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精
环保部印发《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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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0]10号石油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的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其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部组织制订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用于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指导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
地方环保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指南》,熟悉、领会其内容要求,并在环境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
一是要求现有石油化工企业在编制或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时,按照《指南》进行,经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环保部门要依据《指南》对其进行形式审查;二是要求新建或改建、扩建的石油化工企业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指南》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一同提交环保部门审查。
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转发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附件: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1.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石油化工(包括石油炼制与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该指南。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环境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环境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石化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石化企业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石化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场所、设施、活动及其相关环境风险。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4)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几个工作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人员疏散、现场保护、污染控制等;(2)监测预警组:负责监测污染状况,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告突发事件;(3)信息宣传组:负责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4)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设备、车辆等。
三、应急处置程序1. 监测预警(1)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2)建立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警。
2. 应急响应(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现场处置组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散;(3)监测预警组加强对污染状况的监测,及时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4)信息宣传组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 应急结束(1)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2)对受影响的区域进行环境修复,确保环境质量恢复到正常水平。
四、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1)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防护用品、应急设备等;(2)建立应急物资调拨机制,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石油化工环境应急预案导则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石油化工企业环境风险,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导则。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石油化工企业,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石油化工产品的企业。
4.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科学决策、精准处置。
二、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1. 环境风险源识别企业应全面识别自身环境风险源,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运输环节、废弃物处理等。
2. 环境风险评价企业应根据环境风险源识别结果,开展环境风险评价,评估环境风险等级和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类型。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组织体系企业应设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2. 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1)指挥机构组成: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员等;(2)主要职责:制定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指挥应急处置、协调相关部门工作等。
四、预防与预警1. 环境风险源监控企业应加强对环境风险源的监控,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预警行动(1)预警信号:根据环境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预警信号;(2)预警发布:通过企业内部通讯、政府相关部门、媒体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
五、信息报告与通报1. 信息报告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 通报企业应将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周边居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
六、应急响应与措施1. 分级响应机制根据环境风险等级和事件影响范围,实行分级响应机制。
2. 应急措施(1)现场应急措施:采取隔离、切断泄漏源、降低危害等措施,控制事故蔓延;(2)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对受污染区域进行监测、评估,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3)人员救护: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石油化工环境应急预案指南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应对石油化工行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石油化工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指南。
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石油化工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导则》(4)《石油化工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5)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我国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以及其他涉及石油化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单位。
二、环境风险评估2.1 评估内容(1)企业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2)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3)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及可能后果;(4)应急物资储备情况;(5)应急组织体系及人员配备情况。
2.2 评估方法(1)采用类比分析法、现场调查法、专家咨询法等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2)根据评估结果,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环境风险等级。
三、应急组织体系3.1 应急指挥部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2 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3 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事故调查、污染控制、人员疏散等。
3.4 应急监测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为应急处置提供数据支持。
3.5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3.6 专家组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优化。
四、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4.2 应急响应程序(1)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4)应急监测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5)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6)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7)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优化。
2023年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023年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导言】石油化工企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支柱产业,但是由于其特殊性质,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将会给社会和环境造成巨大的损害。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石油化工企业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以提前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和措施,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本文将针对2023年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做出详细的导则,以指导企业进行合理编制。
【编制宗旨】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宗旨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民群众和环境的危害,并及时有效地恢复和修复环境。
【编制原则】(一)科学性原则:应急预案必须基于科学、准确的风险评估,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二)综合性原则:应急预案包含了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多个环节,应综合考虑,确保各方面的环境应急工作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全面协调。
(三)可操作性原则:应急预案必须具备实施的可操作性,预案中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手段必须确保能够在实际环境中有效实施。
(四)及时性原则:应急预案必须及时调整和更新,以适应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变化,保障预案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五)信息共享原则:应急预案必须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整体应急救援力量,实现共同应对环境应急事件。
【编制步骤】(一)环境风险评估1.确定石油化工企业的风险源和风险级别,对各个环节进行评估,包括原料的储存、加工、运输、使用和废物处理等。
2.采集和分析各环节的数据,确定潜在的环境风险,以及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和条件。
3.定量评估各种可能的事故发生概率和可能的严重后果,并综合考虑其对环境、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影响程度。
(二)制定应急预案1.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应急预案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指定应急指挥部和各救援小组的职责和权限。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针对当前石油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的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其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部组织制订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用于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指导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
地方环保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指南》,熟悉、领会其内容要求,并在环境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
一是要求现有石油化工企业在编制或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时,按照《指南》进行,经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环保部门要依据《指南》对其进行形式审查;二是要求新建或改建、扩建的石油化工企业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指南》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一同提交环保部门审查。
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转发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附件: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1.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石油化工(包括石油炼制与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该指南。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环境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环境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10年发布)

【法规标题】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10年发布)【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文字号】环办〔2010〕 第10号【适用区域】全国适用【发布时间】2010-01-28【生效时间】2010-01-28【关键词】环境应急【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1.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石油化工(包括石油炼制与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2.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该指南。
3.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3.1 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环境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 3.2 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3.3 3.3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石油化工企业周边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
3.4 3.4 危险物质危险物质指能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等危险的一种物质或者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
危险废物3.5 危险废物3.5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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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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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
环办[ ]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针对当前石油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的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其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部组织制订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用于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指导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
地方环保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指南》,熟悉、领会其内容要求,并在环境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
一是要求现有石油化工企业在编制或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时,按照《指南》进行,经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环保部门要依据《指南》对其进行形式审查;二是要求新建或改建、扩建的石油化工企业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指南》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一同提交环保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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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转发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的编制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石油化工(包括石油炼制与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该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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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3.1环境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环境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环境敏感区
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3.3环境保护目标
石油化工企业周边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
3.4危险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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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能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等危险的一种物质或者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
3.5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6环境污染事件危险源
在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包括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的危险物质以及产生、收集、利用、处理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等。
3.7环境污染事件与突发环境事件
环境污染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和环境安全构成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8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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