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银企对账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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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企对账协议书

银企对账协议书

银企对账协议书甲方(企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银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业务往来,为确保双方账务清晰,避免因账务问题产生纠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对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对账”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账户交易记录,向甲方提供账户余额、交易明细等信息,甲方确认该等信息的过程。

1.2 “对账周期”指甲乙双方约定的对账时间范围,通常为一个月。

第二条对账内容2.1 乙方应于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的账户交易明细。

2.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账户交易明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并书面回复乙方。

第三条对账方式3.1 对账可通过乙方提供的电子对账系统进行,也可采用纸质对账单方式。

3.2 如采用电子对账系统,甲方应确保其系统安全,并对电子对账单的准确性负责。

3.3 如采用纸质对账单,甲方应在收到对账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并回传给乙方。

第四条异议处理4.1 甲方在对账过程中如发现账目不符,应在对账周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异议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书面回复甲方核查结果。

4.3 如双方对异议处理结果仍有分歧,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银行银企对账单服务合作协议

银行银企对账单服务合作协议

银企对账单服务合作协议甲方: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分行乙方:为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实现优势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邮政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分行(以下简称“甲方”)和XXX邮政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就银行企业客户对账单(以下简称银企对账单)制作与寄递服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事项甲方选择乙方作为银企对账单制作、寄递与回收的全省性服务机构,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优质服务,主要包括:(一)辖内指定机构银企对账单数据的接收;(二)辖内指定机构银企对账单的打印、封装、邮寄;(三)提供上门收取银企对账单回函的服务;(四)负责银企对账单的退信整理;(五)其他增值服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查。

若发现需要整改的,可及时向乙方提出相关要求。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在合作中所知悉的甲方有关客户和账单资料及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严格保密。

3、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带来经济或声誉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情况由甲方二级分行与乙方当地邮政局协商确定。

4、在约定时间内,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各市分行与当地邮政部门协商确定)将相关数据传递或交与乙方,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做好配合工作。

5、甲方如需变更内页打印格式、数据格式,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有足够时间调整打印程序。

6、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与乙方的数据文件交接事宜,签样确认数据格式和制作格式。

7、在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后,甲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8、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出需修改的银企对账单客户地址信息及时联系客户进行调整,包括打印前乙方名址匹配不上的以及在投递过程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地址无法妥投等情况,以保证银企对账单客户地址信息的准确性。

银企对账签约协议书

银企对账签约协议书

银企对账签约协议书甲方(银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企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运营的金融机构,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运营的企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银企对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对账”指甲方根据乙方的账户交易情况,定期向乙方提供账户余额、交易明细等信息,乙方对这些信息进行核对的过程。

1.2 “对账周期”指甲乙双方约定的进行对账的时间间隔,通常为每月或每季度。

第二条对账内容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对账信息:(1)账户余额;(2)交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日期、金额、交易对手等;(3)其他双方约定的对账内容。

第三条对账方式3.1 对账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纸质对账单;(2)电子对账单;(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四条对账周期4.1 双方约定对账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的第______个工作日。

第五条对账结果的处理5.1 乙方在收到对账信息后,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5.2 如乙方对对账结果有异议,应在回复中明确指出异议内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异议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书面回复乙方复核结果。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在对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银企对账协议书

银企对账协议书

银企对账协议书尊敬的合作伙伴:感谢您与我司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并加强合作,我们决定制定一份银行和企业间的对账协议,以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促进业务的顺利进行。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规范双方在资金流动过程中的对账操作,确保账务准确、及时。

通过双方的密切合作,维护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二、对账流程:1. 银行提供资金流水单,企业提供账户明细单,双方比对资金流水信息;2. 对账时间为每月的25日至次月5日;3. 银行和企业对账信息的核对由指定的财务人员负责;4. 对账结果应在对账时间内得出,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通知对方延迟对账时间;5. 对账结果双方确认后即为有效,无异议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三、对账原则:1. 银行和企业对账单的展示形式和内容应相互一致;2. 对账单的数据准确、完整,应包括交易日期、交易金额、交易摘要等信息;3. 如对账单有误,应及时通知对方进行核查,如经核实确实有误,则必须纠正并重新确认结果;4. 对账单上涉及的金额、日期等信息应统一,不可存在对方不能理解的缩写、代号等。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在对账过程中接触到的信息,应予以保密,并仅限于银行及企业内部使用;2. 双方在对账过程中不得将对方的信息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1. 如果一方在对账过程中故意或疏忽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如果一方违反保密条款,泄露对方的信息给第三方或用于商业目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协议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 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您在签署协议之前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

对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银企对账签约协议书模板

银企对账签约协议书模板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企对账签约协议书甲方:(企业名称)乙方:(银行名称)鉴于甲方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的准确性,乙方为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定期核对并确认银行账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适用范围1.1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开设的以下账户:- 存款账户- 贷款账户- 其他相关账户1.2 本协议所述账户包括但不限于:- 人民币账户- 外币账户第二条对账方式2.1 乙方将定期向甲方提供对账单,包括但不限于:- 明细对账单- 余额对账单2.2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核对结果反馈给乙方。

第三条对账频率3.1 对账频率为每月一次,具体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对账单接收方式4.1 乙方将对账单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给甲方:- 电子邮件- 短信通知- 邮寄4.2 甲方应在收到对账单后及时核对,如有疑问,应在收到对账单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

第五条责任与义务5.1 甲方责任与义务:- 配合乙方进行对账工作- 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账户信息- 及时核对对账单,并将核对结果反馈给乙方5.2 乙方责任与义务:- 按时提供对账单- 对甲方提出的疑问及时核实并回复- 保障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7.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请注意,此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需求进行调整。

银行与单位客户对账服务协议

银行与单位客户对账服务协议

ⅩⅩ银行与单位客户对账服务协议甲方(全称):乙方(全称):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甲、乙双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文本,就对账服务的有关事项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为确保甲方和乙方资金安全,及时核实、纠正可能发生的账务差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对账服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相关账户的账务核对。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对账服务所涉及的账户包括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本、外币存款贷款账户。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对账方式分为纸质对账单对账、电子信息对账,对账单分为余额对账单和交易明细对账单。

第四条乙方与甲方纸质对账单对账的主要采取余额对账单,网银对账的主要采取交易明细对账单,其他电子信息对账根据双方约定。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应至少按月向甲方发送余额对账单,进行余额对账。

对账期内甲方定期(通知)存款账户、保证金存款、贷款账户未有业务发生额的,乙方至少按季向客户发送余额对账单。

纸质余额对账单在对账日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纸质对账单打印或加盖本行对账业务专用章或业务公章。

网银对账单由客户自行在网上查阅。

第五条甲方应按约定的对账方式及时与乙方进行账务核对。

甲方选择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对账,在系统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乙方成功发出对账信息的,视同对账信息已送达甲方;甲方选择开户机构柜面领取方式进行对账,以乙方与甲方人员实际交接对账单日期为对账信息送达日,甲方超过5个工作日未领取对账单的,乙方有权选择邮寄等方式发出对账单;甲方选择邮寄方式进行对账,乙方寄出对账单之日起3日内,乙方视同对账信息已送达甲方;甲方选择其他方式进行对账,应与乙方具体约定送达标准。

第六条甲方对同一账户的对账方式只能选择电子信息对账服务和纸质对账单对账服务之一。

除特殊约定外,乙方为甲方开通网上银行对账服务后,不再提供纸质余额对账单,已提供纸质余额对账单对账服务的自动终止。

第七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余额对账单之日起30天内完成账务核对,并将核对、填写无误的对账单回执反馈乙方对账机构。

银企对账协议书

银企对账协议书

银企对账协议书甲方(银行方):[银行全称]地址:[银行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银行联系电话]乙方(企业方):[企业全称]地址:[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企业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在银行业务往来中,为确保双方账务清晰、准确,避免因账目不清而产生的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银企对账协议书。

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银行业务往来中的对账流程、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的财务数据准确无误。

第二条对账周期双方同意以[具体时间,如每月、每季度等]为一个对账周期,乙方应在每个对账周期结束后的[具体时间,如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该周期内的交易明细。

第三条对账内容对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存款余额;2. 贷款余额;3. 利息计算;4. 交易明细;5.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对账的事项。

第四条对账方式双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对账:1. 电子对账:通过电子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核对;2. 纸质对账: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纸质对账单进行核对;3. 现场对账:双方财务人员在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对面核对。

第五条对账责任1. 甲方负责提供准确的银行业务数据,并在乙方提出疑问时,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乙方负责提供准确的企业财务数据,并在对账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及时与甲方沟通解决。

第六条对账结果确认双方在对账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差异,应由双方财务人员共同确认,并在对账结束后[具体时间,如5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对账结果,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对账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需变更或解除,应提前[具体时间,如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银企对账范服务协议

银企对账范服务协议

附件1银行银企对账服务协议编号:甲方:乙方: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为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定期核对银行账务的有关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一、本合同所指账户,包括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贷款等账户,包括:账号户名二、甲乙双方同意按约定的余额对账单对账方式(1. □邮寄对账单 2. □网上银行 3. □面对面)进行对账,交易对账单对账方式(1. □邮寄对账单 2. □柜台领取),甲方需要改变对账方式时,应以正式公函通知乙方。

三、甲乙双方遵守下列对账约定:(一)账单发放的送达日期按以下方式确定:1、甲方选择邮寄方式(即邮局投递员上门或信函)进行对账的,以乙方交寄日期后5天(法定节假日顺延)为相关账单的送达日;2、甲方选择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对账的,乙方应在对账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电子对账单信息。

3、甲方选择面对面领取对账单的,按双方工作人员实际交接账单的日期为相关账单的送达日期;4、如甲方在对账服务期内变更对账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对账方式、对账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纸质账单送单后,因甲方原因灭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补发;乙方在确认甲方申请属实后,予以补发。

(三)采用邮寄对账方式的,甲方应保证对账单寄送地址、邮编、对账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以正式公函通知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纸质对账单或电子对账单后,应在送达之日起5天内完成核对工作,在回执上填写核对结果,纸质对账单的回执上还应加盖预留印鉴,并需核对人签字确认,再将回执返回乙方,电子回执与纸质回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逾期未返回电子或纸质对账回执的,乙方视同甲方核实无误并默认为对账数据正确,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都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在纸质回执上的签章应使用以下第项所规定的印章,乙方根据甲方所填选项,对甲方提交的对账单回执中回盖的印章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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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银企对账服务协议
为保障天津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企业客户(以下简称“乙方”)资金安全,及时核实、纠正可能发生账务差错,维护双方利益,甲方向乙方提供对账服务,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核对银行账务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本协议所指账户,是指本协议所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以及与之相关的其它本、外币账户。

第一条甲方责任
1、本协议中“余额对账”是仅指甲方通过电子渠道向乙方提供对账服务。

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银企对账方式提供对账服务。

2、甲方按季(月)与乙方进行余额对账,甲方可根据乙方发生的业务和存款变化情况调整银企对账周期,不再另行通知。

3、甲方于下季(月)初3个工作日内将余额对账单发送到乙方选择的相应电子对账平台。

4、乙方如另需寄送纸质余额对账单的,甲方于下季(月)初通过邮局或其他甲方认定的金融外包公司将余额对账单送达乙方,或由乙方到甲方营业机构取得余额对账单。

5、甲方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账户交易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在未获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自愿选择甲方提供的电子对账方式与甲方核对银行存款账务。

2、乙方应于季(月)初及时查询对账余额核对账务,并于收到甲方电子对账单
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甲方相应的电子对账平台确认对账结果。

3、乙方收到甲方电子对账单后10个工作日后,未通过甲方提供的电子对账方式确认对账结果,视同银企账务核对相符,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于每季(月)初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乙方发送余额对账单,并于每季(月)初5个工作日内通过金信通向乙方留存的手机号码发送对账提示。

乙方应于每季(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查询余额对账单,核实账务,并于甲方发送余额对账单后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对账结果,乙方对反馈对账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如核实不符,应及时到乙方账户开户行查明原因,甲方应积极配合,由出错方进行调整后,乙方需再次进行核对直至确认相符;拒绝更正或更正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出错方承担。

乙方于季(月)初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余额对账单,应在2个工作日主动联系甲方要求提供余额对账单,否则视为乙方收到对账单。

乙方逾期反馈对账结果及未要求提供余额对账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确保对账地址、对账联系人和对账联系电话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生变
化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未能及时提交变更申请而导致对账信息无法传递至乙方等情况,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选择寄送纸质余额对账单的客户,如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信息泄露,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基本约定
1、余额对账方式目前包括网银加自助、网站加自助两种,由双方在天津银行
对公签约
产品服务申请书中约定。

甲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开通其他对账方式,提供乙方使用。

2、选择网银加自助对账,乙方须开通天津银行企业专业版网上银行、对公自助回单服务,甲方通过天津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及自助回单机向乙方提供余额对账单;乙方通过网上银行或自助回单机任意一种方式查询、核对并向甲方反馈对账结果。

3、选择网站加自助对账,乙方须申请自助回单服务,通过登录天津银行官方网站、自助回单机任意一种方式查询余额对账单,核对并反馈对账结果。

乙方须保证在天津银行对公签约产品服务申请书中约定的相关对账联系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向甲方申请变更相关信息,重新进行约定。

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未能及时变更相关信息而导致对账信息无法传递至乙方等情况,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选择寄送纸质对账单的客户,甲方寄送的纸质余额对账单,统一以“天津银行营运中心”的名义发出。

5、乙方对甲方发出余额对账单的内容有疑问或异议的,应立即联系甲方,甲方应安排人员跟进处理。

6、余额对账单仅用于核对银企账务,不能作为记账依据。

7、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在双方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制度等发生变化,甲方可直接执行有关规定。

如因上述变化导致本协议不符合相关业务规定,甲方需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重新签署协议。

3、本协议项下乙方账户正常清户,或因超过一年未活动按照规定转入“不动户”,本协议自动终止。

4、乙方变更对账方式应向甲方提出变更对账方式书面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5、甲方营业机构变更机构名称的,本协议对名称变更后的主体继续有效。

6、乙方账户因销户或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转为久悬未取户时,乙方终止提
供该账户对账服务。

第五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产生的及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由于政策变化、网络、公共电力、公用电信、病毒干扰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下有关业务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遇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任何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定协商办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所执协议效力相同。

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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