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指导意见

合集下载

见证取样制度及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

见证取样制度及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按江苏省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见证人员必须通过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培训、考核合格,获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持证上岗。

见证取样的范围:建设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钢筋焊接(连接)试件等应取样检测,取样应在见证人员旁站下进行,取样数量及方法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抽取。

见证取样送样程序: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人员1~2名担任,并持有有效的《见证人员证书》。

建设单位应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证书》。

授权证书应写明本受监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持证号。

施工企业每项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少于2名,须持证上岗。

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活动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测委托单上签名、盖章。

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检测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一.钢筋混凝土、砂浆用材料1.1水泥1.1.1检测参数: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比表面积、胶砂强度、胶砂流动度。

1.1.2水泥的交货与验收:(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

见证取样规范最新

见证取样规范最新

见证取样规范最新见证取样是指在实验、检测、调查等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手段,从所研究或调查的对象或场所中取得一定数量的样品,用于代表整体或者进行分析和研究。

见证取样的目的在于获得可靠的样品,使样品能够真实地反映整个对象或场所的特性和情况,以保证实验或者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为了确保见证取样的准确性,下面给出最新的见证取样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取样点的选择:根据对象或者场所的特性和情况,选择代表性位置进行取样。

应避免干扰因素的影响,确保样品的纯度和一致性。

2. 取样工具的准备: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取样工具,如采样器、容器等。

取样工具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耐腐蚀能力,以避免工具本身对样品的污染。

同时,取样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取样的卫生安全。

3. 取样过程的操作:在进行见证取样时,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取样前,应了解取样对象的基本情况,如温度、湿度、pH值等,以便在取样过程中做好相应的控制措施。

取样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取样工具的清洁和完整,避免外界污染。

4. 取样数量的确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取样的数量。

取样数量应符合统计学的要求,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如果需要分析不同位置的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取样间隔,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5. 取样样品的保存:在取样完毕后,应及时将样品进行标识,并进行保存。

样品的保存条件应符合实验或者分析的要求,例如温度、湿度等。

同时,应记录下样品的基本信息,如取样时间、地点、数量等,以方便后续的分析。

6. 取样报告的编制:在完成取样工作后,应及时编制取样报告。

报告应包括取样的目的、方法、过程、样品特征等信息,以及取样结果的分析和结论。

报告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以保证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过遵守见证取样规范,可以确保取样过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从而获得真实可靠的样品,为后续的实验、检测、调查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同时,见证取样规范也有助于提高实验或者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科学研究或者工程实践的发展做出贡献。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3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3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引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特定的领域和情境下,为了确保取样和送检的过程公正、准确和可靠,有目的地进行现场见证和监督,以保证取样和送检的结果能够得到广泛公认和接受。

二、见证取样制度1. 定义:见证取样是指在取样过程中,有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记录,以确保取样的过程符合规定,并能够达到取得准确结果的目的。

2. 见证取样的原则:(1) 公正性原则:见证取样的人员应该公正、客观地履行见证职责,不构成干预或操纵取样过程的行为。

(2) 透明度原则:见证取样的过程应该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开,不设障碍或限制,以提高取样的可信度和公正性。

(3) 参与原则:见证取样应该由相关的专业人员参与,确保取样过程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3. 见证取样的程序:(1) 确定取样目的和需求:明确取样的目的和需求,确定所需的取样数量和质量要求。

(2) 确定取样方案和标准:根据取样目的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取样方案和标准,确定取样的范围和方法。

(3) 选派见证人员:根据取样的对象和要求,选派合适的见证人员,确保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4) 现场见证和记录:见证人员应在取样的现场进行现场见证和记录,监督和记录取样的过程和结果。

(5) 取样样品封存:见证人员应对取样样品进行封存和记录,确保取样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遵循规定流程:见证人员应严格遵循取样的相关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出具见证报告:见证人员应出具见证报告,详细记录取样的过程和结果,以备查证和证明。

三、送检制度1. 定义:送检制度是指在采集样品完成后,将样品送往相关的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检验和分析,以获取准确的检测结果和数据。

2. 送检的原则:送检的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 清晰明确:送检样品的信息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包括样品的名称、编号、数量、封存情况等,以便实验室或机构正确处理和分析。

(2) 安全可靠:送检样品应采取适当的包装和封存措施,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送样指南最新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送样指南最新
天送本所。每组三块
标养 28 天必 须报单,同条 件累积温度
必须达到 600 度, 时间 不低于 14 天
试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龄期 28 天前 1-2 天送至本所
试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龄期 28 天前 1-2 天送至本所 2kg 共取 5kg 共取 3kg 1kg 1 平方米 * 两块 1 平方米 * 两块 1 平方米 * 两块 1 平方米 * 两块
不得少于 2 组; ③对地下防水预拌砼当连续浇注砼每 500m3应留置不少于 2 组试件,且每部 位(底板、侧墙)试块不少于两组; 当每增加 250~ 500m3砼时,应增加两 组试样,当砼增加量在 250 m3以内时
不再增加试件组数
以每月同标记的止水带产量为一批 20t 为一批
C类产品 100t 为一批,其它类产品 10t 为一 批
20 块
20 块 15 块 5张 2份
2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
混凝土抗渗
漆 止水带 石材胶粘剂 瓷砖胶 硅铜密封胶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管
压浆剂
轻钢龙骨
.
①对有抗渗要求的砼结构,其砼试件 应在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 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②对地下防水砼同一工程、同一配合 比的砼当连续浇注的砼每 500m3应留 置不少于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
500mm原材三支)
2天 1 个月 1 个月
2天 1天 2天 2天 2天
1天
1~2 天
1天
1天
1 平方米 * 两块
0.8L 2Kg 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 10%,且不少于 2 个规格 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 数量中抽查 10%,且不少于 1 个。 每种规格 10 根,每根长度为 400mm 排水管件每种规格 9 个;给水管件每种 规格 6 个,配送相应规格的热水管材 200mm× 6 根

市政、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范

市政、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范

市政、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范1、水泥的取样规定包括检测参数、频率和取样方法。

每批水泥的抽样不少于一次,总量不少于12kg。

当怀疑水泥质量或出厂时间超过规定时,应进行复验。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的取样规定包括钢筋原材料和钢筋焊接。

钢筋原材料的抽样频率和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规格和型号进行。

钢筋焊接的闪光对焊的抽样频率为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取样方法根据规定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每天应从每个供应商的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份样品进行检验。

在使用新供应商或新批次时,应加强检验频率。

⑵取样方法:砂、石样品应从供应商提供的每批货物中随机抽取,每份样品应至少取自不同的三个部位。

对于石料,应将样品破碎至小于25mm的颗粒。

样品应在实验室中进行筛分和物理性质测试。

4、水泥GB/T 176-2008《水泥》⑴频率:每天应从每个供应商的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份样品进行检验。

在使用新供应商或新批次时,应加强检验频率。

⑵取样方法:水泥样品应从供应商提供的每批货物中随机抽取,每份样品应至少取自不同的三个部位。

样品应在实验室中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物理性质测试和强度测试。

取样时应注意避免污染和潮湿。

验收砂石的方法和数量标准根据不同的运输工具采用不同的规格,大型工具运输以400m3或600t为一批,小型工具运输以200m3或300t为一批,不足以上述数量的按一批验收。

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取样时,从料堆、皮带运输机、火车、汽车、货船等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砂8份和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对于试验项目,如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吸水率、含水率和石粉含量,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最少取样质量为4400g,碎石或卵石最少取样质量根据粒径不同而有所不同。

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碎石或卵石,还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

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

见证取样指导意见

见证取样指导意见

第一章关于监理人员见证取样、见证送检一、关于见证取样、见证送检的含义现场监理必须按国家的规定,对进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等,凡属要现场取样进行复验的,都必须遵循国家的规定由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并见证送至试验单位进行检验。

这里所说的见证取样、见证送检,其含义是:1、由现场监理人员按国家的规定,在现场随机抽取样品,并见证送至试验室试验;2.现场监理人员跟随试验人员(或承包人)到(在)现场进行试验(或检测)时必须要了解与掌握有关内容。

二、现场监理人员见证取样、见证送检的具体内容1、供防水材料检验用的取样送检:【1】采用的技术标准:(1)《聚氨酯防水涂料》[JC/T—50—92(96)](2)《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C/T—894—2001)(3)《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一部分片材》(GB 18173.1—2000)(4)《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 18243—2000)(5)《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 18242—2000)(6)《聚氨乙稀防水卷材》(GB 12952—91)【2】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1)防水涂料以5t为一批,双组分按配比共抽取3~5kg样品密封包装。

(2)防水卷材以5000㎡为一批,任取2㎡。

2、供砂子检验用的取样送检:【1】采用的技术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2】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 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 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kg)。

(2)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11kg)。

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0kg,取样前先将取亲部位表面的砂铲除。

3、供碎(卵)石检验用的取样送检:【1】采用的技术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2】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 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 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细则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细则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

第三条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独立、科学、严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从业资格。

第五条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现行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与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见证取样工作第七条见证取样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确定专职见证取样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第八条见证取样人员应在关键节点进行现场取样,确保取样的全程可追溯。

第九条见证取样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操作,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见证取样的样品应以正式见证样品和委托样品为主,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人员应及时将取样的样品送至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和测试。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及时收到见证取样的报告,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第三章送检监理工作第十三条送检监理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确定专职送检监理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第十四条送检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的检测标准和程序,对送检的样品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送检监理人员应及时将送检的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及时收到送检监理的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和处理。

第十八条送检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整理检测结果和报告,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第四章质量监督和处理第十九条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的工作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和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建设单位应及时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二篇)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二篇)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取样和送样过程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比性和可信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的场合。

第三条见证取样和送样的目的是为了收集和保存有关样品的信息,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以便进行后续的分析、检测等工作。

第四条见证取样和送样的程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大程度地保证操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见证取样和送样的主体有取样人、送样人、记录人和见证人等。

第六条见证取样和送样过程中,应当保持样品、设备和工作环境的洁净,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见证取样和送样过程中,涉及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取样程序第八条取样前,应当对取样点进行评估,确定取样的位置和数量,并记录在取样计划中。

第九条取样人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检查取样设备的完好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取样应当使用干净、无污染的取样容器,并遵循取样方法和技术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在取样过程中,应当按照取样计划的要求进行操作,并严格控制取样的时间和条件。

第十二条取样完成后,应当将样品封存并标识,填写相关的取样记录表,并由记录人签名确认。

第十三条取样完成后,应当及时将样品送交给送样人,并制作相应的送样单。

第十四条取样过程中,发现样品异常或存在问题的情况,应当及时停止操作并报告相关人员。

第三章送样程序第十五条送样人应当对所送样品的标识、数量和样品状态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的送样单。

第十六条送样人应当将样品按照要求进行包装、密封和标识,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送样人应当将样品及送样单交给见证人,并向见证人说明样品的来源和用途。

第十八条见证人应当对样品的接收、验收和封存进行见证,并在送样单上签名确认。

第十九条见证人应当对样品的标识、数量和样品状态进行检查,并将样品存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填写样品的见证记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关于监理人员见证取样、见证送检一、关于见证取样、见证送检的含义现场监理必须按国家的规定,对进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等,凡属要现场取样进行复验的,都必须遵循国家的规定由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并见证送至试验单位进行检验。

这里所说的见证取样、见证送检,其含义是:1、由现场监理人员按国家的规定,在现场随机抽取样品,并见证送至试验室试验;2.现场监理人员跟随试验人员(或承包人)到(在)现场进行试验(或检测)时必须要了解与掌握有关内容。

二、现场监理人员见证取样、见证送检的具体内容1、供防水材料检验用的取样送检:【1】采用的技术标准:(1)《聚氨酯防水涂料》[JC/T—50—92(96)](2)《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C/T—894—2001)(3)《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一部分片材》(GB 18173.1—2000)(4)《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 18243—2000)(5)《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 18242—2000)(6)《聚氨乙稀防水卷材》(GB 12952—91)【2】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1)防水涂料以5t为一批,双组分按配比共抽取3~5kg样品密封包装。

(2)防水卷材以5000㎡为一批,任取2㎡。

2、供砂子检验用的取样送检:【1】采用的技术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2】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 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 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kg)。

(2)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11kg)。

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0kg,取样前先将取亲部位表面的砂铲除。

3、供碎(卵)石检验用的取样送检:【1】采用的技术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2】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 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 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2)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一组试样40(最大粒径10、16、20mm)或80kg(最大粒径31.5、40),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要在堆料上从5个不同的部队位(堆料的顶部、中部、底部)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5份。

每份5~40kg,然后缩分到40kg或60kg送试。

4、供外加剂检验用的取样送检:【1】这里所说的外加剂检验,是指对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引气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缓凝剂、引气剂、早强剂、泵送剂、防水剂、防冻剂及膨胀剂等的检验:【2】采用的技术标准分别为:(1)《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1997)(2)《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 474—1999)(3)《混凝土防冻剂》(JC 475—92)(1998)(4)《混凝土膨胀剂》(JC 476—2001)(5)《混凝土泵送剂》(JC 473—2001)【3】取样的方法与代表批量:(1)对减水剂、缓凝剂、引气剂、早强剂等:①对掺量大于1%(含1%)的同一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10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0t也按一批计。

②对掺量小于1%的同一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50t为一验收批,不足50t也按一批计。

③要从不少于三个点取等量样品混匀。

④取样数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量。

(2)对泵送剂:①以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编号的泵送剂,每50t为一验收批,不足50t 也按一批计。

要从10个容器中取等量试样混匀。

②取样数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量。

(3)对防水剂:①对年产500t以上的防水剂每50t为一验收批,不足50t的也按一批计;结年产500t以下的防水剂,每30t为一验收批,不足30t的也按一批计。

②取样数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量。

(4)对防水剂(JC 475—92)(1998):①以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编号的防冻剂,每50t为一验收批,不足50t也按一批计。

②取样数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量。

(5)对膨胀剂:①以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编号的膨胀剂,每2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t 也按一批计。

②要从20个容器中取等量试样混匀。

③取样数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量。

(6)对喷射用速凝剂:①以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编号的喷射有速凝剂,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②要从16个不同点取等量试样混匀。

③取样数量:不少于4kg。

5、供粉煤灰和矿物掺和料检验用的取样送检:【1】采用的技术标准:(1)《用于水泥和砼中的焰煤灰》(GB 1596—91)(2)《高强高性能用矿物外加剂》(GB/T 18736—2002)【2】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1)以相同等级的粉煤每200t(沸石粉每12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0t(120t)按一批计)。

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不少于1kg)。

(2)袋装粉取样时,应从每批中任抽取10袋,每袋中各取样不得少于1kg,按四分法缩取平均试样。

(3)散装沸石粉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取10份试样,每份不少于1kg。

然后缩取平均试样。

6、供钢筋力学性能、钢筋化学成分检验用的取样送检:【1】供钢筋力学性能检验用的取样送检:(1)适用范围:适用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盘条、余热外理钢筋、冷轧带肋钢筋等类型钢筋以及热轧钢板、钢带、型钢和棒钢等类型碳素结构钢材的力学工艺性能检验;(2)采用的技术标准分别为:《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 13013—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1998)《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 709—1997)《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T 13014—91)《冷轧带肋钢筋》(GB/T 13788—92)《碳素结构钢》(GB/T 700—88)(3)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①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光圆钢筋及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

A、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B、每一验收批取试件(拉伸2个、弯曲2个)。

C、在任选的两根钢筋上切取(要先割去端头500mm后再切取)。

②低碳钢热轧圆盘条A、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B、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其中拉伸1个、弯曲2个(取自不同盘)。

③冷轧带肋钢筋A、同一厂别、同一外型、同一生产工艺、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B、每一验收批取拉伸试件1个(逐盘),弯曲试件2个(每批),松弛试件1个(定期)。

C、在每(捆)盘中的任意一端截去500mm后切取。

④碳素结构钢A、同一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 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B、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拉伸、弯曲各1个)。

(4)检验内容:①力学性能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与伸长率。

②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的力学性能检验,有以下强制性条文规定: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纵向受力筋,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A、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B、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2】供钢材化学成分检验用的取样送检:(1)适用范围:适用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盘条、余热外理钢筋、冷轧带肋钢筋等类型钢筋以及热轧钢板、钢带、型钢和棒钢等类型碳素结构钢材的化学成分检验;(2)采用的技术标准:《钢筋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2—84);(3)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①用于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和成品分析的试样,必须在钢液或钢材具有代表性的部位采取,试样应均匀一致,能充分代表每一熔炼号(或每一罐)或每批钢材的化学成分,并应具有足够的数量,以满足全部分析要求。

②化学分析用的试样样屑,可以钻取、刨取,或用某些工具机制取。

样屑应粉碎并混合均匀。

制取样屑时,不能用水、油或其他润滑剂,并应去除表面氧化表皮和赃物。

成品钢材还应除去脱碳层、渗碳层、涂层、镀层金属或其他外来物质。

③当用钻头采取试样样屑时,对熔炼分析或小断面钢材成品分析用的,其钻头直径应尽可能的大,至少不应小于6mm;对大断面钢材成品分析用的,其钻头直径不应小于12mm。

④供仪器分析用的试样样块,使用前应根据分析仪器的要求,适当的予以磨平或抛光。

7、供钢筋焊接接头检验用的取样送检:【1】下述取样仅适用于闪光、电弧焊(包括搭接焊、帮条焊、坡口焊、熔槽帮条焊)、电渣压力焊、所压焊、预埋件T型接头等形式的焊接接头检验;【2】采用的技术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96);【3】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对工艺性能试验:应在工程开工或每批钢筋正式焊接前进行的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试验。

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试件数量及要求见以下:(1)钢筋电阻点焊:①钢筋焊接骨架:A、凡是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应视为一类制品,按每200件为一验收批,一周内不足200件的也按一批计。

B、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当所切取试件的尺寸小于规定的试件尺寸时,或受力钢筋大于8时,可在生产过程中焊接试验网片,从中要取试件;C、由几种钢筋直径组合的焊接骨架,应对每种组合做力学性能检验;热轧钢筋焊点,应作抗剪试验,试件数量3件;冷拔低碳钢丝焊点,应作抗剪试验及对较小的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数量3件。

②钢筋焊接网:A、凡是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应视为一类制品,以30t或每200件为一验收批,一周内不足30t或200件的也按一批计;B、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C、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焊接点应作拉伸试验,试件数量1件,横向试件数量1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应作弯曲试验,纵向试件数量1件,横向试件数量1件;热轧钢筋、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焊点应作抗剪试验,试件数量3件。

(2)钢筋闪光对焊接头:①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验收批。

当同一焊工完成的可按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的也按一批计;②力学性能试验时,试件应该从成品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③焊接等长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杆与钢筋),可按生产条件作模拟试件;螺丝端杆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④当初试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可随机再取双倍数量试件进行复试;⑤当模拟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复试应从成品中切取,其数量和要求与初试时相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