送检后, 需由专业人员对 血标本进行核对、 登记和验收。
验收合格的标本, 需在规定时间内 进行检测,并记 录检测结果。
检测完成后,需 对血标本进行妥 善保存,以便日 后复查。
对于不合格的标 本,需及时通知 相关人员重新采 集,并记录原因。
医院血者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制度

医院血者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制度
(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或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确认后采集血标本。
由医护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一并送交输血科。
(2)受血者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 3 天之内的,或能代表患者当前免疫学状态。
(3)血标本符合要求后,输血科工作人员与送检医护人员双方在血标本登记本上签名确认。
(4)如不能及时配血,应尽快将血标本放入4 ℃冰箱保存,以避免溶血或细菌增长。
(5)受血者血标本凡有下列问题的不得接收:
①血标本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信息过于简单的(例如:只有患者姓名)。
②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的。
③血标本量少于3 毫升的。
④血标本被稀释的。
⑤血标本溶血的(溶血性疾病例外)。
⑥用肝素治疗的血标本,未用鱼精蛋白对抗使之凝结的。
⑦用右旋糖酐等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未作标记说明的(应将细胞洗涤)。
检验血标本采集制度与流程

检验血标本采集制度与流程规范的采血流程一、检验科采血人员上岗必须佩带好胸牌、帽子、口罩及手套、做好个人生物安全防护及无菌操作准备。
二、热情接待每位患者,并掌握〝急诊优先〞的原则。
认真审对申请单,按照申请单查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检验目的、检验项目。
根据检验项目准备采血管并在采血管上标记病人信息。
准备采血1、用0.5‰消毒灵液浸泡手(戴手套的手)或用湿手帕擦手(戴手套的手),做到一针(一次性针头)、一管(一人一管)、一带(一人一根压脉带)、一张(一人一张纸)。
3、 使用一次性真空负压采血器之前检查包装是否完整,负压管是否破损。
患者取坐位,手臂伸直,平放在采血台上,暴露穿刺部位,距采血部位5厘米处绑上止血带,止血带要松紧适宜,约在收缩压与舒张压之间,同事嘱患者紧握拳头,若此时静脉扔不易见,可嘱患者反复握拳数次,使静脉易于怒张,止血带捆绑时间不易过长,否则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4、 穿刺前须询问患者有无碘过敏史,有碘过敏史需用75%消毒。
打开一次性真空负压采血针,用左手固定患者前臂,拇指按住静脉穿刺部位的下端,使之固定。
右手持采血针,针头斜面向上,先以约30度的角度穿刺静脉前2-3毫米处的皮肤,然后再穿刺静脉壁而进入静脉腔,待见有回血后,将针头顺势而进入少许,以防止采血时针头滑出静脉,但不可太深,以免刺穿静脉。
5、 将一次性真空负压采血针的另一端插入带有病人信息的真空负压管内,待抽至所需血量后,先放松止血带,嘱患者拳头放松,再以无菌棉签按住伤口,拔出针头(抗凝血真空管须立即颠倒混匀6次)。
6、采血完毕后应嘱患者紧压伤口至止血5分钟(血液病患者应延长压迫止血时间)。
每位患者采血前应换纸,换止血带。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一、背景随着医疗水平不断提高,临床检验在疾病诊断、治疗以及疾病预防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血标本采集则是临床检验的基础。
一次成功的血标本采集对于后续的检验结果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血标本采集的准确性、可靠性以及安全性,建立科学规范的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管理制度1.管理责任(1)医院负责建立和健全血标本采集的管理制度,并明确管理部门与操作部门的责任;(2)医疗机构应当向所有从事血标本采集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其熟知相关操作规范;(3)医院应当每年对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
2.血标本采集操作流程(1)在进行血标本采集前,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确保无误;(2)采集过程中应当注重无菌操作,避免交叉感染;(3)采集完成后,应当及时将标本放入采血管中,并在管子上做好标识;(4)在采集完成后,医务人员应当核对标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血标本采集运送(1)当血标本采集完成后,应当立即放入专用的运输盒中,并做好防护;(2)运送过程中应当避免剧烈摇晃,避免血标本破裂或漏出;(3)送到检验科室后,应当进行标本交接,确保无误。
4.交接管理(1)检验科室接收到血标本后,应当及时核对标本信息,并录入系统中;(2)标本送检前应当进行科室间的信息传递,并做好标本保护措施;(3)送检完成后,应当及时将结果反馈给临床医生或者患者本人。
5.质控管理(1)医院应当建立血标本采集的质控体系,保证每一步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检验科室应当及时处理检验结果,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血标本采集长期追踪体系,确保患者的检查结果得到及时反馈。
三、总结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是医院质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效果。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每一步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是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
抽血与采集标本管理制度

抽血与手记标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医院抽血与手记标本的质量和安全,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进行抽血与手记标本工作的医务人员,包含但不限于护士、技师等相关人员。
第二章抽血与手记标本的前期准备第三条专业知识与技能要求抽血与手记标本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参加过相关培训和考核,持有医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工作环境准备为确保抽血与手记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医院应供应干净乾净的操作环境,保持必需的温湿度,并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清洁消毒。
第五条仪器设备管理医院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校准的抽血与手记标本仪器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第三章抽血与手记标本的操作流程第六条患者沟通与准备1.操作人员应与患者进行沟通,告知操作的目的、过程、可能的不适感和注意事项。
2.患者应空腹8小时,暂时停止相关药物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医生报备。
第七条术前准备1.操作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帽子等防护用具,保持个人卫生。
2.操作人员应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确保身份的准确性。
3.操作人员应将操作区域暴露并做好消毒准备。
第八条抽血与手记标本操作1.操作人员应选择合适的抽血针头和手记容器,并核对标签信息的准确性。
2.操作人员应正确选择抽血部位,遵从抽血部位选择的原则。
3.操作人员应正确穿刺,并掌控穿刺深度和角度。
4.操作人员应采用正确的手记方法,保证标本的完整性和无菌状态。
5.操作人员应遵守抽血与手记标本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6.操作人员应注意察看患者的反应,及时处理可能显现的并发症。
第九条标本管理与运输1.操作人员应将手记到的标本及时标识并登记,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追溯性。
2.操作人员应将手记到的标本妥当保管,防止污染和破坏。
3.操作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标本运输程序,将标本送至相关试验室,确保运输的安全和时效性。
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规定

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为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1 预防患者血标本张冠李戴,应根据医院护理部要求,建立有利于鉴别病人信息的一切措施;2 血标本由输血患者所在科室采集,不得由别的科室代为采集;住院患者采集血标本后又转科或转床,此时需要输血应重新采集血标本;已执行给患者配戴腕带的医院可以例外;3 如果患者未配戴腕带,又不知血型者,应严格遵循两次采集血标本的规定,即检验科做正定型,输血时由输血科复查正定型,加做反定型,或者备血时由输血科做血型鉴定,不配血;输血时,重抽血标本做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如发现两次血标本血型不一致或者血标本血型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所填写血型不一致时应通知所在科室重抽血标本;4 采集血标本时,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有矛盾时不得采集血标本,不得使用来源不明或者无人对其来源负责的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使用条形码的,应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患者腕带资料仔细核对;5 血标本采集后,采血护士必须在离开患者床边之前在血标本标签上标明患者姓名、病案号及血标本采集日期应强制执行该项规定;不要在采血前贴上标签,一位医护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患者的血标本,因为这样做存在将血样注入到错误的试管中的危险;使用血标本专用试管采集的,应将试管上两个相同的号码条其中一个粘贴在该患者的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最好由采血者和患者在申请单上签名共同确认血标本的正确性;若患者不能签名时,则应说明理由,并请随同人员见证并签名;保证采血和填写标签人员由同一人完成,出现任何差错均由同一人负责;推荐标签在计算机上完成并打印,以避免书写错误;6 贴有标签的血标本连同输血申请单经核对后由医护人员送输血科血库,双方仔细核对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及试管与输血申请单的号码是否一致等,并签名确认;不得由非医护人员送血标本;7 输血科工作人员在检验前必须确认试管上的标签与输血申请单上的资料一致,如有疑问应重新采集血标本,不得电话询问后就擅自修改错误的标签及输血申请单;8 血标本须不抗凝或EDTA抗凝大约需5ml血液,且要做到八不收:8.1 血标本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8.2 血标本与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不收;8.3 血标本量少于3ml不收;8.4 血标本被稀释不收如从输液管获取血标本,应以生理盐水冲注,并将首先抽取的5ml血液弃去,以防血标本被稀释;8.5 血标本溶血不收溶血性疾病可例外,为了防止对溶血结果误判为阴性,建议反定型及交叉配血的红细胞中加入适量EDTA盐水溶液;由于EDTA能够螯合补体激活所需的Mg2+和Ca2+,故可阻断补体活化引起的红细胞破坏,即溶血;或者在试验前后作溶血程度的比较;8.6 用肝素治疗者的血标本未用鱼精蛋白对抗使之凝结不收;8.7 非医护人员送血标本不收;8.8 用右旋糖酐、聚乙酰吡咯酮PVP等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未作标记说明不收如已标记说明应将红细胞洗涤;脂肪乳可干扰配血实验结果,在输用脂肪乳之前应抽取血标本备用;9 献血者的血标本必须从与血袋相连的塑料管中获得;10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或血标本能代表患者当前的免疫学状态;11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献血者的血标本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12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放入2~6℃冰箱至少保存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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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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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集 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 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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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预防患者血标本张冠李戴,应根据医院护理部要 求,建立有利于鉴别病人信息的一切措施。
• 2 、血标本由输血患者所在科室采集,不得由别的科 室代为采集。住院患者采集血标本后又转科或转床此 时需要输血应重新采集血标本。已执行给患者配戴腕 带的医院可以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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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采集血标本时,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 ,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 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 。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 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有矛盾时不得采集血标 本,不得使用来源不明或者无人对其来源负责的血标 本进行交叉配血。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 份。使用条形码的,应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 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 试管上并与患者腕带资料仔细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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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贴有标签的血标本连同输血申请单经核对后由医护 人员送输血科(血库),双方仔细核对患者信息,包 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及试管与输血申请 单的号码是否一致等,并签名。不得由非医护人员送 血标本。
• 7 输血科工作人员在检验前必须确认试管上的标签与 输血申请单上的资料一致,如有疑问应重新采集血标 本,不得电话询问后就擅自EDTA抗凝(大约需5ml血液) ,且要做到八不收:
• 8.1 血标本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 • 8.2 血标本与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不收; • 8.3 血标本量少于3ml不收; • 8.4 血标本被稀释不收(如从输液管获取血标本,应
以生理盐水冲注,并将首先抽取的5ml血液弃去,以 防血标本被稀释); • 8.5 血标本溶血不收(溶血性疾病可例外,为了防止 对溶血结果误判为阴性,建议反定型及交叉配血的红 细胞中加入适量EDTA盐水溶液。由于EDTA能够螯合 补体激活所需的Mg2+和Ca2+,故可阻断补体活化引 起的红细胞破坏,即溶血;或者在试验前后作溶血程 度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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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血标本采集后,采血护士必须在离开患者床边之前 在血标本标签上标明患者姓名、病案号及血标本采集 期(应强制执行该项规定)。不要在采血前贴上标签 ,一位医护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患者的血标本,因 为这样做存在将血样注入到错误的试管中的危险。使 用血标本专用试管采集的,应将试管上两个相同的号 码条其中一个粘贴在该患者的《临床输血申请单》上 。最好由采血者和患者在申请单上签名共同确认血标 本的正确性。若患者不能签名时,则应说明理由,并 请随同人员见证并签名。保证采血和填写标签人员由 同一人完成,出现任何差错均由同一人负责。推荐标 签在计算机上完成并打印,以避免书写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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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用肝素治疗者的血标本未用鱼精蛋白对抗使之凝结不收; • 8.7 非医护人员送血标本不收; • 8.8 用右旋糖酐、聚乙酰吡咯酮(PVP)等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
集的血标本未作标记说明不收(如已标记说明应将红细胞洗涤) 。脂肪乳可干扰配血实验结果输用脂肪乳之前应抽取血标本备用 。 • 9 献血者的血标本必须从与血袋相连的塑料管中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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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患者未配戴腕带,又不知血型者,应严格遵循两次 采集血标本的规定,即检验科做正定型,输血时由输血科 复查正定型,加做反定型,或者备血时由输血科做血型鉴 定,不配血。输血时,重抽血标本做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 试验。如发现两次血标本血型不一致或者血标血型与《临 床输血申请单》所填写血型不一致时应通知所在科室重抽 血标本。
• 10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或血标本 能代表患者当前的免疫学状态。
• 11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献血者的血标本保存于2~6℃冰箱, 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 12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 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放入2~6℃冰箱至少保存1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