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类型及其内容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类型及其内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根据其精神、智力状况而具有的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依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两种类型。
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两种类型的内容,让我们逐步理解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作为一名正当成年人的全部权利和承担一切民事责任的能力。
也就是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独立实施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租赁、继承、捐赠等。
在法律上,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即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受监护人的限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享有完全的民事权利,也承担完全的民事责任。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由于精神、智力等原因而无法完全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未成年人、成年人因精神障碍或者智力障碍无法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的。
对于这些人群,社会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和照顾,他们在民事活动中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在实际生活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往往需要依靠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指导和帮助,以确保其民事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以防止这一类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受到侵害和损失。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社会中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爱。
个人观点和理解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我们作为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法律概念之一,其划分类型和内容不仅关乎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也涉及到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自主行使各种民事权利,这体现了法律对于成年人的信任和尊重。
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则需要社会和法律的额外保护,以保障其在民事活动中不受侵害。
总结回顾通过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类型及其内容的深入探讨,我们了解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与联系,能够更清晰地把握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和权利。
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论述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资格,即自然人能够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以达到一定的年龄标准,且是以具备了正常的精神状况为前提的。
下面我就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划分、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宣告以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程序的认定等问题进行简要论述。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的说,是指自然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或者是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自然人实施一切行为的资格,还包括合法行为能力和违法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但自然人并不是从出生时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受年龄、身体条件、精神状态等条件的限制,许多人不能正确的识别事务或判断事物。
因此,法律规定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规定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行为是无效的,不产生法律后果,同时也规定了判断自然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的标准,这样既保障了公民的个人利益,又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鲜明的特征,主要表现在:1.民事行为能力是有国家法律确认的。
它是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一种资格,不依赖于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得限制和剥夺,他不随自然人的主观意愿而发生改变,也不得转让。
行为能力以意思能力为前提,自然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并且具有相应的意思能力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者缺一不可。
另外,民事行为能力的具备,不取决于公民的主观意愿。
而是由法律根据自然人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以及两种利益之间的协调而加以规定的。
2.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年龄与智力状态是相联系。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法律活动或为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能力,要具备这种能力,首先应具备正确的认识和判断的意思能力。
可以说,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以其意思能力为基础的,而一定的年龄和正常的智力是具有意思能力的标志。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前答疑:自然人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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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提问标题:
【⾃然⼈⾏为能⼒的划分】
答疑⽼师回复:
⾃然⼈⾏为能⼒的划分
(⼀)完全民事⾏为能⼒⼈,包括:1.18周岁以上的⾃然⼈;2.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以⾃已的劳动收⼊为主要⽣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为能⼒⼈。
(⼆)限制民事⾏为能⼒⼈,包括: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2.不能完全辨认⾃已⾏为的成年⼈。
(三)⽆民事⾏为能⼒⼈,包括: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2.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但不能辨认⾃已⾏为的;3.不能辨认⾃已⾏为的成年⼈。
继续提问标题:
刑事⾏为能⼒的年龄划分
答疑⽼师回复:
⾃然⼈刑事责任能⼒的划分:
不满14周岁是⽆刑事⾏为能⼒(年龄<14)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是限制刑事⾏为能⼒(14≤年龄<16)
16周岁以上是完全刑事⾏为能⼒(年龄≥16)。
法律知识:浅析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知识:浅析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法中的知识点。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也是较为常见的一个知识点。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此知识点通常会以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形式出现。
其中,最常见的考察方式有两种:一是给一个案例,问这个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给个案例,问这个人自己独立做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如何?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以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状态为标准,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类: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年龄上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精神上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如:6周岁的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7周岁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小明也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人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自己独立为的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如:6周岁的小明花2元钱买个冰激凌,冰激凌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年龄上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以及在精神上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如:15周岁的中学生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独立做的纯获利益的行为以及与他能力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是有效的。
如:15周岁的小明接受爷爷给的200元红包有效,花2元钱买的冰激凌买卖合同也有效。
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做的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法律行为是效力待定的。
如:15周岁的小明拿了30万元钱去买了一辆车,车的买卖合同是效力待定的。
如果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该车的买卖合同有效,否则是无效的。
因此,在追认之前是效力待定的。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在精神上正常的,在年龄上已满18周岁的人。
如:19周岁的大学生小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在年龄上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论文摘要: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资格,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自然人自出生日起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并不是每个自然人都生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常以达到一定的年龄标准并具备正常的精神状态为前提。
虽然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但二者又是密切相关的。
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下面我就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划分、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宣告等问题进行简要论述。
关键词: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监护导论: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的制约。
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者通常在事实上就有相应的正确识别事物、判断事物的能力,即有相应的意思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都是由法律规定的,非依法律不得限制和剥夺。
我国民法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较为具体的规定,详细介绍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一些特征及内容。
本文仅从几个方面粗略介绍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受认识能力的局限,也许会存在漏洞和不足,请大家指正。
本论: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的说,是指自然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或资格。
广义的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实施一切行为的资格,兼指合法行为能力和违法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但自然人并非自出生时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受年龄、身体条件、精神状态等所限,许多人不具有正确识别事务或判断事物的能力。
因此,法律设置了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规定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行为是无效的,不发生法律后果,同时也设定了判断自然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的标准,这样既保障了公民的个人利益,又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公基: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总结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简单理解,只要是活人就有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例1】小周今年17岁,在乡办粮食加工厂做工。
依据民法,小周( )。
A.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无民事行为能力
C.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D.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D
【解析】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周今年17岁,在乡办粮食加工厂做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考试:自然人.doc

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考试: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只能从事与其民事行为能力相应的民事活动的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后独立进行。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从事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则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资格的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其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他的监护人。
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代理被监护人从事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敎育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的,他人不得以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二)自然人的住所公民以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三)监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
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2讲_基础法律制度

【真题1·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2015年)A.代理人甲以被代理人乙的名义将乙的一台塔吊卖给自己B.代理人甲以被代理人乙的名义卖出一台塔吊,该塔吊由甲以丙的名义买入C.代理人甲与买受人丁串通,将被代理人乙的一台塔吊低价卖给丁D.代理人甲在被代理人乙收回代理权后,仍以乙的名义将乙的塔吊卖给戊【答案】ABC【解析】(1)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包括:自己代理(选项A)、双方代理(选项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选项C);(2)选项D:属于无权代理。
【真题2·单选题】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
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答案】A【解析】(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由于丙公司已知甲离职的事实,不能构成表见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丙公司并非善意相对人;(3)选项D:相对人有权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真题3·单选题】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
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
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3年)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答案】D【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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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解释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解释2】不满10周岁,是小于10周岁,不包括10周岁本身。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解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
【解释1】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释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