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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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1、事故报告:1.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经理或安全主任。

1.2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僮侨安全生产监督行政部门报告。

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 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报告。

同时组织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

1.4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1.5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2、事故调查:2.1按事故的类别落实事故调查责任部门。

下列事故由总经理、安全主任和事故部门主管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1)火灾、爆炸事故;(2)设备事故;(3)生产事故;(4)人身事故;(5)职业病危害事故。

2.2按事故级别分类落实事故调查责任部门。

(1)轻伤事故:由安全主任组织生产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重伤事故:由总经理组织安全、事故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3)死亡事故和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总经理、安全主任协助调查。

2.3 当公司的专业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事故调查的要求时,事故调查可委托或聘请安全中介机构进行调查。

2.4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3)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德。

2.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作为企业的管理者,我们应该对如何报告、调查、处理企业中发生的事故有很全面的了解。

事故是不可预知的,但是我们应该尽一切可能去避免它们的发生,如果事故发生了,我们也应该马上采取适当的措施去处理它们。

本文将向您介绍关于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的紧急情况处理指南。

1. 事故报告
首先,如果发生了重大事故,处理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必须立即向紧急联系人员报告。

紧急联系人员包括企业领导和工安部门内部紧急联系人员。

他们需要收集事故的相关信息,例如人员受伤情况、物品损失情况等等。

在进行信息收集的同时,他们应该也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来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2. 事故调查
如果事故发生,很有可能是由于工作操作不当,机械设备的故障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

此时,我们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来发现真正的原因。

调查人员应该了解所有涉及此事故的人员,包括现场的证人,同时应该对现场进行勘察,收集相关的证据,以便确定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并对问题加以纠正。

3. 事故处理
最后,当我们确定了问题的原因,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处理以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这可能需要更改工作方式、再次对员工进行培训、购买新设备等等。

在处理措施方面,企业应该有一个清晰的计划,明确分工与职责,避免处理措施拖延。

同时,在处理措施确定后,应该及时向所有与此事故有关的员工、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沟通,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关于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的简要介绍。

渴望工作环境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才可以让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内容:一、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3.事故报告应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事故调查程序: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3.事故调查组应听取事故现场目击者和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

4.事故调查组应编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等建议。

三、责任追究: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对于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3.对于轻微的责任人,将依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县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本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侧。

2.事故报告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重大情况应直接报总公司有关领导,若发生火灾事故且较严重时应同时立即报火警119;2.2总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有关单位;2.3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研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2.5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2.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5.2简要经过;2.5.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2.5.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2.5.5事故报告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为了强化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和处理,并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本条例主要包括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事故调查的方法和流程、事故责任的追究以及对事故处理过程的监督和评估等内容。

一、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一)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在24小时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等详细信息。

(二)事故报告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附上相关证据、照片和报告处理结果的建议。

(三)相关主管部门应及时受理事故报告,并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事故调查的方法和流程(一)事故调查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以事实为依据,采取调查访谈、取证取证、现场勘察等方法,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二)事故调查组应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词,并对相关证据进行收集、保护和分析。

如有需要,还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和评估。

(三)事故调查组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在调查结果上签署意见,如有必要,还应开展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改进措施。

三、事故责任的追究(一)事故调查组应明确事故责任的主次关系,并推定责任人的具体身份和岗位。

(二)根据事故责任的轻重程度,主管部门应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

(三)企业应根据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如有需要,还应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四、对事故处理过程的监督和评估(一)相关主管部门应对事故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如发现不当行为或漏洞,应及时纠正和改进。

(二)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应向企业内部和外部相关方公开,并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评价。

(三)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的内部机制,定期进行事故处理的回顾和评估,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和改进。

总结起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有时不可避免地发生事故。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以及快速、准确地处理事故后果,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为企业提供科学决策和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故障、工人伤亡、火灾爆炸等。

无论事故性质大小,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

三、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3. 调查小组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并制定调查方案;4. 调查小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后果,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调查,包括采集现场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查阅相关文件等;5. 调查小组应将调查结果及时汇总并书面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四、调查要点1. 事故的背景和现场情况:包括事故地点、时间、事故前的运行状态等;2. 事故原因的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如设备故障、人为操作失误等;3. 事故后果的评估:包括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等;4. 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调查结果,明确事故责任的主体和具体责任人;5. 事故的教训和改进措施:根据调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五、处理程序1.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2. 处理决定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工资、降职、开除等;3. 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还应将事故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予以公示,以警示全体员工,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制度的落实与完善1.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培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3. 针对事故调查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企业应进行总结和改进,完善制度的相关内容,提高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上)一、引言事故是指在工作、生活或其他活动中发生的不期而至的意外事件,通常伴随着人身或财产的损失。

为了及时处理事故并确保类似事件的不再发生,每个组织都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本文将介绍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的基本要点和步骤。

二、事故报告事故报告是事故处理的第一步,它对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程序至关重要。

事故报告应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事故的经过、时间、地点和涉及的人员。

下面是事故报告的重要要点:1. 事故描述:事故报告需要详细描述事故的经过,包括事故发生的背景、原因和结果。

描述中应避免使用模糊的措辞,要尽量客观、准确地叙述事故的经过。

2. 时间和地点:在事故报告中,应明确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这有助于进一步的调查和分析。

3. 相关人员:事故报告应包括涉及的人员信息,如姓名、职位和联系方式。

这样可以确保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能够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联系和沟通。

4. 证据和目击者:事故报告应包含事故发生时的相关证据和目击者的证言。

这些证据和证言可以作为后续调查的参考依据。

五、事故调查事故报告完成后,下一步是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下是事故调查的步骤:1. 收集信息:在事故调查中,需要收集与事故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目击证人的证言、事故发生现场的照片和视频等。

通过收集足够的信息,可以更好地了解事故的经过和原因。

2. 分析数据:收集到的信息需要进行仔细的分析。

分析数据可以帮助确定事故的根本原因,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3. 制定行动计划: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需要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应包括具体的措施和时间表,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和改进。

4. 实施措施:制定的行动计划需要得到有效的执行。

责任部门或个人应负责监督和推动所需的措施的实施。

5. 跟进和评估:对于已经实施的措施,需要进行跟进和评估。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火灾、爆炸、坍塌、中毒、溺亡、车祸、跌落等突发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及时有序地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各企事业单位都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

一、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以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在现场调查过程中,需要采取以下步骤:1. 确保现场安全:确保现场的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佩戴安全帽、防护服等。

2. 保护现场证据:保护现场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便后续的事故分析和处理工作。

拍摄现场照片、收集相关物证等。

3. 进行现场勘查:对现场进行认真勘查,包括对受损设备、建筑物、物品等进行检查,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4. 采集证言和资料:与现场人员进行交流,获取目击证言,了解他们对事故的看法和了解。

同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文件、记录等资料。

二、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制在完成事故调查的基础上,需要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分析、总结和阐述。

报告的编写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事故调查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和责任问题。

2. 详实完整:报告中应包含事故调查过程、调查结论、责任认定等内容,详细描述事故的经过和原因。

3. 指导意义:报告中应明确提出针对性的改善和防范措施,为类似事故的防范提供参考。

4. 严密合理:报告的逻辑性和结构性应合理,以保证全文表达流畅,阅读体验良好。

三、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理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调查结论和责任认定,需要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理。

具体步骤如下:1. 定罪定责:依据调查结论和调查报告,确认事故责任人,并对其进行定罪定责。

2. 处理措施:根据责任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等。

3. 整改措施:针对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改善和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一、报告责任1. 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二、调查程序1. 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2. 调查小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完成调查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三、调查报告1.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人、相关证据、损失情况及事故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影响等内容。

2. 调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详细,并在报告中提出对事故预防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四、责任追究1. 对于造成严重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包括警告、罚款、停职或解聘等处理。

2. 对于事故调查报告中发现的管理不力或违规行为,单位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加强相关管理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处罚规定1. 对于未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员工,将根据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罚。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改进措施1.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改进措施,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2. 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规范和有效管理,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希望广大员工和管理人员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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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目的 (3)2.适用范围 (3)3.定义 (3)4.职责 (3)5.依据及参照文件 (4)6.相关文件 (4)7.程序 (4)8.报告和记录 (8)9.附录 (8)发文范围:(共 26 份)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程序1. 目的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科学、客观、全面地调查分析事故,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各类事故,保障全体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总公司范围内对事故、事件的管理。

3. 定义3.1. 人身记录事故——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处理治疗,但伤害轻微,歇工不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3.2. 轻伤事故——因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内,但不构成重伤的事故。

3.3. 重伤事故——因工受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去时105个工作日的事故。

3.4. 死亡事故——指造成死亡和负伤后30天内死亡的事故。

3.5. 设备事故——因非正常原因而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坏,或者造成机械、设备使用精度与性能降低的事件。

分为记录事故、一般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划分细则见《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6. 严重未遂事故——在职业安全上,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严重损失,但实际上未产生这种后果的事件。

具体划分见粤火电安[1996]10号印发总公司《关于严重安全未遂事故范围划定及报告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4. 职责4.1. 安监部负责事故、事件的管理。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业伤害登记与保险理赔的管理。

4.3. 工会负责职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

4.4. 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事故、事件管理的具体工作。

5. 依据及参照文件5.1. 国家经贸厅安全[1999]47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5.2. 电力工业部(原)电建[1995] 671号《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5.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B6441-865.4. 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5.5. 国务院第302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5.6. 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发[2000]643号关于颁发《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通知5.7. 粤火电安[1996]10号印发总公司《关于严重安全未遂事故范围划定及报告的暂行规定》的通知6. 相关文件6.1. GPEC/MSD/S3/17《安全奖惩规定》6.2. GPEC/MSD/S3/19《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程序》7. 程序7.1. 报告7.1.1. 人身事故的报告1)凡发生需到医疗部门治疗处理的记录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班组长或专职安全员报告,班组长或安全员接报后立即向项目主管及单位经理报告。

2)发生轻伤事故,发生事故的项目主管在接报告后应立即向安全部门及本单位经理报告,安全部门配合事故所在项目在24小时内整理出事故快报经主管单位经理审批签字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同时抄报主管工程副总、总公司安监部、人力资源部、工会。

3)发生重伤事故。

事故单位应在第一时间用电话向总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报安监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并四小时内报出书面事故快报。

4)发生严重未遂事故。

按重伤事故报告程序报告。

5)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

除按1)、2)、3)条报告外,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

总公司安监部会同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整理出书面报告,报总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签发后24小时内向广电公司及当地劳动、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报告。

6)子公司进入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分公司(工程处)的领导和监督。

发生的各类事故,除向所属子公司报告外,并向分公司(工程处)安全部门报告,由分公司(工程处)统一向总公司报告。

7.1.2. 设备事故报告1)发生记录设备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所在班组应立即报告所在项目主管及专职安全员,项目主管应及时报告所在工地安全部门,安全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联合所在单位进行调查,并于4小时内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2)发生一般设备事故。

所在项目应立即报告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并对事故立即进行调查,4小时内书面报告总公司相关领导和安监部、质管部以及相关部门。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事故单位应立即电话向总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以及总工程师、安监部、质管部报告。

保护好现场,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4小时内向上述领导报出书面报告。

4)伴有人身伤害的设备事故。

按人身事故报告规定报告。

7.1.3. 交通事故的报告。

交通事故的报告按GPEC/MSD/S3/19《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程序》的要求执行。

7.1.4. 月度报告。

1)分公司(工程处)、子公司每月三日前应向安监部报出上月度的安全报表,如有发生事故的单位,还必须附上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如果事故终结的,应附上事故处理通报等结案材料。

2)分包施工队伍发生事故按上述要求向所在项目报告,所在项目必须按上述程序报告,否则按隐瞒事故处理。

7.2. 事故调查处理7.2.1. 总则1)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2)各相关单位应根据GPEC/MSD/S3/17《安全奖惩程序》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各类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标准,做到事故处理有章可循。

3)各类人身伤害事故所在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安全部门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安全部门应在一周内报总公司安监部,凡没报告或超过规定时间补报告的,不作工伤处理,并对责任班长、项目主管作隐瞒事故处理。

4)分包施工队伍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一般由分包施工队伍的负责人主持,所在项目及安全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并按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处理。

7.2.2. 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1)记录事故由安全部门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及事故所在班班长进行调查,2个工作日内由项目主管主持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3个工作日内提出事故处理报告。

2)轻伤事故由安全部门和项目主管,专职安全员及事故所在班班长进行调查,一周内由项目主管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所在班的相关人员、项目工程师、安全部门派人参加,同时应请工会派人参加。

事故项目在分析会后三天内报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向总公司安监部报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3)重伤事故由事故单位经理主持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总公司安监部部长(或委派人员)参加,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由事故单位向总公司报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

4)严重未遂事故。

按重伤事故办理。

5)死亡事故。

事故单位应立即电话报告总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工会、人事部、安监部及相关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总公司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并于24小时内书面报告广电公司,当地劳动、公安、检察院等部门。

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划分责任,确定处理意见,制订预防事故措施并检查措施落实情况,一个月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相关部门报出《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7.2.3. 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1)设备记录事故由事故部门负责人主持事故分析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事故部门应于一周内向安全部门及其主管上级部门报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

2)设备一般事故,4小时内报出事故快报,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报告,由事故部门负责人主持事故分析会、事故单位安全部门、质量部门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两周内应向总公司安监部报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同时抄报总公司相关领导及抄送相关部门。

3)设备重大事故,当值人员或在场者应立即电话向所在事故单位经理和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向总公司总经理及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报告,事故单位相关领导及部门应立即协助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同时做好防止事故扩大措施,做好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4小时内向相关领导和单位报出事故快报。

由总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应于一个月内报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

7.2.4. 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按GPEC/MSD/S3/19《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程序》执行,根据GPEC/MSD/S3/17《安全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7.3. 附则7.3.1. 各单位每月将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工作重点。

7.3.2. 有关单位、部门应积极协助做好各类事故的保险索赔工作。

8. 报告和记录8.1. 各类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8.2. 事故快报表。

8.3. 事故月报表。

8.4. 伤亡事故登记表9. 附录9.1. 附录一:事故快报表。

9.2. 附录二:事故月报表。

9.3. 附录三: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快报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编号主报:抄报:GPEC/S3/38事故月报表GPEC/S3/39主报:抄报:从年月日至月日附录三:伤亡事故登记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生事故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事故类别:_________________ 主要原因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PEC/S3/4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单位负责人:制表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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