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品牌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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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17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17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春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5日宜春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宜春市第四次党代会、市第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市“三升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招商引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下同);市直机关单位(含中央、省属驻宜单位,下同)。

招商引资先进个人:为全市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1.招商引资先进县(市、区)参照省、市科学考评办法,实施差异化奖励:一类县(市、区):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上高县、万载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考评奖励前三名,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8万元。

二类县(市、区):靖安县、奉新县、宜丰县、铜鼓县、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

考评奖励前三名,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8万元。

2.招商引资先进市直单位从主动参与招商引资,积极提供招商信息,优质高效服务客商,协力推进项目进展的市直机关单位中,评选完成任务的先进单位,奖励其单位5万元,同时由单位自行奖励在编在岗人员1个月基本工资。

大力实施品牌工程建设方案

大力实施品牌工程建设方案

大力实施品牌工程建设方案背景如今,在消费者对品牌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企业积极地实施品牌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

所以,大力实施品牌工程建设方案成为每个企业必须面对的一项任务,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分析大力实施品牌工程建设方案需要几个重要步骤:第一步:明确品牌战略定位要做好品牌工程建设,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品牌战略定位,确定自己在市场中的定位。

这要求企业要进行市场研究和竞争分析,分析消费者的需求和竞争对手的品牌定位。

然后,企业应该根据分析结果策划自己的品牌战略,包括品牌目标、品牌定位、品牌形象和品牌文化等方面。

在明确自己的品牌战略定位后,企业就可以积极地开展品牌营销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和用户。

第二步:优化品牌形象品牌形象是企业品牌建设最为关键的一环。

优化品牌形象不仅可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还能够增强企业品牌的竞争力。

因此,在实施品牌工程建设方案时,企业需要关注品牌形象的完善。

优化品牌形象主要包括品牌名称、标志、色彩和字体等方面。

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品牌战略定位,设计出具有鲜明特点的品牌标志、色彩和字体,并注意自己所选用的具体色彩是否符合目标消费者的审美及人群特征。

第三步:强化品牌文化建设品牌文化建设是企业品牌工程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

品牌文化不仅为企业传递了一种品牌价值观,还能够提升品牌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因此,在实施品牌工程建设方案时,企业需要重视品牌文化建设。

强化品牌文化建设,需要企业对品牌文化进行规划和传播。

企业可以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社会责任等方面来传达品牌文化,从而提高品牌形象和美誉度。

第四步:完善品牌传播体系品牌传播是品牌建设的重要环节。

完善品牌传播体系,能够帮助品牌更好地传递品牌信息,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因此,在实施品牌工程建设方案时,企业需要注意完善品牌传播体系。

完善品牌传播体系,需要企业建立多样化的传播渠道,包括媒体广告、公众广告、网络推广、口碑营销等渠道,从而较全面地传播品牌信息。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公开征集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线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公开征集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线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公开征集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线索奖励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12]4号【发布部门】宜春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1.19【实施日期】2012.01.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公开征集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线索奖励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春市公开征集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线索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宜春市公开征集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线索奖励办法为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吸引更多的重大项目落户宜春,加速兴工强市,促进产业升级,建设幸福宜春,市政府决定设立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线索专项奖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线索,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征集方式。

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综合办公室(以下称市重大项目推进办)设立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线索征集处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线索。

凡有意向我市提供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携带拟引荐企业相关资料,到市重大项目推进办登记备案,并由该办安排本市机构和人员负责对接、洽谈。

第二条线索界定。

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仅指引进符合我市产业政策、由宜春辖区以外投资者在我市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总投资额在10亿元人民币或1亿美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

招商引资线索为围绕引进上述重大项目牵线搭桥、提供的重要信息。

第三条奖励对象。

为我市引进重大项目提供了有效线索,并对双方的投资合作行为直接承担了引见、介绍、咨询和联络等职责的引荐人,包括市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引荐人为2人或2人以上的视为引荐团队。

引荐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引荐前在市重大项目推进办进行了登记备案;(二)提供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线索;(三)引荐经过与成效得到了本市对接机构的认可;(四)引荐人身份经投资商书面认可。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广新局《宜春市传统工艺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广新局《宜春市传统工艺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广新局《宜春市传统工艺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7•【字号】•【施行日期】2018.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广新局《宜春市传统工艺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文广新局《宜春市传统工艺振兴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17日宜春市传统工艺振兴实施意见市文广新局宜春传统工艺历史悠久、种类繁多、地域特色鲜明,蕴含着劳动人民的思想智慧和实践经验,是我市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5号)、《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江西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126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所称传统工艺,是指具有历史传承、民族或地域特色、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主要使用手工劳动的制作工艺及相关产品,是创造性的手工劳动和因材施艺的个性化制作,具有工业化生产不能替代的特性。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市目标,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在社会发展中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幸福宜春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立足宜春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发掘和运用传统工艺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丰富传统工艺的题材和产品品种,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培育宜春工匠和知名品牌,使传统工艺在生产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运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宜春市“农家书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宜春市“农家书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宜春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08]21号【发布部门】宜春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4.18【实施日期】2008.04.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宜春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08〕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人口计生委《宜春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宜春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人口计生委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关于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出联[2007]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江西省“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农家书屋”工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文化设施,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着力改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推动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群众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给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11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11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春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3月24日宜春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45号),加强我市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和省、市确定的任务要求,牢牢把握主题主线,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完善标准化管理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标准的系统性与协同性,不断强化标准的创新机制、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要求。

一是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把该放的放开到位,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逐步整合强制性地方标准,保证公益类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基本供给。

二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既发挥好市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市政府各部门在相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的作用。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3年文化卫生民宗系统重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3年文化卫生民宗系统重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3年文化卫生民宗系统重点工作任务调度表》的通知【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宜府办字[2013]10号【发布部门】宜春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2.01【实施日期】2013.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3年文化卫生民宗系统重点工作任务调度表》的通知(宜府办字〔2013〕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2013年文化卫生民宗系统重点工作任务调度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督查并将情况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2013年2月1日宜春市2013年文化卫生民宗系统重点工作任务调度表工作任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1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1.加强市博物馆、图书馆的营运管理,确保两馆全年正常开放均不少于300天,市博物馆利用临时展厅引进1-2个高品位精品展;市图书馆举办4次宜春文化讲坛(论坛)。

开展送戏下乡785场,农村自办文体活动471 次。

市图书馆举办一次国学讲座。

开展送戏下乡196场,农村自办文体活动110次。

市博物馆策划引进2个高品位精品展,市图书馆举办一次科技讲座。

开展送戏下乡196场,农村自办文体活动120次。

市博物馆承办省博物馆《玉叶金枝-精品玉器、金银器展》,市图书馆举办一次健康讲座。

开展送戏下乡196场,农村自办文体活动120次。

市博物馆承办省博物馆《景德镇工艺大师精品瓷器展》,市图书馆举办一次国学讲座,两馆全年正常开放均不少于300天。

开展送戏下乡197场,农村自办文体活动121次。

2.创作、编排一台采茶戏,力争在省内获奖,为冲刺“五个一工程奖”作准备。

选准题材,进行剧本构思。

进行剧本创作。

根据剧本要求选好演员,对剧本进行排练。

进行试演,参加省艺术节调演并力争取得好成绩。

3.组织每县(市、区)各准备一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参加全省艺术节;充分发挥基层文化平台作用,举办全市群众文化建设现场会。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07•【字号】•【施行日期】2018.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国家机构组织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5月7日2018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为重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次不跑、一次办好”便民行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造一流发展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1.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原则,从划出行政审批职能的原相关部门审批业务骨干中连人带编划转。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与部门签订“一事项一协议”,顺利推进划转事项的移交及有关配套工作。

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要求,对划转、划入事项涉及科室、窗口岗位设置进行科学布局,为协同审批提供硬件支撑;深入开展处室内审批事项的融合与流程再造工作,着重对涉及2个以上原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重组再造,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

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审批局与后续监管部门间的“审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局运行衔接配套机制,加强审批监管信息共享,加强人员整体联动,着力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同步提升审批和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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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品牌
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09]23号
【发布部门】宜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31
【实施日期】2009.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品牌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9〕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文化局《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品牌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品牌工程的实施意见
(市文化局)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六大产业”发展和创建宜居城市的工作部署,打造具有宜春特色的文化品牌,提升区域文化的影响力,全面推进文化兴市步伐,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事业发展全局,着眼于提高城市品位和魅力,充分利用我市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进一步挖掘、弘扬地域优秀文化,树立品牌意识,推行品牌战略,发掘和重塑现有的知名文化品牌,开发和推广创新型文化品牌,以品牌扩大影响,提升品位,优化环境,吸引资本,开拓市场,带动产业整体发展,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赶超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致力文化资源品牌化。

充分整合现有文化资源,牢牢把握知名度、稀有性、可塑性和经济性等关键要素,明确主打文化品牌,统一规划开发,变资源优势为品牌优势,以品牌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打造城市文化名片,提升区域影响力。

2、注重文化与经济一体化。

以打造文化品牌、产业品牌为载体,以提高节会和品牌效应为重点,推动文化品牌化和经济现代化相互促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同提高。

3、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

选择文化底蕴深厚、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重点项目率先突破;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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