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骨干教师评定及管理方案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二篇)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学校“名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为“名师”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成长环境,倡导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创建学习型学校,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虚心好学,积极进取,树立“德育为本,育人为先”的思想,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团结协作精神好,工作热情高,得到师生的好评。
1、个人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灵活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
2、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能自觉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理论指导教学实践,勤于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注重教学实践的升华和与教育教学理论的结合。
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学校老师的公认。
3、能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4、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
5、教龄满三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评选对象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本校在职教师均可参评。
三、评选程序1、教师申请,填写___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2、学校评审组评审。
3、公示。
四、评选量化表五、校级骨干教师待遇1、优先外派学习考察。
2、每学年享受校级教学新秀补贴___元,能手___元。
六、校级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组长:___副组长:___组员:___七、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1、今后校级以上的骨干教师的评选人选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2、校级骨干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一年方可享受“校级骨干教师补贴”。
(1)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和一名教师“合作结对”,积极引导培养对象树立起超前意识、示范意识,指导交流次数多,记录齐全且所培养教师教学质量较高。
(3)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教学业绩突出。
(4)每学年达到四个一:一次公开课(校级或校级以上);一篇论文发表或获奖;一个专题研究(含学校课题);___一次校级教研活动(形式不限)。
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个可能的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草稿: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面向全校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教师。
二、评选目的1. 发现和表彰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具有杰出成就和专业能力的骨干教师。
2. 提升骨干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影响力,促进其积极向上的进修和自我提升。
3. 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成绩。
三、评选条件1. 骨干教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学科知识。
2. 骨干教师应具备教育教学改革意识,能够积极参与校内外教研活动。
3. 骨干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够取得优秀的教学成果。
四、评选程序1. 骨干教师的自荐和推荐骨干教师可以自荐参评,同时也可以由校领导、学科组长、同行教师等推荐参评。
2. 评选材料的提交参评教师需准备相关评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教学计划、教学设计、教材研发、教育科研成果等。
3. 组织评审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组长、专家教师等组成。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优秀骨干教师。
4. 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并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五、管理办法1. 骨干教师的激励措施学校将给予优秀骨干教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方案,包括薪酬激励、职称评定、带岗津贴等。
2. 骨干教师的职责和要求骨干教师应积极履行自身教学任务,带动周围教师共同进步,同时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相关评比活动。
3. 骨干教师的培训和进修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和进修活动,提升其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草稿,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同时,具体的评选和管理办法还需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教师是学校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骨干教师更是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培养优秀的骨干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校决定在2023年开展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本方案旨在规范评选程序,公平公正选拔出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
二、评选目标1. 确定优秀骨干教师,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培训资源。
2. 激励全体教师争做骨干,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师队伍整体质量。
3. 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
三、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评选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人。
2. 真实客观:评选依据真实客观的教学表现和教育教学贡献。
3. 专业科学:评选方法要科学合理,评委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
四、评选条件1. 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
2. 教研能力强,能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和内容。
3. 师德高尚,言传身教,对学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4. 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
5. 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和论文发表水平。
五、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学校将公示骨干教师评选的相关信息,并征求全体师生的提名意见。
(2)教师个人申报或由同事推荐,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教育教学经历、教学成果等)。
(3)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对提名的教师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评选候选人。
2. 评审阶段(1)评委小组评审:由学校组织评委小组进行评审,评委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
评委将根据教师的资料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分和评议。
(2)听课评审:评选候选人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示范课或者现场听课,在评委的观摩和评价下,综合评定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贡献。
(3)面试评审:评选候选人还需参加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理念、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3. 公示和表彰阶段(1)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校园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并接受师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育阶段的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第三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要求第四条:评选范围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个学段的骨干教师。
第五条:骨干教师评选要求包括教学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业务能力全面、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创新教育等。
第六条:申报骨干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持有相应教育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五年以上教学经验,连续三年教学质量合格。
第三章:评选程序和要求第七条:评选程序按照申报、初审、复审、评议、公示和公示以后再审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申报阶段:骨干教师应主动提出申报,并提交所需材料和学校的推荐信。
第九条:初审阶段: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初审合格者进入复审阶段。
第十条:复审阶段:学校成立复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和实际教学观察,复审合格者进入评议阶段。
第十一条:评议阶段:学校成立评议委员会,对骨干教师进行全面评议,评议合格者进入公示阶段。
第十二条:公示阶段:公示合格者的名单,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
公示期为七天。
第十三条:公示以后再审:对公示后收到的反映问题的意见进行再审。
第四章:骨干教师评选结果的确定和奖励第十四条:根据评选程序和要求,确定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并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上。
第十五条:被评选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将获得奖金、荣誉称号,并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台账,做好评选材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领导层应定期对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十八条:评选工作中如出现违纪行为,将按学校相关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事宜由学校进行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条:本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和意义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是为了发现、培养和提拔一批在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的教师,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
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成为学校教学团队的重要骨干力量,起到推动全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1. 评选对象为本校在职教师,包括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2. 评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2)在科研工作中有一定的成果,积极参与学术交流;(3)在教学管理中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有推动全校教育教学发展的能力;(4)遵守教育教学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5)具备相应的荣誉称号或奖励。
三、评选程序1. 拟定评选办法和标准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明确评选的程序、依据和权重,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和宣传。
2. 申报和初评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自愿申报参与评选,在设定的截止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教学案例、教学成果、科研论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教务处。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和骨干教师组成初评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结合公开课观摩、教学观察和个人面试等方式进行身临其境的评估。
初评专家组将根据评选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如20%)进一步筛选出优秀的教师,进入复评环节。
3. 复评和终评经过初评后,优秀教师将进入复评环节。
复评环节主要通过组织专家进行教学实地考察、学生和同事的评价等,对教师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
复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教师进行评价:(1)教学能力:包括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2)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研究论文、教材编写等;(3)教学管理:包括班级管理、学生情况了解和教育辅导等;(4)评价结果根据综合评分进行排名,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终评环节主要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行政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终评委员会,对复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校级骨干教师。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促进教职工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二、评选的对象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对象为全校教职工中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业务能力强,受到师生好评的教师。
三、评选的标准1. 教师业绩评价标准:包括课堂教学质量、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2. 教育教学贡献标准:包括教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师培训和指导等方面的贡献。
3. 师德师风标准:包括教师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能力、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
四、评选的程序1. 筹备阶段: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督导组、党政办等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选细则,明确评选标准和程序。
2. 推荐阶段: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自荐,教师提交个人材料和自荐材料。
评选领导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公示。
3. 评审阶段:评选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个人材料和自荐材料进行评审,进一步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
4. 公示阶段:公示被评选为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征求师生意见,并接受公开投票评议。
5. 终审阶段:评选领导小组进行终审,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并公布结果。
五、评选的奖励措施1. 学校级骨干教师将获得奖金、荣誉称号和师资培训的机会,奖金和奖励将作为对其付出和贡献的肯定。
2. 骨干教师将享受一定的奖励待遇,包括教研经费、课程组长或学科组长职务、研修学习的机会等。
六、评选结果的监督和评估1. 学校建立骨干教师的档案和绩效考核体系,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期评估和督导,保证他们在教育教学上的持续发展和提高。
2. 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骨干教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骨干教师的工作和业绩。
七、保障措施1. 学校将加大对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支持力度,提供教育教学研究经费和教师培训的机会,提高骨干教师的能力和水平。
2. 学校领导将优化教师工作环境,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和发展机会,激励骨干教师发挥其优势和创新能力。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____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培养一支优秀的骨干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分为学科骨干教师和教育教学骨干教师两个方面。
学科骨干教师评选范围涵盖各学科教师。
教育教学骨干教师评选范围涵盖年级(班)主任、教科组长、实验室负责人等职务的教师。
第三条评选目标:评选出业务过硬、工作出色、有较高影响力的骨干教师,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推动学校的发展。
第四条根据评选工作的需要,设立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
第五条评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评选结果应当按程序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 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经验;2. 教学能力突出,在学科教学中有明显的创新和实践成果;3. 积极主动参与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为学科发展做出重要贡献;4.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第七条教育教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2. 能够在教育教学管理上起到表率作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3. 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够承担教育教学领导职责;4. 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有良好的成绩和影响力。
第八条评选条件可以根据不同的学科或岗位作适当的调整,但必须符合基本原则和评选目标。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九条积极引导和推荐学校要加强宣传,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争取自荐、推荐。
第十条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工作总结、所在学科或教研组的教学研究和成果、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等。
申报材料应详实准确,材料真实性由申报人负责。
第十一条评选委员会评审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骨干教师和教育教学骨干教师代表组成,评审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有权拒绝参评人员参与评审。
第十二条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骨干教师评选标和管理(草案)

广东省南方技师学院深圳分校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方案为了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教师资队伍,建立优秀人才优质优酬的激励机制,带动我校教师素质的整体提升,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一、组织机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校长组员:教学副校长、教务科长、学生科长、校办主任、总务科长二、评选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客观、择优的原则,采用合理、易于操作性评选的方法。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一)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具有团队精神和主人翁精神。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投身课程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出色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成绩优良(学生该科目期末考试成绩合格率90%以上)。
(三)治学严谨,业务精通,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具备开放教育教学需要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
注重个人学习和业务能力提高,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工作实际坚持在职学习。
(四)在本校有1年及以上教龄或学年出勤率在90%以上的在职教师。
(五)掌握一定的教育理论和基本技能,学校所有专职教师,学历大专以上,有职称、有相应的技术等级证。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活动,在学年度提出有独立见解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及课程建设等项目1个以上。
(六)深受学生欢迎和爱戴(学生满意度调查90分以上)。
(七)负责高级工考证第一次通过率达90%,为特殊贡献加1分。
(八)在校工作时间,每学期加0.5分。
(九)评先条件,以上一学期,绩效考核为主。
四、骨干教师评选程序(一)每年开学初,学校评审小组对全校教师在上一学期的师德考核、教学量化、教学达标、论文奖、巩固率奖等综合成绩进行统计并在校内公示。
(二)教师根据评选条件,结合自己工作成绩的统计结果,填写《骨干教师申报表》。
(三)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个人申报,依照评选基本条件及综合成绩统计结果,择优绩效考核前25%的人选作为骨干教师候选人予以公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方案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教育转型升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骨干教师评选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师德为先,业绩为主原则。
3.综合考核,动态管理原则。
4.优质优酬,待遇激励原则。
二、评选对象与办法
1.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对象为在职在岗且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
评选类型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龙校名师。
2.校级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可参评相对应的更高一级校级骨干教师),须逐层申报(首次申报不限类型)。
3. 骨干教师的选拔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考评定相结合的形式,按照宣传动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量化择优的程序进行。
4.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
公示期间,学校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确定本校本次评选的骨干教师人选。
5.学校专门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小组成员在关系本人考评时需回避。
三、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能以端正的态度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在学校教师年度业务量化考核中三年来成绩在同级人员中上水平。
(二)必备条件
1.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大力实践教学改革。
能承担学校立项或其它课题的研究有一定成果,原则上两学年内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区级(含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或会议交流。
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活动中主动提建议、出资料,在高效的实践中有所作为,一学年内至少上两节以上的校级(含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效果优良。
3.参评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工作必须三年以上。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肯挑担子,敢于负责。
教育教学工作满工作量,效果良好,教学成绩位列同学科前列。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及暂停骨干教师资格。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有侮辱、歧视学生言行
造成影响的。
(2)擅自组班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自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的。
(3)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书或其它商品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不积极参加教学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的。
(6)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骨干教师履行的职责
1.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立志终身从教,积极投身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成为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者,在学校教学考核中,教学成绩应处于同学科前列。
2.制定个人发展计划,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的新动态,较好地完成骨干教师各项培训任务。
积极参与教改实验,大胆探索、不断创新,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
3.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确定明确的教改和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4.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
5.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任务,充分发挥传、帮、带
作用。
积极承担各类培训和专题讲座等培训任务。
五、骨干教师的待遇
1.校级骨干教师评定后学校将颁发证书,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校级骨干教师是评选上一级骨干教师的必备条件。
3.校级骨干教师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教师职务,优先推荐为评优选先的候选人。
4.学校优先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研修、学习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
六、管理与考核
1、建立骨干教师动态管理制度,每届即两年到期的骨干教师均要重新申报、重新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2、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
学校每年负责考评骨干教师,对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应立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及相应待遇。
七、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校级骨干教师专业评分标准
1.担任班主任或同等职务工作年限按每年1分计算,最高10分。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参与循环教学的按5分计算。
3.教学实绩以近3年计算,优秀等级计10分,良好等级计6分,合格等级计2分,等级确定参照绩效考核相关条款进行,最高30分。
4.发表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刊物上的论文按区、市、省级分别计1、2、3分,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的论文竞赛获一等奖计2、4、6分,二等奖计1、2、3分,三等奖计0.5、1、2分,低于三等奖不予计分。
此项最高分10分。
5.区、市、省级课题结题后负责人按2、4、6分计算,参与的按总分除以参与总人数计算,最高6分。
6.公开课按校、区、市、省分别以0.5、2、4、6分计算,最高6分。
7.参加经学校组织的赛课获一等奖按校、区、市、省分别计1、3、6、10分,二等奖减半计算,三等奖按三分之一计算。
参加说课等单项基本功竞赛获奖的参照赛课减半计算,最高20分。
8.年度考核合格、优秀等级分别计3、5分。
9.指导青年教师或学生获奖视成绩分别计0至6分。
省级6、5、4,市级4、3、2,区级3、2、1.校级1、0.6、0.3
10.综合性奖励按校、区、市、省分别以1、3、6、10分计算,单项奖励减半计算,最高10分。
11.原校、区、市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4、8分。
12.其他项加分项指①民意测评计0至2分;②承担学校宣传等本职工作之外增加的工作量,计分参照绩效考核相关条款,最高计2分。
校级骨干教师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统计时间为 2010 年 1 月至 2012年 12 月)姓名申报类型。