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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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内容提要一、施工合同条件简介;二、施工合同中的部分重要概念;三、风险责任的划分四、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五、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六、缺陷通知期阶段的合同管理一、施工合同条件简介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在1999年出版了《施工合同条件》范本。

新范本在维持《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8年第四版)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合同结构和条款内容作了较大修订。

新的版本有以下几方面的重大改动:1.合同的适用条件更为广泛FIDIC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基础上编制的《施工合同条件》不仅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也可以用于安装工程施工。

2.通用条件条款结构改变通用条件条款的标题分别为:一般规定;业主;工程师;承包商;指定分包商;职员和劳工;永久设备、材料和工艺;开工、延误和暂停;竣工检验;业主的接收;缺陷责任;测量和估价;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和支付;业主提出终止;承包商提出暂停和终止;风险和责任;保险;不可抗力;索赔、争端和仲裁20条247款。

比《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条目数少,但条款数多,克服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某一事件往往涉及排列序号不在一起的很多条款,使得编写合同、履行管理都感到很繁琐的缺点,尽可能将相关内容归列在同一主题下。

3.对业主、承包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更严格明确的规定4.对工程师的职权规定得更为明确①通用条款内明确规定,工程师应履行施工合同中赋予他的职责,行使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必然隐含的赋予他的权力。

②如果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施工合同中某些规定权力之前需先获得业主的批准,则应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合同的专用条件的相应条款内注明。

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承包商的各类要求均应提交工程师,由其作出“决定”;除非按照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将该事件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或仲裁机构解决外,对工程师作出的每一项决定各方均应遵守。

业主与承包商协商达成一致以前,不得对工程师的权力加以进一步限制。

通用条件的相关条款同时规定,每当工程师需要对某一事项作出商定或决定时,应首先与合同双方协商并尽力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应按照合同规定并适当考虑所有有关情况后再作出公正的决定。

建筑工程之FIDIC施工合同条件知识解析

建筑工程之FIDIC施工合同条件知识解析

7.2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内容
7.2.2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涉及质量控制的条款
2、样本
承包商应在工程中或为工程使用该材料之前,向工程 师提交以下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以获得工程师的同意:
承包商自费 提供制造商 的材料标准 样本
工程师指示 作为变更增 加的样本
7.2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内容
第七章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7.1 FIDIC合同条件概述
7.1.1 FIDIC组织简述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inieurs Conseils)的法 文缩写。FIDIC始创于1913年,是目前世界上最具 权威性的咨询工程师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洛桑。我 国于1996年10月正式加入FIDIC组织。
对实施工程拟采用的方法以及所作安排的详细说明
如果合同明确规定则由承包商对部分永久工程进行设计
7.2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内容
7.2.1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涉及一般权利义务的条款
3、承包商
履约担保
分包商
合作
2
3
4
5
6
承包商的代表
分包合同 利益的转让
7.2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内容
7.1.2 FIDIC合同条件简述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
简称“银皮书”,适用于在 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 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 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 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
7.1 FIDIC合同条件概述
7.1.2 FIDIC合同条件简述
4.《简明合同格式》
简称“绿皮书”,用于 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fidic(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作为全球享有盛誉的工程咨询工程师协会,定期发布各类工程合同条件,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管理与实施。

其中,fidic《施工合同条件》作为fidic合同家族中最重要的一员,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项目中,对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fidic《施工合同条件》进行全面解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fidic合同的基本要求、主要条款以及使用该合同所需注意的事项。

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概述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根据fidic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也称红本),针对施工阶段的合同内容而编写的。

该合同明确定义了业主、承包商和设计师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目标是协调各方之间的利益,减少争议,并提供解决纠纷的机制。

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条款1. 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部分主要规定了业主、承包商和设计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提交文件、支付款项、保证质量等方面。

2. 工程进度和竣工日期:该部分明确了工程进度的要求、各方对顺利完成工程的承诺,并规定了可能涉及的惩罚和赔偿措施。

3. 质量和工程变更:该部分详细规定了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以及变更合同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项目变更的合理性。

4. 偿付款项:该部分规定了款项支付的条件、方式和时间,包括工程进度款、最终款项等,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5. 保修期和保证金:该部分规定了工程项目的保修期要求,以及业主可能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保证金。

6. 工程设计和变更:该部分规定了设计文件的提交标准和程序,并详细说明了可能涉及的设计变更和变更价格的计算方式。

7. 纠纷解决机制:该部分明确了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方式,包括谈判、调解、仲裁等,以确保纠纷能够及时、公正地解决。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FIDIC(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是国际工程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缩写,是国际上最有影响力的工程合同标准之一。

FIDIC合同分为多个版本,其中最著名的是红皮书(1999年版)、黄皮书(1999年版)、银皮书(1999年版)等。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指按照FIDIC标准规定的、适用于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模板,下面将对其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一、合同范围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合同的缔结、工程师的职责、承包商的义务、工程变更、支付程序、合同价款、保证金、索赔和争端解决等。

合同一般由合同书、一系列附件和补充协议等组成,各项内容均需双方共同遵守。

二、工程师的职责FIDIC合同规定了工程师在整个工程项目中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工程设计文件、审批工程变更、检查工程质量、制定工程计划和监督工程进度等。

工程师通常由业主指定,其主要任务是保证工程按照设计要求顺利进行。

三、承包商的义务承包商在FIDIC合同中的义务主要包括完成工程设计、提供人员和设备、按照工程计划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现场秩序等。

承包商需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工程变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FIDIC合同中对工程变更的处理原则进行了详细规定。

双方应沟通协商,经过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工程变更,并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进行合理的调整。

五、支付程序FIDIC合同规定了工程支付的程序和方式,包括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工程进度款比例、支付证据要求等。

双方需按照支付程序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工程价款,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的正常流转。

六、保证金FIDIC合同中通常规定了双方需提供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合同,则另一方有权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保证金进行赔偿或索赔。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详解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详解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详解1. 引言FIDIC(国际大坝和水电工程承包商联合会)是全球范围内最常用的工程合同标准之一。

本文将详细解析FIDIC施工合同条件,包括其核心原则、主要内容和常见条款。

2. FIDIC施工合同概述FIDIC施工合同是一种标准化的合同文档,用于调节建筑工程、工业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等各种类型的工程。

它的目标是为施工项目提供一套公平、合理的规则,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3. FIDIC施工合同的核心原则FIDIC施工合同遵循以下核心原则:3.1 公平原则:FIDIC施工合同的目标是维护各方的利益均衡,确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方得到公平对待。

3.2 合理风险分担:FIDIC施工合同明确规定了各方在工程项目中所承担的风险责任,以保证风险在各方之间分担合理。

3.3 合同解决纠纷机制:FIDIC施工合同为各方提供了解决纠纷的机制,包括协商、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以确保争议能够得到公正解决。

4. FIDIC施工合同主要内容FIDIC施工合同通常由以下几个主要部分组成:4.1 前言:前言部分对合同的引言、目的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说明,为后续的合同条款提供了背景。

4.2 总则:总则部分规定了各方的定义和义务,以及合同的目标和适用法律等内容。

4.3 施工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是FIDIC合同的核心部分,规定了工程文件、合同价款、合同变更、保证金、支付条款等具体内容。

4.4 规范和规程:规范和规程部分描述了各种施工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供承包商参考和遵守。

4.5 表格和模板:FIDIC施工合同附带了一系列标准表格和模板,用于记录工程进度、支付内容、索赔等相关信息。

5. FIDIC常见条款解析5.1 工程文件:FIDIC施工合同要求承包商遵循工程文件进行施工,工程文件明确了设计标准、质量要求等内容。

5.2 监理权力:FIDIC施工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权力,包括对施工进度、质量和支付的监督和审查。

5.3 合同价款:FIDIC施工合同规定了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条件,包括进度款、最终付款等。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的关系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的关系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的关系引言FIDIC(国际工程咨询工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是全球工程项目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组织之一,其施工合同条件在国际工程项目中被广泛使用。

尽管我国有自己的施工合同范本,但许多企业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也选择了采用FIDIC合同条件。

本文将探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的关系,分析双方的异同,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更好地应对国际工程项目中的挑战。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特点FIDIC施工合同条件以其全面细致的规定而闻名,涵盖了合同订立、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各个方面。

它为各方签订合同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基础,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合同文本权威性: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由FIDIC组织编写和发布的,具有权威性和普适性。

2. 清楚而详细的规定:FIDIC合同条款以明确的措辞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合同解释的模糊性。

3. 风险分摊的原则: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了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担的风险,有助于双方在风险分担上进行合理的协商。

4. 强调协作与沟通:FIDIC合同条件鼓励各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协作和沟通,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的特点我国针对国内工程项目制定了一系列的施工合同范本,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简称总承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等。

我国施工合同范本具有以下特点:1. 法律依据:我国施工合同范本是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法规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2. 适应国内特点:我国施工合同范本在制定过程中考虑了中国特色和实际情况,更适应国内的法律制度和工程管理实践。

3. 灵活性:我国施工合同范本相对于FIDIC合同条件来说,更具灵活性,能够更好地适应国内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

监理工程师课程讲义-合同管理-第九章第一节FIDIC施工合同条件

监理工程师课程讲义-合同管理-第九章第一节FIDIC施工合同条件

第九章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文本FIDIC 系列合同条件简介Array中各方责任和义务典型条款分析简介各方责任和义务典型条款分析NEC 系列合同条件ECC 合同的内容组成ECC 合同中的合作伙伴管理理念系列合同条件合同模式合同模式第一节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一、FIDIC 系列合同条件简介1、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标准合同条件(1)《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适用于各类大型或较复杂的工程或房建项目,尤其适用于传统的“设计-招标-建造”模式,承包商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进行施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业主委托工程师管理合同,由工程师监管施工并签证支付。

(2)《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适合于承包商按发包人设计进行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的施工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可调整,由业主委派工程师管理合同。

(3)《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适用于投资金额相对较小、工期短或技术简单,或重复性的工程项目施工,既适于业主设计也适于承包商设计。

(4)《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适用于承包商以交钥匙方式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完成一个配备完善的业主只需“转动钥匙”即可运行的工程项目,采用总价合同。

(5)《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适用于由承包商根据业主要求设计和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房建项目,采用总价合同。

(6)《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新黄皮书”),适用于“设计-建造”模式,由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进行设计、提供设备并施工安装的机械、电气、房建等工程的合同,采用总价合同,业主委托工程师管理合同,由工程师监管承包商设备的现场安装以及签证支付。

(7)《设计施工和营运合同条件》(“金皮书”),适用于承包商不仅需要承担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工作,还要负责设施的长期运营,并在运营期到期后将设施移交给政府的项目。

(8)《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褐皮书”),适用于承包商与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商订立的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条件

施工合同条件

施工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1. 引言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约定,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的法律文件。

施工合同的条件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合法权益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将说明施工合同的基本条件及其要求。

2. 合同主体2.1 甲方甲方是需要完成工程建设的委托方,也被称为业主或建设单位等。

甲方需提供详细的工程要求和设计方案,负责支付工程费用。

2.2 乙方乙方是承接工程建设任务的承包方,也被称为施工单位。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和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合同条款3.1 工程范围- 描述详细的工程范围,包括建筑物的结构、设备、材料、工艺等内容。

- 定义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并明确工期要求。

3.2 工程质量- 规定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材料的选用、施工的技术要求等。

- 强调施工单位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3 工程造价- 确定工程的造价计算方式,包括工程预算、支付方式、增减项等。

- 规定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方式。

3.4 变更和索赔- 规定变更工程范围的程序和条件,明确双方在工程变更时应采取的协商和补充合同的程序。

- 规定索赔的程序和条件,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索赔权益。

3.5 违约责任- 确定双方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等。

- 规定合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

3.6 安全和环境保护- 强调施工单位应遵守相关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法规,并明确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3.7 保修期- 规定工程的保修期,强调施工单位应在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并明确保修范围和责任范围。

4. 合同要求4.1 合法合规- 施工合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法律程序的认可和注册。

- 合同内容应明确详细,防止模糊和漏洞。

4.2 公平公正- 合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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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三千府三期小区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建设单位:湖南金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目录定义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合同价款及支付双方的人员、设备甲方责任乙方责任工期管理质量与检验现场管理材料设备工程变更与签证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竣工结算工程保修转让与分包销售配合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不可抗力保险及履约保证金文物和工程障碍违约及处罚、争议及解决合同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份数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南金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长沙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 定义1.1. 甲方:湖南金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 乙方: ********1.3. 监理单位:湖南省华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4. 本工程:金地·三千府三期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1.5. 本合同:金地·三千府三期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合同1.6.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7.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9. 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

1.10. 天:指日历天。

2.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2.1.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 甲方驻工地总代表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3) 本合同;4) 中标通知书(或定标书);5) 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6) 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7) 图纸;8) 工程量和设备材料清单;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 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2.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2.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2.2.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2.2.3.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97版;2.2.4.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2.2.5.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2.2.6.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2.2.7. 项目文件的基本要求;2.2.8.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2.2.9. 双方各自购买自己所需的本条所述的标准、规范。

2.3. 图纸2.3.1 甲方向乙方于合同签订后7 日之内提供图纸 3 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

2.3.2 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14 日内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

2.3.3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3.4 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次招投标及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

3. 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3.1. 工程概况3.1.1. 工程名称:金地·三千府三期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3.1.2. 工程地点:长沙市雷锋大道与银星西路交汇处三千府项目3.2. 承包范围:金地·三千府三期小区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完成金地·三千府三期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报价清单。

4. 合同价款及支付4.1. 合同价款为:小写¥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具体详见附件四:《合同报价清单》;4.1.1. 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本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等投标报价并经甲方确认的单价包干。

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四综合包干单价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的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4.1.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纸、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投标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验收、样品、管理、利润、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费用等因素,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4.1.3. 施工组织中(含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的各种措施费,已由乙方在投标报价中统一考虑,包含在工程总价中,结算时不再调增。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进出场、临建搭设及搬迁、材料二次搬运、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合同工期措施、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停水停电措施、施工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施工噪音环保措施、防洪防风措施、因施工场地狭窄而增加的施工技术措施费、为防止沟槽及路基塌方而采取的支护措施费、根据道路及景观完工面标高升雨污水井、为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以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而增加的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其他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发生的费用;(不可抗力除外)4.1.4. 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金及相应的规费等所有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及相关部门缴纳;4.1.5. 水电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主体总承包施工单位。

4.1.6. 合同价款调整4.1.6.1本合同结算时,仅对车行道混凝土结构层所用商品砼进行调整,其他材料均不可调。

商品砼结算价(从混凝土结构层开始施工月份到施工完成月份间各月商品砼信息价的平均值)超出合同预算价(C20,432元/m3,2013年10月份信息价,不计泵送及运输费)±5%以外部分可调,否则不予调整。

具体调价方式如下:涨价调差总金额=【从混凝土结构层开始施工月份到施工完成月份间各月商品砼信息价的平均值-432(1+5%)】×1.03397(税金)×商品砼工程量跌价调差总金额=【432(1-5%)-从混凝土结构层开始施工月份到施工完成月份间各月商品砼信息价的平均值】×1.03397(税金)×商品砼工程量4.1.6.2信息价是指《长沙建设造价》中发布的商品砼C20的预算价, 不计泵送及运输费。

4.1.6.3商品砼工程量依据竣工图纸据实计算,不计损耗。

4.2. 工程款支付4.2.1. 本工程无预付款。

4.2.2. 工程按月进度付款(含已审定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甲方支付经审核后工程进度款的80%。

4.2.3. 全部工程完工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并移交物业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85%。

4.2.4. 工程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5%。

4.2.5. 支付月进度款时,乙方必须报送本月所发生的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的补充预算,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影响进度及质量。

4.2.6. 本工程质保金为结算造价的5%,相关付款规定详见本合同第15.5条。

4.2.7. 付款凭证:a) 付款申请报告;b) 有监理及甲方代表签署的质量、进度证明、验收合格证明;c) 合法税务发票;d) 竣工结算款需提供竣工造价确认书。

e) 尾款须提供物业管理质保证明。

5. 双方的人员设备5.1. 甲方5.1.1. 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所有文件经甲方工地总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

若甲方工地总代表易人,甲方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1.2. 甲方委托湖南省华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具体行使职权的范围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

5.1.3. 甲方总代表可授权其他人员代表自己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更改或撤回。

甲方总代表授权人,在甲方总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文件,与甲方总代表签发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将此文件提交甲方总代表进行确认。

确有必要时,甲方总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且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未提出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1.4. 甲方派驻工地的各专业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进度、质量等进行管理,乙方必须服从。

5.2. 乙方5.2.1. 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为,联系电话:,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投标文件。

5.2.2. 乙方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乙方的要求、通知等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但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2.3.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2000元,其中如项目经理与投标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乙方管理人员变更后,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4. 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

5.2.5.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5.2.6.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元;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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