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教部编统编版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知识点归纳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知识点归纳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1.宪法的地位?总章程。
2.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4.为什么国家权力属于人民?(1)宪法确认我国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宪法规定武装力量属于人民.★5.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6.人民应如何当家作主?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7.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8.人权的主体和内容?主体内容: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9.为什么要尊重人权?(1)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2)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活动的基本要求10.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1) 要求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2)我国宪法规定了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3)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4)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5)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宪法是根本法》教案

(四)学生小组讨论(用时10分钟)
1.讨论主题:学生将围绕“宪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这一主题展开讨论。他们将被鼓励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并与其他小组成员进行交流。
2.引导与启发:在讨论过程中,我将作为一个引导者,帮助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我会提出一些开放性的问题来启发他们的思考。
五、教学反思
在完成《宪法是根本法》这一章节的教学后,我进行了深入的反思。首先,我发现学生们对于宪法的地位与作用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他们能够理解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知道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在教学过程中,我也注意到有些学生在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时存在困难,特别是将原则与实际生活相结合的部分。
3.重点难点解析:在讲授过程中,我会特别强调宪法的地位与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这两个重点。对于难点部分,我会通过举例和比较来帮助大家理解。
(三)实践活动(用时10分钟)
1.分组讨论:学生们将分成若干小组,每组讨论一个与宪法相关的实际问题。
2.实验操作:为了加深理解,我们将进行一个简单的模拟法庭活动。这个活动将演示宪法的基本原理。
3.培养责任意识:明确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激发学生履行公民责任、参与国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
1.教学重点
(1)宪法的地位与作用:明确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首要地位,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强调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举例:讲解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如宪法为普通法律提供立法依据,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在讲授新课的过程中,我尽量用生动的案例和贴近生活的例子来解释宪法的基本原则,希望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吸收。通过小组讨论和实践活动,学生们积极参与,提出了不少有见地的观点,这让我感到很欣慰。但同时,我也意识到在引导学生们将宪法原则应用于实际问题时,我的指导可能还不够到位,需要进一步提高。
宪法知识点整理(1-6单元)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与本质一、宪法的概念1、宪法两种意义上定义形式意义上,专指以宪法名称命名的规范性文件,与内容无关。
实质意义上是从内容上来界定的。
(1)分成固有意义上的指规定国家统治之基本的法或者是根本法,任何涉及国家统治权力的基础和构造的法我们都可以看作固有意义上的宪法。
(2)立宪意义上的专指通过限制专断权力,以广泛保障基本人权的国家基本法。
两个要点:产生的时间是近代意义上的;把个人看作是最重要的,国家必须为个人而存在,保护个人应有的尊严和自由。
二、宪法姓公还是姓私-宪法的属性五种标准:按规范性质按照权力关系按照利益性质按照主体按照法律关系:就是按照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划分公法。
处理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或者公权力与私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就是公法。
调整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
宪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主要是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即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宪法还处理国家权力内部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国家公共权力。
所以依据法律关系来看,宪法是公法。
三、宪法是母法——宪法的地位宪法地位的三特点: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具有根本性的问题。
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3、是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2)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四、宪法究竟是什么——宪法的本质1、宪法是赋予国家存在以基础的基本法。
2、宪法是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基础法。
3、宪法既是一种授权规范,也是一种限权规范的统一体。
五、宪法的特征宪法除了具有普通法律的规范性、普适性、公共性等基本特征之外,宪法还有着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1.宪法是授权性的宪法首先是一部保障权利的法,这是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最大的区别。
普通法律的特点是其义务性。
宪法就是为了防止法律对公民自由的过分控制,宪法就是控制法律的法律。
2.宪法是一部保障每个人权利的基本法宪法不是保护一般的公民权利,而是保护对公民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关系到人性本质的基本权利(关于公民的人身、财产与精神方面的权利)3、在政治体制和国家设置方面也是最基本的4、宪法的出发点和一般法律不一样六、宪法与行政法的区别1、两者法律效力的等级是不同的。
宪法学第四章宪法的基本原则

2、通过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形式来保障 人民主权 间接形式:代议制 我国: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直接形式:复决制 法国:总统有权就一切涉及公共权力组织 的法律草案交公民复决 否决《欧盟宪法条约》 3、通过规定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 民主权
第三节 基本人权原则
一、人权理论的历史发展 (一)人权的含义 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 个人为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应当享 有的权利。 (二)权利的层次 应有权利 法定权利 实有权利
1776年北美《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 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3条规定:‚整个主 权的本源都存在于国民之中,任何团体或个人 都不得行使不是明确的来自国民的权力‛; 1958年《法国宪法》第3条规定:‚国家主权属 于人民,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或者通过公民复 决权来行使国家主权‛,‚任何一部分人或任 何个人都不得擅自行使国家主权‛;
第四章 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宪法基本原则概述
普遍性 特殊性 最高性 抽象性 稳定性
三、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权力制约(基本手段) 人民主权 基本人权 (逻辑起点 ) 法治(根本保障) (终极目的)
第二节 人民主权原则
一、人民主权学说的历史发展
(一)历史发展 主权: 国家主权、君主主权、 人民主权、国民主权、 议会主权、法的主权(说)、 个人主权(说)、人类主权(说)、 主权概念无用(说)、主权概念死灭(说)
(二)人民主权的含义 人民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三)进步意义:人民与政府关系的转变 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是主人与受托者的关系 人民有权要求政府为人民服务
二、人民主权原则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 1、明确规定人民主权原则
最新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政治笔记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政治笔记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2、我国宪法的哪些规定保障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得以实现?答:(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宪法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3、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答: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4、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答: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5、在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答:(1)主体: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2)内容: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6、国家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答:(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7、我国的国家机关是怎样组织和建立起来的?答:(1)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8、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背诵)这一原则是如何贯彻执行的?(了解)答: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2)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3)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9、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答:(1)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权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3)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4)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5)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只有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1、我国宪法的构成?答: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2、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答: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3、如何认识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了解)答: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4、如何认识中国共产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了解)答: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5、宪法的地位是怎样的?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6、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的表现有哪些?答:(1)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4)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7、为什么要加强宪法监督?(了解)答: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8、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是怎样的?答: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9、如何加强宪法监督?(了解)答:全国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1)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2)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10、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答: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1)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都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2)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11、增强宪法意识该怎么做?答:(1)学习宪法.我们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理解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着重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2)认同宪法.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3)践行宪法.我们要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第三课公民权利1、公民政治权利的内容有哪些?答: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2、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答: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等等,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3、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意义?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4、我国宪法对政治自由的规定是怎样的?答: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5、公民享有政治自由的意义?答: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6、公民的监督权的内容有哪些?答: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7、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意义?答: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8、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意义?答: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的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9、人身自由的含义、内容分别是什么?答: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10、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意义?答: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11、我国宪法关于“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规定是什么?答: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12、我国宪法关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规定是什么?答: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13、我国宪法关于“住宅不受侵犯”的规定是什么?答: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14、我国宪法关于“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规定是什么?答: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15、我国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权利及宪法相关规定分别是什么?答:(1)财产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注: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2)劳动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3)物质帮助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16、文化教育权利的内容有哪些?答:(1)受教育权(2)文化权利17、受教育权的含义?答: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18、教育的作用?答: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19、国家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采取了哪些措施?答: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文化权利包括哪些内容?答: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科学研究的自由,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和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21、宪法和法律还附予了公民哪些权利?答: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22、如何理解“行使权利有界限”?答: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23、我国公民行使权利的界限是什么?答:(1)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休利益为代价.(2)我们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也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24、为什么公民行使和维护权利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答: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有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25、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有哪些?答: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1)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2)调解也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3)仲裁是解决纠纷的又一方式.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判约束.(4)公民可以通过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自诉和行政诉讼.第四课公民义务1、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必要性?(了解)答: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表现是什么?(了解)答: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都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表现.(注:这些内容同时也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3、怎样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了解)答:我们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同时,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4、公民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义务的必要性?答:(1)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2)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5、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内容?(了解)答:(1)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2)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3)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6、履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的直捷方式有哪些?答: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7、公民为什么要履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答: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8、我国兵役制度是怎样的?答: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9、税收的意义?答: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10、违反依法纳税义务的表现及其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答: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任何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宪法还规定了哪些公民的基本义务?答: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1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答:(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2)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3)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13、我们(公民)应如何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答: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14、什么是法定义务?答: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15、公民如何履行法定义务?答:(1)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2)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16、什么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答: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答:(1)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3)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第三单元人民当家作主第五课我国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1、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答: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2、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形式分别是什么?答:(1)地位: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2)形式:现阶段,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3、我国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答:(1)含义: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2)地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3)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4、我国集体经济的含义、作用及国家对其态度分别是什么?答:(1)含义:是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2) 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3) 国家对其态度: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5、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作用及国家对其态度分别是什么?答:(1)形式: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2)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3) 国家对其态度: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6、基本经济制度的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答:(1) 地位: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2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7、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基本内容: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8、我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答:(1)权利: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和地方各极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2)义务: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9、我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答:(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10、如何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答:(1)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3)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4)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11、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什么?它的内容是什么?答:(1)政党制度:我国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2)内容: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小学生宪法知识

小学生宪法知识作为一个国家,宪法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
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条款。
而小学生也应该学习宪法,以便更好地了解国家的基本法律和制度。
以下是一篇关于小学生宪法知识的1000字说明。
什么是宪法?宪法是规定国家政治制度和权力机构的基本法律。
它包括国家的基本原则、公民的根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成和职权、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等方面。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它是国家最高的法律和最高的权威。
为什么需要宪法?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国家政治制度和权力机构的法律基础。
它规定国家机构的组成和职权,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证法律的公正实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
没有宪法,国家政治制度和权力机构就没有法律依据,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无法得到保障。
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民主、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这些原则是构成我国宪法内容的重要部分,体现了我们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和价值取向。
人民民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拥有最高的权力,国家必须保证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各种权利。
社会主义:我国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依法治国:法律是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基本依据,国家通过完善法律体系,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利益。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国家通过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等手段,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繁荣富强的战略目标。
宪法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自由、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公民义务等。
人身自由:公民有自由的人身权利和居住、迁徙的自由。
政治权利:公民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参政权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政治自由。
经济权利: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工作的自由,实施有保障的社会保险和救济制度。
文化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科学技术、艺术、教育、文化等自由权利。
公民义务: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国守法,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履行义务。
我国的宪法文本的内容包括哪些

我国的宪法文本的内容包括哪些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的奋斗历史的,由各少数民族共同组成的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的,所以宪法对维护民族内部的团结统一和国家领土主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可实际上仍然有少部分人员从来没有了解过,我国的宪法文本的内容包括哪些?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的奋斗历史的,由各少数民族共同组成的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的,所以宪法对维护民族内部的团结统一和国家领土主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可实际上仍然有少部分人员从来没有了解过,我国的宪法文本的内容包括哪些?一、我国的宪法文本的内容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三节国务院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二、宪法的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制定宪法时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在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时所遵循的根本标准,它贯穿于宪法的全部内容之中,体现着宪法的基本精神,突出反映宪法的本质属性。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就是指国家主权这一最高权力来源于人民,同时永远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这一规定充分表明,我国现行宪法不仅确认了人民主权原则,同时也规定了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方式,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人权原则。
所谓人权就是作为一个自然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
我国宪法条文中没有直接使用人权一词,而是使用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一表述。
1787年宪法的基本原则

1787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最高法院有权利宣布总统法令违宪。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1787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希望大家喜欢!1787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尽管美国宪法历经多次修改,但是1789年宪法的基本原则至今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权分立——美国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这三部分权力相互之间保持独立。
在理论上,三权是完全平等,并且互相制衡。
每种权力都有限制另外两种权力滥用的职能。
这就是现代民主社会著名的三权分立原则。
一般认为其思想根源来自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著作《论法的精神》。
联邦体制——美国宪法规定美国采用联邦制的国体。
联邦政府只拥有在宪法中列举的有限权力,而其余未列明的权利都属于各州或者人民。
(参看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宪法至上——美国宪法以及国会通过的法律的效力高于其他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
自从1803年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之后,美国联邦法院系统拥有了违宪审查权。
这意味着联邦各级法院可以审查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是否与宪法相抵触,并且可以宣布违反宪法的法律无效。
同时,法院还可以审查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各级政府颁布的法令的合宪性。
但是,法院的这种审查权不能主动行使,只能在某一具体诉讼中被运用。
因此,这也被称作“被动的审查权”。
(参看美国联邦政府诉尼克松案)人人平等——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人人都有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
各州之间也保持平等地位,原则上任何州都不能获得联邦政府的特殊对待。
根据宪法的规定,各州要互相尊重和承认彼此的法律。
州政府和联邦政府要在形式上保持共和体制。
根据美国宪法第5章所规定的程序,美国国会可以通过宪法修正案。
此外,美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州可以联合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
一旦修正案获得通过,将被视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其效力等同于美国宪法主文。
1787年宪法的正文在序言之后,美国宪法的正文由7个章节组成。
主要规定了政府三大权力的组织和运作,各州与联邦政府的关系,宪法本身的修改和批准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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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宪法的基本原则
主要内容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二、基本人权原则
三、权力制约原则
四、法治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一)人民主权学说的历史发展
1. 主权(sovereignty superanus)
“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包括对内的最高权力和对外的独立权。
2.人民主权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人民与国家
●人民与政府
●人民与公共事务
(二)人民主权原则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
明确规定人民主权原则
通过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形式来保障人民主权
通过规定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民主权
(三)马克思主义对人民主权原则的批判和继承
1.“人民”的范围
2.论证是唯心主义的
3.主权仅涉及政治权利方面,而没有更为重要的社会经济领域。
让•博丹让·雅各·卢梭
约翰•洛克
主权在君议会主权人民主权
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的体现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1.宪法第1条第1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2条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
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3.宪法规定了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并以选举法具体予以保障。
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基本人权原则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思考案例:一个孕妇的非正常死亡
2007年11月21日下午4时许,孕妇李丽云在其未婚夫肖志军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市朝阳医院西区医院就诊,医生诊断李丽云病情非常危险,必须马上进行剖腹产手术。
但是,肖志军认为其妻子只是感冒,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通知单上签字。
当时有几十名医生和护士反复劝告,医院的许多病人和家属以及随后赶到的110警察都出来相劝,但所有劝说都毫无效果,肖志军始终坚持不签字,甚至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上:“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
”
医院上报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是: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
几名主治医生只好采用急救药物和心脏按摩等措施进行抢救。
晚上7点20分,22岁的孕妇李丽云宣告抢救无效死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
(一)人权理论的历史发展
●人权(human rights;rights of man)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个人
为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应当享有的权利。
●就人权最原始的意义而言,它在本质上属于应有权利、道德权利。
(二)基本人权原则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
●既明确规定基本人权原则,又以公民基本权利的形式规定基本人权的具体内容。
●不明确规定原则,只是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原则上确认基本人权。
我国宪法关于人权的保护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三、权力制约原则
思考:
美国和我国的权力制约体制有何不同?
(一)权力制约原则的历史发展
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理论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
“在人民完全无权参加政府事务的国家中,人民变成冷血动物,他们迷恋金钱,不再热衷于国事。
人民只会为某位演员而狂热。
他们并不为政府分忧,也不关心政府有何打算,
而是悠然地等着领薪金。
”
(二)权力制约原则的含义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防止国家权力的滥
用,并最终实现对公民权的保障。
(三)权力制约原则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
1、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的分权原则
分权原则的运用主要有三种基本形式:
1)美国式总统制(presidential system)。
其特点是以总统为行政首脑,行政机关从
属于总统而非对议会负责。
2)英国式议会制(parliamentary system)也称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
其特点是
由议会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织内阁,内阁对议会负责的政治制度。
亚里士多德孟德斯鸠
约翰•洛克
立法权、执行
权、对外权讨论、执行、
司法
三权分立
3)法国式半总统半议会制。
其特点是加强总统的权力,削弱议会的权力,把权力重心由
立法转移到行政。
2、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的监督原则
监督原则是巴黎公社首创。
马克思指出:公社是由巴黎公社各区普选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
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
恩格斯指出:公社一开始就宣布它自己所有的代表和官吏毫不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来保证自己有可能防范他们。
巴黎公社的监督机制
1. 全面选举
2. 建立制约机制,防治官员蜕变。
重视公职人员的政治品质
颁布公职人员薪金法令,实行工人工资制。
取消公职人员各项特权
严肃法纪,坚决撤换不称职者和腐败分子
3.办事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我国宪法监督原则的体现
1. 在人民与代表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关系方面进行规定。
●第七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
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
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 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问题上,规定权力机关对其他机关的监督。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四、法治原则
(一)法治的含义
●法治也称“法的统治”(Rule of Law),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
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
●其核心内容是: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
的特权。
(二)法治与人治
潘恩: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成为国王。
(三)法治原则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
1、在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的体现
a.在宪法序言或者宪法条文中明确宣布为法治国家。
如《葡萄牙共和国宪法》序言规定:“制宪会议庄严宣布:葡萄牙人民决心保卫国家独立,捍卫公民基本权利,确立民主制度的根本原则,确保法治在民主国家中的最高地位
b.虽不直接运用法治一词,但其他文字或有关内容却清楚地表该宪法以法治为基本原则。
如法国1958年宪法第1条规定:“共和国的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共和国的原则是:民有、民治和民享的政府。
“
2、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的体现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